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059-2018 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59-2018 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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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205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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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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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059-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HJ 2059-2018 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简介:

HJ 2059-2018《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是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一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主要针对铜冶炼行业产生的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进行规范和指导。这项规范的发布,旨在有效控制和减少铜冶炼生产过程中的废水排放,提高废水处理效率,保护环境,实现铜冶炼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总则:规定了规范的适用范围、引用标准以及相关术语和定义。

2. 设计原则:明确废水治理工程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如源头控制、分类收集、分级处理、资源化利用和最小化排放等。

3. 工程设计:详细规定了废水收集系统、预处理系统、主体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回用系统和排放系统的设计要求。

4. 工程施工与验收:对废水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和验收标准进行了规定,确保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5. 运行管理:规定了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要求,包括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监测监控、应急预案等。

6. 环境影响评价:对废水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规定,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7. 技术经济分析:对废水治理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设定,以评估工程的经济合理性。

通过实施HJ 2059-2018,铜冶炼企业可以科学、合理、有效地处理和利用废水,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也符合国家对环保的严格要求,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HJ 2059-2018 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含修 )适用于本标准。 GB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6. 1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翻转法 GB1404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22580特殊环境条件高原电气设备技术要求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25467 铜、镍、钻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9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标准。 3.1铜冶炼废水 copper smelting wastewater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标准。

商住楼-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铜冶炼生产过程中排出的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

3.2污酸contaminated acid

4.2.1现有企业废水产生量应通过实测确定,新建企业废水产生量可根据产品品种、生产工 艺、生产规模、工作制度和管理水平相近的企业类比确定,还可以根据物料平衡、水平衡来 确定。 4.2.2现有企业初期雨水收集量应根据实际监测情况确定,新(改、扩)建企业初期雨水收 集量宜按不少于被污染区域面积的15mm降水量确定

4.2.2现有企业初期雨水收集量应根据实际监测情况确定,新(改、扩)建企业初期雨水收 集量宜按不少于被污染区域面积的15mm降水量确定

4.3.1废水中污染物成分及浓度与原料、生产工艺、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等有关。 4.3.2现有企业废水和初期雨水污染物成分和浓度应以检测数据为准,新(改、扩)建企业 可通过物料平衡计算或参考类似企业确定,污染物成分根据GB25467确定。 4.3.3无实测或类比数据时.污酸和酸性废水主要污染物成分及浓度范围可参照表1和表2。

表1污酸主要污染物成分及浓度

表1污酸主要污染物成分及浓度

酸性废水主要污染物成

5.1.1铜治炼企业建设与运行管理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排放许可制 和行业污染防治政策等管理要求,并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 5.1.2铜冶炼企业建设涉及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污水调节 他、处理池和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5.1.3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应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并应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1.4废水中含汞、铅、镉、六价铬、砷等第一类污染物时,应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 口处理。 5.1.5废水处理后外排水中污染物浓度应达到GB25467及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还应满足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的要求。 5.1.6铜治炼废水治理工程应设置事故应急防范设施。 5.1.7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应采取二次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 水、废渣对环境造成污染。 5.1.8企业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以及GB25467中有关排污口规范 化设置的相关规定设置废水排放口。

5.2.1铜冶炼企业应对废水的产生、处理和排放进行全过程控制,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技术, 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低于《铜治炼行业规范条件》的规定。 5.2.3铜治炼企业产生的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5.2.4含有重金属的废水应优先回用。 5.2.5废水处理达标后,宜优先回用

5.3.2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建设规模宜符合下列要求

a)污酸、酸性废水和一般生产废水调节池容积应按最大日流量计算,有效容积宜不小于 8h废水量。 b)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应按GB50988确定。 C) 初期雨水应及时利用或处理,保持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 事故池有效容积应按事故区域初期雨水量、消防用水量、物料泄漏量之和计算。 e 调节池后各处理单元按最大日平均流量计算。 f)污泥处理和处置工程按最大日污泥量计算。 5.4工程构成 5.4.1废水治理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构成。 5.4.2主体工程包括:废水收集、调节、提升、预处理、处理、回用与排放、污泥浓缩与脱 水、药剂配制、事故处置、渣库等设施。 5.4.3辅助工程包括:电气、控制与检测、给水排水、消防、排放口水质、水量在线监测、 采暖、通风和空调等。 5.4.4配套设施包括:控制室、值班室和化验室等。 5.5工程选址与总体布置 5.5.1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选址和总体布置应符合GB50014、GB50187和GBJ22等标准的 相关规定。 5.5.2总平面布置应统筹考虑废水产生、处理流程和各处理单元功能的关系,结合地形、 地质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总平面在置应坚法合理一满点施工一维护和管铺黛

谷积直不 废水量。 b)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应按GB50988确定。 初期雨水应及时利用或处理,保持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 d)事故池有效容积应按事故区域初期雨水量、消防用水量、物料泄漏量之和计算 调节池后各处理单元按最大日平均流量计算。 污泥处理和处置工程按最大日污泥量计算

5.4.1废水治理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构成。 5.4.2主体工程包括:废水收集、调节、提升、预处理、处理、回用与排放、污泥浓缩与脱 水、药剂配制、事故处置、渣库等设施。 5.4.3辅助工程包括:电气、控制与检测、给水排水、消防、排放口水质、水量在线监测、 采暖、通风和空调等。 5.4.4配套设施包括:控制室、值班室和化验室等

5.5工程选址与总体布置

5.5.1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选址和总体布置应符合GB50014、GB50187和GBJ22等标准的 相关规定。

5.5.1铜治炼废水治理工程选址和总体布置应符合GB50014、GB50187和GBJ22等标准的 相关规定。 5.5.2总平面布置应统筹考虑废水产生、处理流程和各处理单元功能的关系,结合地形、 地质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满足施工、维护和管理等要求。 b)总平面宜按工艺流程布置,并根据功能和物料性质分区布置。 c)竖向设计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尽可能做到土方平衡,减少提升次数,降低运行电耗 d)应合理布置超越管线和维修放空设施,并确保放空水和污泥得到要善处理和处置, e)输送污酸、酸性废水及酸、碱管道宜架空敷设

3.1.1工艺设计前应对废水的水质、水量及其变化规律进行全面调查,得到具有代表性、准 确的污染源参数,并进行必要的工艺试验。 6.1.2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应在科研和生产实践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 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且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6.1.3废水处理工艺的选择应根据废水量、水质、药剂来源、处理后水质要求、污泥处置方 法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优先选用技术成熟、稳定、达标、污泥产率低 节能的处理工艺。 6.1.4污酸处理、酸性废水处理和一般生产废水处理可行技术可参照《铜冶炼污染防治可行 技术指南(试行)》选用。污酸处理和酸性废水处理应优先采用回收有价值金属或综合利用 的处理工艺。 6.1.5精矿仓区、熔炼区、制酸区等污染严重的装置区内初期雨水应单独收集,宜与酸性废 水合并处理;装置区外被污染区域雨水宜另行单独收集处理。 6.1.6湿法治炼工艺排出的萃余液除油后与酸性废水合并处理。 6.1.7厂区生活污水应独立管网收集《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 CJJ 138-2010》,单独处理。 6.1.8膜分离法、低温多效蒸发法或蒸发结晶工艺可用作废水减排处理或回用

6.2.1污酸处理工艺宜选用石灰(石)中和法、硫化法或组合工艺。砷含量小于500mg/L 时,宜采用石灰(石)中和法处理,砷含量超过500mg/L时,宜采用硫化法+石灰(石)中 和法处理。 6.2.2污酸处理后液pH值宜控制在2左右,后续处理工艺与酸性废水处理相同。 6.2.3酸性废水处理工艺宜选用中和法、石灰一铁盐法或电化学法,也可根据需要选择组合 工艺。 6.2.4初期雨水处理宜选用中和法、石灰一铁盐法、电化学法或重金属捕集剂去除重金属

6.2.1污酸处理工艺宜选用石灰(石)中和法、硫化法或组合工艺。砷含量小于500mg/L 时,宜采用石灰(石)中和法处理,砷含量超过500mg/L时,宜采用硫化法+石灰(石)中 和法外理

6.2.3酸性废水处理工艺宜选用中和法、石灰一铁盐法或电化学法,也可根据需要选择组合 工艺。 6.2.4初期雨水处理宜选用中和法、石灰一铁盐法、电化学法或重金属捕集剂去除重金属, 可与酸性废水合并处理,也可单独处理。 一舰生立底水外用金相损品边物成公 用通艺一结油妆派如将滑宽能工艺

6.3.5中和反应时间宜根据试验确定,采用石灰乳作中和剂时不宜小于45min,采用石灰 石作中和剂时宜为2h~4h。

图1石灰(石)中和法处理污酸工艺流程图

《电工术语 电气装置 GB/T2900.71-2008》图2硫化法处理污酸工艺流程图(以硫化钠为硫化剂》

6.3.6硫化反应时间宜根据试验确定,宜为1h~2h。 6.3.7硫化反应、硫化物沉淀分离应在密闭容器中进行,溢出的硫化氢气体应进行碱液吸收 处理,尾气排放执行GB14554中的规定。 6.3.8硫化反应槽在室内时,应设独立房间,应设通风、监测和报警设施。 6.4酸性废水处理 6.4.1中和法、石灰一铁盐法或电化学法为酸性废水处理基本工艺流程,工艺流程见图3、 图4和图5。

图3中和法处理酸性废水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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