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818-2020 液化石油气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

DB15/T 1818-2020 液化石油气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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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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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1818-2020 液化石油气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简介:

DB15/T 1818-2020 是一个地方标准,全称为“液化石油气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技术规范”,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适用于北京市。这个标准的主要内容是针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旨在确保钢瓶在超过原定使用年限后,仍能安全使用。

标准中可能包括对钢瓶的材料、结构、制造工艺、使用历史、检验记录等多方面的评估要求。例如,对于钢瓶的定期检验,可能规定了具体的检验周期、检验项目以及不合格的处理方式。同时,对于钢瓶的使用环境、使用条件、维护保养等也会有详细的规定,以防止由于使用不当导致的安全隐患。

此外,标准可能还会涉及到钢瓶的维修、改造、报废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在整个生命周期内,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性得到充分保障。

请注意,具体的评定标准和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如果需要执行这样的评定,建议参照标准原文或者咨询当地的相关管理部门。

DB15/T 1818-2020 液化石油气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部分内容预览:

进行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的检验机构,应符合GB/T12135的要求,并按TSGZ7001经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3.2.1钢瓶允许在进行安全评定后延长使用期,延长使用期限由评定结果决定,使用期只能延长一次, 且延长期限不超过4年。

CJ∕T 39-1999 平面格栅DB15/T18182020

4.1.1逐只检查记录钢瓶的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记录的内容至少包括制造单位名称代号或制造许可 编号、钢瓶编号、制造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钢瓶重量、公称容积、瓶体设计壁厚、上 次检验日期(年、月)及检验单位或代号等信息。 4.1.2对判定不能继续使用的钢瓶以及已经过一次延长使用期评定的任何类型钢瓶,记录后不予检验 按报废处理。

4.2瓶内残液、残气的处理

4.2.1对于无法证明有无余压的钢瓶,应与待检瓶分开存放以待另行妥善处理。在保证不泄漏、不污 染环境、不影响操作人员健康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方法,逐只回收瓶内残液和残气。经外观检查报废的 钢瓶,亦应逐只回收瓶内残液和残气。 4.2.2确认瓶内压力与大气压力一致时,将瓶阀卸掉。 4.2.3 采用焚烧方法清除钢瓶外表面的锈蚀物和涂敷物时,楚烧装置应满足如下条件: a 应避免焚烧炉内燃烧器的火焰高温区直接喷射钢瓶,以避免钢瓶局部过热或过烧; 炉温控制装置应能正确显示,精度级别应不低于1.0级,并应在检定有效期或校准周期内使用; 6 C 楚烧炉的工艺规定温度应不高于550℃,保温时间应不多于3min; d) 经楚烧炉焚烧后钢瓶内应无残液,钢瓶内残气浓度应不高于0.4%(体积); e) 经焚烧炉焚烧后钢瓶瓶体无明显火焰烧灼迹象,钢瓶外表面涂层疏松、焚烧均匀,呈灰白色

4.2.1对于无法证明有无余压的钢瓶,应与待检瓶分开存放以待另行妥善处理。在保证不泄漏、不污 染环境、不影响操作人员健康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方法,逐只回收瓶内残液和残气。经外观检查报废的 钢瓶,亦应逐只回收瓶内残液和残气。

a 应避免焚烧炉内燃烧器的火焰高温区直接喷射钢瓶,以避免钢瓶局部过热或过烧: b 炉温控制装置应能正确显示,精度级别应不低于1.0级,并应在检定有效期或校准周期 C 焚烧炉的工艺规定温度应不高于550℃,保温时间应不多于3min; 经楚烧炉焚烧后钢瓶内应无残液,钢瓶内残气浓度应不高于0.4%(体积); e) 经焚烧炉焚烧后钢瓶瓶体无明显火焰烧灼迹象,钢瓶外表面涂层蔬松、烧均匀, 兰

4.3瓶阀拆卸与表面清理

逐只清除钢瓶外表面的锈蚀物和涂敷物等

逐只目测检查易于发现和评定的外观缺陷,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钢瓶,按报废处理: a)护罩脱落或其焊接接头断裂以及瓶体的对接接头出现裂纹的钢瓶; b)因底座脱落、变形、腐蚀、破裂、磨损以及其他缺陷影响直立的钢瓶。

应逐只对钢瓶进行目测检查,检查其外表面是否存在裂纹、鼓包、皱折、夹层、凹坑、磕伤、划伤、 凹陷、热损伤、腐蚀等缺陷,还应对底座和瓶体形状进行检查。对外观检查发现有凹坑、磕伤、划伤、 腐蚀缺陷的部位,应采用超声波测厚仪器测量缺陷处瓶壁的最小壁厚。

5.2.1机械损伤的检查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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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瓶体存在裂纹、鼓包、皱折、夹层和肉眼可见的容积变形等缺陷的钢瓶应报废。 5.2.1.2瓶体磕伤、划伤、凹坑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应报废(测量方法参见附录A)。 5.2.1.3瓶体凹陷深度不小于6mm或大于凹陷短径的1/10的钢瓶应报废(测量方法参见附录A)。 5.2.1.4瓶体凹陷深度小于6mm,若凹陷中带有划伤或磕伤缺陷,且缺陷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 则该钢瓶应报废。 5.2.1.5对未达到报废条件的缺陷,特别是线性缺陷或尖锐的机械损伤,应进行修磨,使其边缘圆滑 过渡,但修磨后的剩余壁厚应不小于设计壁厚

5.2.2热损伤的检查与评定

5.2.3腐蚀的检查与评定

5.2.3.1瓶体上孤立点腐蚀、线腐蚀、局部腐蚀及普遍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应报废。 5.2.3.2因腐蚀严重,难以确定腐蚀深度和范围的钢瓶应报废 5.2.3.3底座松脱的检查与评定 5.2.3.4底座应保证钢瓶的直立和稳定性。 5.2.3.5底座支撑面与瓶底中心的间距小于表1规定尺寸的钢瓶应报废

表1底座支撑面与瓶底中心的间距

6焊接接头的检查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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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检查内容与评定方法

7.1.1目测或用低倍放大镜逐只检查阀座以及螺纹有无裂纹、变形、腐蚀或其他机械损伤。 7.1.2阀座有裂纹、倾斜、塌陷的钢瓶应报废。 7.1.3螺纹不得有裂纹或裂纹性缺陷,但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轻微损伤,即在有效螺纹中允许有不超 过3牙的缺口,缺口长度不超过圆周的1/6,缺口深度不超过牙高的1/3。

对螺纹存在轻度腐蚀、磨损或其他损伤 10878规定的丝锥修复。修复后应用符 GB/T8336规定的量规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GB/T8335的要求, 螺纹修理后检查不合格的钢瓶应报废

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应报废。

9容积测定(补充检测)

经外观检验,对钢瓶容积有怀疑时,应进行容积测定

称重用的衡器应保持准确。衡器的最大量程应为常用量程值的1.5~3.0倍,衡器的检定 超过3个月,

积应以三位有效数字表示,第四位数值一律舍去

容积测定采用水容积测定法(见附录B),实测容积小于公称容积的钢瓶应报废。

10.1.1钢瓶应逐只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装置、方法和安全措施应符合GB/T9251的要求 10.1.2水压试验压力为3.2MPa,保压时间不得少于1min。

10.1.3对水压试验合格的钢瓶,应用适当方法排净瓶内残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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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压试验过程中,瓶体出现渗漏、明显变形或保压期间压力下降现象(非因试验装置、瓶阀或 口泄露)的钢瓶应报废。

11.1瓶阀的更换与检验

11.1.1钢瓶应逐只更换新的具有相应瓶阀制造许可资质的单位生产的,并符合GB/T7512的液化石油 气瓶阀。 1.1.2应逐只对新更换的瓶阀进行外观检查,并保证开闭自如。 11.1.3阀体不得有严重变形,进出气口螺纹不得有严重损伤并符合7.1.3的要求

11.2.1瓶阀与阀座的密封材料应根据液化石油气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材料。 11.2.2带有液相管的钢瓶,瓶阀与液相管应装配牢固。 11.2.3瓶阀应装配牢固,并保证其与阀座连接的有效螺纹牙数和密封性能,装配后其外露螺纹数一般 为1牙~2牙。

12.1.1钢瓶水压试验合格后,应逐只进行气密性试验。 12.1.2气密性试验所用压缩空气,不应含油水。 12.1.3钢瓶气密性试验采用浸水试验,其充气装置,试验水槽、试验条件和方法等应符合GB/T12137 的规定。 12.1.4充气过程中若充气装置或试验过程中瓶阀装配不当产生泄漏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待修理或重 新装配后再试验。 12. 1.5气密性试验压力为2. 1 MPa,保压时间不应少于1 min。

12.1.1钢瓶水压试验合格后,应逐只进行气密性试验。 12.1.2气密性试验所用压缩空气,不应含油水。 12.1.3钢瓶气密性试验采用浸水试验,其充气装置,试验水槽、试验条件和方法等应符合GB/T12137 的规定。 12.1.4充气过程中若充气装置或试验过程中瓶阀装配不当产生泄漏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待修理或重 新装配后再试验。 12.1.5气密性试验压力为2.1MPa,保压时间不应少于1min。

12.2.1在保压过程中压力表不应有回降现象。

2.1在保压过程中压力表不应有回降现象

12.2.2瓶体泄漏或变形的钢瓶应报废。

13.1抽真空或充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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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经评定合格的钢瓶,应在钢瓶上留下不易损坏、不易失落、字迹清晰的检验标志,其内容包括 检验机构代号、本次检验有效期,并有延长使用期评定永久性标志。 13.2.2检验标记、延长使用期评定标志的打印部位和方式,视不同情况而定:具有滚压装置或专用机 戒的检验机构,可将检验标记、延长使用期评定标志滚压或打印在钢瓶护罩的适当部位上;对采用检验 标志环(外形尺寸见附录C)套于瓶阀锥形尾部上的检验机构,应将其检验标记、延长使用期评定标志用 专用机械或人工方法打印在检验标志环规定的部位上。 3.2.3钢印字体高度应为5mm~10mm,深度为0.3mm0.5mm。 13.2.4钢瓶在重新涂敷后,应粘贴安全使用提示,内容应符合GB/T5842的规定

3.2.1经评定合格的钢瓶,应在钢瓶

13.3.1经评定合格的钢瓶GB 8042-1987 石棉水泥波瓦、平板抗冻性试验方法,在清除其表面上的灰尘、油污、锈蚀物以及制造时留下的氧化皮和焊接飞

1经评定合格的钢瓶,在清除其表面上的灰尘、油污、锈蚀物以及制造时留下的氧化皮和焊接 等杂质,在干燥的状态下进行涂敷。

3.3.1经评定合格的钢瓶,在清除其表面上的灰尘、油污、锈蚀物以及制 焊按 哦物等杂质,在干燥的状态下进行涂敷。 3.3.2除执行GB/T7144的规定外,还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涂敷: a) “液化石油气”红色字样的高度为60mm~80mm的仿宋体: b 涂层应均匀,不得出现气泡、流痕、龟裂或剥落等缺陷; C 在涂敷钢瓶漆色的同时,应在滚压或打印检验标记的部位喷涂检验色标;使用检验环时,应喷 涂在护罩上。

13.4钢瓶评定记录、报告与报废处理

3.4.1检验人员应当认真填写钢瓶延长使用期评定记录,评定结束后应当按照TSGR0006的规定对评 定合格或报废的钢瓶及时出具钢瓶评定报告,钢瓶评定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权单位名称; b) 制造单位和钢瓶使用登记号: c) 钢瓶出厂编号; d) 评定结果: e) 评定日期及有效期。 3.4.2 报废钢瓶由检验机构负责破坏性处理,方式为压扁或瓶体解体,不得采用钻孔或破坏瓶口螺纹 为方式进行破坏性处理,以避免报废钢瓶被重新使用。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直流电流测量装置 第1部分:电子式直流电流测量装置 GB/T 26216.1-2010》验前核实送检钢瓶电子标签录入信息的准确性以及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后将钢瓶评定信息 标签。

A.1凹陷深度(h)的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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