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33-2002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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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33-2002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pdf简介:

GB50333-2002《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部标准,全称为《医院洁净手术部设计规范》。这部标准是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准,于2002年发布,适用于医院洁净手术部的建设、改造和运行。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医院洁净手术部的设计、施工、设备配置、空气净化、消毒、噪音控制、照明、温度、湿度、气流组织、地面和墙面材料选择等方面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手术室的无菌环境,防止手术过程中的感染,确保患者手术安全和康复。

主要内容包括洁净度等级划分、空气净化系统的设计、手术室布局与气流组织、手术室的物理环境控制(如温度、湿度、噪音)、手术室设施设备配置(如手术床、空气净化设备、消毒设施等)等。它是我国医院洁净手术室建设的重要技术指南,对于提高手术室的卫生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GB50333-2002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已建成并准备运行的、具有净化空调的全部设施及功能,

内没有设备和人员的洁净室

室内净化空调设施及功能齐备,如有工艺设备,工艺设备已安 装并可运行,但无工作人员时的洁净室。

以单向流方式,在室内局部地区建立的洁净度级别为100级 的区域。

GB/T 38127-2019标准下载极别含尘浓度的上限最大值

2.0.13沉降法细菌浓度

简称沉降菌浓度。用直径90mm培养皿在空气中 min,盖好培养皿后经过培养得出的菌落数(CFU),代表空 以沉降下来的细菌数,个/血。

在规定的换气次数条件下,洁净手术室从污染后(例如停机后 或一台手术后)的低洁净度级别,恢复到固有静态高洁净度级别 (例如开机后或另一台手术开始前要求的级别)的时间,min。

为洁净手术室配备的与手术室平面布置和建筑安装有关的基 本设施,不包括专用的、移动的和临时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

建设方对经过施工方调试使净化空调基本参数达到合格后的 洁净手术部的施工、安装质量的检查认可。

需要特别保护的手术台及其周围区域。I级手术室的手术区 是指手术台两侧边至少各外推0.9m、两端至少各外推0.4m后 (包括手术台)的区域;Ⅱ级手术室的手术区是指手术台两侧边至 少各外推0.6m、两端至少各外推0.4m后(包括手术台)的区域; Ⅲ级手术室的手术区是指手术台四边至少各外推0.4m后(包括 手术台)的区域。V级手术室不分手术区和周边区。1级眼科专 用手术室手术区每边不小于1.2m。

洁净手术室内除去手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注:1 浮游法的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蚊值。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的 果,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互相换算的结果。 1级眼科专用手术室周边区按10000级要求。

注:浮游法的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数值。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清的结 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互相换算的结果

3.0.4根据需要与有关标准的规定,非洁净辅助用房应设置在洁 净手术部的非洁净区。 3.0.5当进行传染性疾病手术或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手术时,应通! 循传染病管理办法,同时应建立负压洁净手术室,或来用正负压转 换形式的洁净手术室。

洁净手术部用房的技术指标

浮游菌法浓度)和洁净度级别应符合相应等级的要求外,主要技术 指标还应符合表4.0.1的规定。 4.0.2洁净手术部各类洁净用房技术指标的选用应符合下列原则: 1.相互连通的不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之间,洁净度高的用 房应对洁净度低的用房保持相对正压。最大静压差不应大于 30Pa,不应因压差而产生哨音。 2相互连通的相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之间,应按要求或按 保持由内向外的气流方向,在两室之间保持略大于0的压差。 3为防止有害气体外溢,预麻醉室或有严重污染的房间对相 通的相邻房间应保持负压。 4活净区对与其相通的非洁净区应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 5洁净区对室外或对与室外直接相通的区域应保持不小于 15Pa的正压。 6洁净手术室手术区(含1级洁净辅助用房局部100级区) 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和洁净手术室换气次数,是保证要求的 洁净度并在运行中不超过规定的自净时间,所必须满足的指标。 7眼科手术室的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比其他手术室宜 降低1/3。 8与手术室直接连通房间的温湿度与手术室的要求相同。 9对技术指标的项目、数值、精度等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应按 实际要求设计,但不应低于表4.0.1的标准。 10表4.0.1中未列出名称的房间可参照用途相近的房间确 定其指标数值。

5.1.1新建洁净手术部在医院内的位置,应远离污染源,并位于

5.1.1新建洁净手术部在医院内的位置,应远离污染源,并位于 所在城市或地区的最多风向的上风侧;当有最多和接近最多的两 个盛行风向时,则应在所有风向中具有最小风频风向(例如东风) 的对面(则为西面)确定洁净手术部的位置。 5.1.2洁净手术部应自成一区,并宜与其有密切关系的外科护理 单元临近,宜与有关的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血库等路径短 捷。 一一

5.2洁净手术部平面布置

5.2.1洁净手术部必须分为洁净区与非洁净区。洁净区与非洁 净区之间必须设缓冲室或传递窗。 5.2.2洁净区内宜按对空气洁净度级别的不同要求分区,不同区 之间宜设置分区隔断门。 5.2.3洁净手术部的内部平面和通道形式应符合便于疏散、功能 流程短捷和洁污分明的原则,根据医院具体平面,在尽端布置、中 心布置、侧向布置及环状布置等形式中选取洁净手术部的适宜布 局;在单通道、双通道和多通道等形式中按以下原则选取合适的通 道形式: 1单通道布置应具备污物可就地消毒和包装的条件; 2多通道布置应具备对人和物均可分流的条件; 3洁、污双通道布置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4中间通道宜为洁净走廊,外廊宜为清洁走廊。

5.2.41、1级洁净手术室应处于手术部内十扰最小的区域。 5.2.5洁净手术部的平面布置应对人员及物品(数料、器械等)分 别采取有效的净化流程(图5.2.5)。净化程序应连续布置,不应 被非洁净区中断。

图5.2.5洁净手术部人、物净化

5.2.6人、物用电梯不应设在洁净区。当只能设在洁净区时,出 口处必须设缓冲室。 5.2.7在人流通道上不应设空气吹淋室。在换车处应设缓冲室 5.2.8负压洁净手术室和产生严重污染的房间与其相邻区域之 间必须设缓冲室。

间必须设缓冲室。 5.2.9缓冲室应有洁净度级别,并与洁净度高的一侧同级,但不 应高过1000级。缓冲室面积不应小于3m²。 5.2.10每2~4间洁净手术室应单独设立1间刷手间,刷手间不 广设门刷人间上可设工子务士商士

5.2.11应有专用的污物集中地点。

.11 应有专用的污物集中地点。

应有专用的污物集中地点。 洁净手术部不应有抗震缝、伸缩缝等穿越,当必须穿起 用止水带封闭。地面应做防水层。

5.2.12洁净手术部不应有抗震缝、伸缩缝等穿越,当必须穿越

5.2.12洁净手术部不应有抗震缝、伸缩缝等穿越,当必须穿起

5.3.1洁净手术部的建筑装饰应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 潮防霉、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5.3.2洁净手术部内地面应平整,采用耐磨、防滑、耐腐蚀、易清 洗、不易起尘与不开裂的材料制作。可采用现浇嵌铜条的水磨石 地面,以浅底色为宜;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有特殊性能的涂料地 面。

5.3.3洁净手术部内墙面应使用不易升裂、阻燃、易清洗和耐碰 撞的材料。墙面必须平整、防潮防霉。I、Ⅱ级洁净室墙面可用整 体或装配式壁板;Ⅲ、IV级洁净室墙面也可用大块瓷砖或涂料。缝 隙均应抹平。

5.3.3洁净手术部内墙面应使用不易升裂、阻燃、易清洗和耐碰

5.3.4洁净手术部内墙面下部的踢脚必须与墙面齐平或凹于墙

5.3.5洁净手术部内墙体转角和门的竖向侧边的阳角应为圆角。

5.3.6洁净手术部内与室内空气直接接触的外露材料不得使用

5.3.7洁净手术部如有技术夹层,应进行简易装修,其地面、墙面 应平整耐磨,地面应做好防水,顶、墙应做涂刷处理。 5.3.8洁净手术部内严禁使用可持续挥发有机化学物质的材料 和涂料。

5.3.7洁净手术部如有技术夹层,应进行简易装修,其地面、墙面

5.3.9洁净手术室的净高宜为2.8~3.0m。

5.3.11洁净手术室应采用人工照明,不应设外窗。Ⅲ、V级洁净 辅助用房可设外窗,但必须是双层密闭窗。

5.3.12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所有拼接缝必须平整严

5.3.13洁净手术室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洁净手术室吊顶上不应开设人孔。

表6.0.1洁净手术室基本装备

6.0.2无影灯应根据手术室尺寸和手术要求进行配置,宜米用多 头型;调平板的位置应在送风面之上,距离送风面不应小于5cm。 6.0.3手术台长向应沿手术室长轴布置,台面中心点宜与手术室 地面中心相对应。 6.0.4手术室计时器宜采用麻醉计时、手术计时和一般时钟计时 兼有的计时器,手术室计时器应有时、分、秒的清楚标识,并配置计 时控制器;停电时能自动接通自备电池,自备电池供电时间不应低

6.0.5医用气源装置应分别设置在手术台病人头右1

也应设置在手术台病人头侧。 6.0.6观片灯联数可按手术室大小类型配置,观片灯应设置在术 者对面墙上。 6.0.7器械柜、药品柜宜嵌人病人脚侧墙内方便的位置;麻醉柜 应嵌人病人头侧墙内方便操作的位置。 6.0.8输液导轨(或吊钩)应位于手术台上方顶棚上,与手术台长 边平行,长度应大于2.5m,轨道间距宜为1.2m。 6.0.9记录板为暗装翻板,小型记录板长500mm,宽400mm;大 型记录板长800mm,宽400mm。记录板打开后离地1100mm,收 折起来应和墙面齐平。 6.0.10清洗消毒灭菌装置如不能设置在手术室内,亦可集中设 于手术室的准备间或消毒间中。 6.0.11如需设冷暖柜,应设在药品室内,冷柜温度为4±2℃,暖 柜温度为50±2C 6.0.12嵌人墙内的设备,应与墙面齐平,缝隙涂胶;或其正面四 边应做不锈钢翻边。

7.1.1净化空调系统宜使洁净手术部处于受控状态,应既能保证 洁净手术部整体控制,又能使各洁净手术室灵活使用。洁净手术 室应与辅助用房分开设置净化空调系统;工、Ⅱ级洁净手术室应每 可采用独立净化空调系统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pdf,Ⅲ、1ⅣV级洁净手术室可2~3间合用一 个系统;新风可采用集中系统。各手术室应设独立排风系统。有 条件时,可在送、回、新、排风各系统上采用定风量装置。 1一

7.1.2山级以上(含山级)洁净手术室应采用局部集中

1至少设置三级空气过滤。 2第一级应设置在新风口或紧靠新风口处,并符合7.3.10 条规定。 3第二级应设置在系统的正压段。 4第三级应设置在系统的末端或紧靠末端的静压箱附近,不 得设在空调箱内。

7.1.4洁净用房内严禁采用普通的风机盘管机组或空

7.1.6当整个洁净手术部另设集中新风处理系统时,新风处理机

7.1.7每间手术室的新风量应按下列要求确定《热轧钢板桩 GB/T20933-2014》,并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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