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06-2012 土壤水分蒸发测量仪器 第一部分:水力式蒸发器(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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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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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06-2012 土壤水分蒸发测量仪器 第一部分:水力式蒸发器(清晰无水印)简介:

SL 606-2012《土壤水分蒸发测量仪器 第一部分:水力式蒸发器》是中国关于土壤水分蒸发测量设备的标准之一。该标准主要针对水力式蒸发器进行详细规定,这是一种用于测量土壤中水分蒸发速率的仪器。

水力式蒸发器的工作原理是利用水的流动或水位变化来反映土壤水分的蒸发情况。它通常包括一个装有水的容器,容器内部设有测量水位的装置,当土壤中的水分蒸发时,容器内的水位会下降,通过测量水位变化,可以计算出土壤水分的蒸发速率。

该标准明确了水力式蒸发器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和维护的各个环节要求,包括设备的精度、稳定性、操作方法、数据处理等方面,确保了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它对于土壤水分管理、农业气象、水资源研究等领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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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水分蒸发测量仪器第1部分:水力式蒸发器

本标准规定了水力式土壤水分蒸发测量仪器(以下简称水力式蒸发器)的要求、试验方 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水分蒸发观测中使用的水力式蒸发器。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 圭。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一个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9359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8185水文仪器可靠性技术要求 GB/T18522.2水文仪器通则第2部分:参比工作条件 GB/T18522.6一2007水文仪器通则第6部分: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 GB/T19677水文仪器术语及符号 GB/T50095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

77、GB/T50095等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水力式蒸发器由水箱系统(大水箱、顶塞、小水箱等)、蒸发系统(浮环、外桶、内桶、大小平 衡碗、分雨圈等)、集流系统(抽水导管、溢流导管、集流桶、集渗桶等)和量测系统(微测计、计 数器、浮子、平衡碗等)四大部分组成,其结构示意图见图1

产品外观不应有影响功能使用的明显缺陷,零部件不应有明显的加工性缺陷。水箱等蓄 无渗漏水现象。

产品的工作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量测装置工作温度:一10~50℃; b) 蒸发桶工作温度:一10~50℃; c)相对湿度:不大于95%(40℃)。

水箱的基本参数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大水箱内深度:2000mm; 2)大水箱内径:2000mm。 b)小水箱: 1)小水箱内深度:1500mm; 2)小水箱内径:250mm。

蒸发内桶的基本参数应满足下列要求: a)内径:p500+mm; b)高度:1500mm; c)器口厚度:5mm,器口呈40°~45°里直外斜形

蒸发外桶的基本参数应满足下列要求: a)直径:p580二mm; b) 高度:1550mm; c)厚度:5mm。

浮环直径:p1600mm。 高度:710mm。

浮环直径:p1600mm。 高度:710mm。

图1水力式蒸发器结构示

图1 :水力式蒸发器结构示意图

桶的横截面面积为3×

量测装置的基本参数应满足下列要求: a)水面量程:300mm; b)分辨力:0.1mm。

量测装置的基本参数应满足下列要求: a)水面量程:300mm; b)分辨力:0.1mm。

水力式蒸发器水箱体、浮环、外桶和内桶均应用优质的不锈销

在冬季,水力式蒸发器应有一定的抗冰冻能力,器内不应在无水情况下,出现冻裂损伤等冰冻破 坏现象。

在冬季,水力式蒸发器应有一定的抗冰冻能力,器内不应在无水情况下,出现冻裂损伤等冰准 2

蒸发器在包装状态下,在承受10Hz~150Hz~10Hz、加速度为2g的扫频振动后,应能满足下 列要求: a)外包装箱不得有任何损坏和变形; b)产品内部结构中各结合部不得有松脱、零部件破损等现象; c)产品各项功能正常

蒸发器在包装状态下,在离地面垂直高度为250mm处自由跌落后,应能满足下列要求: a)外包装箱不得有任何损坏和变形,产品内部结构中各结合部不得有松脱、零部件破损等现象 b)产品各项功能正常

蒸发器的平均寿命不小于10年。

6.1.1参比测试条件

参比测试条件应满足GB/T18522.2的规定。

6.1.2实际测试条件

实际测试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按GB/T9359规定的相关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水箱内深度和内径采用直尺、卡尺测量,测量3次,取其算术平均值。计算3次器口自由水面面 积和蒸发面积的比值

6.2.4蒸发内桶/外桶

用π尺、直尺在5个不同方位测量直径和高度,取其算术平均值 用万能角度尺在5个不同方位测量器口角度,取其算术平均值。

用钢卷尺在5个不同方位测量直径,取其算术立

在仪器使用现场,分别测量水位低点和水位高点的测量值,每点测3次,均应满足量程要求。 用0.1mm的钢直尺校测仪器的分辨力。

在水力式蒸发器保持稳定的条件下,分别在蒸发变幅约10%、50%、90%的三点,每点重复测 读6次,记录测量值,计算重复性标准差。

用高低温试验装置,将温度调至一40℃,检查蒸发筒和集流系统的情况,

6.2.10机械环境适应性

6.2.10.1振动试验

受试蒸发器在包装状态下,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进行10Hz~150Hz~10Hz、加速度为2g的 扫频试验,持续时间45min,检查蒸发器的情况。

6.2.10.2自由跌落试验

受试蒸发器在包装状态下,在跌落试验台上进行试验。当毛重小于等于50kg时,跌落高度为

250mm;当毛重在50~100kg时,跌落高度为100mm。 连续跌落4次,检查蒸发器的情况

按GB/T18185的相关规定。

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分全检和抽检两种。对5.1、5.6进行全检GB 51066-2014标准下载, .4可进行必要的抽检,检验结果应完整保存、备查。

7.1.2.1全检系对产品进行特定项目检验,抽检系对特定项目进行抽样检验;发现不合格品应进行 返工直至合格。 7.1.2.2抽检按每批产品数量的5%~10%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每批应不少于3台,若产品数量少 于3台,则应全检;当抽检项目出现不合格项时,应根据问题性质决定加倍复检或逐台试验,并应将 该台产品进行返工直至合格。 7.1.2.3应由生产企业或公司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产品的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应逐个检验,产品应 经出厂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定型产品在结构、工艺或使用的材料作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两年以上)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累计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查; f)合同规定进行型式检验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定型产品在结构、工艺或使用的材料作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两年以上)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累计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查; f)合同规定进行型式检验时。

JGJ 140-2004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规程GB/T18522.6—2007第4.2.3条的规定进行

7.2.4合格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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