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992-2015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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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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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1/T 992-2015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简介:

DB61/T 992-2015是《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的陕西省地方标准,该标准主要为了指导和规范陕西省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推动乡村振兴。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简介:

1. 规划与设计:强调规划先行,以村庄自然、历史、文化等资源为依托,进行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包括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公共设施、绿化美化等。

2. 住房建设:要求住房建设应符合抗震、节能、环保等要求,同时兼顾美观和实用性,体现地方特色。

3. 环境整治:包括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目标是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乡村环境。

4. 公共服务:推动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如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5. 文化保护:强调保护和传承乡村传统文化,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建筑、民间艺术等,以增强乡村的文化底蕴。

6. 持续发展:倡导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模式,促进农业现代化,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7. 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庄建设的管理机制,包括规划实施、建设监督、后期维护等,以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个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陕西省的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实现乡村的绿色发展。

DB61/T 992-2015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DB61/T 9922015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

4.1美丽乡村的规划建设应符合《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陕西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等 要求。 4.2以“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为目标,保持自然风貌和乡土气息T/CSA 052-2018标准下载,遵循生态 保护和规划相关要求。

5.1整体规划、科学布局

5.1.1村庄规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与县域、镇域村庄布局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 项专业规划的协调衔接,科学区分生产生活区域,功能布局合理,配套完整。 5.1.2梳理村庄资源、风貌要素(自然、产业、文化资源等),结合整体风貌结构、村庄分布特点和末 来发展趋势,整体统一规划,科学布局村落,处理好山川、水体、道路、建筑的关系

5.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立足现有自然条件,地理环境与经济水平,使平原、山地、丘陵、水乡建设各具风格特色。 一要求和尊重差异相结合,体现村庄特点。

5.3节约用地、合力共建

5.3.1合理确定村庄的规划区范围、规模和建设用地界限、用地布局。村庄规划应依法使用土地,科 学统筹配置,不应占用基本农田。 5.3.2应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废弃空心房及设施等,用于改造、建设村庄公共活动场所 5.3.3村庄规划编制应深入农户实地调查,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后,公示规划平面图,经县级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5.3.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政府引导,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村庄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 依据区域内村庄发展的综合条件,确定村庄的职能等级类型和结构, 规划区范围,综合评价村庄的发展条件,提出村庄建设与治理、产业发展和村庄管理的总体要 求; C 住宅、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能源供应、环保环卫、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场所等基 础设施、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布局、建设等要求; d) 公共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用地布局、建设要求; ? 对耕地、林地、草场等自然资源的保护; 对祠堂、古村落、古建筑等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 g) 综合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

7.1.1村庄各类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 持耕地红线不突破。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 地使用权有序流转。 7.1.2各种用地符合政策,实施占补平衡,确保耕地保有量。

7.2.1按《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要求,根据当地村民生活习惯、地形与外部环境条件,以 望造乡村建筑风格,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风格为主导。新建住房应引导集中建设成“统一规划、统一设 计、统一配套、特色明显”的村镇住宅区。 7.2.2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符合规划,院落空间组织合理,格局协调,倡导绿色建筑。 7.2.3住宅形式、体量、色彩和高度等协调美观,设计坚持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方便的 原则,按照村庄规划确定建筑风格,按当地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设计房屋位置、结构、通道、庭 院、围墙、门户、卫生设施、畜禽圈、沼气设施等家庭生产生活设施,体现地域和民俗特色、时代风貌, 羊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住宅卫生标准应符合GB9981。

7.2.4应设置标准门牌,体现乡村风格和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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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实施危旧房改造、整治和废弃空心房综合利用。保障农房质量安全。废弃空心房处置率应达到 100%,危房改造率应达到100%。 7.2.6对影响村庄空间外观视觉的外墙和屋顶进行美化,外墙颜色尽可能保持协调统一,达到整齐、 洁净、优美的要求。规范太阳能热水器、屋顶空调等设施的安装。 7.2.7村庄整治按GB50445的要求,保护传统民居和古迹古建等历史文化遗产及乡土特色元素,保持 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7.2.8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二层以上住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采用县级以上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提供的通用设计。

7.3.1.1按GB50445要求对村庄道路进行整治。通村路及巷道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传统巷道保 护良好。巷道改造应合理保留原有路网形态和结构。道路结构、形态、宽度等自然合理,体现当地特色。 路面平整,边沟通畅,无障碍,养护良好。 7.3.1.2通村主干公路应符合《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工程技术要求,进出畅通,路面硬化率达 00%。通村道路宽度不小于4.5m,能够满足公共交通运行。 7.3.1.3村内道路建设应根据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村庄,道路路面宜采用传统 建筑材料,保留和修复传统街巷中富有特色的道路。 7314规范设置各类标志标牌

7.3.1.4规范设置各类标志标牌:

村庄主入口设村名标识标牌; b) 主巷道入口设巷名标识标牌; c 主干公路应设立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牌; d 政府、部门认定的特色村宜设置标志标牌。 7.3.1.5完善农村公路安保、防护建设: a 路侧有临水临崖、连续弯道、小半径弯道等路段,应加设混凝土护栏及护栏粘贴反光带; b) 急弯、陡坡、长下坡、穿村镇等路段及学校等人流较多路段,可在该路段前设置限速、减速标 志标线和警示设施,视距不良的回头弯、急弯等危险路段,还应加设警告标志、凸面反光镜; C 对基宽3.5m受限路段,重点强化完善错车台等安保设施设置。 7.3.1.6 村庄道路建设、改建应满足消防通道要求。 7.3.1.7利用空余地,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

7.3.2.1新建、修建的车行、人行桥梁,在符合桥梁设计要求、确保安全美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保 持原有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体现地域特色,宜使用当地天然材料修建,重视古桥保护。 7.3.2.2通车桥梁两端与道路衔接线形顺畅,桥梁有防护设施,桥头设立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牌。 7.3.2.3通村公路可修建单车道隧道,应采用直隧道,长度不宜超过250m。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原有 单车道隧道,可通过设置信号灯或其他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后继续使用。新建隧道应设置避车洞和相应 的警告、禁今标志。

7. 3. 3 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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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2给、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规范合理。对新建村庄、有条件的地区排水管网应按规划采取 雨水污水分流方式。已建的合流式管网,宜遂步改造为截流式。

7.3.4.1村庄电网做到“规范、安全、美观”,电线杆应排列整齐,不应有私拉乱接电线、占用道路 现象。供电保证率达到100%。 7.3.4.2合理配置照明路灯,路灯间距不大于50m。路灯一般布置在村庄道路一侧、丁字路口、十字 路口等位置,主要采取单独架设、随杆架设和随山墙架设等方式。路灯尽可能使用节能灯具,经济条件 较好的,可选用太阳能路灯。

7.3.4.1村庄电网做到“规范、安全、美观”,电线杆应排列整齐,不应有私拉乱接电线、占用道路

7.3.6.1配备适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生产设施 7.3.6.2按实际开展土地整理,提高土地利用率,适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可按GB/T30600 的要求进行规范建设。

3.1.1村域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水质应达到GB3838中与当地水功能区相对应的要求。 3.1.2大气环境质量应符合GB3095规定的二类区的二级质量标准要求。 3.1.3声环境质量应符合GB3096中7.2要求。 3.1.4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相关要求。

8.2.1农业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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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工业污染防治

8.2.2.1村域内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业污 染源达标排放率达到100%。 3.2.2.2渭河流域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应符合DB61224要求;汉江、丹江流域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 放应符合DB61/T942要求。

8.2.3生活污染防治

8.2.4清洁能源使用

3.3.1对村压山体、植被、水体进行生态保育和修复,维护自然坏境原生态性。保持山体稳固,植被配 置科学、生态自然,水体清洁、安全设施完备,有效防范水土流失现象。 8.3.2对水土流失区域进行治理,综合治理技术按GB16453相关规定进行。水土流失治理率陕南、关 中地区不小于90%,陕北地区不小于80%。 8.3.3改善土壤环境,提升农田质量及土壤肥力,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土壤修复按HJ25.4规定进行, 8.3.4对盐碱土地进行综合治理。 8.3.5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限牧限渔,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

8.3.6规范取砂、取水、取土、取石行为

T∕BSTAUM 002-2018 城市综合管廊运行维护技术规程8. 4. 1村庄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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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2 水体清洁

8.4.3.1农户应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村内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 8.4.3.2村民集中活动区域应合理设置卫生公厕,每个村庄至少有1个卫生公厕,人口流量大的村庄 应按人口比例适当增加卫生公厕数量。 3.4.3.3卫生公厕按GB7959的要求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卫生标准应符合GB/T17217的要求。公厕 有专人管理,运行维护正常,定期进行卫生消毒,保持公厕内外环境整洁。 8.4.3.4厕所应有化粪池,卫生符合GB19379要求,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不小于80%

8.4.4病媒生物防治

8.4.4.1按照GB/T27774的要求,组织对鼠、蚊、蝇、蚤、蜱、螨、蟑螂等病媒生物进行应急监测与 控制。 3.4.4.2应执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防鼠防蝇设 施完善,擎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8.4.4.3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苏州市】《工业园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DB61/T 99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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