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100-2023 城市附属绿地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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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100-2023 城市附属绿地设计规范.pdf简介:

"DB11T 1100-2023 城市附属绿地设计规范"是中国北京市地方标准,全称为《城市绿地设计技术规范》,其中的1100-2023 版本是在2023年发布的。这个规范主要针对城市中的绿地设计,包括公园、街头绿地、社区绿地、广场、道路绿化带等各种绿地类型的规划、建设以及管理。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可能包括绿地的功能定位、设计原则、绿化植物的选择和配置、景观设计、生态建设、节水灌溉、环境保护、设施配置、无障碍设计等多个方面。它旨在促进城市绿地的科学化、生态化和人性化设计,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同时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规范的实施,有助于保证城市绿地的合理规划和有效管理,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同时也是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

DB11T 1100-2023 城市附属绿地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4.1附属绿地规划设计

4.1.1附属绿地规划设计应根据用地性质,准确定位,合理布局。 4.1.2对于改建、扩建的附属绿地进行绿化设计时,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及现状植物。 4.1.3城市建设用地按照抗震防灾规划作为紧急避难场所的,应按DB11/T794规定的选址要求设置紧 急避难场地,并在附属绿地中合理安排应急避难设施。 4.1.4城市建设用地内应充分绿化,条件允许情况下,应进行立体绿化。屋顶花园或场地内地下设施 顶部覆土绿化应首先根据建筑结构提供的荷载要求,种植土厚度应符合DB11/T281要求;防水、排水、 阻根措施应符合JGJ155的规定。 4.1.5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的附属绿地,应优先利用绿地入渗和滞蓄作用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建设设计要求应符合DB11/T1743的规定。 4.1.6附属绿地植物配置应丰富多样,应兼顾绿化景观与生态功能,且具有生态稳定性。 4.1.7附属绿地分类见附录A。

DBJ∕T45-049-2017 绿色建筑设计规范4.2附属绿地内现状植物保护

树名本应依法依规进行保护,古树名本保护及范

DB11/T1100—2023

表1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与现状保留树木最小水平距离

木最小平均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建筑物、构筑物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最小平均距离是指灌木地表 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净距离。

新建地下管线外缘与现状保留树木最小水平距离

4.3附属绿地竖向设计

4.3.1附属绿地地表排水坡度应符合表

附属绿地地表排水坡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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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附属绿地地表排水坡度

3.2 竖向设计宜根据绿地的布局、高程、土壤质地和植物种类,合理布局有利于雨水引入绿地 竖向。 3.3 地形应按照土壤安息角设计坡度: 过土壤的安息角时,应采取护坡、固土或防冲刷的

4.4.1附属绿地中的园路及铺装场地应顺畅,按照GB50763的规定设计无障碍设施,且与周边无障碍 设施相衔接。 4.4.2附属绿地中园路、铺装场地及服务设施等面积不应超过绿地面积的30%,且宜布置于林下;停 车场、人行道、自行车道和庭院宜采用透水铺装。 4.4.3园路及铺装纵断面设计、横坡设计、梯道设计应符合GB51192相关要求

4.5附属绿地种植设计

4.5.1植物选择应适地适树,符合植物的生态习性;应选用抗性强、易管理、生长健壮、少飞絮、减 少噪声的植物,人员活动区域不应选用有毒、有刺、有刺激性气味和易致敏的植物种类。 4.5.2种植配置宜采用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相结合,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的方 式,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其中,种植面积应大于绿地面积的70%,乔木覆盖率应占到绿地面积的 50%以上。 4.5.3落叶乔木胸径不宜超过15cm,最大不宜超过20cm;常绿乔木高度不宜超过6m,最大不宜超 过8m。 4.5.4植物种植间距应考虑到植物的生长,合理种植,不可过密。 4.5.5城市建设用地内道路周边绿地的种植设计应按照CJJ75执行;停车视距、会车视距、交叉口 停车视距的要求应符合CJJ37的规定。 4.5.6计入附属绿地的绿化停车场应以栽植落叶乔木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做到乔、灌、草相结合;停 车场内可设置停车位隔离绿化带,宽度应大于1.5m;停车场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停放 小型汽车的应大于2.5m;中型汽车应大于3.5m;大型汽车应大于4.0m。停车场应选用遮荫能力强 的植物,不应选用产生污染物的植物。适宜停车场的推荐乔木见附录B。 A

4.5.8附属绿地中新植树木不应影响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道路,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 和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4、表5的规定。乔木种植点距离路缘应大于0.75m。

DB11/T 1100—2023表4新植树木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外缘最小水平距离单位为米名称乔木灌木或绿篱外缘测量水准点2. 001. 00地面杆柱2. 00挡土墙1. 000. 50楼房5. 001. 50平房2. 00围墙(高度小于2m)1. 000.75排水明沟1. 000. 50注:乔木最小平均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建筑物、构筑物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最小平均距离是指灌木地表处分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净距离。表5新植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单位为米名称乔木灌木或绿篱外缘电力电缆1. 500.50通讯电缆1. 500.50给水管道1. 50排水管道(雨水、污水)1. 50排水盲沟1. 00一消防龙头1.201. 20燃气管道(低中压)1. 201. 00热力管道2. 002. 00注:乔木最小平均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地下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最小平均距离是指灌木地表处分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地下管线外缘的净距离。4.5.9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宜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保护区的范围应符合表6要求:树木与各级导线最大弧垂处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7的要求。表6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电压(kV)1~1035~110154~330500电力线路保护区(m)5. 0010. 0015. 0020.00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内的区域。表7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树木之间最小垂直距离电压(kv)<11~1035~1102203305007501000最小垂直距离(m)1. 001. 503.03.504. 507. 08.516. 04.6附属绿地园林设施设计4.6.1绿地灌溉宜采用节水灌溉手段,具体设计应符合GB/T50363相关要求;其中喷灌设计应同时符合GB/T50085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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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景观照明应符合JGJ/T163的相关要求

居住区附属绿地设计应按照DB11/T214执行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附属绿地

6.1行政办公用地附属绿地

6.1.1行政办公用地绿地和办公建筑、广场、道路关系应统筹考虑,合理布局,设计风格宜简洁、明 快,重点突出。 6.1.2绿地范围内可设计休憩场所,适当安排休息设施。休憩场所应考虑林荫。 6.1.3楼前绿化及基础绿化应相对规整;中庭及内庭院园林绿化设计手法可多样,有条件的宜实施屋 顶绿化。 6.1.4树木应选择树形丰满、规整的乔灌木,充分考虑色彩及季相变化,花灌木及草本花卉宜选择观 赏性较强的植物种类。

6.2文化设施用地附属绿地

6.2.1文化设施广场布局应充分考虑人流集散、休息、候场等因素,应提供足够的林荫广场。 6.2.2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用地,楼前种植应结合建筑功能,充分考 虑光照、防污染、降噪及安全,并应符合JGJ38、JGJ25、JGJ66、JGJ41的相关要求。 6.2.3庭院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合理布置休息活动场地T/CASEI T102-2015标准下载,场地宜布置在背风向 阳的地方,且应方便到达。 6.2.4文化设施用地附属绿地应兼顾文化活动功能,宜设置宣传、科普等文化小品设施。 6.2.5应选用具有滞尘能力、净化空气的植物,推荐植物见附录C。

6.3.1科研用地在满足其专业对环境的要求外,其余应执行第6.1条;科研楼附近应设置整齐、简洁, 美观、安静的绿化环境。 6.3.2学校的绿地布局应与学校的用地功能分区及交通流线相协调;校园内应充分利用边角绿化,充 分利用围墙、护网等设施进行垂直绿化, 6.3.3学校办公区建筑周边可按本文件6.1条进行基础种植。 6.3.4中小学附属绿地宜设置色彩丰富、趣味性强的活动空间。 6.3.5教学区绿化应兼顾好室内的采光及减噪的功能。减噪效果较好的推荐植物见附录G。 6.3.6生活区、宿舍区宜规划集中成片的绿地,并设置休息、活动场地。 6.3.7运动场周边应有减噪的防护隔离绿化。 6.3.8新建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宜设置包括教学使用的植物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 6.3.9特殊教育学校设计室外小品、构筑物等设施时,应符合JGJ76的要求。 6.3.10校园中的植物可根据特有的小气候环境,种类宜多样和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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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1校园绿化可通过悬挂植物标识牌,进行植物种类及习性的科普;结合屋顶花园、雨水花园等绿 化空间设置生态科普设施,增加自然教育功能

6.4体育用地附属绿地

6.4.1体育场馆主入口广场应充分考虑人流集散,采取林荫广场式种植,并应适当设置休息设施,满 足非赛事活动期间市民的休息活动集散需求。 6.4.2庭院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功能分区要求,布置室外活动休息场地及园林小品。 6.4.3体育用地范围内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应设计隔离绿化带,利用复层种植,充分利用围墙、护网 围栏等设施进行垂直绿化,降低噪音污染,提高绿视率。 6.4.4乔木宜选择冠大荫浓与主体建筑及周边环境风格相协调的树种,中下层灌木及草本花卉宜成片 种植,尺度适宜。

6.5医疗卫生用地附属绿地

6.5.1综合型医院及传染病专科医院,绿地布局宜预留防疫应急使用空间。 6.5.2医疗卫生用地内绿地布局应与用地功能分区及交通流线相协调。 6.5.3综合医院应按照GB51039要求设置供患者康复活动的绿地,其他有条件的医院可参照执行。 6.5.4根据医院人员的数量,设置紧急避险区域,面积应符合GB50413规定。 6.5.5应合理安排背风向阳的休息空间,结合廊架等配置足够的休息设施。 6.5.6精神专科医院在供急、重症患者使用的绿地活动场地周边应设置围墙或栏杆,并应采取防攀爬 措施,建筑物外侧及围墙内外侧1.5m范围内不应种植密植形绿篱,3m范围内不应种植高大乔木。 6.5.7特殊医疗用地应符合其功能要求,设计时应按照医院本身需求,进行合理景观配置及防护隔离 绿带的设置。 6.5.8医院庭院设计应按照GB51039要求;疗养院庭院设计应按照JGJ/T40要求,在用地范围内应 选用具有减噪、降尘、杀菌的植物,同时应满足建筑室内光照要求。 6.5.9种植应适当密植,以提供更强的防护功能及观赏效果,避免栽植具有过敏源的植物,植物选择 参考附录D。

GB50015-2019标准下载6.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附属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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