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5436-2016 井筒作业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规范

SY/T 5436-2016 井筒作业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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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Y/T 5436-2016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9.9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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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5436-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Y/T 5436-2016 井筒作业用民用*炸物品安全规范

SY/T 5436-2016 井筒作业用民用*炸物品安全规范简介:

"SY/T 5436-2016 井筒作业用民用*炸物品安全规范"是一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行业标准。这部规范主要针对的是在石油、天然气井筒作业中使用民用*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旨在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炸事故,以及保护环境。

其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炸物品的储存:规定了*炸物品的储存地点、储存方式、储存数量等,以防止因储存不当*发的安全事故。

2. 运输与搬运:规定了*炸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包括运输工具的选择,人员操作规范,以及遇到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

3. 使用操作:详细描述了*炸物品在井筒作业中的使用流程,包括装药、起*等环节的操作规范,以及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4. 安全防护:规定了作业人员需要使用的防护设备,以及在作业现场应设置的安全设施。

5. 应急处理:提供了在发生意外情况时的应急处理流程,包括事故报告、现场处置、人员疏散等。

6. 监督与检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以及对*炸物品的使用、储存等环节的定期检查要求。

请注意,具体的条文内容需要查阅标准原文,以上只是一般性的解读。在实际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该标准,确保作业安全。

SY/T 5436-2016 井筒作业用民用*炸物品安全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SY 54362016

SY54362016

DB34∕T 3948-2021 城市智慧杆综合**技术标准并简作业用民用*炸物品安全规范

*炸切割、桥塞作业! 运输、储存、使用、检验与销毁及应急处置及涉*单位、人员取证的安全技术要求和管理要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油气井的射孔、井壁取心、*炸松扣、*炸切割、桥塞等作业

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工

4.1民用*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取得相应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 4.2涉*人员应取得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并持证上岗 4.3民用*炸物品从业单位和人员应遵守国家、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民用*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 行政法规及国家和安全行业技术标准。 4.4民用*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炸物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 民用*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5民用*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6夜间、恶劣天气(雷雨、大雾、沙尘暴和7 7级以上大风等),不应进行射孔和*炸作业。 4.7涉*人员应正确穿戴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上岗 4.8在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下, 涉*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4.9民用*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5.1*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和押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心理健康,无妨碍从事*炸作业的生理缺陷和疾病。 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嗜好、劣迹和犯罪记录。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2民用*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对本单位的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培训 内容应包括: 国家和地方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存放、运输、使用和处置各种*炸物品的规定。 *炸物品的分类、性能和特点。 *炸物品的安全操作步骤和方法。 安全处置*炸物品的步骤和方法。 相关应急知识

5.1*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和押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心理健康,无妨碍从事*炸作业的生理缺陷和疾病。 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嗜好、劣迹和犯罪记录。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2民用*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对本单位的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培训 内容应包括: 国家和地方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存放、运输、使用和处置各种*炸物品的规定。 *炸物品的分类、性能和特点。 *炸物品的安全操作步骤和方法。 安全处置*炸物品的步骤和方法。 相关应急知识

6.1.1民用*炸物品应由企业采购部门*一

1民用*炸物品应由企业采购部门*一负责采

6.2.2库区内应装避雷设施。避雷设施每年应在雨季到来之前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检测,其冲击接地 电阻应小于10α。 6.2.3库区门外应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库区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其他易燃品及杂物。 6.2.4 库区内应备有消防器材及供水设施,应安装适当数量的探照灯确保库区照明。 6.2.5 库区内应安装视频监视控制器,确保24h监控无盲区,监控数据保存30d。 6.2.6 库区应设专职警卫人员负责保卫工作,库房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应有防止小动物进人的防范 设施,并配备两条以上看护犬。 6.2.7 进入库区的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和无线通信工具 6.2.8 在库区进行临时性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 6.2.9 库房内的电气照明应符合GB50089的规定,当采用移动式照明时: 提式防*灯,并随时携带。 应使用防*手电筒或手 6.2.10 库房应建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地段, 不应建在文物保护单位及风景名胜区。 6. 2.11 库房的安全允许距离应符合GA838一2009中第7章和表3的规定。 6.2.12 库房周围应设防护堤。 防护堤的高度应高于库房屋檐,其顶宽不小于1m,底宽不应小于高 度的1.5倍。 6.2.13库房内应铺有防静电胶皮或无火花地板:并保持通风和防潮良好。库房门前应安装消除静电 的触摸器。 5.2.14应在库房门口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牌,符合附录A的规定。 5.3储存管理 .3.1库房应设专(兼)职保管员,应每月盘点一次库存。 若发现账、卡、 图,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物不符,应立即查明原

的入库应有交接手续,并填写*炸物品人库单。交货人和收货人应在入库单

6.6.2.1运输民用*炸物品的驾驶员应选派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技术好、身体健康、经所在地交 通部门考试合格、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员担任。 6.6.2.2应指派具有押运资质的押运员押运,保证民用*炸物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 6.6.2.3运输民用*炸物品的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应吸烟、携带火种和其他易燃品,开车前应检查货 物装载有无异常。 6.6.2.4驾驶员应服从押运员指挥

6.7.1施工井场条件

6.7.2.1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个体防护用品

主电源开关应能有效切断**的所有电源 安全开关应能有效切断地面**与电缆之间的连接。 ****应有多级安全控制环节。 地面**应接地良好

6.7.2.3施工用下井仪器应状态良好

6.7.2.4绞车与装拆*炸器材的地点之间应建立有效的通信。 6.7.2.5地面检测雷管时GB∕T 50504-2009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附条文说明,应使用安全筒。安全筒壁厚应大于5mm,长度应大于400mm。 6.7.2.6应配置*炸物品连接、拆装专用工具

SY 54362016

明失效的民用*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

7.1民用*炸物品从业单位应按照GB/T29639的规定编制应急预案

(资料性附录) 库房警示标志牌式样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 28377-2012》图A.1储存库警示标志牌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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