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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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无水印).pdf简介:

《GB 55037-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是中国于2022年发布的国家标准,全称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该规范是关于建筑设计和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和规定,旨在保障建筑的安全、有效防止火灾的发生,以及在火灾情况下减轻灾害的影响。

GB 55037-2022主要涵盖了建筑设计的各个环节,包括建筑防火设计的基本原则、建筑的耐火等级划分、防火分区和疏散设计、建筑材料和装修的防火性能要求、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防火设计、灭火设施的设置、消防控制和管理等多个方面。它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如住宅、商业、公共设施等)和工业建筑的防火设计,是建筑设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法规。

该规范的发布,旨在提升我国建筑防火设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2.1.1建筑的防火性能和设防标准应与建筑的高度(理深)、层 数、规模、类别、使用性质、功能用途、火灾危险性等相适应。 2.1.2建筑防火应达到下列日标要求: 1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人身健康: 2保障重要使用功能,保障生产、经营或重要设施运行的连 续性; 3保护公共利益; 4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213建第防水应第合下列山能型求

2.1.2建筑防火应达到下列日标要求: 1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人身健康: 2 保障重要使月功能,保障生产、经营或重要设施运行的连 续性; 3 保护公共利益; 4 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2.1.3 2 建筑防火应符合下列功能要求: 1建筑的承重结构应保证其在受到火或高温作用后,在设计 耐火时间内仍能正常发挥承载功能; 2.建筑应设置满足在建筑发生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或避难 需要的设施: 3、建筑内部和外部的防火分隔应能在设定时间内阻止火灾 蔓延至相邻建筑或建筑内的其他防火分隔区域; 4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及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消防救援 的要求。

1建筑的承重结构应保证其在受到灭或高温作用后[广东]8m高支模仓库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设计 耐火时间内仍能正常发挥承载功能; 2.建筑应设置满足在建筑发生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或避难 需要的设施: 3·建筑内部和外部的防火分隔应能在设定时间内阻正火灾 蔓延至相邻建筑或建筑内的其他防火分隔区域; 4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及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消防救援 的要求

建筑或设施,其规划、设计、施工和使用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欠 区过渡安置房集中布置区域应按照不同功能区域分别单独划分队 火分隔区域。每个防火分隔区域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丁2500m”,日 周围应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

与仪器仪表、材料等的设计和设置,应根据生产部位的火灾危险性 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2.1.6交通隧道的防火要求应根据其建设位置、封闭段的长

交通流量、通行车辆的类型、环境条件及附近消防站设置情况

交通流量、通行车辆的类型、环境条件及附近消防站设置情况等因 索综合确定。

2.1.7建筑中有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爆炸危险性的场

部位,应采取防止形成爆炸条件的措施;当采用泄压、减压、结构抗 爆或防爆措施时,应保证建筑的主要承重结构在燃烧爆炸产生的 压强作用下仍能发挥其承载功能

2.1.8在有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爆炸危险性的环境内,可

2.1.9建筑中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蒸气的场所或部位,应

采取防止可燃气体、蒸气在室内积聚的措施;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 气体、蒸气或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性的场所或部位,应符合下列 规定:

采取防正可燃气体、蒸气在室内积聚的措施;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 气体、蒸气或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性的场所或部位,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楼地面应其有不发火花的性能,使用绝缘材料铺设的整体 楼地面面层应其有防止发生静电的性能; 2散发可燃粉尘、纤维场所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易于 清扫; 3场所内设置地沟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可燃气体、蒸气、粉 尘、纤维在地沟内积聚,并防止火灾通过地沟与相邻场所的连通处 蔓延。

2.2.1建筑的消防救援设施应与建筑的高度(理深)、进深、规模 等相适应,并应满足消防救援的要求。

2.2.2在建筑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

2.2.3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申类厂房可不设置消防救援口外, 在建筑的外墙上应设置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出入的消防救援口,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外墙的每个防火分区在对应消防救援操作面范围内设 置的消防救援口不应少于2个; 2无外窗的建筑应每层设置消防救援口,有外窗的建筑应自 第三层起每层设置消防救援口; 3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当利用 门时,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4消防救援口应易于从室内和室外打开或破拆,采用玻璃窗 时,应选用安全玻璃; 5消防救援口应设置可在室内和室外识别的永久性明显 标志。

梯间、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的顶部或最上一层外墙上应设置常闭 式应急排烟窗,且该应急排烟窗应具有手动和联动开启功能

墙或屋顶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外,下列无可开启外窗的地上建 筑或部位均应在其每层外墙和(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 施,且该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应具有手动、联动或依靠烟气温度等方 式自动开启的功能: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的丙类厂房;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²的丙类仓库;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会议 厅、多功能厅、宴会厅,以及这些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 4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的房 间和走道; 5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

机械式汽车库可不设置消防电梯外,下列建筑均应设置消防电梯, 且每个防火分区可供使用的消防电梯不应少于1部: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5层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大于3000m(包括设置在其他建 筑内第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 建筑; 4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丙类高层厂房: 5建筑高度大于32m的封闭或半封闭汽车库; 6除轨道交通工程外,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 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2.2.7理深大于15m的地铁车站公共区应设置消防专用通

1前室在首层应直通室外或经专用通道通问室外,该通道与 相邻区域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2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应 符合本规范第7.1.8条的规定;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 3前室或合用前室应采用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除兼作消防电梯的货梯前室无法设 置防灭门的开口可采用防火卷帘分隔外,不应采用防火卷帘或防 火玻璃墙等方式替代防火隔墙

口的防火隔墙与相邻井道、机房及其他房间分隔。消防电梯 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排水泵的排 不应小于10L/s。

2.2.10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能在所服务区域每层停靠:

应能在所服务区域每层停

和救助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停机坪与屋面上突出物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2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 3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应急照明装置; 4 6 停机坪附近应设置消火栓

2.2.13供直升机救助使用的设施应避免火灾或高温烟气的直接 作用,其结构承载力、设备与结构的连接应满足设计充许的人数体 留和该地区最大风速作用的要求

2.2.15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主要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2.2.16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运行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应符合减小火灾危害、方使消防救援的 要求。

3.1.2工业与民用建筑应根据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高

级及火灾危险性等合理确定防火间距,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保 证任意一侧建筑外墙受到的相邻建筑火灾辐射热强度均低于其临 界引燃辐射热强度

3.1.3申、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人员密集

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 小于25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明火或散 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3.2.1甲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 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3.2.2币类仓库与高层民用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民用建筑 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3.2.3除乙类第5项、第6项物品仓库外,乙类仓库与高层民用建 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3.2.4飞机库与类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飞机库与 喷漆机库贴邻建造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3.2.1甲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 列规定: 1与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2与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9m; 3与三级耐火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11m; 4与四级耐灭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和不结构民用建筑的防 火间距不应小于14m。

3.4.1工业与民用建筑周围、工厂厂区内、仓库库区内、城市轨道 交通的车辆基地内、其他地下工程的地面出人口附近,均应设置可 通行消防车并与外部公路或街道连通的道路

高层广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的单、多层甲、乙、 厂房; 2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的乙、丙类仓库; 3 飞机库

T/CECS740-2020 近零能耗建筑检测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3.4.3除受环境地理条件限制只能设置1条消防军道的公

筑外,其他高层公共建筑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m的其他单、 公共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住宅建筑 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仅设置1条消防 时,该消防车道应位于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

然水源和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应满足消防车可靠取水的

1 道路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应满足消防车安全、快速通行的 要求;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路面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管沟等,应满足承受消防 车满载时压力的要求; 4坡度应满足消防车满载时正常通行的要求,且不应大于 10%,兼作消防救援场地的消防车道,坡度尚应满足消防车停靠和 消防救援作业的要求; 5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的水平距离应满足消防车安全通行 的要求,位于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兼作消防救援场地的消防车道 应满足消防救援作业的要求; 6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满足消防车回转 要求的场地或道路; 7消防车道与建筑消防扑救面之间不应有妨碍消防车操作 的障碍物,不应有影响消防车安全作业的架空高压电线,

GB∕T 17634-1998 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 有效孔径的测定 湿筛法3.4.6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其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未连续布置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保证消防车的救援作业 围能覆盖该建筑的全部消防扑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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