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28-2013 中餐燃气灶炒菜灶.pdf

CJT 28-2013 中餐燃气灶炒菜灶.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 M
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资源ID:140908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T 28-2013 中餐燃气灶炒菜灶.pdf简介:

CJT 28-2013,全称为《家用和类似用途烹调器具燃气灶》标准,是中国针对家用燃气灶的性能、安全、能效等方面制定的国家标准。这个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家用燃气灶,包括炒菜灶,它规定了产品的基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

对于炒菜灶,CJT 28-2013特别关注了其火力控制、稳定性、安全性、能效比、燃烧效率、温控精度以及烟气排放等性能。炒菜灶需要具备良好的火力调节功能,能够满足不同菜品烹饪的需求,同时要保证燃烧的充分和清洁,以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此外,灶具的稳定性、耐用性、易清洁性以及对燃气的控制精确性也是评判其质量的重要指标。

总的来说,CJT 28-2013旨在保障消费者在使用炒菜灶时的安全与健康,提高烹饪效率,同时也推动了中国厨具行业向更高质量、更环保的方向发展。

CJT 28-2013 中餐燃气灶炒菜灶.pdf部分内容预览:

冷态cold state

4.1.1按使用燃气种类:人工煤气妙菜灶,代号R;天然气炒菜灶,代号T;液化石油气炒菜灶,代号Y。 4.1.2 按炒菜灶空气供应方式:鼓风式,代号G;非鼓风式,代号F。 4.1.3按炒菜灶火眼数:单眼灶,代号1;双眼灶,代号2;多眼灶,代号n(火眼数)。

5.1.1.2炒菜灶灶体外形结构尺寸宜为

a)灶体高度(地面至锅支架上平面距离)750mm~850mm; b)灶体前沿至主火燃烧器中心的距离小于等于450mm; c)灶面宽度小于等于1200mm。 5.1.1.3炒菜灶结构应安全、坚固、耐用,并保证炒菜灶在正常运输、安装、操作时不应有损坏或变形 5.1.1.4炒菜灶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时应稳定,不应移动、倾斜、翻倒。 5.1.1.5炒菜灶可运动零部件动作应准确、灵活,所有部件应易于清扫和维修,不应有滞留食物的凹陷 或死角,可触及的部位表面应光滑。 5.1.1.6需要拆卸维护、保养的部件应能使用普通工具装卸。需拆下维护的部件应进行专门设计,以 保证正确、容易、安全地装回。 5.1.1.7妙菜灶部件间采用螺钉、螺母、铆钉等方式的连接应牢固,使用中不应松动。 5.1.1.8炒菜灶电气部件外壳防护等级应为IP24。

5.1.2.1燃气进气管应设在不易受腐蚀和过热的位置,并固定在灶体上,灶体左右两侧均应能与外部 供气管连接JC∕T 549-1994 天花板胶粘剂,其中不使用的一端应进行密封,且只能用专用工具打开。燃气管路中不应使用熔点低于 450℃的焊接连接方式。

燃气进气官应议在不易受属蚀和过热的位宜,开回定在灶体工,灿体左右两侧均应能与外部 供气管连接,其中不使用的一端应进行密封,且只能用专用工具打开。燃气管路中不应使用熔点低于 450℃的焊接连接方式。 5.1.2.2炒菜灶进气管与外部燃气供气管应采用硬管连接,且应采用管螺纹连接方式,管螺纹应符合 GB/T7306和GB/T7307的规定,且进气管连接处距地面净高宜大于200mm。 5.1.2.3炒菜用燃烧器应设置常明火。 5.1.2.4炒菜用燃烧器宜设置熄火保护装置。设有熄火保护装置时,常明火供气阀门与主火燃烧器供 气阀门应为连锁式设计,在常明火未点燃时,主火燃烧器不应通燃气,在常明火熄灭时,应同步关闭常明 火和主火燃烧器供气阀门。 5.1.2.5常明火的点火方式应为人工点火装置点火或电点火器点火,常明火供气管内径不应小于 2mm,其结构应能防止被异物堵塞。 5.1.2.6常明火所处的位置应易于点燃主火燃烧器,且不应使其他部件过热。 5.1.2.7在通往燃烧器的任一燃气管路上,应设置不少于两道可关闭的C级阀门,两道阀门的功能应 互为独立。装有燃气自动阀的炒菜灶,应在自动阀之前安装手动式快速切断阀。燃气开关阀门宜采用 旋塞阀或球阀,且应带限位结构,开、关标识应明显、清晰。有多个阀门时,应有便于识别的标识。 5.1.2.8炒菜灶内部燃气管路上不应设置用于调节额定热负荷的阀门。 5.1.2.9电点火装置的两个点火电极之间的间距、电极与常明火点火燃烧器之间、常明火点火燃烧器

与主火燃烧器火孔之间的相对位置应准确固定,在正常使用状态下不应移动。

5.1.2.10燃气喷嘴与燃烧器的引射器的位置应相对固定,并易于装卸。 5.1.2.11燃烧器的结构应坚固,易于装卸、清扫和维修,燃烧器的火孔布置应均匀,不应发生影响使用 的变形;主火燃烧器、常明火点火燃烧器、电点火装置、熄火保护装置等部件的相对位置应准确固定,在 正常使用中不应松动和脱落。 5.1.2.12炒菜灶结构设计时,在满足有效热负荷前提下,为达到低热负荷下的高热效率,有效热负荷 与炉膛口径关系可参考附录A。

5.1.3.1空气供应系统应保证在运行和维护时,不应发生堵塞和非正常调节。 5.1.3.2使用风机供应空气时,风机应安装稳固,工作时不应发生滑动,并且应位于不易受腐蚀、过热: 易保养、清洁之处,风机转动部件应装有防护网或保护罩。 5.1.3.3燃烧器调风装置的旋钮或手柄应设置在便于操作的部位,并应清晰地标有开、关位置及调节 方向,且应坚固耐用,操作简便,易于调节,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应自行滑动。

1.4.1炒菜灶的一级烟道应凸出灶体。 1.4.2炒菜灶排烟系统应具备防止堵塞的保护

炒菜灶的一级烟道应凸出灶体。 2 炒菜灶排烟系统应具备防止堵塞的保护装置

5.1.5.1进水接头应设在不易受腐蚀且便于安装的位置,并应采用管螺纹连接,管螺纹应符合 GB/T7306和GB/T7307的规定 5.1.5.2炒莱灶宜设置水龙头和排水槽,且应与灶体固定连接,水龙头应符合GB18145的规定,排水 出口应设过滤装置。

5.1.6.1炒菜灶在正常使用状态时,水不应浸到带电部位,也不应由外部软线连接处浸入到器件内。 5.1.6.2装在炒菜灶外壳上的电源开关应采取防水措施,安装部位防护等级应为IPX4。 5.1.6.3点火器高压带电部件与非带电金属部件之间的距离应大于点火电极之间的距离,点火操作时 不应发生漏电,手可能接触的高压带电部位应进行良好的绝缘。 5.1.6.4点火电极导线应尽量缩短并加以固定,必要处应采取绝缘、隔热等措施,

5.2.1.1炒菜灶的各零部件材料应能承受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温度和荷载。 5.2.1.2炒菜灶的隔热、密封应使用不含石棉成分的材料。 5.2.1.3零部件材料的选用应根据该零部件的工作条件、制造工艺、质量要求以及经济合理性等因素 综合考虑。 5.2.1.4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部件及有可能接触的部件,应使用耐腐蚀、不污染食物、对人体无害的 材料。 5.2.1.5炒菜灶各零部件材料应附有生产单位的质量证明书,炒菜灶制造单位应按质量证明书对材料 进行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复验。

5.2.1.1妙菜灶的各零部件材料应能承受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温度和荷载。 5.2.1.2炒菜灶的隔热、密封应使用不含石棉成分的材料。 5.2.1.3零部件材料的选用应根据该零部件的工作条件、制造工艺、质量要求以及经济合理性等因素 综合考虑。 5.2.1.4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部件及有可能接触的部件,应使用耐腐蚀、不污染食物、对人体无害的 材料。 5.2.1.5炒菜灶各零部件材料应附有生产单位的质量证明书,炒菜灶制造单位应按质量证明书对材料 进行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复验。

5.2.2.1妙菜灶各金属部件(耐腐蚀性的材料除外)应进行电镀、喷漆或其他合适的防腐表面处理。

炒莱灶的台面、挡水板和尾锅材料应选用不锈钢,且尾锅材质应符合GB9684的规定。化学 符合GB/T3280的规定,化学成分的测试方法应符合GB/T11170的规定。 炒菜灶的各金属部件厚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2.4燃气管路和供水管路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且宜选

燃气管路和供水管路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且宜选用表2所列材料。

表2燃气管路和供水管路常用材料

5.2.3.1燃气管路密封材料经耐燃气性能试验后的质量变化率应小于20%,而且不应有影响使用的 软化及脆化现象;对橡胶制品,正戊烷试验后其渗透量应小于0.005g/h;测试方法应符合GB/T16411 的相关规定。 5.2.3.2燃气管路密封材料在满足5.2.3.1的条件下,宜采用聚四氟乙烯生料带、丁晴橡胶等材料。 5.2.3.3供水管路密封材料应符合GB/T17219的规定,且宜选用聚四氟乙烯生料带、橡胶等材料,橡 胶材料还应符合GB/T21873的规定。

5.2.3.1燃气管路密封材料经耐燃气性能试验后的质量变化率应小于20%,而且不应有 软化及脆化现象;对橡胶制品,正戊烷试验后其渗透量应小于0.005g/h;测试方法应符合 的相关规定。

5.2.3.4保温和隔热材料性能应为不燃或在1min内自然熄灭。

炒菜灶外壳应平整、光洁、易清洗,表面应无明显缺陷,标识明显、清晰。

密封性应符合表3的规定。

热负荷准确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热负荷准确度要求

燃烧工况应符合表5的规定。

6.5挠度和热变形烧度

浇度和热变形浇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

耐久性应符合表10的规定。

7.1.1.1大气压力

7.1.1.2环境温度

实验室室温应为20℃士5℃,在每次试验过程中波动应小于5℃。室温测定方法是在距炒菜 前方、正左方和正右方各1.0m处,将温度计感温部分固定在与灶面等高位置,测量上述三点的 取其平均值。

实验室的空气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

实验室通风换气应良好,室内空气中CO含量应小于0.002%,CO2含量应小于0.2%,在换今 的前提下应无影响燃烧的气流。

实验室使用的交流电源,电压波动范围应在土2%以内

7.1.2.1试验用燃气种类应符合GB/T13611规定的燃气。试验用燃气的种类和代号可按表11的规 定采用。

表11试验用燃气的种类和代号

CI/T 28—2013

7.1.2.2在进行炒菜灶性能试验过程中,燃气的华白数变化不应大于土2%。 7.1.2.3试验用燃气的压力和代号应符合表12的规定。

7.1.2.2在进行炒菜灶性能试验过程中,燃气的华白数变化不应大于士2%。

GB 9195-1988 建筑卫生陶瓷产品名词术语试验用燃气的压力和代

7.1.2.4在海拔较高地区使用的炒菜灶,应考虑海拔高度对实测热负荷的影响。 7.1.2.5试验用气压力在试验开始时应控制在要求压力的土2%以内,试验过程中压力变化不应超过 士2%。

1.2.6本标准使用的试验用燃气条件代号为:

空气量可调的炒菜灶,试验开始时,应将空气调节器调节到适当开度,并且试验过程中不 进行调节:所有燃气阀门应开到最大

壹可调的炒菜灶,试验开始时,应将空气调节器调节到适当开度,并且试验过程中不应再对其 所有燃气阀门应开到最大

JC∕T 2386-2016 天然石材墙地砖7.1.4试验系统和仪器

7.1.4.1试验系统见图1。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