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10046-2018 船舶靠泊海上设施作业规范

SY/T 10046-2018 船舶靠泊海上设施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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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Y/T 10046-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1.8M
标准类别:机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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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10046-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Y/T 10046-2018 船舶靠泊海上设施作业规范简介:

"SY/T 10046-2018 船舶靠泊海上设施作业规范"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主要针对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与船舶之间的靠泊作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以保证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这份规范的发布,旨在规范海上作业行为,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同时也为提升石油天然气行业的生产效率提供了技术依据。

该规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作业准备:规定了在靠泊前,船舶和海上设施应进行的准备工作,如设备检查、人员培训、应急计划等。

2. 靠泊操作:详细描述了船舶如何安全、有效地靠泊海上设施,包括锚定、拖带、操纵等方面的详细步骤。

3. 安全规定: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如通信、照明、人员防护等。

4. 应急处理:提供了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如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如何进行应急处理的指导。

5. 环境保护:强调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减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6. 记录和报告: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应做的记录以及出现异常情况后的报告程序。

这份规范的实施,对于提升我国海上石油天然气行业的作业安全水平,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石油工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SY/T 10046-2018 船舶靠泊海上设施作业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n)主推进动力系统加载轴带设备时,紧急停止主推进器或推力器运转的特别注意事项、操作 求及对相关轴带设备运行的影响。 2.2侧向推力器,主要包括: a)侧向推力器,包括可给出侧向推力的舵桨型推力器或全回转推力器在船部或舰部的位量 数量、产生推力的方式。 b)每个侧向推力器,包括舵桨型推力器或全回转推力器的动力源、功率、转速,驱动和控制方式 c)每个侧向推力器的结构特点、换向操纵的控制方式、螺距或转速及工作状态指示器与指挥 置的情况。 d)启动、停止方法与操作要求。 e)侧向推力器可发挥有效作用的航速范围,以及具有舵桨型推力器或全回转推力器的船舶, 不同航速、负载或转速下,推力器许可的推力角范围。 f)每个侧向推力器的最高转速和/或最大螺距,以及可连续使用运转的时间,或操作方面的 何限制。 g)各控制站之间的转换装置、转换方法与转换验证。 h)侧向推力器、包括舵浆型推力器或全回转推力器的应急停止方法与注意事项。 i)不同船舶吃水及纵横倾情况下,在零航速时其部或舰部侧向推力器,包括舵桨型推力器 全回转推力器所能产生的最大推力或转船力矩。 2.3舵,主要包括 a)舵的结构、数量、操舵控制方式。 b)具备舵桨型推力器作为船舶主推进装置与舵装置组合的船舶,可替代对舵装置的要求。 c)具备双舵的船舶,双舵的单独或组合操作时控制与转换方式。 d)最大舵角限制,从一满能到另一满舵所需的时间。 e)各控制站之间的转换装置、转换方法与转换验证。 f)驾驶台辅助操舵系统及操作转换方法。 g)舵角指示器与指挥位置的情况。 h)应急操舵系统与操作方法。 2.4锚设备,主要包括: a)锚机的性能。 b)锚的类型、质量。 c)锚链的直径、长度。 2.5系泊设备,主要包括: a)系缆桩的位置、结构以及数量。 b)导缆孔或导向轮的位置、结构及数量。 c)甲板绞缆车或绞车位置、性能。 d)缆绳材质、长度、直径、数量。 2.6主令系统,主要包括: a)主推进动力设备、侧向推力器及装置接入或脱离主令系统的操作方法与使用要求,以及 系统中的设置方法。 b)向信号的选择与同步。 c)操纵手柄及控钮的作用与原理。 d)系统达到稳定所需的时间。 e)从主令系统转换到人工方式及再回原方式,和其中相关的危害。 f)系统的局限性。 26

n)主推进动力系统加载轴带设备时,紧急停止主推进器或推力器运转的特别注 求及对相关轴带设备运行的影响。

求及对相关轴带设备运行的影响。 .2侧向推力器,主要包括: a)侧向推力器,包括可给出侧向推力的舵桨型推力器或全回转推力器在船部或舰部的位置 数量、产生推力的方式。 b)每个侧向推力器,包括舵桨型推力器或全回转推力器的动力源、功率、转速,驱动和控制方式。 c)每个侧向推力器的结构特点、换向操纵的控制方式、螺距或转速及工作状态指示器与指挥位 置的情况。 d)启动、停止方法与操作要求。 e)侧向推力器可发挥有效作用的航速范围,以及具有舵桨型推力器或全回转推力器的船舶,在 不同航速、负载或转速下,推力器许可的推力角范围。 f)每个侧向推力器的最高转速和/或最大螺距,以及可连续使用运转的时间,或操作方面的任 何限制。 g)各控制站之间的转换装置、转换方法与转换验证。 h)侧向推力器、包括舵桨型推力器或全回转推力器的应急停止方法与注意事项。 i)不同船舶吃水及纵横倾情况下DB22∕T 5043-2020 模塑墙板低层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在零航速时其部或舰部侧向推力器,包括舵桨型推力器或 全回韩推力盟所能产生的晶大推力或转船力锥

8.2.2侧向推力器主要包括

8.2.3舵,主要包括:

8.2.4错设备,主要包括

8.2.6主令系统,主要包括:

a厂主推进 系统中的设置方法。 b)向信号的选择与同步。 c)操纵手柄及控钮的作用与原理。 d)系统达到稳定所需的时间。 e)从主令系统转换到人工方式及再回原方式,和其中相关的危害。 f)系统的局限性。

8.2.7动力定位系统,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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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主推进动力设备、侧向推力器及舵装置接入或脱离动力定位系统的操作方法与使用要求,以 及在系统中的设置方法。 b)向信号的选择与同步。 c)参照系统的选择、使用及可靠性。 d)操纵手柄及控钮的作用与原理。 e)显示方式与报警方式。 f)系统达到稳定所需的时间。 g)从动力定位系统转换到人工方式及再回原方式,和其中相关的危害。 h)系统的局限性及天气海况对系统的影响情况建筑面积443.9平米三层独栋别墅

3.3.1船舶操纵性能由船舶所具备的动力操纵设备的位置、数量、类型和功能决定,并用操纵性能指 标进行衡量。对于动力操纵设备满足8.1.3要求的船舶,其操纵性能分为基本操纵性能和特殊操纵性能。 3.3.2船舶的基本操纵性能,应按以下操纵性能指标进行衡量,并根据船舶操纵设备的使用情况不同 分别考虑

8.3.2船舶的基本操纵性能,应按以下操纵性能指标进行衡量,并根据船舶操纵设备的使用情况不同 分别考虑。 a)使用双主推进装置、双舵装置的船舶基本操纵性能指标: 1)旋回性:用35°角或最大的允许舵角向左或向右操舵并以试航速度旋回。 2)抑制偏摆性:以10°~10°或20°~20°作乙形试验中第一个惯性转头角超过能角的百分比。 3)初始旋回性:在向左或向右操10°舵角时,船方位转过10°以上所用的时间或船舶航 进的距离。 4)冲程:包括停车冲程和倒车冲程。 b)仅使用单主推进装置及舵装置的船舶基本操纵性能指标:本条a)中所列的基本操纵性能指 标,并考虑仅使用单主推进装置及舵时的情况。 8.3.3船舶的特殊操纵性能,应按以下操纵性能指标进行衡量,并根据船舶操纵设备的使用情况不同 分别考虑。 a)使用双主推进装置、舵装置及部侧向推力器的船舶特殊操纵性能指标: 1)“定点定向”:船舶在任一方向上同时受风和恒定流速的流影响时,可在原地保持船位和 向不变时在该方向上所许可的最大风速,该性能指标还与船的吃水及纵倾程度有关。 2)“崩向复原”:船舶在设定躺向上船躺同时受恒定流速的流和相应风速的风作用时,船躺可 偏离设定向的最大许可角度,即在对应环境载荷下向可复原回到设定向的极限偏离 范围,该性能指标还与船的吃水及纵倾程度有关。 3)“定点回旋”:船舶在任一方向上同时受风力和恒定流速的流影响时,可在原地围绕着船的 重心做对地回旋运动时所许可的最大风速,该性能指标还与船的吃水及纵倾程度有关。 4)“定向位移”:船舶在任一方向上同时受风力和恒定流速的流影响时,保持船向不变,向 该环境载荷作用方向进行位移操纵时在该方向上所许可的最大风速,该性能指标还与船的 吃水及纵倾程度有关。 b)使用双主推进装置、能装置及一个或多个部和瞻部侧向推力器的船舶操纵性能指标: 8.3.3a)中所列的特殊操纵性能指标,并考虑使用所有动力操纵设备时的情况。 3.3.4船舶特殊操纵性能图可由表示该船“定点定向”性能的指标参数作图标绘形成。可按以下方法 进行标绘:分别以Okn、0.5kn、1kn、1.5kn、2kn等恒定流速,在双主推进器、舵装置、部侧向推 力器或在所有动力操纵设备的许可使用范围内,船舶在任一方向恒定受流时,可保持船向和对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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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能力所对应的该方向上受风时的最大风速,并以风速0kn~50kn或0kn~100kn为半径在所有方 向上进行作图标绘,形成该船的特殊操纵性能图。 8.3.5船舶如备有特殊操纵性能图,在图上可按以下方法获得该船在相应环境载荷条件下的“定点定 向”、“向复原”、“定点回旋”和“定向位移”的相关操纵性能参数: a)“定点定向”性能参数:在相应流速参数的特殊操纵性能图上,由所有方向上许可的最大风速 所对应的点构成的图形范围为该船可承受的环境载荷的界限范围,也对应地表示了该船在所 有方向上所具有的最大动力关量的界限范围,如环境载荷的实况组合值处于界限范围的边界 之内时,该船具备“定点定向”操纵能力。 b)“向复原”性能参数:在相应流速参数的特殊操纵性能图上,以拟定风速为半径作一正横前 的半圆弧线,与该船所有方向上许可的最大风速所构成的图形边界形成左侧和右侧的两个交 点,交点对应方向与设定向间的角度即为拟定风速条件下的“向复原”性能参数,即许 可偏角,如船偏离设定崩向的角度小于许可偏角时,该船具备“向复原”能力。 c)“定点回旋”性能参数:在相应流速参数的特殊操纵性能图上,从中心作一圆与该船所有方向 上许可的最大风速所构成的图形边界内切,切点处的圆半径所对应的风速即为该船的“定点 回旋”操纵性能参数,即许可的最大风速。在某一恒定流速下,当实际风速低于该许可的最 大风速时,该船具备“定点回旋”能力。 d)“定向位移”性能参数:在相应流速参数的特殊操纵性能图上,任一方向上许可的最大风速即 为该船在设定流速下的“定向位移”操纵性能参数,在某一恒定流速下,当实际风速低于该 方向上许可的最大风速时,该船具备“定向位移”能力。

.1.2船上应备有有关资料,主要包括: a)经及时修正的作业海区的有效海图, b)经及时修正的其他有关航海出版物和航行通告。 c)相关的海上设施资料卡,参见附录B。 d)与作业区有关的海管/海缆分布图。 e)适用于船舶的应急计划。 f)稳性资料或装载手册。 g)适用于常规作业的操作手册或操作须知。 h)船舶基本操纵性能图,如具备动力定位系统,还应包括特殊操纵性能图 .1.3船长应对所获取的资料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估,防止误用不准确的资料

9.2.1船长应履行4.2.1要求的责任,确保遵守及执行本标准所有相关的要求,确保在他或他们的船 上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并与风险评估范围内所包括的海上设施和作业者相关代表保持沟通联络。 9.2.2船长负责连续地评价任何正在进行作业的安全。船长应始终在安全可操作的界限范围之内操作 船舶,在不利天气条件期间应采取额外的预防措施,并在必要时及时地停止作业,立即通知海上设施 管理人。不利天气条件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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