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327-2022 海道测量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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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2327-2022 海道测量规范.p*f

GB 12327-2022 海道测量规范.p*f简介:

GB 12327-2022,全称为《海道测量规范》,是中国关于海道测量的标准规范。这个新版本的规范是在2022年发布,它更新了之前的相关规定,旨在规范和指导海道测量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海区地形测量、海洋地貌测绘、海洋导航标志设置、海底地形测量、海洋重力测量、海洋磁力测量等方面。它对测量方法、精度要求、数据处理、报告格式等都有详细的规定,以确保海道测量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保障海上交通安全,海洋资源开发,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GB 12327-2022 海道测量规范.p*f部分内容预览:

本文件规定了海道测量的基本内容、测量方法、精度指标和技术要求,描述了对应的检查、比对和评 估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我国各种比例尺的海道测量活动,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12319中国海图图式 GB/T12898—2009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17942一2000国家三角测量规范 GB/T18314一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20257.1一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 图图式 GB/T20257.2—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20257.3—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3部分:1:250001:500001:100000 地形图图式

GB 12327—2022

全覆盖测深 利用系统的测深方法对测区进行的百分之百平面覆盖的水深测量。垂直于航向的覆盖宽度取决于 测深仪器的理论探测面积和测量的方式。 3.15 全覆盖扫海测量fullseafloorSearch 全覆盖扫测 利用系统的目标探测方法对某个区域进行的百分之百平面覆盖的扫海测量。垂直于航向的覆盖宽 度取决于扫海测量仪器的理论探测面积和探测的方式。 316

平均大潮高潮面meanhighwaterspring 大潮期间高潮的平均值。半日潮海区按朔望日附近连续三天高潮位计算XX项目大体积混凝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要点.*oc,日潮海区按月赤纬附近 连续三天高高潮位计算

海道测量的基本内容包括: 建立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基础; b) 进行水位观测,确定平均海面、深度基准面,计算水深测量、岸线测量时刻的水位; c) 2 进行水深测量、扫海测量、水文观测、底质探测、助航标志测量等; *) 进行海岸地形测量。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远离大陆的岛、礁,不便于与国家高程基准实施水准联测时,高 程基准允许采用当地平均海面。 深度基准面采用理论最低潮面,高度从当地多年平均海面起算,大陆沿岸验潮站的深度基准面应与 国家水准网(点)进行联测。深度基准面一经确定且在海道测量中已被采用者,不应擅自变动。 灯塔、灯桩的灯光中心高度,以及明礁的高度、架空管线和桥梁的净空高度从平均大潮高潮面起算

采用北京时间。采用其他时间时应明确标注。

4.3投影、分幅要求和标准图幅

4.3.3.1水深测量的标准图幅尺寸为: a)50cmX70cm; b)70cmX100cm; c)80cmX110cm。 4.3.3.2海岸地形测量的标准图幅与水深测量成果图的图幅尺寸一致,或采用50cm×50cm的正方形 分幅。

3.1水深测量的标准图幅尺寸为: a) 2 50cmX70cm; b)70cmX100cm; C) 2 80cmX110cm。 福 2 海岸地形测量的标准图幅与水深测量成果图的图幅尺寸一致,或采用50cm×50cm的正方

应根据航海安全需要、测区海底地形地貌复杂程度、采用的测量设备等,选取水深测量等级或测图 比例尺

4.4.2水深测量等级

水深测量共分为以下五个等级。 a)一等测量:全覆盖水深测量海底覆盖率大于或等于200%,应探测出边长大于0.5m的立方体 特征物。适用于水深受限、底质为岩石等硬质、对航行安全至关重要的通航水域测量或航行障 碍物探测,典型水域包括泊位、港区、航道等。 b)二等测量:全覆盖水深测量海底覆盖率大于或等于100%,应探测出边长大于1m的立方体特 征物。适用于水深对航行安全至关重要、水深小于或等于40m的通航水域测量或航行障碍 物探测,典型水域包括泊位、港区、航道等。 c)三等测量:全覆盖扫海测量海底覆盖率大于或等于100%,水深点间距不大于图上1.2cm,障 碍物全覆盖水深测量海底覆盖率大于或等于100%,应探测出边长大于2m以上的立方体特 征物。典型水域包括锚地、船舶定线区、习惯航路(线)等水域。 *)四等测量:水深点间距不大于图上1.3cm,对水深浅于40m、且为强级的海底目标进行加密探 测,适用于对海底进行一般性测量即可满足船舶安全航行、水深小于或等于200m的水域。 e)五等测量:水深点间距不大于图上1.5cm,适用于水深大于200m的水域

4.4.3水深测量测图比例尺

测图比例尺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港池、航道等富余通航水深较小的重要水域,锚地、分道通航区、航路上的航行障碍物区域和浅 水区域,实施全覆盖水深测量,不适用比例尺限制;

b) )港口、锚地、岛礁等具有重要使用价值的海区,测图比例尺不小于1:5000; C) 1 开阔的海湾、地貌较复杂的沿岸及多岛屿地区,测图比例尺不小于1:25000; *) 1 地貌较平坦的沿岸开阔海区,测图比例尺不小于1:50000; e) 离岸200海里以内海域,以1:100000或1:250000比例尺施测; f 1 离岸200海里以外海域,一般以1:500000比例尺施测; g) 2 为了详细显示海底地形地貌,对个别地段进行放大比例尺测量时,其控制基础按原比例尺 要求

海岸地形测量的测图比例尺应与同区域水深测量测图比例尺或成图比例尺一致。

4.5.1海道测量控制点采用国家等级点、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控制点和海控点。控制点的分布 应满足水深测量和海岸地形测量需要。 4.5.2控制测量最低平面控制基础应符合表1的规定

4.5.3用于水深测量和海岸地形测量的平面控制点等级应符合表2的规定

4.5.3用于水深测量和海岸地形测量的平面控制点等级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平面控制点等级规定

5.4 水探测量中水深点时平面位置板限误差(置信度95%)应付合以下规定) a)一等测量或者大于1:2000比例尺测图时不大于1m; b)二等测量或者小于(含)1:2000大于1:5000比例尺测图时不大于2m; c)三等测量或者小于(含)1:5000大于1:25000比例尺测图时不大于5m; *)四等测量或者小于(含)1:25000大于(含)1:50000比例尺测图时不大于10m; e)五等测量或者小于1:50000比例尺测图时不大于20m。 4.5.5深度测量极限误差(置信度95%)应符合表3的规定。

技术设计包括项目设计和专业设计。工作量较小或专业独立性较强的项目,根据需要允许将项目 和专业设计进行合并。项目设计和专业设计应结合踏勘进行修改和完善,

项目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a) 确定不同测量要素和测区范围; b) 确定测量等级和比例尺,划分图幅; c) 确定测量方法和仪器设备; *) 明确实施测量工作中的重要技术保证措施; e) 编写项目设计书和绘制有关附图。

5.3.1资料收集和分析

在技术设计之前,应至少收集测区2种以上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最新出版的地形图和海图; b)控制测量成果资料; c)水位控制资料; *)助航标志及航行障碍物的情况。 对所收集的资料,应对其可靠性及精度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作出对资料采用与否的结论

5.3.2.1控制测量

控制测量的初步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在适当比例尺的地形图或海图上标出已知网(点)、水准路线及验潮站; b) 设计待测网(点)时,充分利用已有控制点,并把测区内的助航标志、显著物标一并列人施测计 划,估算新设计网(点)的精度; c)按控制网(点)对高程起算点的密度要求,设计控制点水准联测路线;

控制测量的初步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在适当比例尺的地形图或海图上标出已知网(点)、水准路线及验潮站; b) 2 设计待测网(点)时,充分利用已有控制点,并把测区内的助航标志、显著物标一并列人施测 划,估算新设计网(点)的精度; ?) 按控制网(点)对高程起算点的密度要求,设计控制点水准联测路线;

GB 12327 2027

*) 在能够满足布设测图点精度的前提下,利用国家三角点、导线点、GNSS点等控制点,减 渡点。

水深测量的初步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确定测线的布设方向、间隔及航行障碍物、底质点的探测方案; b) 确定GNSS基准站、验潮站、水文点、声速剖面点的位置和水位控制方案05【标准】融创中国华南区域集团模板工程施工技术标准.p*f,预先估算测区定位 中误差; c) 确定测区测量等级分区及不同测量等级采用的测量方法; *D 确定定位仪器、测深仪器及附属设备的检验方法。

5.3.2.3海岸地形测量

海岸地形测量的初步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根据水深和地形测量范围,按照标准分幅或自由分幅以及分幅最少的要求设计图幅; b)根据作业要求、已有海岸地形测量资料和遥感影像等资料,确定修测和实测的范围; c) 提出增设测图点的方案; *)根据测区环境、测量范围等确定测量方法。

3.3.1设计人员在实地踏勘前,应对初步设计进行充分研究,并拟订踏勘实施计划。 3.3.2实地踏勘应包括以下内容。 a)测区自然、社会、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和船舶避风锚泊等情况。 b)已有控制网(点)和水准点位置、标志类型及保存情况。所需增设的控制点(包括显著物标)间 的通视情况,确定其位置、标类型及标高。测量仪器的工作条件。 c)已有验潮站水准标志的保存情况,对潮汐性质复杂且资料不足的海区,设站踏勘。拟新设的 站,踏勘站位和设站条件。 *)海岸地形变化及新建港口码头。 e)测区内各种界线、海洋功能区、助航标志、航行障碍物等变化情况。 f) 1 GNSS基准站的位置,了解测区电磁场对GNSS接收机等电子仪器的干扰情况。测区内 GNSS卫星信号遮挡及周边环境情况。 3.3.3及时提交实地踏勘结果书面报告。踏勘报告应对踏勘的内容逐项说明,并对初步设计提出修 意见。

设计人员根据实地踏勘结果,应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正和完善,编制技术设计书。技术设计书一般由 技术说明、控制测量、水深测量和海岸地形测量设计图及有关附图和附表组成。技术设计书应装订成 册,由设计人员、主管业务负责人签名。

5.4.2技术说明内容

技术说明包含以下内容: a) 任务的来源、性质、技术要求YD/T 3251.7-2018 移动通信分布系统无源器件 第7部分:衰减器.p*f,测区自然地理特点,技术设计依据及原有测量成果采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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