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659-2010 焊接结构用铸钢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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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765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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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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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659-201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7659-2010 焊接结构用铸钢件简介:

GBT 7659-2010 是中国国家标准中的一项,全称为“焊接结构用铸钢件”。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用于焊接结构的铸钢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标准中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材料:规定了铸钢件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的相关标准,包括碳素钢、低合金钢、高合金钢等。

2. 化学成分:规定了铸钢件的化学成分范围,以确保材料的性能。

3. 机械性能:规定了铸钢件应达到的力学性能,如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等,以确保其在使用中的承载能力。

4. 外观质量:规定了铸钢件的表面质量和内部缺陷的允许范围,如气孔、夹杂物、裂纹等。

5. 焊接性能:规定了铸钢件的焊接性能要求,包括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6.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详细描述了如何进行各项性能的测试和质量的检验。

7.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规定了产品在出厂、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遵循的标记、包装和储存要求,以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和质量。

这个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焊接结构用铸钢件的质量,确保其在各种工程结构中的安全可靠使用,同时也为生产、采购和验收提供了依据。

GBT 7659-2010 焊接结构用铸钢件部分内容预览:

Steel casting suitablefor welded structure

GB/T76592010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结构用铸钢件的牌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程结构用焊接性好的铸钢件(以下简称铸件)。

GB/T7659—2010

JC∕T 2187-2013 铝波纹芯复合铝板4.1.1各牌号铸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1各牌号铸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注1:实际碳含量比表中碳上限每减少0.01%,允许实际锰含量超出表 0.2% 注2:残余元素一般不做分析,如需方有要求时,可做残余元素的分析。

4.1.2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

4.2.1铸钢的熔炼方法和铸造工艺由供方决定。 4.2.2铸件应进行清理和精整。 4.2.3铸件应进行热处理。除另有规定外,热处理工艺由供方决定。 热处理按GB/T16923、GB/T16924规定执行。 4.2.4供方可对铸件缺陷进行焊补,焊补条件由供方确定,如需方另有要求,则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重大焊补:为焊补而制备的凹坑,其深度超过铸件壁厚的40%或25mm者(二者中取较小者);或 当承压铸件的水压试验渗漏时,均认为是重大焊补,重大焊补应有焊补位置、工艺的记录。重大焊补后 应进行去应力热处理,并按铸件检验相同的标准检验。 4.2.5铸件的几何形状、尺寸应符合图样或合同的规定。

4.2.6铸件的重量公差应符合GB/T11351,图样或合同的规定。

各牌号铸钢的单铸试块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GB/T76592010

注:当无明显屈服时,测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2

4.4.1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图样或合同的规定。 4.4.2铸件的尺寸公差和加工余量应符合图样或合同的规定。如无图样或合同规定,则应符合 GB/T6414的规定, 4.4.3当需方要求对铸件进行无损检验时,检验的部位、方法和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应在图样或合 同上注明。

5.1.1化学分析用试样的制取按GB/T20066的规定执行。 5.1.2化学分析方法按GB/T223.4、GB/T223.5、GB/T223.11、GB/T223.13、GB/T223.18、 GB/T223.23、GB/T223.26、GB/T223.59、GB/T223.67、GB/T223.69、GB/T223.72的规定执行。 5.1.3光谱分析方法按GB/T4336或GB/T20125的规定执行。

5.2.1拉伸和冲击试样应从力学性能试块上制取。 5.2.1.1试块的形状、尺寸、浇注方法和试样切取位置应符合GB/T11352的规定。 5.2.1.2除另有规定外,试块与它所代表的铸件同炉热处理。 5.2.2当需要从铸件本体上取样时,取样部位、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 5.2.3拉伸试验按GB/T228的规定执行。 5.2.4冲击试验按GB/T229的规定执行。

5.3.1铸件表面粗糙度检验方法按GB/T15056的规定执行。 5.3.2铸件尺寸检验应选择相应精度的量具、样板等。

当需方要求对铸件进行无损检测时,检测的部位、方法和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应在图样或合同 上注明。 5.4.1超声检测按GB/T7233.1的规定执行。 5.4.2射线照相检测按GB/T5677的规定执行。 5.4.3渗透检测按GB/T9443的规定执行。 5.4.4磁粉检测按GB/T9444的规定执行。

1按熔炼炉次划分:铸件由同一牌号、同一熔炼炉次,做相同热处理的铸件为 2按热处理炉次划分:铸件由同一牌号、不同熔炼炉次,同炉热处理的铸件为一批。 3按数量或重量划分:相同牌号、不同熔炼炉次,相同工艺多炉热处理的铸件,按供需双方商定 数量或重量作为一批。

6.2.3按数量或重量划分:相同牌号、不同熔炼炉次,相同工艺多炉热处理的铸件,按供需双方商定的 铸件数量或重量作为一批。 兴

6.2.4按供需双方协议。

6.4.3因下列原因而导致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该试验结果无效。 试样安装不当或试验机功能不正常; b) 拉伸试样断在标距之外; c) 试样加工不当; d)试样中存在铸造缺陷。

a)试样安装不当或试验机项 b) 拉伸试样断在标距之外; 试样加工不当; d) 试样中存在铸造缺陷。

当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且不是由于 6.5.1拉伸试验复验,应从同批试块中另取两个试样,每个试样的试验结果均应符合4.3的规定,则该 批铸件的拉伸性能合格。如复检中仍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则供方可按6.6处理。 6.5.2冲击试验复验,应从同批试块中另取三个试样,试验结果应符合4.3的规定,且包括初次检验在 内共六个试样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则该批铸件的冲击吸收功合格。如复检结果仍不 合格,则供方可按6.6处理。

当力学性能复验不合格时,允许对该批铸件和试块重新热处理,然后妆 需方同意,重新热处理不得超过两次(回火次数不限)。

铸件表面质量按4.4.1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购

a)铸件编号; b) 批量号; C) 需方要求的其他标志。 经供需双方协商,小型铸件可按批标志。标志应打在每批铸件的标签上。 7.1.2成品铸件应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其内容包括下列内容或其中的一部分 a)供方名称;

b) 订货合同号; c) 铸钢牌号、铸件编号、批号; d) 制造日期; e)合格证编号; f)各项检验结果; g)图样或合同中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7.2表面防护、包装、运输和购存

GB 50325-2001(2006版)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铸件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防护处理或包装。 铸件表面防护、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合同规定。

GB/T 7659201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关于碳当量的规定

当需方有碳当量(CE)要求时,各牌号铸钢的碳当量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碳当量

DB15/T 1597-2019标准下载C、Mn、Cr、Mo、Ni、V、Cu分别为各元素的质量分

Ni + Ct 15

打印日期:2011年5月16日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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