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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简介:
水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个详细的施工计划,旨在指导整个水库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以下是其主要内容和简介:
1. 工程概况:包括水库的基本信息,如名称、位置、规模、设计标准、功能等。
2. 施工组织原则: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确定施工组织的基本原则,如科学管理、合理调度、节能环保等。
3. 施工总体部署:划分施工区域,明确各个阶段的施工任务和顺序,以及各个单位的分工协作。
4. 施工进度计划:详细列出各个施工阶段的时间节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设施等的施工进度。
5. 施工方案:对主要工程如大坝、溢洪道、电站等的施工工艺、技术措施、质量控制等进行详细设计。
6. 机械设备配置与管理:根据施工需要,列出所需的机械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型号、数量、进场时间等,并制定设备使用和维护计划。
7. 安全与质量管理:包括安全施工措施、质量控制标准和方法,以及应急预案等。
8. 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考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如何实现文明施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9. 施工组织与管理:包括施工队伍的组织、施工调度、施工监控及协调等方面。
通过这个设计,可以确保水库工程的高效、安全、优质施工,同时满足工程的经济性和可行性要求。
水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部分内容预览:
(4)水平角观测误差超限时,应在原来度盘位置上进行重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 倍照准差变动范围或各测回较观测误差超限时,应重测超限方向,并联测零方向。
2) 下半测回归零差或零方向的2 倍照准差变动范围超限时,应重测该测回。
3) 若一测回中重测方向数据超过总方向数的1/3 时13ZJ302地沟和盖板,应重测该测回。
当重测的回测总数超过总测回数的1/3 时,应重测该站。
4) 水准测量时,两次观测高差超过误差规定值时应重测。
(5) 测量注意事项:
1) 对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供的基准点首先进行复核校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控制网点要做醒目标志,并采取保护措施。
2) 测量作业完成后方可进行平差计算及内业资料整理,并将成果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审批合格后方可作为各项工程定点放样的依据。
3) 测量资料的计算必须由2 人用不同的方法计算,其结果一致后方可进行实地测量放样。
4) 对所有观测记录簿,必须保持完整,不得任意撕页,记录中间也不得无故留下空页。
5) 施工测量成果资料(包括观测记录簿、放样单、放样记载簿),图表(包括地形图、竣工断面图、控制网计算资料)应予以统一编号,妥善保管,分类建档。
6) 现场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和仪器的安全,禁止冒险作业。
6.5.2 测量精度要求
测量精度严格按照《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1993)执行。
根据该工程性质,特点,我们将分三个阶段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第一阶段:施工期为开工之日开始至第一个汛期开始。为减少备料压力,充分利用基础开挖出的石料,第一阶段施工至191.00m 高程,完成混凝土垫层4600 m3,浆砌石砌筑21,000m3 及上、下游混凝土浇筑。
第二阶段:自第一个汛期结束至第二个汛期开始,施工至210.00m 高程,完成50000m3 浆砌石,砌筑及上、下游混凝土浇筑。
第三阶段:自第二个汛期结束至第三个汛期开始,施工至坝顶设计高程,完成11000m3 浆砌石,灌浆,金属结构安装,上、下游混凝土及交通桥工程、管理房主体工程。汛期开始后进行管理房装修、扫尾工程及验收准备工作。
施工准备→导流围堰、基础开挖→基础清理、断层处理→混凝土垫层→浆砌石→导流涵管、廊道混凝土浇筑、供排水管安装、上下游混凝土→一期结束→汛期施工→二期开始→浆砌石→坝体排水管、廊道施工、上下游混凝土浇筑→二期结束→汛期施工→三期开始→浆砌石→上下游混凝土、廊道砌筑、坝体排水管→灌浆、金属结构安装、管理工程、围堰拆除及涵管封堵→初步验收。
8.1 基础开挖及回填
8.1.1 基础开挖内容:本工程基础开挖工程,主要包括:非溢流坝坝基、基槽工程、溢流坝坝基、基槽工程,管理工程的基础工程。其开挖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钻孔爆破,石渣的运输和堆存,边坡监测和防护,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对废弃渣场进行清理等。
1) 开挖过程中偏离开挖线,应重新修整直至符合要求为准。
2)在施工前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不良地质地段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若需要修改开挖边坡时,要上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 在施工图纸开挖线以外进行石方明挖时,应保证开挖部位的山坡或山体稳定。
4) 有义务进行地质测绘。
5)施工前准备工作做好:
(A)开挖施工平面和剖面布置图;
(B)钻孔和爆破的方法和程序;
(C) 施工设备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D) 出渣弃渣和石料利用措施;
(E) 边坡保护及加固措施等;
(F) 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H) 施工进度计划。
(I) 报批石方开挖前的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后方可进行。
6)开挖前,报批:钻爆作业措施计划。
8.1.2 钻孔与爆破
1) 为使开挖面符合已测定好的开挖线,保持开挖后基层的完整性和开挖面的平整度,拟采用预裂爆破,严禁放大炮;
2) 开挖前进行控制爆破试验,以选择合理的钻爆孔布置和线装药密度等参数,并记录上报控制爆破试验成果,修定后方可大面积开挖;
4) 建筑物基槽开挖时,预留岩体保护层后,人工撬凿;
5) 若爆破监测表明,爆破作业可能对开挖部位的边坡和基础灌浆,混凝土浇筑产生不利影响时,要合理改变爆破参数,以防损坏;
6) 采用预裂爆破技术的相邻两炮孔间岩面的不平整度≤15cm,孔壁表面不应产生明显的爆破裂隙。
7) 与预裂面相邻的松动爆破孔,严格控制其爆破参数,避免对保留岩体造成破坏或使其间留下不应有的岩体而造成施工困难。
1) 开挖前,应详细调查边坡岩石的稳定性,包括设计开挖线外对施工有影响的坡面和岸坡等。设计开挖线以外有不安全因素的边坡,必须进行处理或采取防护措施。
2) 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度较大的边坡,应分梯段开挖,河床部位开挖深度较大时,采用分层开挖方法。
3) 随着开挖高程下降,及时对坡面进行测量检查,以防止偏离设计开挖线,避免在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
4) 对于边坡开挖露出的软弱岩层和构造破碎带区域,必须按要求采取排水或堵水等措施。
5) 在分层开挖过程中逐层进行开挖边坡的支护。
6) 施工期间定期对边坡的稳定进行监测,保证边坡的稳定。
1) 坝基等承建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应在旱地施工,禁止水下开挖。
2) 采取措施保证基础岩石不出现爆破裂隙或使原有构造裂隙和岩体的自然状态产生不应有的恶化,如裂隙发育,风化速度较快,必须采取水泥砂浆或喷混凝土等保护措施。
3) 邻近水平建筑基础面,应预留岩体保护层,其保护层厚度由现场爆破试验确定,并采用小炮分层爆破的开挖方法。
4) 基础开挖后,表面因爆破震松(裂)的岩石,表面呈薄片状和尖角状突出的岩石,以及裂隙发育成具有水平裂隙的岩石需人工清理,如单块过大,亦可用单孔小炮和火雷管爆破。
5) 开挖后岩石表面应干净,粗糙,岩石中的数层,裂隙、较弱夹层清除断裂处按图纸的要求处理施工。
6) 基础开挖后,若发现与原勘察设计的地质状况不同时,要上报处理。
(7) 建基础面上不得有反坡,倒悬坡,陡坎尖角;结构面上的泥土,锈斑,钙膜,破碎和松动岩块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岩体等均必须采用人工清理或处理。
(8) 坝基不允许欠挖,开挖面严格控制平整度,为确保坝体稳定,坝基不允许开挖成向下部倾斜的顺坡。
(9) 坝基趾脚板部位,应进行削坡或填混凝土处理,趾脚板以上的岸坡,若岩石开挖后裂隙发育,风化速度较快,应按要求处理。
(10) 开挖完成后,请经验丰富的地质工作人员来工地详细验槽,以准确判断是岩石风化等级,待认证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1.3 施工期临时排水
(1)做好基坑和边坡的排水。
(2)做好边坡上部的山坡截水沟,以防止雨水漫流,冲刷边坡。
(3)做好边坡坡脚及施工场地周边和道路的坡脚排水沟,及时排除坡内积水,保护边坡坡角的稳定。
(4)有渗漏水、地下水或泉水的部位应就近开挖集水坑,及时排出现场,以防由于渗漏水引起边坡的滑动或坍塌。
8.1.4 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
(1) 开挖后的渣料符合设计要求的堆放在合理位置待用。
(2) 开挖后不合要求的渣料清运至合理地点。
本工程砌石工程量为8.2 万m3,其主要有:非溢流坝、溢流坝坝基,管理房石方填筑等。待混凝土垫层浇至顶层时,安放最薄30cm 厚以上的合格块石,外露1/3,待混凝土强度达到凿毛强度时,用凿毛机凿毛,人工配合,凿毛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砌筑工程的施工。砌筑的过程中进行预埋锚固筋施工,预埋固定面板模固定筋,排水廊道,交通廊道的灌浆施工,排水孔采用拨管法同时安装,供排水管道的安装,度汛期前的T 型堰槽的施工。
1) 砌石体的石料取自在原造纸厂浆砌石溢流坝右岸及下游两个石料场及上游自开石料厂,均现场验收,砌石材质应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石材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用于表面的石材,应色泽均匀。
石料密度应大于25kN/m3,抗压强度应大于60MPa。
2) 石料外形规格,毛石应呈块状,最小重量不应小于25kg。规格小于要求的毛石,可以用于塞缝,但其用量不得超过该处砌体重量的10%。
料石应棱角分明,各面平整,其长度应大于30cm,最小边厚度应大于20cm,料石外露面应修凿加工,砌面高差应小于5mm。
(2) 砂:砂料取自桐柏县城东或南部淮河砂,现场验收。质量要求料径为0.15~5mm,细度模数2.5~3.0,砌筑毛石砂浆的砂,其最大粒径不大于5mm,砌砌料石砂浆的砂,最大粒径不大于2.5mm。
(3) 水泥和水: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符合规定,到货的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分别堆存,受潮结块的水泥,禁止使用。用水标准为适宜饮用的水均可使用,不应影响混凝土、砂浆强度的增长,水的pH 值不熔物DB63/T 1380-2015标准下载,可熔物,氯化物等含量符合规范要求。
1) 砂浆的用量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用量必须通过试验确定。施工中需要改变胶凝材料的用量时,应重新试验。
2) 拌制砂浆,应严格按照试验确定的配料单进行配料,配料的称量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为±2%,砂为±3%,外加剂为±1%。
3) 拌合时间:机械拌合不少于2~3min。
4) 胶凝材料应随拌随用,胶凝材料的允许间歇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或参照下表选定。在运输或储存中发生离析或泌水时,砌筑前应重新拌合,已初凝的砂浆不得使用。
水泥砂浆的允许间歇时间图(略)
5) 当夏季气温高于30℃时,一般不宜再进行坝体砌筑,否则易使砌体产生温度裂缝,若施工,必须采取砂、石料预冷及其他降温措施,或避开高温时段砌筑,砌筑后覆盖草袋T∕CMEA 11-2020 智能型地埋预装式变电站,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并及早进行洒水养护。当冬期日平均气温低于3~5℃时,不宜进行砌筑,当气温不低于0℃而进行砌筑时,水泥砂浆强度等级适当提高,并保持熟料的砌筑温度不低于5℃,为防冻害,应采取保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