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pdf

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5 M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
资源ID:142675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pdf简介:

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是中国电力行业对电力电缆在电力工程设计中的具体应用和规定。该规范于2007年发布,主要适用于新建、改造和扩建的电力工程中电缆的选择、敷设、安装、试验及维护等环节。

此规范详细规定了电缆的种类、型号、性能参数、敷设方式、电气间隙和安全距离、接地与屏蔽、防火和防爆、电缆线路的保护和监测、电缆通道的选择和设计等内容。它旨在保障电力工程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高电缆工程的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

GB50217涵盖了高压、中压、低压电缆的设计,适用于各种电压等级的电力系统,包括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等环节。它对于电力电缆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附录F交流系统单芯电缆金属层正常感应电势算式 附录G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度量时的附加长度 附录H电缆穿管敷设时容许最大管长的计算方法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为使电力工程电缆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电力工程中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选择与敷设设计 3电力工程的电缆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耐火性fireresistance

2.0.16电缆的蛇形敷设snakingofcable

3.1.1控制电缆应采用铜导体

3.1.2用于下列情况的电力电缆,应选用铜导体: 电机励磁、重要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等需保持连接具有高可靠性的回路。 2 振动剧烈、有爆炸危险或对铝有腐蚀等严酷的工作环境。 耐火电缆。 4紧靠高温设备布置。

5安全性要求高的公共设施。 + 6工作电流较大,需增多电缆根数时。 3.1.3除限于产品仅有铜导体和第3.1.1、3.1.2条确定应选用铜导体的情况外,电缆导体材质可选用铜 或铝导体。

3.2.11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三相回路的电缆芯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线与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位连接接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线与中性线合用同一导体时,应选用四芯电缆。 2)保护线与中性线各自独立时,宜选用五芯电缆;当满足本规范第5.1.16条的规定时,也可采用四芯电 缆与另外的保护线导体组成。 2受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位的接地与电源系统接地各自独立时,应选用四芯电缆。 3.2.21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单相回路的电缆芯数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线与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位连接接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线与中性线合用同一导体时,应选用两芯电缆。 2)保护线与中性线各自独立时,宜选用三芯电缆;在满足本规范第5.1.16条规定的规定时,也可采用两 芯电缆与另外的保护线导体组成。 2受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位的接地与电源系统接地各自独立时,应选用两芯电缆。 3.2.33~35kV三相供电回路的电缆芯数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电流较大的回路或电缆敷设于水下时,每回可选用3根单芯电缆。 2除上述情况下,应选用三芯电缆;三芯电缆可选用普通统包型,也可选用3根单芯电缆绞合构造型。 3.2.4110kV三相供电回路,除敷设于湖、海水下等场所且电缆截面不大时可选用三芯型外,每回可选用 3根单芯电缆。 110kV以上三相供电回路,每回应选用3根单芯电缆。 3.2.5电气化铁路等高压交流单相供电回路,应选用两芯电缆或每回选用2根单芯电缆。 3.2.6直流供电回路的电缆芯数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直流供电回路,宜选用两芯电缆;也可选用单芯电缆。 2高压直流输电系统,宜选用单芯电缆;在湖、海等水下敷设时,也可选用同轴型两芯电缆。

3.3.1交流系统中电力电缆导体的相间额定电压,不得低于使用回路的工作线电压。 3.3.2交流系统中电力电缆导体与绝缘屏蔽或金属层之间额定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低电阻接地的系统,接地保护动作不超过1min切除故障时,不应低于100%的使用 回路工作相电压。 2除上述供电系统外,其他系统不宜低于133%的使用回路工作相电压;在单相接地故障可能持续8h以上, 或发电机回路等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情况,宜采用173%的使用回路工作相电压。 3.3.3交流系统中电缆的耐压水平,应满足系统绝缘配合要求。 3.3.4直流输电电缆绝缘水平,应具有能随极性反向、直流与冲击叠加等的耐压考核;使用的交联聚乙烯 电缆应具有抑制空间电荷积聚及其形成局部高场强等适应直流电场运行的特性。 3.3.5控制电缆额定电压的选择,不应低于该回路工作电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高压电缆并行敷设的控制电缆(导引电缆),应选用相适合的额定电压。 2220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敷设的控制电缆,应选用450/750V。 3除上述情况外,控制电缆宜选用450/750V;外部电气干扰影响很小时,可选用较低的额定电压。

3.4.1电缆绝缘类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使用电压、工作电流及其特征和环境条件下,电缆绝缘特性不应小于常规预期使用寿命。 应根据运行可靠性、施工和维护的简便性以及允许最高工作温度与造价的综合经济性等因素选择, 应符合防火场所的要求,并应利于安全。 4明确需要与环境保护协调时,应选用符合环保的电缆绝缘类型

/见H小大H世开 1中、低压电缆绝缘类型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4.3~3.4.7条的规定外,低压电缆宜选用聚氯乙烯或交 联聚乙烯型挤塑绝缘类型,中压电缆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类型。 明确需要与环境保护协调时,不得选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2高压交流系统中电缆线路,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类型。在有较多的运行经验地区,可选用自容式充油 电缆。 3高压直流输电电缆,可选用不滴流浸渍纸绝缘、自容式充油类型。在需要提高输电能力时《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T29-2015》,宜选用以半 合成纸材料构造的型式。 直流输电系统不宜选用普通交联聚乙烯型电缆。 3.4.3移动式电气设备等经常弯移或有较高柔软性要求的回路,应使用橡皮绝缘等电缆。 3.4.4放射线作用场所,应按绝缘类型的要求,选用交联聚乙烯或乙丙橡皮绝缘等耐射线辐照强度的电缆, 3.4.560℃以上高温场所,应按经受高温及其持续时间和绝缘类型要求,选用耐热聚氯乙烯、交联聚乙 烯或乙丙橡皮绝缘等耐热型电缆;100℃以上高温环境,宜选用矿物绝缘电缆。 高温场所不宜选用普通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3.4.6一15℃以下低温环境,应按低温条件和绝缘类型要求,选用交联聚乙烯、聚乙烯绝缘、耐寒橡皮绝 缘电缆。 低温环境不宜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3.4.7在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以及有低毒阻燃性防火要求的场所,可选用交联聚乙烯或乙丙橡皮等不含 卤素的绝缘电缆。 防火有低毒性要求时,不宜选用聚氯乙烯电缆。 3.4.8除按本规范第3.4.5~3.4.7条明确要求的情况外,6kV以下回路,可选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3.4.9对6kV重要性回路或6kV以上的交联聚乙烯电缆,应选用内、外半导电与绝缘层三层共挤工艺特征 的型式

5除上述情况外,可选用不含铠装的外护层。 3.5.4空气中固定敷设时电缆护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截面挤塑绝缘电缆直接在臂式支架上敷设时,宜具有钢带铠装。 2在地下客运、商业设施等安全性要求高而鼠害严重的场所,塑料绝缘电缆应具有金属包带或钢带铠装。 3电缆位于高落差的受力条件时,多芯电缆应具有钢丝铠装,交流单芯电缆应符合本规范第3.5.1条第1 款的规定。 4敷设在桥架等支承密集的电缆,可不含铠装。 5明确需要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时,不昨采用聚氯乙烯外护层。 6除应按本规范第3.5.1条第3、4款和本条第5款的规定,以及60℃以上高温场所应选用聚乙烯等耐热 外护层的电缆外,其他宜选用聚氯乙烯外护层。 3.5.5移动式电气设备等需经常弯移或有较高柔软性要求回路的电缆,应选用橡皮外护层。 3.5.6放射线作用场所的电缆,应具有适合耐受放射线辐照强度的聚氯乙烯、氯丁橡皮、氯磺化聚乙烯等 外护层。 3.5.7保护管中敷设的电缆,应具有挤塑外护层。 3.5.8水下敷设电缆护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沟渠、不通航小河等不需铠装层承受拉力的电缆,可选用钢带铠装。 2江河、湖海中电缆,选用的钢丝铠装型式应满足受力条件。当敷设条件有机械损伤等防范要求时,可选 用符合防护、耐蚀性增强要求的外护层。 3.5.9路径通过不同敷设条件时电缆护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路总长未超过电缆制造长度时,宜选用满足全线条件的同一种或差别尽量小的一种以上型式。 2线路总长超过电缆制造长度时,可按相应区段分别采用适合的不同型式。

3.6控制电缆及其金属屏蔽

独立的控制电现 3.6.2下列情况的回路,相互间不应合用同一根控制电缆: 1弱电信号、控制回路与强电信号、控制回路。 2低电平信号与高电平信号回路。 3交流断路器分相操作的各相弱电控制回路。 3.6.3弱电回路的每一对往返导线,应属于同一根控制电缆。 3.6.4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每组二次绕组的相线和中性线应配置于同一根电缆内。 3.6.5强电回路控制电缆,除位于高压配电装置或与高压电缆紧邻并行较长,需抑制干扰的情况外,其他 可不含金属屏蔽。 3.6.6弱电信号、控制回路的控制电缆,当位于存在干扰影响的环境又不具备有效抗干扰措施时,宜具有 金属屏蔽。 3.6.7控制电缆金属屏蔽类型的选择,应按可能的电气干扰影响,计入综合抑制干扰措施,并应满足降低 干扰或过电压的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于110kV以上配电装置的弱电控制电缆,宜选用总屏蔽或双层式总屏蔽。 2用于集成电路、微机保护的电流、电压和信号接点的控制电缆,应选用屏蔽型。 3计算机监控系统信号回路控制电缆的屏蔽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关量信号,可选用总屏蔽。 2)高电平模拟信号,宜选用对绞线芯总屏蔽,必要时也可选用对绞线芯分屏蔽。 3)低电平模拟信号或脉冲量信号,宜选用对绞线芯分屏蔽,必要时也可选用对绞线芯分屏蔽复合总屏蔽 4其他情况,应按电磁感应、静电感应和地电位升高等影响因素,选用适宜的屏蔽型式。 5电缆具有钢铠、金属套时,应充分利用其屏蔽功能。 3.6.8需降低电气干扰的控制电缆,可增加一个接地的备用芯,并应在控制室侧一点接地。 3.6.9控制电缆金属屏蔽的接地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模拟信号回路控制电缆屏蔽层,不得构成两点或多点接地:应集中式一点接地

2集成电路、微机保护的电流、电压和信号的电缆屏蔽层,应在开关安置场所与控制室同时接地。 3除上述情况外的控制电缆屏蔽层,当电磁感应的干扰较大时,宜采用两点接地;静电感应的干扰较大时 可采用一点接地。 双重屏蔽或复合式总屏蔽,宜对内、外屏蔽分别采用一点、两点接地。 4两点接地的选择,还宜在暂态电流作用下屏蔽层不被烧熔。 3.6.10强电控制回路导体截面不应小于1.5mm²,弱电控制回路不应小于0.5mm²。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