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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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pdf简介:

《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eneral Safety Requirements of Boilers, TSG 11-2020)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一项锅炉安全的国家标准。该规程于2020年修订并实施,主要针对工业和民用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和要求。

TSG 11-2020涵盖了锅炉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设计中的安全性、材料选择、制造过程控制、安装和调试、运行操作、定期检验、事故预防以及应急响应等方面。其目的是为了保障锅炉的安全运行,防止锅炉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通过遵循TSG 11-2020的规定,锅炉的设计、生产和使用单位需要确保其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的最高安全标准,以确保锅炉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对于锅炉行业的监管机构、检验机构和从业人员来说,该规程也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和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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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A级锅炉出厂资料 对于A级锅炉,除满足本规程4.6.1有关要求外,还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过热器、再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者计算结果汇总表; (2)热膨胀系统图; (3)高压以上锅炉水循环(含汽水阻力)计算书或者计算结果汇总表; (4)高压以上锅炉汽水系统图; (5)高压以上锅炉各项安全保护装置整定值。 电站锅炉机组整套启动验收前,锅炉制造单位应当提供完整的锅炉出厂技术 资料。 4.6.3产品铭牌 锅炉产品应当在明显的位置装设金属铭牌,铭牌上至少载明以下项目: (1)制造单位名称; (2)锅炉型号; (3)设备代码(见附件C); (4)产品编号; 管理总厂 (5)额定蒸发量(t/h)或者额定热功率(MW); (6)额定工作压力(MPa); (7)额定蒸汽温度(℃)或者额定出口、进口水(油)温度(℃); (8)再热蒸汽进口、出口温度(C)及进口、出口压力(MPa); (9)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和编号; (10)制造日期(年、月)。 铭牌上应当留有打制造监督检验标志的位置

4.6.4受压元件出标记

散件出厂的锅炉苏区民居剖立面图,应当在主要受压元件的封头、端盖或者筒体适当位置上标注 产品标记。

5. 1.1 基本要求

安全阀的产品型式试验等要求应当符合《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5. 1.2设置 5 1 21一般要求

每台锅炉至少应当装设两个安全阀(包括锅简和过热器安全阀)。符合下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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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3 安全阀选用

E= 0.235A(10.2 p +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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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安全阀的理论排放量,kg/h; P 安全阀进口处的蒸汽压力(表压),MPa; 元d2 A一—安全阀的流道面积,可用 计算,mm²; 4 d一安全阀的流道直径,mm。 K一安全阀进口处蒸汽比容修正系数,按照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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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安全阀启闭压差 一般为整定压力的4%~7%,最大不超过10%。当整定压力小于0.3MPa时 最大启闭压差为0.03MPa。 5.1.10安全阀安装 (1)安全阀应当铅直安装,并且安装在锅筒(壳)、集箱的最高位置,在安全阀 涡筒(壳)之间或者安全阀和集箱之间,不应当装设阀门和取用介质的管路; (2)几个安全阀如果共同装在一个与锅筒(壳)直接相连的短管上,短管的流通 积应当不小于所有安全阀的流通截面积之和; (3)采用螺纹连接的弹簧安全阀时,应当符合GB/T12241《安全阀一般要求》 要求;安全阀应当与带有螺纹的短管相连接,而短管与锅筒(壳)或者集箱筒体的 接应当采用焊接结构。 5.1.11安全阀上的装置 5. 1.11. 1基本要求 (1)静重式安全阀应当有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 (2弹簧式安全阀应当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随便拧动调整螺钉的装置; (3)杠杆式安全阀应当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 5.1.11.2控制式安全阀 控制式安全阀应当有可靠的动力源和电源,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脉冲式安全阀的冲量接人导管上的阀门保持全开并且加铅封; (2)用压缩空气控制的安全阀有可靠的气源和电源; (3)液压控制式安全阀有可靠的液压传送系统和电源; 4)电磁控制式安全阀有可靠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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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蒸汽锅炉安全阀排汽管 (1)排汽管应当直通安全地点,并且有足够的流通截面积,保证排汽畅通,同时 排汽管应当固定,不应当有任何来自排汽管的外力施加到安全阀上; (2)安全阀排汽管底部应当装有接到安全地点的疏水管,在疏水管上不应当装设 阀门; (3)两个独立的安全阀的排汽管不应当相连; (4)安全阀排汽管上如果装有消音器,其结构应当有足够的流通截面积和可靠的 疏水装置; (5)露天布置的排汽管如果加装防护罩,防护罩的安装不应当妨碍安全阀的正常 动作和维修。 5.1.13热水锅炉安全阀排水管 热水锅炉的安全阀应当装设排水管,排水管应当直通安全地点,并且有足够 的排放流通面积,保证排放畅通。在排水管上不应当装设阀门,并且应当有防冻 措施。 5.1.14安全阀校验 (1)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1次,校验一般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2)如果现场校验有困难或者对安全阀进行修理后,可以在安全阀校验台上进 行,校验后的安全阀在搬运或者安装过程中,不能摔、砸、碰撞; (3)新安装的锅炉或者安全阀检修、更换后,应当校验其整定压力和密封性; (4)安全阀经过校验后,应当加锁或者铅封; (5)控制式安全阀应当分别进行控制回路可靠性试验和开启性能检验; (6)安全阀整定压力、密封性等检验结果应当记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5.1.15锅炉运行中安全阀使用 (1)锅炉运行中安全阀应当定期进行排放试验,电站锅炉安全阀每年进行一次, 对控制式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控制系统进行试验; (2)锅炉运行中安全阀不允许解列,不允许提高安全阀的整定压力或者使安全阀 失效。 5.2压力测量装置 5.2.1设置 锅炉的以下部位应当装设压力表: (1)蒸汽锅炉锅筒(壳)的蒸汽空间; (2)给水调节阀前; (3)省煤器出口;

(1)锅炉运行中安全阀应当定期进行 对控制式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 (2)锅炉运行中安全阀不允许解列 失效。 5.2压力测量装置 5.2.1设置 锅炉的以下部位应当装设压力表: (1)蒸汽锅炉锅筒(壳)的蒸汽空间: (2)给水调节阀前; (3)省煤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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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过热器出口和主汽阀之间; 5)再热器出口、进口: (6)直流蒸汽锅炉的启动(汽水)分离器或其出口管道上; (7)直流蒸汽锅炉省煤器进口、储水箱和循环泵出口: (8)直流蒸汽锅炉蒸发受热面出口截止阀前(如果装有截止阀); (9)热水锅炉的锅筒(壳)上; (10)热水锅炉的进水阀出口和出水阀进口; (11)热水锅炉循环水泵的出口、进口; (12)燃油锅炉、燃煤锅炉的点火油系统的油泵进口(回油)及出口; (13)燃气锅炉、燃煤锅炉的点火气系统的气源进口及燃气阀组稳压阀(调压 闵)后。 5.2.2压力表选用 (1)压力表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A级锅炉压力表精确度应当不低于1.6级,其他锅炉压力表精确度应当不低 于2.5级; (3)压力表的量程应当根据工作压力选用,一般为工作压力的1.5倍~3.0倍,最 好选用2倍; (4)压力表表盘大小应当保证锅炉作业人员能够清楚地看到压力指示值。 5.2.3压力表校验 压力表应当定期进行校验,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并且注明 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 5.2.4压力表安装 压力表安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装设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且防止受到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 (2)锅炉蒸汽空间设置的压力表应当有存水弯管或者其他冷却蒸汽的措施,热水 锅炉用的压力表也应当有缓冲弯管,弯管内径不小于10mm; (3)压力表与弯管之间装设三通阀门,以便吹洗管路、卸换、校验压力表。 5.2.5压力表停止使用情况 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停止使用: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 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的允许误差; (2)表面玻璃破碎或者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封印损坏或者超过校验期; 4表内泄漏或者指针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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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JG 5044-1993 液压挖掘机 制动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5.3水位测量与示控装置 5.3.1设置 5.3.1.1基本要求 每台蒸汽锅炉锅筒(壳)应当装设至少2个彼此独立的直读式水位表,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的锅炉可以只装设1个直读式水位表: (1)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锅炉; (2)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2t/h,并且装有一套可靠的水位示控装置的锅炉; (3)装设两套各自独立的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的锅炉; (4)电加热锅炉; (5)有可靠壁温联锁保护装置的贯流式工业锅炉。 后 5.3.1.2特殊要求 (1)多压力等级余热锅炉每个压力等级的锅筒应当装设两个彼此独立的直读式水 位表; (2)直流蒸汽锅炉启动系统中储水箱和启动(汽水)分离器应当装设远程水位测量 装置。 5.3.2水位表的结构、装置 (1)水位表应当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水位表的下 部可见边缘应当比最高火界至少高50mm,并且比最低安全水位至少低25mm,水位 表的上部可见边缘应当比最高安全水位至少高25mm; (2)玻璃管式水位表应当有防护装置,并且不妨碍观察真实水位,玻璃管的内径 应当不小于8mm; (3)锅炉运行中能够吹洗和更换玻璃板(管)、云母片; (4)用2个以上(含2个)玻璃板或者云母片组成的一组水位表,能够连续指示 水位; (5)水位表或者水表柱和锅筒(壳)之间阀门的流道直径应当不小于8mm,汽水 连接管内径应当不小于18mm,连接管长度大于500mm或者有弯曲时,内径应当适 当放大,以保证水位表灵敏准确; (6)连接管应当尽可能短,如果连接管不是水平布置时,汽连管中的凝结水能够 流向水位表,水连管中的水能够自行流向锅筒(壳); (7)水位表应当有放水阀门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 (8)水位表或者水表柱和锅筒(壳)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应当装设阀门,锅炉运行 时,阀门应当处于全开位置;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0.5t/h的锅炉,水位表与锅筒(壳

5.3水位测量与示控装置

5. 3. 1. 2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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