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335-2014 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替代SL 335-2006,清晰,附条文说明)

SL 335-2014 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替代SL 335-2006,清晰,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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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335-2014 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替代SL 335-2006,清晰,附条文说明)简介:

SL 335-2014《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是中国水利水电行业的一项技术标准,它修订并替代了SL 335-2006版本。这个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指导和规范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工作,以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SL 335-2014涵盖了水土保持规划的全过程,包括规划的前期准备、需求分析、目标设定、方案设计、实施策略、效果评估等内容。它明确了规划的基本原则、技术方法、数据来源、编制步骤和要求,以及规划的审查、审批和实施管理等环节。

其中,附条文说明是对规范中各项条款的详细解释和说明,包括各章节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技术依据等,以帮助理解和应用规划编制规范。它有助于提高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质量,防止因理解偏差或操作不当导致的环境问题,对于保护水土资源、防止水土流失、维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SL 335-2014《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是一个重要的技术指导文件,对于推动我国水土保持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SL 335-2014 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替代SL 335-2006,清晰,附条文说明)部分内容预览:

1.0.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适 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的要求,规范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制 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其 他相关行业规划的水土保持章节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水土保持规划应遵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 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 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 的水土保持方针。 1.0.4水土保持规划应以相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 并与流域、区域相关规划相协调。 1.0.5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应注重调查研究,充分收集、整理、 分析规划区基本资料,吸纳利用相关规划和研究成果,广泛听取 各方面意见。 1.0.6修订水土保持规划应在对原规划进行回顾评价的基础上, 根据新情况编制 1.0.7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应重视技术创新,采用新技术、新方法。 1.0.8本标准主要引用以下标准: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CB/T1577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 《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SL342)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SL449) 1.0.9水土保持规划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需符合国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CB/T1577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 《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SL342)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SL449) 0.9水土保持规划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需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水土保持综合规划

根据水土保持综合规划TG/GW 105-2014 铁路运输房建设备大修维修规则(试行)(铁总运[2014]60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4年2月),对水土保持专项工作或特定区域预 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而作出的专项部署。

3.1.4不同类型和不同级别的水土保持规划均应在水土保持 划的基础上进行

划协调,可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水平年,并以近期为重点。 6水土保持综合规划成果及要求按附录A执行;水土保持 规划报告编写提纲及要求参照附录B执行。

3.2水土保持综合规划

3.2.1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应体现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政 策性和指导性,突出其对水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以及对水 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约束性和控制性

1不同级别的规划,应根据规划编制任务书的要求,开展 相应深度的现状调查及必要的专题研究。 2分析评价水土流失的类型、分布、强度、原因、危害及 发展趋势。根据规划区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进行水土保持需求分 析,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和规模。 3根据水土保持区划,结合规划区特点,进行水土保持总 体布局,并根据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明确

重点布局。 4提出预防、治理、监测、综合监管等规划方案。 5提出重点项目安排,匡算近期拟实施的重点项目投资, 进行实施效果分析,拟定实施保障措施。 3.2.3国家流域和省级水土保持综合规划的规划期宜为10~20 年:县级水土保持综合规划不宜超过10年

3.3水土保持专项规划

3.3.1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编制应以水土保持综合规划为依据, 明确专项规划的范围,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提出规划方案和实 施建议。 3.3.2规划范围应根据编制任务以及工作基础、工程建设条件 等分析确定。 3.3.3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编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专项规划编制的任务与要求,开展相应深度的现状 调查和勘查,并进行必要的专题研究。 2分析并阐明开展专项规划的必要性;在现状评价和需求 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规划目标、任务; 专项工程规划还需要论证 工程规模。 3提出规划方案。以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提出措施总体 布局。 4 提出规划实施意见和进度安排,匡(估)算投资,进行 效益分析或经济评价,拟定实施保障措施。

4.1.1基本资料应包括规划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 水T 流失和水土保持状况,以及相关规划、区划成果等。 4.1.2基本资料主要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查、遥感调查等获 与勤测有羊

4.1.1基本资料应包括规划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水王

4.1.3基本资料的时效应符合规划基准年的要求,不符合要求 的应采取延长插补、统计分析、专家判断等方法进行修正。 4.1.4基本资料的内容可根据规划的级别和编制任务需要做相 应调整。 4.2自然条亻 件 4.2.1自然条件应包括地质地貌、 气象、水文、土壤、植被、 自然资源等。 4.2.2地质资料应包括能反映规划区地质特征的地面组成物质 及岩性、地质构造等;地貌资料应包括地貌类型、面积及分 布等。 4.2.3气象、水文资料应包括能反映规划区气象、水文特征的 有关特征数据,其系列年限应基本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要求。 4.2.4土壤资料应包括能反映规划区土壤类型及其分布、土壤 厚度、土壤质地、土壤养分含量等有关土壤特征的土壤普查资 料、土壤类型分布图等。

4.2.5植被资料应包括规划区的主要植被类型和优势树

种、森林覆盖率、林草覆盖率,以及有关的林业区划成果等。

4.3.1社会经济资料应包括规划区基本统计单元的有关行政区 划、人口、社会经济等统计资料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相关 成果。 4.3.2土地利用资料应包括土地总面积、利用类型、分布、面

成果。 4.3.2土地利用资料应包括土地总面积、利用类型、分布、面 积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积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4.4.1水土流失资料应包括规划区不同时期及最新的水土流失

日其资布,六件包扣示上流大天至、面积、独反、分布、地古 侵蚀沟道的数量等,以及相关图件。 4.4.2影响水土流失其他主要因素的相关资料应包括水蚀地区 的降雨侵蚀力、主要土壤可蚀性、地形因子、生物因子、耕作因 子等;风蚀地区年起沙风速的天数及分布,地面粗糙度、植被盖 度和地下水位变化等。

4.4.3水土保持现状资料应包括机构建设、配套法规及制

4.5.1其他资料应包括规划区涉及的国家和地方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文化遗产保护区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 重要水源地分布、规划、管理办法等。

4.5.2其他人文资料应包括规划区内少数民族聚居区、文

5.1.1现状评价应包括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土地适宜性评价、水 土流失消长评价、水土保持现状评价、水资源丰缺程度评价、饮 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评价、生态状况评价、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督 管理评价等。修编规划还应进行现行规划实施回顾评价。

5.1.2现状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原则

5.1.2现状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利

5.1.3需求分析应在现状评价和经济社会发展预测的

结合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农牧业发展规 划等,以维护和提高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为目的,从促进农村 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保护生态安全与改善人居环境、利于江河 治理和防洪安全、涵养水源和维护饮水安全,以及提升社会服务 能力等角度进行分析。 5.14国家流域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应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

5.1.4国家、流域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应根据全国水土

划进行现状评价和需求分析;省级、县级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应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和省级区划进行评价和需求分析。 5.1.5专项规划可根据规划任务,有针对性地进行现状评价与 需求分析。

划进行现状评价和需求分析;省级、县级水土保持综合规划,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和省级区划进行评价和需求分析。

5.1.5专项规划可根据规划任务,有针对性地进行现状评 需求分析。

5.2.1土地利用现状评价应根据土地利用规划中土地利用结构 现状,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土地利用结构和利用方式存在的问 题。县级水土保持规划还需要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 5.2.2水土流失消长评价应根据不同时期水土流失分布,结合 土地利用情况,对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变化及其原因进行分析, 总结水土流失演变趋势和特点。

5.2.3水土保持现状评价应分析水土流失治理度、治理措

存率、水土保持效益,并结合水土保持区划,评价水土保持主导 基础功能变化情况及特点

源丰缺程度以及地表径流调控情况,对农村生产和生活用水、生 态用水的影响

5.2.5饮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评价应根据水质监测资料、

5.2.5饮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评价应根据水质监测资料、水土 流失分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相关规划××大学图书馆施工组织设计,评价水土流失对面源 污染的影响

等相关生态规划,从生态功能重要性、植被类型与覆盖率、生态 脆弱程度等方面,评价现状水土资源利用和开发对生态的影响

状,评价监测体系的完备性及运行情况, 监督管理的法规体系 制度、管理能力建设等的完善情况

5.2.8现行规划实施回顾评价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

行规划批准以来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分析规划实施 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规划修 修编方向、 重点和改进的 建议。

5.3.1经济社会发展预测应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 规划以及有关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缺少中长期发 展规划时,可根据规划区历史情况,结合近期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进行合理估测

2018年GIS+BIM在建设领域工程应用探索.pdf5.3.2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应符合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和土地利用规 分析不同区域土地资源利用和变化趋势,结合水土流失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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