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10/T 130-2022 园林绿化管养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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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410/T 1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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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林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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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10/T 130-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410/T 130-2022 园林绿化管养规范.pdf简介:

DB1410/T 130-2022 是一个地方标准,全称为《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它是由中国某地区的标准化委员会(可能是河北省)制定的一份关于园林绿化管理和养护的专门技术规范。这个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园林绿化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植物种植、养护、修剪、病虫害防治、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等方面。

具体来说,它可能包含了园林绿化设计的原则,植物的选种、配置、种植技术,浇水、施肥、修剪的科学方法,病虫害的预防和处理,园林设施的维护保养,以及园林环境的清洁和保养等多方面的内容。这个规范的出台,旨在提升园林绿化的专业管理水平,保证城市绿化环境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由于这是一个具体的行业和技术规范,详细内容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有所不同,具体执行时需要参照标准原文。如果你需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个规范的细节,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的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或查阅相关标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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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中游憩、照明、标识牌、围栏、卫生、给排水等各类设施。

DB 1410/T 1302022

4.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包括植物养护、绿地管理。 4.2植物养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及绿地 防护等。 4.3绿地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绿地清理与保洁、附属设施及构筑物管理、景观水体管理、安全管 理等。 4.4园林植物按照其生态类型、园林应用等应分为乔木、灌木、花卉、草坪、地被、水生植物、竹类 等。 4.5根据临汾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将绿地养护质量分为三个等级

JTS 190-2018 船厂水工工程设计规范5.1.1植物养护中的植物类型应分为乔木、灌木、花卉、草坪、地被、水生植物、竹类等。 5.1.2各植物类型在养护中涉及的技术措施应包括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 土除草、改植与补植、植物防护。

5.2.1整形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植物整形修剪应依据景观功能的需要和设计要求,在不违背植物生物学特性、充分考虑植物 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兼顾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6 应遵照先整理、后修剪的程序进行; C 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景观要求把树术剪成各种理 想形态。 2.2 科学选择修剪时机。 ) 一 般性修剪可根据植物的习性随时进行,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b 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春季和夏初季节:

想形态。 2.2 科学选择修剪时机。 a) 一般性修剪可根据植物的习性随时进行,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b)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春季和夏初季节:

5.2.2科学选择修剪时机

一般性修剪可根据植物的习性随时进行,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b)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春季和夏初季节:

c)绿篱、色带植物修剪宜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8月下旬以前择机进行; d)抗寒性差、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 e)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5.2.3乔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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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乔木修剪应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 有中央主干的树种,应注意保护中央主干; 造型树应按预定的形状逐年进行整形修剪; d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依生长情况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 生长; e) 行道树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特殊景观设计要求操作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路段的同一品种的行道树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尽量保持一致,树高宜控制在10m~ 17m范围内,且不得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 2)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3.2m(普通公交车高度)。 5.2.4灌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应修剪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b 单株灌木,应保持内高外低、自然丰满形态: C 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无观赏价值时宜尽早剪除; d 花灌木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根据开花习性进行修剪,并注意保护和培养开花枝 条。 5.2.5绿篱及色带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绿篱及色带的修剪应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基部丰满,高度一致,顶面平整、侧面平齐;绿篱 色带整形修剪每年宜进行3~4次: b 道路交叉口及分车绿化带中的绿篱的修剪高度应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标准的安全要求。 5.2.6草坪的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草坪不应延伸到其它植物带内,与植物带距离不应大于0.15m; 修剪次数应根据草坪草的种类、养护质量要求、气候条件、土壤肥力及生长状况确定,应避 免在正午阳光直射时进行; 修剪前草坪草应保持干爽,阴雨天、病害流行期不宜修剪; 修剪后应及时对修剪草坪进行杀菌防病虫害处理,有病害的草坪应进行隔离修剪。常用草坪植 物盟留高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文、开生校、下垂校 有中央主干的树种,应注意保护中央主干; 造型树应按预定的形状遂年进行整形修剪;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依生长情况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 生长; e) 行道树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特殊景观设计要求操作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路段的同一品种的行道树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尽量保持一致,树高宜控制在10 17m范围内,且不得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

5.2.4灌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5.2.5绿篱及色带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绿篱及色带的修剪应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基部丰满,高度一致,顶面平整、侧面平齐;绿篱 色带整形修剪每年宜进行3~4次: b 道路交叉口及分车绿化带中的绿篱的修剪高度应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标准的安全要求。 5.2.6草坪的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草坪不应延伸到其它植物带内,与植物带距离不应大于0.15m; 修剪次数应根据草坪草的种类、养护质量要求、气候条件、土壤肥力及生长状况确定,应避 免在正午阳光直射时进行; c 修剪前草坪草应保持干爽,阴雨天、病害流行期不宜修剪; d 修剪后应及时对修剪草坪进行杀菌防病虫害处理,有病害的草坪应进行隔离修剪。常用草坪植 物剪留高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临汾市常用草坪植物的

2.7花卉和地被植物的修剪,视植物的生长习性及时剪除残花和枯黄枝叶,保持植物良好生长 持整体整齐或有规律变化,开花繁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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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水生植物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生长期阶段应清除水面以上的枯黄部分,应控制水生植物的景观范围,清理超出范围的植株 及叶片; b)同一水域内有多种植物的,应保持主栽种优势。 5.2.9竹类的修剪,应及时清除枯死竹干和枝条,砍除病竹和倒伏竹,笋期应及时去除弱笋和超出景 现范围的植株,衰弱、已死亡和已开花的竹苑应挖除。

5.2.8水生植物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植物松土除草的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植物生长期应经常进行松土,使表层种植土壤保持疏松,具有良好的透水、透气性; b)中耕松土时不得伤及植株根系,保证土壤的通风透气性; c)除杂草宜结合松土进行,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杂草应除小、除早; d)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月 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5.4.1根据临汾气候特点、土壤性质以及植物需水等情况,进行浇灌和排涝;灌溉水量应以植物无萎 现象的含水量为标准;不应使用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和含有洗涤液的冲洗液补充土壤水分;夏秋高温季 节,宜在11:00之前或16:00之后避开高温时段进行浇灌;冬季应适时浇灌返青水和封冻水,并浇足 浇透

5.4.2浅根性植物浇水时应避免冲刷植物根系,开花植物浇水应避免冲刷花朵。 5.4.3雨后应及时排除植物根部周围的积水,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应超过24h; 宿根花卉和草坪种植地积水不应超过12h。

5.5.1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使用卫 生、环保、长效的肥料,以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不宜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肥料。 5.5.2每年宜施肥至少1次,春秋两季为重点施肥时期;观花木本植物应分别在花芽分化前和花后各施 肥一次;施肥后应进行一次灌溉。

5.7.1发生以下情况时可进行改植或补植:

5.7.1发生以下情况时可进行改植或补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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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安全的植株; 自然死亡的苗木; 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苗木;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后的苗木处置; 一草本花卉在失去观赏价值时应进行更换。 7.2补植时,宜选用与原有种类一致,规格、树形相近的苗木,

5.8.1加强对乔木的巡护,因自然灾害或人为损害致树木歪斜或倒伏断枝时,应立即处理并疏通道路; 讯期或大风来临前应对浅根性、树冠庞大等抗风能力弱的乔木进行加固或修剪,对易积水的绿地及时采 取防涝措施。 5.8.2寒冷天气,应对易受低温侵害的植物采取搭设风障等防寒措施;降雪后应及时清除针叶树和树 过浓密的乔木、灌木上的大量积雪, 5.8.33年生以上草坪应根据生长状况打孔,清除打出的芯土、草根,并撒入营养土或沙粒;开放型 草坪应根据人为干扰的程度实施轮流封闭休养恢复,保持正常长势;杂草应及时清除,保持草坪纯度; 杂草过多又无法除去时,或草坪已不适应环境时,应及时更新或重建,补栽目的草种。

汛期或大风来临前应对浅根性、树冠庞大等抗风能力弱的乔木进行加固或修剪JG∕T 67-1999 建筑机械用单排交叉滚柱(锥)式回转支承,对易积水的绿地及时采

绿地管理分为植物种植调整、绿地清理与保洁、附属设施管理、景观水体管理、技术档案、安 中等。

6.2.1绿地内植物生长超过一定年限,出现植株过密、长势衰弱、与设计效果不符等情况,应进行调 整。 6.2.2调整方案应充分考虑立地条件,根据绿地的功能和特点,选择以乡土植物为核心的植物种类 营造适宜的植物群落

6.4.1绿地内的建筑及构筑物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外观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好无损;室内陈设合理,并保持清洁、完好; b 公共厕所环境卫生要求应符合GB/T17217的有关规定。 6.4.2 道路、铺装、假山叠石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园路、台阶等平整无凹凸,无积水,铺装面清洁、防滑,无障碍设施完好; b)假山、叠石应完整、稳固、安全:

6.4.1绿地内的建筑及构筑物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外观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好无损;室内陈设合理,并保持清洁、完好; b 公共厕所环境卫生要求应符合GB/T17217的有关规定。 6.4.2 道路、铺装、假山叠石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园路、台阶等平整无凹凸,无积水,铺装面清洁、防滑,无障碍设施完好; b假山、叠石应完整、稳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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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景观水体的管理应符合下列判知

6.6.12 公园绿地安全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定期对植物生长状况、附属设施、抗震减灾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等进行专项巡视GB/T 38047.2-2021标准下载,及时发 现安全隐患并消除; 对于有安全要求的设施应在明显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6.6.2公园、广场人流量多的地方宜安装监控设施。

7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及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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