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1826-201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JB/T 11826-201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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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1826-201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简介:

"JB/T 11826-201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技术规范,主要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焚烧处理的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提供指导。这份规范的目的是提高污泥处理的效率和环保性能,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这份规范涵盖了以下主要内容:

1. 总则:规定了规范的适用范围、引用标准以及基本术语和定义。

2. 设计原则:包括环保、节能、安全、经济等原则,确保污泥焚烧设施的可持续运行。

3. 工程设计:详细描述了焚烧炉的设计、烟气净化系统、余热利用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关键部分的设计要求和参数。

4. 施工与安装:规定了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具体要求。

5. 运行与维护:提供了设备运行、操作、维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指导。

6. 污染物排放控制:明确了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

7. 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强调了对环境的保护和对操作人员的安全保障。

8. 技术经济分析:提供了一定的技术经济评价方法,帮助投资者和运营者了解项目效益。

通过执行这部规范,可以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焚烧处理工程设计科学、运行安全、环境友好,符合国家的环保政策和标准。同时,也可以为其他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工程实践提供参考。

JB/T 11826-201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JB/T118262014

JB/T 118262014

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sludgefrommunicipalwastewatertreatmentplant 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净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不同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 和沉砂池砂砾。 [GB/T23484—2009,定义2.3] 3.2 污泥楚烧炉sludgeincinerator 利用高温氧化作用处理污泥的设备。 3.3 污泥楚烧sludgeincineration 利用焚烧炉将污泥加温,并高温氧化焚化污泥中的有机物,使之成为少量灰煜的处理处置方式。 3.4 污泥单独楚烧 separateincineration 污泥单一的自持焚烧、助燃焚烧或干化焚烧。 3.5 污泥含水率moisturecontentofsludge 污泥中所含水分的重量与污泥总重量之比的百分数。 3.6 低位热值sludgelowheatvalue 单位质量污泥完全燃烧时,当燃烧产物回复到反应前污泥所处温度、压力状态,并扣除其中水分汽 化吸热量后,放出的热量。 [GB/T24602—2009,定义3.10] 3.7 余热锅炉wasteincinerationboiler 污泥燃烧释放的热能,将水或其他工质加热到一定温度和压力的换热设备。 3.8 烟气净化系统fluegascleaningsystem 对烟气进行净化处理所采用的各种处理设施组成的系统。 3.9 烟气停留时间 residenttimeoffluegas 燃烧气体从最后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到换热面(如余热锅炉、换热器等)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的 停留时间。 3.10 热灼减率lossofignition 焚烧残渣经灼热减少的质量占原焚烧残渣质量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热灼减率,%: 干燥后的原始焚烧炉渣在室温下的质量,单位为克(g); 3 楚烧炉渣经600℃(土25℃)3h灼热后冷却至室温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GB 12953-2003 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JB/T 118262014

4污泥处理量与特性分析

4.1污泥处理量: 一污泥处理量应按实际重量统计与核定: 一污泥处理量的计量和统计应按进厂干基量和入炉干基量分别进行。 4.2污泥特性分析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物化性质:含水率、含砂率、黏度; 工业分析:水、固定碳、灰分、挥发分、高位发热量、低位发热值; 元素分析:全硫(S)、碳(C)、氢(H)、氧(O)、氮(N)、氯(CI)、氟(F)。 4.3对污泥的采样和特性分析应符合CJ/T221的规定。其中工业分析和元素分析的测定方案应符合 GB/T476、GB/T211、GB/T214、GB/T19227、GB/T213和GB/T212的规定。

5.1污泥梵烧厂建设内容

污泥焚烧处置工程建设内容应包括接收系统、贮存与输送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 化系统、飞灰及炉渣处理系统、除臭系统、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电气系统、给排水、消防、通信、采 暖通风空调及其他辅助装置

5.2.1厂址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专业规划,符合当地的环境污染防治、水资源保 护和自然生态保护的规定,并应通过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评价。 5.2.2厂址选择应综合考虑污泥楚烧厂的服务区域、交通、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运输距离 等因素。 5.2.3厂址应选择在生态资源、机场、文化遗址、风景区等敏感目标少的区域。 5.2.4 厂址宜建设在污水处理厂内或附近区域内。 5.2.5 厂址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厂址应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应选在发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沼 泽、流砂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

GB50201的规定: 厂址选择时,应同时确定焚烧产生的炉渣及飞灰的处理与处置的场所 厂址选择应有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供水水源和污水处理及排放系统 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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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污泥焚烧厂的全厂总图设计应根据厂址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结合生产、物料运输、环境保护、 识业卫生、劳动安全,以及电力、通信、燃气、热力、给水、排水、污水处理、防洪、排涝等设施条件, 经多方案综合比较后确定。 5.3.2污泥焚烧厂的污泥出入口应分开,并保证道路通畅。 5.3.3污泥焚烧厂应设置必要的生产附属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等辅助设施,并根据社会化服务原则进 行统筹考虑,避免重复建设。 5.3.4焚烧厂周围应设置能有效防止家畜和无关人员进入的围墙或其他防护栅栏。 5.3.5污泥焚烧厂生产用水应优先考虑污水厂的中水。 5.3.6污泥焚烧厂的污水处理应优先考虑社会化服务原则,利用附近的污水处理厂

5.4.1污泥焚烧厂应以污泥焚烧厂房为主体进行布置,其他各项设施应按污泥处理流程及各组成部分 的特点,结合地形、风向、用地条件,按功能分区合理布置,并应考虑厂区的立面和整体效果。 5.4.2污泥的接收、贮存和输送设施,以及焚烧处置场所等主要设施应与焚烧厂主要办公区、生活服 务设施隔离,避免交叉。 5.4.3总平面布置应有利于减少污泥运输、贮存和处理过程中的恶臭、粉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防止各设施之间的交叉污染。 5.4.4厂区各种管线应合理布置、统筹安排,且应符合GB50542的规定。 5.4.5油库、油泵房的设置应符合GB50156的规定。 5.4.6燃气系统应符合GB50028的规定。 5.4.7污泥计量的地磅房应设在污泥焚烧厂内污泥物流的入口处,并应有良好的通视条件,与出入口 围墙的距离应大于焚烧厂所配备污泥运输车中一辆最长车的长度且应为直通式。 5.4.8污泥焚烧厂的运输车辆清洗设施应位于污泥物流的出口处,或位于污泥卸车处。 5.4.9楚烧厂区应设有恶臭气体收集和集中处理区

5.5.1污泥焚烧厂区道路的路面、路线、路基、荷载等级、沿线设施及其他工程的设计应符合GBJ22 的规定。路面应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 5.5.2厂区主要道路的行车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焚烧厂房周围应设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m的消防车道,车行道应设环形道路 5.5.3临时停车场可设在污泥楚烧厂物流出口或入口附近

6污泥接收、购存与输送设施

污泥贮存与输送系统包括污泥计量设施、污泥接收设施、污泥贮存设施、除臭设施及相关辅助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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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设施应具有称重、记录、打印与数据处理、 量设施的规格应为运输车最大满载重量的(1.3

6.3.1采用车辆进行污泥运输至焚烧厂的,污泥卸料平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卸料平台宽度应根据最大污泥运输车的长度、宽度、车流密度确定; 卸料平台应水平设置; 污泥卸料平台周围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一污泥卸料平台周围有地面冲洗、废水导排设施和卫生防护措施。 6.3.2污泥接收仓应该设置卸料门,卸料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卸料门应符合耐腐蚀、强度好、寿命长、开关灵活的性能要求; 卸料门数量应以维持正常卸料作业和污泥进厂高峰时段不堵车为原则,且应考虑污泥焚烧厂的 处理规模: 一卸料门的开、闭应与污泥运输车的作业相协调; 卸料门污泥贮存应设有明显的警告牌及标志。 6.3.3污泥运输车应将污泥卸至污泥接收仓,接收仓的容积和个数应根据烧厂的处理规模和需求确 定;其中单个接收仓的容积至少为污泥运输车容积的2倍。 6.3.4污泥接收仓应为全封闭式,避免臭气外溢,并配备钢架结构(含检修平台、走道、栏杆)、卸料 门、防污泥架桥设施、料位计、甲烷气体检测、必要的检修平台及栏杆等安全可靠和有效运行所必需的 附件。 6.3.5 污泥接收仓应配备过滤树枝、大石块等阻碍污泥输送的大型物质的设施。 6.3.6污泥接收仓应设置车挡、监视器及其他安全设施,并防止卸料污泥飞溅。 6.3.7 污泥接收仓应具有耐腐蚀、防渗漏等性能。 6.3.8 污泥接收仓应有臭气收集装置,应采取除臭措施。 6.3.9 卸料平台、污泥接收仓宜设置单独的车间,车间内应考虑卸料时的臭气收集处理,应设有气体 检测仪,并设有事故排风设施。

在污泥接收仓后端设有湿污泥贮存仓, 化预处理的烧项目需设半干污泥贮存仓。

污泥接收仓后端设有湿污泥贮存仓,如需进行干化预处理的焚烧项目需设半干污泥贮存仓。 4.2湿污泥贮存仓应符合以下条件: 湿污泥贮存仓的容积应能贮存(2~3)天焚烧厂日处理规模的污泥量,并考虑工艺运行的要求; 湿污泥贮存仓应设有防止污泥架桥装置: 湿污泥贮存仓应具有密闭性、耐腐蚀、防雨、防风、防晒、防渗漏等性能; 应设置报警、防火防爆及其他安全设施,并应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一湿污泥贮存仓内应处于微负压状态,以防止有害气体逸出; 应设有臭气收集设施[广州]32层剪力墙住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并采取除臭设施: 应设置料位检测、气体(CH4、H2S)检测装置; 应有安全照明和观察窗口; 应设有明显的警告牌及标志。

6.4.3半于污泥贮存仓应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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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半干污泥贮存仓应设有温度检测和气体(CO)检测装置,并设有温度过高和气体浓度过高的 应急措施,防止干污泥自燃; 半干污泥贮存仓应具有密闭性、耐腐蚀、防雨、防风、防晒、防渗漏等性能: 半干污泥贮存仓温度应在50℃以下; 应设置报警、防火防爆及其他安全设施,并应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一应有安全照明和观察窗口; 应设有明显的警告牌及标志

GB∕T 7920.8-2003 土方机械 铲运机 术语和商业规格6.5.2湿污泥输送应符合下列要求

进入焚烧厂的湿污泥输送设备应根据入厂的输送距离、周围环境等条件进行选择,当输送距离 较短时应采用污泥泵、螺旋输送机等输送设备,当输送距离较远应采用密闭车辆; 烧厂内的湿污泥输送应采用污泥泵作为管道输送的动力提供装置; 湿污泥输送设备应根据污泥贮存设施和焚烧设备的位置,合理安排污泥输送管道的布局,最大 程度缩短污泥输送线路: 湿污泥输送设备应具有耐磨、耐腐蚀、检修方便等特点; 湿污泥输送采用管道输送时,应设置紧急排放设施: 在特定区域应防止冬天污泥结块,并做好防冻工作,保证正常输送; 应进行运输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暴露或滴漏造成的二次污染; 输送设备应密闭,防治臭气外泄污染环境。 6.5.3半干污泥输送应符合下列要求: 半干污泥输送宜选用螺旋输送机、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输送方式; 污泥输送应密闭,干化污泥的输送设施应处于负压状态,防治气体外泄污染环境; 王污泥输送设备应具有耐、耐腐蚀、检修方便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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