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7140-2018 检验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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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140-2018 检验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验收规范简介:

GB/T 37140-2018《检验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验收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主要针对检验检测实验室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保证实验室的技术能力、设备设施、环境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各方面达到国家认可的标准,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该规范包含以下主要部分:

1. 实验室的总体要求:包括实验室的组织结构、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环境条件等基本要素,确保实验室具有进行检验检测工作的基本条件。

2. 技术能力要求:规定了实验室应具备的技术能力,如检验检测方法的选择和应用、数据处理和结果报告、设备的校准和维护等,确保实验室能够准确、科学地进行检验检测。

3.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规定实验室应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文件管理、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不符合项和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等,保证实验室的持续改进和质量控制。

4. 验收要求:规定了实验室在建设或改造完成后,进行验收的具体步骤和标准,包括现场检查、技术能力验证、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等,确保实验室满足国家对检验检测实验室的要求。

5. 安全与环保要求:实验室在进行检验检测工作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和环保规定,保障人员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总的来说,GB/T 37140-2018为中国的检验检测实验室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标准的操作和管理指南,对于提升中国检验检测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GB/T 37140-2018 检验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验收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实验室防雷接地要求如下: 实验室工作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按实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确定。接地电阻值同时应符合 GB/T50065的规定。防雷接地电阻值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 防雷接地如需单独设置,采取防止反击措施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 实验室应设置等电位联结,电子类检测实验室应根据房间布局预留接地母线和接地端子 保护接地、功能接地、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等电位联结的范围、形式、方法、采用的材料和规 格应满足实验室的工作要求

实验室防雷接地要求如下: 实验室工作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按实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确定。接地电阻值同时应符合 GB/T50065的规定。防雷接地电阻值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 防雷接地如需单独设置,采取防止反击措施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 实验室应设置等电位联结,电子类检测实验室应根据房间布局预留接地母线和接地端子 保护接地、功能接地、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等电位联结的范围、形式、方法、采用的材料和规 格应满足实验室的工作要求,

GB/T371402018

实验室电子信息系统应按照简易雷击风险评估出雷电防护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保护措施。 精密电子仪器实验室要采取电磁屏蔽措施

实验室电气防火要求如下: 实验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及GB50116的规定DB34/T 2978.2-2017标准下载,当单一型火灾探测器 不能有效探测火灾,可采用多种火灾探测器进行复合探测。 实验室中涉及防火、防爆、防水、防尘、污染、酸雾、振动、高海拨的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 选择、安装应符合相应的使用要求。 实验室进线处应装设防止剩余电流火灾的监控系统,报警信息宜上传到消防值班室或消防控 制室,如无上述消防功能房间,可在实验室内设置剩余电流火灾的声光报警装置。 实验室内实验设备的工作不应干扰空间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工作状态。如可能产生干 扰,需选择和更换适合本区域环境的报警设备或应有必要的火灾预防和管理要求。

9.3要素指标及遵循的标准规范

9.3.1实验室供配电应符合GB50052、GB50054、GB50055的规定。 9.3.2实验室照明设计应满足实验工艺的要求和GB50034的要求。主要房间的照明标准值宜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检测检验实验室照明标准

9.3.3采用分区一般照明时,非实验区和走道的照度,不宜低于实验区照度的1/3。 9.3.4采用一般照明加局部照明时,一般照明不宜低于工作面总照度的1/31/5,且不宜低于1001x。 9.3.5实验室内照明器具的选择、安装和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房间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 数、特殊显色指数R9等指标满足实验室工作要求,设计无要求时,统一眩光值应小于19,显色指数Ra

9.3.6接地系统应符合GB/T50065的规定。供电电源工作接地及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值无特殊要求 时不应大于4Q2。实验室特殊防护接地电阻值按具体要求确定。各种接地宜共用接地装置。无特殊要 求时,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1。 9.3.7实验室工作接地与接地装置当电子设备的工作频率低于30kHz时,宜单点式(S形)连接方式。 当电子设备的工作频率高于300kHz时,其接地应采用多点式(M形)接地方式。当频率在30kHz~ 300kHz区间时,宜设置一个等电位接地平面,再以单点接地形式连接到同一接地网,分别满足高频信 号多点接地及低频信号一点接地的要求。 .3.8由实验空接地占至接地装置的引线长度不应为入/4及入/4的奇数倍入应按式(1)计算

当电子设备的工作频率高于300kHz时,其接地应采用多点式(M形)接地方式。当频率在30kHz~ 300kHz区间时,宜设置一个等电位接地平面,再以单点接地形式连接到同一接地网,分别满足高频信 号多点接地及低频信号一点接地的要求。 9.3.8由实验室接地点至接地装置的引线长度不应为入/4及入/4的奇数倍,入应按式(1)计算

式中: 入一一波长,单位为米(m); 实验室接地仪器、设备工作的主频率,单位为赫兹(Hz)。 9.3.9实验室中对电源的谐波骚扰敏感的设备,其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压的兼容水平应符合 GB/T18039.4—2017中1类的规定。 K

10.1.1本章包括氢气、氧气、氮气、氩气、氨气、甲烷、乙炔、压缩空气等实验气体在实验建筑内的气体 诸存和气体管道。 0.1.2应根据实验室需求,配置符合实验要求的气源种类和气体系统。集中供气系统要和实验室同 步设计,并考虑实验室的发展需求。 0.1.3实验室用高压气体、可燃气体、惰性气体的存储和供气系统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应符合 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0.1.4气体管道材料和阀门的选用,应满足实验工艺对气体纯度、露点的要求和使用特点,并按气体 性质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0.2评估和控制主项

0.2.1.1采用瓶装气体供气时,当实验室需求的气体种类大于3种,或需储存3瓶以上时,宜集中设置 气瓶室,采用集中供气系统时,气体通过管道输送到各个用气点。 0.2.1.2对日用气量不超过1瓶气体的实验室,室内可放置一个该种气体的气瓶。气瓶应储存在气瓶 中,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集中布置。 0.2.1.3气瓶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宜单独设置或设在无危险的辅助工作区内,并靠外墙布置,还应考 意其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影响。 0.2.1.4实验用压缩空气由自备空气压缩机提供时,压缩机宜集中设置。 0.2.1.5氢气钢瓶的储存和使用应符合GB4962的规定

GB/T371402018

10.2.1.6承装易燃易爆气体的气瓶室内安装的电源捕座、照明电器、设备配电等电气系统应满足防爆 要求。 10.2.1.7气瓶室内应将易燃与助燃气体分区储存,中间为防爆墙体隔断;使用的空瓶和实瓶也应分开 诸存,距离不少于2m,且应有空瓶与满瓶标识 10.2.1.8气瓶室应有换气次数不小于3次/h的通风措施,存放可燃气体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10.2.1.9存储易燃易爆气体的气瓶间和使用可燃气体的实验室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和事故 排风装置,存储惰性气体的气瓶间宜设置氧含量报警装置。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报警 装置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连锁。 10.2.1.10应根据实验需求合理设置气源的切换系统,并设置气瓶低压报警装置,适时监视气瓶使用状 ,保证气体的纯度、压力、流量恒定并持续供给。 10.2.1.11气瓶室设计要规定承装气体范围、气瓶容积和气瓶数量,不允许超装、超类型存放。 10.2.1.12气瓶及管道的安装应布局合理,安装牢固、便于运行、维护和检修

况,保证气体的纯度、压力、流量恒定并持续供给。 10.2.1.11气瓶室设计要规定承装气体范围、气瓶容积和气瓶数量,不允许超装、超类型存放。 10.2.1.12 2气瓶及管道的安装应布局合理,安装牢固、便于运行、维护和检修。 10.2.2 气体管道 10.2.2.1气体管道宜集中布置并沿墙明线敷设,且方便安装和检修。引至仪器台的管道应固定在仪器 台附近。 10.2.2.2气路系统设计要满足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对所使用气体的不同需求,在楼层、房间、实验台, 仪器使用终端配置相应的气体减压阀和紧急切断阀,连接仪器使用终端的易燃易爆气体管路应设置阻 火器。 10.2.2.3当管道井、管道技术层内敷设有氢气和其他易燃易爆气体管道时,应有换气次数为1次/h~ 3次/h的通风措施。 10.2.2.4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也不宜穿过不使用该种气体的房间。 10.2.2.5穿过实验室墙体或楼板的气体管道应敷在预埋套管内,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与套 管之间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堵。 10.2.2.6要根据输送的气体种类和使用要求合理选用管道材料和阀门。可燃气体管道和氧气管道所 用的管件和仪表应是适用于该介质的专用产品,不得代用。 10.2.2.7氢气、氧气管道的末端和最高点宜设放空管。放空管应高出层顶2m以上,并应设在防雷保 护区内。氢气管道上还应设取样口和吹扫口。放空管、取样口和吹扫口的位置应能满足管道内气体吹 扫置换的要求。 10.2.2.8可燃气体、氧气管道和设备应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其设计应满足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和规定要求。 10.2.2.9管路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强度试验应采用气压试验,并应采用 严格的安全措施。 10.2.2.10气体管道应按不同介质的气体种类设置明显标识,同时气体管道上还应标明气体流向。

10.3要素指标及遵循的标准规范

10.3.1实验室用压缩空气、氢气、氧气、氮气、氩气、氢气、乙炔等气体的气质及储存、输送系统应满足 实验设备和仪器的试验规定要求GB 16895.14-2010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03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装有桑拿浴加热器的房间和小间,并应对供气系统进行安全监测。 10.3.2气瓶室应保持阴凉、干燥、严禁明火、远离热源。 10.3.3气体管道系统应不渗漏、耐压、耐温、耐腐蚀。实验室内还应有足够的清洁、维护和维修明露管 20

3.1实验室用压缩空气、氢气、氧气、氮气、氩气、氨气、乙炔等气体的气质及储存、输送系统应满 检设备和仪器的试验规定要求,并应对供气系统进行安全监测。 3.2气瓶室应保持阴凉、干燥、严禁明火、远离热源。 3.3气体管道系统应不渗漏、耐压、耐温、耐腐蚀。实验室内还应有足够的清洁、维护和维修明露 20

道的空间。 10.3.4气体管道应符合GB50028、GB50031、GB50029、GB50177、GB50030、GB4962的规定

体管道应符合GB50028、GB50031、GB50029、GB50177、GB50030、GB4962的规定

11.1.1本章适用于实验室内各类实验台、实验用柜、通风柜、排气罩等实验用家具。实验家具的技术 要求除满足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11.1.2实验室家具的选择及配置应考虑实验台的布局模式、结构尺寸、台面选择CJ∕T 249-2007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泥质,通风类型、柜体选 型、安全设施配套等,除满足实验功能外,还应与建筑标准单元组合设计紧密结合,

11.2评估和控制主项

11.2.1通风柜、排气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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