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269-2017 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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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

Standardforclassificationandcodingof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8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DB50/T 1041-2020 城镇地质安全监测规范.pdf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0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0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 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标准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 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厂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应用方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 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 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编: 100048)。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北京建谊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大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工程管理系 大津大学建筑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北京建谊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工程管理系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郝力 张建平欧阳东于晓明 李久林张杰赵雪峰王玉恒 刘恒关俊涛

总则 2 术语 2 基本规定 3.1分类对象和分类方法 3.2编码及扩展规定 人 应用方法 L 7 4.1编码逻辑运算符号 4.2编码的应用 7 附录A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 9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9 引用标准名录· 330 附:条文说明 331

总则 术语 2 基本规定 4 3.1分类对象和分类方法 4 3.2编码及扩展规定 5 应用方法 4.1编码逻辑运算符号 4.2编码的应用 7 附录A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 9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9 引用标准名录· 330 附:条文说明 331

GeneralProvisions Terms BasicRequirements 3.1Classification Objects and ClassificationMethod 4 3.2Numberingand ExtensionRule 5 ApplicationMethod 4.1NumberingLogicalOperator 4.2NumberingApplication Appendix A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 of Building InformationModel 9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 329 ListofQuotedStandards 330 Addition: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331

1.0.1为规范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和编码,实现建筑工 程全生命期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推动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发展 制定本标准。

定本标准。 0.2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及通用工业厂房建筑信息模型 息的分类和编码。

1.0.3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和编码,除应符合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2.0.1元素element

建筑主体中独立或与其他部分结合,满足建筑主体主要功能 的部分。

在新建建筑的施工阶段和既有建筑的改建、扩建、维修、拆 除活动中得到的建设成果

2.0.3工程建设项目阶段

2.0.3工程建设项目阶段

工程项自建设过程中根据一定的标准划分的时间段

工程相关方在工程建设中表现出的工作

建筑工程领域内的专业分支。

2.0.6建筑产品buildingproduct

建筑工程建设和使用全过程中所用并结合到建筑实体中的 包括各种材料、部品、设备以及他们的组合

在整个工程项目生命期中的任一过程和工序的专业领 与者,包括团队和个人

在工程项目生命期中使用的软件、设备、物品等。 2.0.9信息information

2.0.9信息information

在创建和维护建设环境过程中供参考和利用的数

用于工程建设或制造建筑产品的基本物质。 2.0.11属性 property

用于描述建设实体或者活动的特征。 12 2归档archive 按照一定原则进行信息提取、集合、存档的过程。

3.1分类对象和分类方法

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成果包括按功能分建筑物、按形态分建筑物、按功 能分建筑空间、按形态分建筑空间、元素、工作成果六个分 类表; 2建设进程包括工程建设项自阶段、行为、专业领域三个 分类表; 3建设资源包括建筑产品、组织角色、工具、信息四个分 类表; 4建设属性包括材质、属性两个分类表

1.1 建筑信息模型信息分类结构

3.1.2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应符合表3.1.2的规定,分

3.1.2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应符合表3.1.2的规定,分 类表的进一步细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表3.1.2建筑信息模型信息分类

3.1.3单个分类表内的分类对象宜按层级依次分为一级类目 大类”、二级类目“中类”、三级类目“小类”、四级类目“细 类”。

3.2.1编码结构(图3.2.1)应包括表代码、大类代码、中类 代码、小类代码和细类代码,各级代码应采用2位阿拉伯数字 表示。

图3.2.1编码结构

1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编码应由表代码与分类对象 编码组成,两者之间用“”连接; 2分类对象编码应由大类代码、中类代码、小类代码和细 类代码组成,相邻层级代码之间用英文字符“”隔开; 3表代码和分类对象各层级代码应采用两位数字表示; 4大类编码应采用6位数字表示,前2位为大类代码,其 余4位用“0”补齐; 5中类编码应采用6位数字表示,前2位为大类代码,加 中类代码,后2位用“0”补齐; 6小类编码应采用6位数字表示,前4位为上位类代码, 加小类代码: 7细类编码应采用8位数字表示,在小类编码后增加两位 细类代码。

1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和编码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7027的规定。 2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应符合可扩延性、兼容性和 综合实用性原则。 3扩展分类和编码时,标准中已规定的类目和编码应保持 不变。 4扩展各层级类自代码时,应按照本标准第3.1节规定 执行。 5表内扩展的最高层级代码应在90~99之间取值进行 编码。

4.1.1在描述复杂对象时沪G305 180-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应采用逻辑运算符号联合多个编码 一起使用。

4.1.1 在描还复杂对家时,应米用逻辑运算符亏联合多个编码 一起使用。 4.1.2编码逻辑运算符号宜采用“十”、“”、“<”、“>”符号 表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十”用于将同一表格或不同表格中的编码联合在一起, 以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编码含义的集合。 2“”用于将单个表格中的编码联合在一起,定义一个表 内的连续编码段落,以表示适合对象的分类区间。 3“<”、“>”用于将同一表格或不同表格中的编码联合 在一起,以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编码对象的从属或主次关系,开 口背对是开口正对编码所表示对象的一部分。

4.2.1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应用应符合建筑信息 模型交付、存储标准的规定。 4.2.2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和编码及逻辑运算符号的运 用宜依赖于信息技术。 大

1无逻辑运算符号的单个编码应按照表、大类、中类、 小类、细类的层级,依次对各级代码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 归档。 2由同一类逻辑运算符号联合的组合编码集合,应按从左 到右、从小到大的顺序逐级进行归档。 3由单个编码和组合编码构成的编码集合,应先对由“7”

联合的组合编码进行归档,再对单个编码进行归档,之后对由 “十”联合的组合编码进行归档,最后对由“<”、“>”联合的 组合编码进行归档

A.0.1按功能分建筑物宜按表A.0.1进行分类利

.1按功能分建筑物宜按表A.0.1进行分类和编码

99浙J31:轻型金属夹芯板建筑构造.pdf表A.0.1按功能分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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