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06-2017 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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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06-2017《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该规范的全称为《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及环境影响评价设计规范》,它是针对我国钢铁工业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规定了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标准,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钢铁工业各种生产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钢铁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及环境噪声、振动、辐射等控制要求。该规范旨在促进钢铁工业的绿色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钢铁工业项目,以及现有钢铁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环保设施的更新。它对于钢铁企业进行环保设计、项目审批、环保设施验收等环节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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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现批准《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号为 GB50406—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3、 5.4.4、5.5.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钢 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06一200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7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 中治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共分6章和1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 规定、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工序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设施划 分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根据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策及标准等要求,修订 细化了《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06一2007(以下简称 原规范)中的基本规定要求,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以及钢铁工业各 工序环境保护设计相关内容。 2.钢铁工业已经具有完整的清洁生产指标评价体系以及资源 综合利用规范,因此,本次修订中对原规范中属于清洁生产技术或 综合利用技术,与环保设施设计无直接关系的内容,进行了适当的 删减。本规范修订后重点突出钢铁工业各工序末端治理的设计 内容。 本规范正文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治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中治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 料,如有意见和建议GB∕T 7690.6-2001 增强材料 纱线试验方法 第6部分:捻度平衡指数的测定,请寄往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家标 淮《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建安街7号,****:10017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单位、参*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单位: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杨晓东姜德旺姜琪张磊周玉莲 王冬郑绥旭武剑陈健刘剑平 朱慧玲任海霞梁凯丽王树生夏克斌 主要审查人:郭启蛟黄导李友琥牛京考郑文华 苍大强张启轩卢忠飞王丽英郭俊才 吕杰

本规范用词说明 (37 引用标准名录 (38 附:条文说明 (39)

Generalprovisions Terms 2 Basicrequirements Plantsiteselectionandgenerallayout 6 4.1Plant siteselection. C6 4.2Generallayout C7 Design of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the process......(8) 5.1 Mining (8) 5.2 Beneficiation (9) 5.3 Rawmaterialyard (10) 5.4 Sinteringandpelletizing (11) 5.5 Cokemaking (12) 5.6 Ironmaking (15) 5.7 Steelmakingandcontinuouscasting (16) 5.8 Steelrollingandmetalproducing (18) 5.9 Metallurgicallimeandrefractorymaterial (19) 5.10 Ferroalloy (20) 5.11 Carbonproduct (22) 5.12 Publicandauxiliaryfacilities (23) 5.13Centralizedenvironmentalprotectionfacilities (26) Division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facilities............ (28) AppendixA:Environmentalprotectionfacilitiesofeach processinsteelindustry (29)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 Listofquoted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onprovisions ....39

1.0.1为提高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水平,全面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钢铁工业污染防治、钢铁 产业发展*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策,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钢铁工业建设项自的环境保护设计。钢铁 工业包括铁矿、锰矿、铬矿采选和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 钢、铁合金、炭素、耐火材料、金属制品等工艺及相关配套工艺。 钢铁工业环境保护,包括对钢铁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 水、噪声、固体废物的环境保护设计和对厂址选择、总图布置上的 要求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划分。 1.0.3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钢铁工业污染防治、钢铁 产业发展*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策,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制定本规范。

tappingyard

对高炉冶炼出铁场所(主要包括出铁口、主沟、铁沟、渣 渣器、摆动流嘴等生产设施所在场所)产生颗粒物的治理

对电炉在熔化、氧化脱碳以及还原等冶炼过程中产生 粒物和二英类等污染物烟气的治理

2.0.4转炉一次烟气除尘

对转炉吹氧冶炼产生烟气(包括回收煤气和放散煤气) 物的治理

2.0.5新OG法转炉一次烟气净化

erterprimaryfluegaspurifica

对转炉一次烟气中的颗粒物采用喷淋塔十环缝装置十脱水 显式净化方法。

2.0.6转炉二次烟气除尘

对转炉炼钢除一次烟气之外,兑铁水、加料、出渣、出钢等生产 过程产生的所有含尘烟气的治理

utilizationofrecycledwater

在确定的生产系统中将使用过的水直接或经适当处理后重新

用于同一生产过程中的用水方式。

根据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各车间或者在不同范围内对用水水 质的不同要求,将水按水质要求由高到低依序串级使用的用水 方式。

directcoolingwater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的重复利用水量 与总用水量之比

3.0.3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环保设计应严格控制污染物排

1净化防控技木应采用成熟的废气污染物技术,煤气净化等 宜采用干法净化技术替代湿法净化。在国家划定的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控制区,应设置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各工序废气污染物净化 后应符合钢铁工业及相关废气污染物排放要求。 2按照分级、分质供、用水原则,采用清污分流、循环用水、串 级用水等技术,提高各工序生产水的重复利用率,水源宜采用城市 中水作为部分供水来源。不得向环境排放炼焦酚氰废水以及冷轧 含重金属废水。各工序废水污染物净化后应符合钢铁工业及相关 废水污染物排放要求。 3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以 及处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和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的有关规定。 4应选用低噪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并应对噪声源进行控 制。厂界应符合钢铁工业及相关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5钢铁工业金属矿山采矿选矿在施工、运营以及闭矿过程应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实施工作

3.0.5钢铁工业建设项目废气、废水等自动监测设计应符合相关 技术要求。 3.0.6对引进项目,其设备、装置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污染物排 放的相关要求

3.0.5钢铁工业建设项目废气、废水等自动监测设计应符合相关 技术要求。 3.0.6对引进项目,其设备、装置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污染物排 放的相关要求。

4.1.1建设项目的厂址选择不得选址在国家和地方依法划定的

4.1.1建设项目的厂址选择不得选址在国家和地方依法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

风京名胜区、目然保护区内。 4.1.2厂址选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 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新建项 目不得选址在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内。

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新建项 自不得选址在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内。

4.1.3建设项目厂址严禁选择位于下列位置:

1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 2国家或地方设定的热水、矿泉水、温泉水特殊水资 区、补给、径流区域。

4.1.4钢铁工业炼焦厂址不得选择位于主要河流两岸、高

中和有安静要求的场所5#职工住宅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设施与其相邻场所的 防噪声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噪声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4.2.1建设项目的总图布置,在满足工艺生产流程合理、物料运 输顺畅等条件下,应将污染危害大的设施布置在全厂常年最大频 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远离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区域。对其他有 污染影响的设施位置确定,应减少其相互间的影响和污染物的叠 加。因技术问题暂缓建设的环保设施,应预留其位置

场、贮焦场单独设置时,宜布置在焦化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 风侧。

5.1.1采矿作业过程的穿孔(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等生产工序

5.1.2矿山应配备专用洒水车,定时对道路洒水抑尘。汽车运输

5.1.3地面破碎站、地下破碎确室应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

远离居民区。当条件受限时系梁施工方案,可设在居民区常年最大频率风向的 下风侧

5.1.5采矿作业使用燃油动力设备时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

土场场址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冶金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GB51119的有关规定;排土作业区等产尘点应采取洒水或其他抑 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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