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210-2020 冶金、水泥行业煤粉制备喷吹系统防爆安全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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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210-2020 冶金、水泥行业煤粉制备喷吹系统防爆安全规范.pdf简介:

DB13/T 5210-2020《冶金、水泥行业煤粉制备喷吹系统防爆安全规范》是一份由中国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针对冶金和水泥行业特定的煤粉制备和喷吹系统的防爆安全规定。这份规范主要关注在生产过程中预防和控制可能出现的爆炸风险,以保障工作人员安全,防止火灾和设备损坏。

它详细规定了煤粉制备和喷吹系统的设备选型、安装、运行、维护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防爆性能、通风系统的设计、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煤粉的储存和运输、火焰探测和预警系统的设置、应急预案的制定等内容。

该规范适用于冶金和水泥行业的煤粉制备和喷吹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改造,旨在提升行业内的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因煤粉制备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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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3/T52102020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规定 厂房结构. 工艺设置 泄爆 抑爆 隔爆 10 爆炸时实现保护性停车 1 二次粉尘爆炸 5 12 防爆分区 3 防爆电气 14 防火 15 防雷防静电 6 防止撞击火花引燃 灭火 18 检维修 个体防护, 教育培训, 参考文献.

GB 50496-2018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DB13/T 52102020

DB13/T52102020

本标准规定了冶金、水泥行业煤粉制备喷吹系统爆炸预防与防护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冶金、水泥行业煤粉制备喷吹系统粉尘防爆的一般规定、厂房结构、工艺设置、防 火、控爆措施、检维修、教育培训的安全管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16543高炉喷吹烟煤系统防爆安全规程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和验收规范 GB50295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煤粉coalDust 粒径小于40μm在气流中悬浮的煤颗粒集合体。 3.2 烟煤粉pulverizedbituminouscoal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含量高于10%,能在气流中悬浮的煤颗粒的集合体。 3.3 混合煤themixtureordifferentcoals 将不同种类的煤(如烟煤和无烟煤)进行适当选配,混合。 3.4 煤粉生产场所coaldustmanufacturingfacility 从原煤进人企业后的储运、干燥、煤粉制备、煤粉运输、煤粉喷入整个生产工艺过程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煤粉coalDust 粒径小于40μm在气流中悬浮的煤颗粒集合体。 3.2 烟煤粉pulverizedbituminouscoal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含量高于10%,能在气流中悬浮的煤颗粒的集合体。 3.3 混合煤themixtureordifferentcoals 将不同种类的煤(如烟煤和无烟煤)进行适当选配,混合。 3.4 煤粉生产场所coaldustmanufacturingfacility 从原煤进人企业后的储运、干燥、煤粉制备、煤粉运输、煤粉喷入整个生产工艺

DB13/T 52102020

清理cleaning 采用不会引起扬尘的方式清除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沉积粉尘的作业

4.1企业应辨识所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确定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以及危险场所的数量、位置、 危险区域等,分析存在的煤粉爆炸危险因素,评估爆炸风险,并制定能消除或有效控制煤粉爆炸风险 的管控措施。 4.2企业应建立煤粉防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包含防范煤粉爆炸 的安全作业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4.3企业应结合自身工艺、设备、煤粉爆炸特性、爆炸防护措施及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定煤粉防爆安 全检查表,并定期开展防火防爆安全检查,企业应每月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应每周检查一次,班 组应每日检查一次,分别留存检查记录。 4.4企业应编制煤粉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DB13/T52102020

4.5煤粉爆炸预防及控制等安全设备设施应确保持续有效,未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负责人批 准,不得更换或停止使用, 4.6煤粉爆炸危险场所的出入口、生产区域及重点危险设备设施等部位,应设置显著的安全警示标识。

5.1治金企业应按GB50016规定进行防火设计;水泥企业煤磨车间的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295的 要求。 5.2存在煤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设置的泄爆面积应符合GB50016、GB/T15605等规定。 5.3存在煤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的单层建筑,其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为多层建筑 应采用框架结构。 5.4应保持通风良好,梁、支架、地板、内墙面及设备应具备便于清洁的表面结构,应尽量避免设置 可能积粉的部位,难以避免的部位应便于清扫,并设冲水清洗及排水设施。 5.5应设消防水管路系统,厂房周围应设消防车通道,主要火灾危险场所应设与消防站直通的报警设 施。 5.6应设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位置和宽度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保持畅通,疏散路线应 设置应急照明和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数量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且至少有一个 直通室外。 5.7煤粉爆炸危险场不得设有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与其他厂房、员工 宿舍等的防火安全距离应满足GB50016规定 5.8应按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检测,确保防雷设施完好

6.1煤粉制备系统、喷吹系统及制粉间、喷吹间内的一切设备、容器、管道和厂房,均应采取安全防 护措施 6.2原煤输送系统扬尘点应有通风除尘设施。 6.3岗位与岗位之间、喷吹值班室与用户中控室之间,应有直接通信设备。 6.4煤粉管道的设计及输送煤粉的速度,应保证煤粉不沉积。 6.5喷吹装置应能保持连续、均匀喷吹。 6.6煤粉仓、储煤罐、喷吹罐、仓式泵等罐体的结构,应能确保煤粉从罐内安全顺畅流出,应有罐内 诸煤重量指示或料位指示。 6.7治金企业喷吹罐停喷煤粉时,烟煤或混合煤粉储存时间应不超过8h,若罐内有氮气保护且罐内 温度不高于70℃,则可适当延长,但不宜超过12h。水泥企业48h以上停窑前应将煤粉仓用空,非计 划停窑应定时向煤粉仓内喷CO2,定时监视煤粉仓温度变化,收尘器及各处死角不应有煤粉堆存,溢 出设备外的煤粉应尽快清理干净,为灭火用的CO2气瓶应保持有充裕存量。 6.8在喷吹过程中,控制喷吹煤粉的阀门一旦失灵,应能自动停止喷吹煤粉,并及时报警。 6.9治金企业磨煤机入口温度应比设计煤种中最低燃点低50℃以上,磨煤机出口温度应比磨煤机后 收粉设备申耐温最低者低20℃以上,比出口露点高10℃以上,且不低于60℃,对于褐煤不高于90℃ 对于烟煤不高于120℃。水泥企业操作中应控制入磨风温不超过280℃,出口气体温度保持在65℃~ 75℃,灰斗温度不应超过80℃,袋收尘出口C0浓度不超过0.1%(体积比),在除尘器入口应设有快 速切断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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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容器、设备、管道的泄爆应按GB/T15605进行设计。分离器、除尘器、煤粉仓、磨尾、煤粉系 统的管道等处应装设防爆阀(片),泄压口附近应设置足够的安全区,使人员不会受到危害,且使有关 安全的设备和主要设备的操作不受到影响。对安装在室内的煤粉爆炸危险工艺设备应通过泄压导管向 室外安全方向泄爆,泄爆口后面的压力引管的长度,不应超过泄爆管直径的10倍。泄压导管的截面积 应不小于泄压口面积,其强度应不低于被保护设备容器的强度。 7.2防爆阀(片)爆破后,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消除风险;待防爆阀(片)修复后,方能重新启 动设备。应定期检查所有防爆阀(片)、防爆门安全有效状态。 7.3不能通过泄压导管向室外泄爆的室内容器设备,应安装无焰泄爆装置。 7.4爆破片的设计应能防止碎片飞出。 7.5当爆炸状态出现时,罐体应能够承受爆炸压力, 7.6具有内联管道的工艺设备,设计指标应能承受至少0.1MPa的内部超压,

存在煤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采用抑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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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如采用监控式抑爆装置,应符合GB/T18154的要求。 8.3抑爆系统设计和应用应符合GB/T25445的要求。 8.4抑爆装置应有自检功能,以确保其有效性。 8.5抑爆装置宜采用于粉作为消焰剂,干粉性能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9.1通过管道相互连通的存在煤粉爆炸危险的设备设施JTS∕T 170-3-2012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规范,管道上宜设置隔爆装置。 9.2存在煤粉爆炸危险的多层建构筑物楼梯之间,应设置隔爆门,隔爆门关闭方向应与爆炸传播方向 一致。

10爆炸时实现保护性停车

10.1应设置安全连锁装置或遥控装置,在发生火灾、爆炸时切断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 10.2当设立遥控装置时,可安装儿个能互相替换的遥控开关台。开关必须有明显标记,宜采用自发 光信号做标记,开关必须安装在该场所发生火灾和爆炸时仍能进行操作的地方。 10.3安全连锁装置的探测部件应安装在可能引起着火爆炸的危险地方。

11.1企业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制定包括清扫范围、清扫方式、清扫周期等内容的粉尘清理制度。 所有可能沉积粉尘的区域(包括粉料贮存间)及设备设施的所有部位应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扫。 11.2煤粉制备工艺设备应有防止粉尘泄漏的措施,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口、挡板、泄爆口盖等均 立封闭严密。 11.3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应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 11.4应根据粉尘特性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法,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宜采用负压吸尘方 式清洁。 11.5除尘系统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检测装置和控制装置应无积尘。 11.6除尘器进风管安装隔爆阀、火花探测报警装置和火花熄灭装置;除尘风管应采用钢质材料制造 风管的设计强度不应小于除尘器的设计强度。 11.7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所有动力系统的电源。 11.8喷吹罐与喷吹管路应能够紧急自动切断。

2.1粉尘释放源按爆炸性粉尘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为连续级释放源、一级释放源、二级 泽放源,释放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连续级释放源为粉尘云持续存在或预计长期或短期经常出现的部位; 一级释放源为在正常运行时预计可能周期性的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二级释放源为在正常运行时,预计不可能释放,如果释放也仅是不经常且是短期释放。 2.2爆炸危险区域根据爆炸性粉尘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20区、21区、22区,分区 符合下列规定: 20区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JIS A1129-1-2001 灰浆和混凝土长度变化的试验方法 第1部分 比较器法DB13/T 52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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