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212-2022 既有建筑地下增层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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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5212-2022 既有建筑地下增层技术规程.pdf简介:

DB37T 5212-2022 是一份由中国山东省发布的关于既有建筑地下增层技术的规程。该规程主要针对已建建筑物在不破坏原有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地下空间的增层或改造的技术要求、设计规范、施工方法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地下增层",即在现有建筑物下方增加楼层或空间,通常用于城市土地资源紧张,需要有效利用地下空间的情况。这份规程详细规定了增层的可行性评估、设计方案的制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质量控制标准,以及对周围环境、建筑物结构稳定性的影响控制等。

它旨在确保地下增层工程的科学性、合理性,防止因增层导致的建筑物安全问题,同时促进和保障既有建筑的可持续利用,提升城市空间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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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所采用的主要符号如下:

本规程所采用的主要符号如下: 2.2.1 作用效应 N 轴向力设计值。 2.2.2 材料性能 Ec 桩的弹性模量; f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 2.2.3 几何参数 ho 桩的临界入土深度; le 桩的计算长度; 1 桩的外露长度; h 桩的实际入土深度; hj 托换承台的截面高度。 2.2.4计算参数 T 桩土作用特征系数; m 土体水平地基反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儿 桩的计算长度系数。

GB/T 26958.21-2020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滤波 第21部分:线性轮廓滤波器 高斯滤波器.pdf3.0.1既有建筑地下增层工程的规划、消防、机电、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3.0.2既有建筑地下增层设计前的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2调查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情况: 3收集既有建筑物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和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 4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上部结构进行鉴定 3.0.3既有建筑地下增层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结果、既有建筑类型、基础类型、 周边环境、开挖深度、施工条件等因素选择地下增层的方案。 3.0.4既有建筑地下增层应根据上部结构、地下结构、地质条件、施工顺序、取 土方式及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结构设计,包括下列设计内容: 1支护结构设计: 2托换桩设计,包括桩的承载力、稳定性计算; 3托换梁或托换承台的承载力计算,与原有竖向构件结合面承载力计算; 4地基变形计算及其对上部结构影响分析: 5基础设计; 6既有建筑上部结构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若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也应采取相 应加固处理措施: 7对地下水位高的地区,应进行基础及防水板的抗浮验算。 3.0.5既有建筑原位地下增层施工应包括基坑土方开挖、设置托换桩、施作新增 地下空间的其他构件、地下水控制等。 3.0.6既有建筑地下增层施工过程中应对托换、托换梁(托换承台)、支护体 系、地下水位、周边土体、地下管线、邻近建(构)筑物进行动态监测并及时反 馈,

4.0.1既有建筑地下增层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用地建筑红线范围、拟建工程平面布置、建筑坐标: 2拟建地下空间工程结构特征、基础类型及埋置深度: 3相邻建筑的建成时间、基础类型和理深、上部结构现状及道路、地下管线及 地下水位情况。 0.2既有建筑地下增层工程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 紧规范》GB5002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B5001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及《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 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土工程勘察应重点查明竖向托换构件、围护结构影响范围内工程地质及水 文地质条件;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结合既有建筑地下增层工程的特点,除应满足一般岩土 上程勘察报告内容要求外,尚需符合下列要求: 1)初步勘察阶段应初步查明既有建筑场地环境状况及工程地质条件,应对 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及评估;预测工程实施中可能产生的主 要岩土工程问题; 2)详细勘察阶段应查明既有建筑场地范围内岩土层分布类型、规模、工程 特性和不良性状;对地基的均匀性和承载能力进行评价;对工程可行性、合 理性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判断工程实施中地基的稳定性:提供工程设计和 施工所需的岩土工程参数及相关建议。 0.3岩土工程勘察范围与测试宜符合下列规定: 1勘察范围宜包括既有建筑基础平面并外延至地下空间总开挖深度的1~2 倍;当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深厚的软弱土区域时,勘察范围宜适当加大 勘探点宜适当加密; 2勘察点的深度宜根据建筑设计、场地岩土工程条件确定,勘察深度一般为拟

4.0.3岩土工程勘察范围与测试宜符合下列规定:

1勘察范围宜包括既有建筑基础平面并外延至地下空间总开挖深度的1~2 倍;当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深厚的软弱土区域时,勘察范围宜适当加大, 勘探点宜适当加密: 2勘察点的深度宜根据建筑设计、场地岩土工程条件确定,勘祭深度一般为拟 建地下空间基础埋置深度的2~3倍,并且不小于《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的相关要求;当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深厚的软弱土区域,勘察深度宜 适当加大:

3移位地下增层时应重点对移动路线以及就位场地进行勘察; 4水文地质测试参数宜包含下列内容: 1)各层地下水的类型、水位、水压、水质、水量补给和变化: 2)各含水层的渗透系数和渗透影响半径: 3)分析水位变化对地下增层施工工艺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 4)既有建筑场地周围地表水的径流状况; 5工程地质测试参数宜包含下列内容: 1)岩土常规物理试验指标; 2)岩土抗剪强度及变形指标; 3)特殊性岩土指标,应作专项性测试

5.0.1既有建筑地下增层设计前应由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既有建筑进行鉴

5.0.2既有建筑的鉴定应搜集的资料包括

月建究金定应立采质评包百: 1地质勘察报告,地基基础、建筑结构设计资料和图纸、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俊工图、验收资料等: 2结构维修、加固、改造记录; 3当搜集的资料不完整,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进行补充检验。 0.3根据不同结构类型,鉴定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结构形式、基础形式、楼屋盖形式、墙体材料与砌筑方式等; 2建筑结构布置、结构及构件尺寸与设计资料或图纸的符合性; 3结构构件的裂缝、损伤和缺陷; 4结构、构件变形,地基不均匀沉降情况; 5建筑物装饰装修情况: 6针对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物,重点检测下列材料强度 1)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和钢筋性能: 2)砖砌体结构砂浆和块材强度; 3)钢结构的钢材强度,螺栓种类、布列方式、数量、高强螺栓终拧扭矩, 早缝质量等; 7对结构和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为地下增层设计和施工监测提供依据。

6既有建筑地下增层方法

6.1.1原位地下增层宜利用托换桩等竖向托换构件支撑既有建筑上部结构,然后 开挖土方、施作地下空间。其施工工艺流程图一般按图6.1.1进行

图6.1.1原位地下增层施工工艺流程图

6.1.2当既有建筑竖向构件为柱时《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4-2部分: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含软起动器)GB 14048.6-2016》,托换桩按照设置位置可分为两大类:

既有柱与托换桩间隔设置地下增层示意图

6.1.3当既有建筑竖向构件为墙体时,宜在墙体底部两侧设夹墙梁,沿夹墙梁每 隔一定距离设垂直穿过墙体的托换梁和连接键。托换梁两端由托换桩支撑(图 6.1.3)

筑物移位地下增层(先施工地下空间)施

建筑物移位地下增层(先施工地下空间)

7.1.1既有建筑地下增层结构设计宜采用极限状态法,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 进行设计。 7.1.2结构设计极限状态应分为下列两类: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土体变形导致结构破坏或 周边环境破坏。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变形影响结构的正常使用、地下结构施工或周边环 竞的正常使用功能。 7.1.3既有建筑地下增层结构设计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采用不同的 安全等级及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托换结构作为永久结构时,其结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不得小于地下结 购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 2托换结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应按施工与使用两个阶段选用较高的结构 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 3当地下增层结构的部分构件只作为临时结构构件的一部分时,应按临时结构 的安全等级及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取用。当形成最终永久结构的构件时,应按永 久结构的安全等级及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取用 7.1.4既有建筑地下增层结构设计时的作用组合和分项系数应符合《工程结构通 用规范》GB55001的相关规定。 7.1.5既有建筑地下增层结构设计的荷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荷载:应包括施工阶段支护结构所传递的水压力、主动土压力或静止土 压力、坑外地面荷载的侧压力。作为永久结构的构件在使用阶段,应包括外墙 结构所传递的水压力,静止土压力、坑外地面荷载的侧压力。 2竖向荷载:应包括地下增层施工各阶段结构构件自重及取土、运土时可能作 用于结构上的施工荷载。作为永久结构在使用阶段的竖向荷载,应包括结构自 重、活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引起的竖向力,作用于底板的水浮力。 7.1.6采用桩基托换法既有建筑地下增层结构设计应进行下列计算和验算:

1水平荷载:应包括施工阶段支护结构所传递的水压力、主动土压力或静止土 压力、坑外地面荷载的侧压力。作为永久结构的构件在使用阶段,应包括外墙 结构所传递的水压力,静止土压力、坑外地面荷载的侧压力。 2竖向荷载:应包括地下增层施工各阶段结构构件自重及取土、运土时可能作 用于结构上的施工荷载。作为永久结构在使用阶段的竖向荷载,应包括结构自 重、活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引起的竖向力,作用于底板的水浮力。 1.6采用桩基托换法既有建筑地下增层结构设计应进行下列计算和验算: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和验算:

1)支护结构的稳定性计算,包括整体抗滑移、抗倾覆; 2)降水设计计算,抗浮、抗隆起验算; 3)支护结构在施工和使用阶段受弯、受剪、受压承载力计算; 4)主体结构兼作围护结构、支撑结构时,结构承载力计算和稳定性验算; 5)托换桩的受压承载力和稳定性验算 6)托换承台的抗弯和抗冲切验算; 7)托换梁的抗弯和抗剪验算; 8)托换构件与原竖向构件界面的抗剪承载力验算: 9)拟建地下空间的地基和基础承载力验算。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计算和验算: 1)主体结构兼作支护结构的沉降验算; 2)竖向托换构件(托换桩)的沉降计算; 3)支撑体系和围护结构的内力和变形宜采用空间作用的整体分析方法;当 施工与使用阶段构件的使用条件变化时,应按最不利情况验算: 4)拟建地下空间的地基变形验算。 1.7拟建地下空间顶板应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进行设计。 1.8采用移位方式地下增层结构设计应按建筑物移位的结构计算方法,应符合 建(构)筑物移位工程技术规程》JGJ/T239的相关要求,

7.2.1既有建筑地下增层可在开挖基坑外单独进行基坑支护,也可利用新增地下 空间外墙兼作支护挡墙。地下空间的梁、板或托换梁等水平构件可兼作支护的水 平支撑。 7.2.2当支护结构兼作地下空间外墙时,新增地下空间楼板可作为支护结构的水 平支撑,围护结构与楼板处的支点可视为不动铰支点,支护结构可根据受力条件 分段按平面问题进行计算。 7.2.3支护结构在施工期间水平荷载和抗力标准值应按当地可靠经验确定H大绿洲防雷施工方案(11P).pdf,无经 验时可按《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JGJ120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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