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121-2021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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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5121-2021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标准.pdf简介:

DB22T 5121-202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标准》是中国地方标准,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主要用于规范和指导城市地下管线的探测工作。这个标准适用于城市地下各类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公用设施的探测。

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概述:

1. 适用范围:该标准规定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的基本要求、技术方法、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城市地下管线的新建、改造和维护工程。

2. 技术要求:包括管线探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探测场地准备、探测方法的选择、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等环节,确保探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安全规定:强调了在探测过程中对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的保护措施,以及对可能的管线破坏和风险的预防。

4. 档案管理:规定了管线探测成果的整理、归档和使用,强调了数据的长期保存和共享。

5. 更新与改进:标准会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实践的积累进行定期更新,以适应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需要。

总的来说,DB22T 5121-2021标准是推动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现代化,保障公共设施安全,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的重要规范。

DB22T 5121-2021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4.4.2竖直部面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竖直部面法适用于对深度精度要求较高的金属管线,将水 平剖面装置“下沉”至靠近目标管线,并绕目标管线顺时针旋转 90°就成为竖直部面法; 2进行竖直部面法探测前,需运用水平部面法对自标管线进 行预定位,并初测目标管线的初步理深,而后通过在目标管线旁侧 钻孔,在管线垂直方向上利用分离式电磁法探头观测磁场强度的变

化情况JJF(鄂) 34-2017 洁净工作台校准规范.pdf,分析判断目标管线与孔位的平面距离和探头的峰值位置, 最终判断目标管线的平面位置和埋深: 3进行竖直平部面法确定管道深度时,也可采用并中磁法, 进行磁梯度测量。并中磁法注意事项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下 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中相关条款规定

4.4.3陀螺仪惯性定位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陀螺仪惯性定位法是指通过测量进入管道内部的陀螺仪的 加速度和角速度,自动进行运算,获得瞬时速度、瞬时姿态和瞬时 位置数据的技术: 2本方法适用于可穿越的燃气、电力及通讯等管线的探测; 3通过三维轨迹惯性定位的路径测量,赋予出、入口端点坐 标,计算沿途各点三维坐标,确定超深管线的平面位置及深度。 4.4.4示踪探测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示踪探测法是指将能产生电磁信号的金属导线或示踪探头 送入非金属管道内,用接收机接收导线或探头发出的电磁信号,从 而确定地下管道的位置和理深; 2对于有出入口的非金属管道,可采用示踪法进行探测; 3示踪法分为导线示踪法与探头示踪法。

4.5地下管线普查修测

4.5.1地下管线普查修测要依据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中已有管线数 据资料,进行现场调查,探测已变化的管线,更新管线信息资料, 为核查新增管线的合法性提供基础资料。 4.5.2修测前应加强现场巡视调查和管线现况调绘工作,编制修测 技术设计书。

4.5.2修测前应加强现场巡视调查和管线现况调绘工作,编制修测 技术设计书。 4.5.3对新建、扩建、改建的管线,应进行实地探测,对拆除、废 弃的管线,应实地探查核实。

现有资料中,数据不完整、连接错误、相互关系矛盾等的管

4.5.4现有资料中,数据不完整、连接错误、相互关系矛

线,应进行现场核查、改正。 4.5.5当电力、通信管线的孔数、管块断面尺寸发生变化时,应进 行修测。若只是电缆根数发生变化的,可不作处理。 4.5.6当已变化的管线与旧管线相接时,应处理好与旧管线的连接 关系,管线点的定点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1距新旧管线连接点10m内有旧管线窖井的,应测至窖井; 2距新旧管线连接点10m内无旧管线井的,应测出旧管线 3m~5m,并应尽量与资料图幅上的旧管线点重合; 3新管与旧管相交时,在交点两侧的旧管均应定点,点位至 交点的距离宜为3m5m; 4当新、旧管线接合处的两管中心线的垂直偏距≤0.35m时 新测管线可直接连到旧管,当>0.35m时,应到现场进一步核实后 予以改正。

4.5.7地下管线修测的数据整合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1当旧管空间位置没有变化,只是管段间加做或废弃奢并的, 图中应作相应处理,一并多盖的窖并应按相关要求执行; 2在原通信、电力管块上加孔、加管时,由于管块的儿何中 心位置、理深、规格、孔数、电缆条数等均发生变化,需对管线重 新探查。成果表应填写管块整体的规格和理深,成果表备注中应加 注含新管孔数,如“含新XX孔”; 3直通旧管改为多通的,或原多通增新方向的,成果表应做 相应改变。 4.5.8地下管线修测数据必须符合入库要求,提供与管线普查相同

5.1.1地下管线测量包括控制测量、管线点测量、管线两侧的带状 地形测量和测量成果的检查验收。 5.1.2地下管线测量前,应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点和地形资料。缺 少已有控制点的,应进行基本控制网的建立;缺少地形图的地区, 应进行地形图测绘。以上工作及对已有控制点和地形图的检测和修 测,均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和《卫星定位 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的规定进行。 5.1.3地下管线点的平面位置测量应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或 GNSSRTK法进行,其测量精度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 5.1.4地下管线点的高程测量宜采用水准测量方法,亦可采用电磁 波三角高程测量,其精度应满足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 5.1.5地下管线图的测绘,应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成图和其他数字化 戎图方法进行,其精度应满足本标准第3.2.4条的规定。 5.1.6各项测量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经检验和校正。其检校及观 测值的改正按现行的《城市测量规范》CJJ/T8的有关规定执行。

1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三级导线、三级导线网、图根导线、 GNSS测量和GNSSRTK测量等方法。三级导线或三级导线网应 在等级控制网或一、二级导线网的基础上布设,图根导线应在三级

5.2.3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5.2.4当利用图根等级以上已有控制点测量管线点时,应校核边长、 角度和高差并记录。控制点的校核限差应符合表5.2.4的规定。边 长小于50m的,实测边长与条件边长较差应在20mm之内。

表5.2.4控制点的校核限差

5.3.1地下控制测量包括联系测量、地下导线测量和地下水准测量 联系测量包括平面联系测量和高程联系测量。 5.3.2地下导线起算点的平面精度应满足布设图根导线的要求,地 下水准起算点的高程精度应满足布设图根水准的要求。 5.3.3平面联系测量可采用下列方法:

下水准起算点的高程精度应满足布设图根水准的要求。 5.3.3平面联系测量可采用下列方法: 1导线直接传递法; 2 投点定向法; 3两井定向法。 5.3.4高程联系测量可采用钢尺量距或激光测距的方法测量上下 两控制点的高差,也可用以下方法: 1采用高程传递法; 2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法; 3水准测量法。 5.3.5采用导线直接传递法,近并点观测时的垂直角不宜大于30° 5.3.6采用投点定向法或两并定向法时,两投点或两竖并之间的距 离不宜小于60m。 5.3.7采用悬挂钢尺法传递高程时,地面和地下安置的两台水准仪 应同时读数,并在钢尺上悬挂与钢尺检定时相同质量的重锤。每次 应独立观测两测回,测回间应变动仪器高,两测回测得地面、地下 控制点间的高差较差应小于5mm。高差应进行温度和尺长改正。 5.3.8通过联系测量所建立的地下平面起算点相对地面控制点的 点位误差应小于10mm,地下高程起算点相对地面控制点的高程误 差应小于5mm。 5.3.9地下导线测量应符合本标准第5.2.2条的规定。

5.3.7采用悬挂钢尺法传递高程时,地面和地下安置的两

应同时读数,并在钢尺上悬挂与钢尺检定时相同质量的重锤。每次 应独立观测两测回,测回间应变动仪器高,两测回测得地面、地下 控制点间的高差较差应小于5mm。高差应进行温度和尺长改正。

5.3.8通过联系测量所建立的地下平面起算点相对地面控制点的 点位误差应小于10mm,地下高程起算点相对地面控制点的高程误 差应小于5mm。

5.3.10地下水准测量应符合本标准第5.2.3条的规定

5.4已有地下管线测量

5.4.1已有地下管线测量内容应包括:对管线点的地面标志进行平 面位置和高程连测;计算管线点的坐标和高程,测定地下管线有关 的地面附属设施和地下管线的带状地形测量,编制成果表。 5.4.2地下管线点平面位置测量的方法可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或 GNSSRTK测量,测量精度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极坐 标法测量时,测距边不得大于150m,测距边长不得大于定向边长。 5.4.3地下管线点高程测量的方法主要有水准测量、三角高程测量 和GNSSRTK测量TCECS520-2018 医用整体地坪系统技术规程.pdf,测量精度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 5.4.4管线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均计算至毫米,取至厘米。 5.4.5横断面应垂直道路中心线布置。规划道路应测至两侧沿路建 筑物或红线外,非规划道路可根据需要确定。在横断面上应测出道 路的特征点、管线点高程,地面高程变化点以及遇到的各种设施 各高程点可按中视法实测,高程检测较差不应大于4cm。 5.4.6地下管线相应比例尺带状地形图测绘的宽度:规划道路以测 出两侧第一排建筑物或红线外30m为宜,非规划路根据任务需要 确定。测绘内容按管线需要取舍,测绘精度与基本地形图精度要求 相同。

面位置和高程连测;计算管线点的坐标和高程,测定地下管线有关 的地面附属设施和地下管线的带状地形测量,编制成果表, 5.4.2地下管线点平面位置测量的方法可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或 GNSSRTK测量,测量精度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极坐 标法测量时,测距边不得大于150m,测距边长不得大于定向边长。 5.4.3地下管线点高程测量的方法主要有水准测量、三角高程测量 和GNSS RTK测量,测量精度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

筑物或红线外,非规划道路可根据需要确定。在横断面上应测出道 路的特征点、管线点高程,地面高程变化点以及遇到的各种设施, 各高程点可按中视法实测,高程检测较差不应大于±4cm。

出两侧第一排建筑物或红线外30m为宜,非规划路根据任务需要 确定。测绘内容按管线需要取舍,测绘精度与基本地形图精度要求 相同。

5.5地下管线定线测量与竣工测量

5.5.1地下管线探测期间和探测 后新建的各种地下管线,应按照经 批准的线路设计图,实地定线测量后进行施工,应在覆土前测量管 线点的实际位置和高程,按有关规定编制成果表和竣工图,向城建 管理部门移交报送。

核电常规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pdf5.5.2地下管线定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下管线定线测量应依据经批准的线路设计施工图和定线

伙数双 当附合导线长度短于规定长度的1/3时,导线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 大于13cm; 3 光电测距导线的总长和平均边长可放长至1.5倍,但其绝对闭合差不 应大于26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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