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1116-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数据质量评价.pdf简介:
能耗在线监测数据质量评价是对能源使用单位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实时、连续、准确监测的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的过程。这种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数据完整性:评价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包括数据的实时性、连续性、无遗漏性,即监测系统是否能实时、不间断地获取能耗数据,是否有数据丢失或断档的情况。
2. 数据准确性: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即监测数据是否与实际能源消耗情况一致,是否存在偏差或误差,如设备运行参数的准确性、计量设备的准确性等。
3. 数据一致性:评估数据的一致性,即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同设备或系统的能耗数据是否相互匹配,是否存在异常波动或偏差。
4. 数据稳定性:考量数据的稳定性,即长期监测下,数据的变化趋势是否稳定,是否存在频繁的大幅波动。
5. 数据可比性:评价数据的可比性,即不同时间段、不同设备或不同生产状态下的能耗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是否能反映出真实的能耗变化情况。
6. 数据源的可靠性:确认数据的来源,如数据是否来源于经过校准和验证的传感器,数据采集系统是否稳定可靠等。
通过这些方面的评价,可以帮助能源使用单位了解其能耗管理的现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优化能源使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同时,也对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起到了指导作用。
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数据质量评价.pdf部分内容预览:
DB53/T 1116202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3/T11162022
前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信息管理. 4.1评价对象基本信息 4.2能源计量信息. 5数据管理, 5.1数据监测 5.2数据上传 5.3数据保存 3数据质量评价方法 6.1评价计算方法. 6.2评价标准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GB 50440-2007》DB53/T1116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DB53/T1116《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数据质量评价》与DB53/T911《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 测指南》、DB53/T1026《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功能要求》、DB53/T1027《重点用能单位 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数据接口规范》共同构成了支撑云南省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基础性工作的云南 省地方标准体系。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云南省计量测试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计量测试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昆明理工大学、福建省计量科学 研究院、云南能管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丹晖、朱道飞、吴孟辉、普麟、康燕妮、徐万成、周晓春、王玉元、陈雪雷、 **媚、杨*嘉、*沛昇。
DB53/T11162022
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数据质量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的信息管理、数据管理和数据质量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上传到云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的数据 质量评价工作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38692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DB53/T1026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出 蓝测端系统功能要求
DB53/T11162022 通过计算各采集点实际处于有效检定/校准周期内的计量器具数量与采集点配备的所有计量器具的 比值,评价数据的准确性。 3.7 数据时效指数datatimelinessindex 通过计算各上传数据的实际上传时间与应上传时间的时间间隔,评价数据的时效性。 3.8 数据可验证指数dataverifiabilityindex 通过计算需验证信息中实际上传的有效验证材料的情况,评价数据的可验证性。 3.9 数据有效指数datavalidityindex 通过计算正常数据与所有上传数据的比值,评价数据的有效性。 3.10 数据规范指数dataspecificationindex 通过计算所有采集点实际上传的数据量与所有采集点理论采集频率对应的数据量的比值,评价数据 的规范性,对在线监测数据质量进行约束。 注:数据规范指数为约束性指标
4.1评价对象基本信息
评价对象应在云南省重点用能 能耗件线监测平 (简称“省级平台”)注册和及时更新单位基
平价对象应在省级平台记录和及时更新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包括安装更换记录、检定校准记录等 上传相关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证书、能源计量人员等信息。
5.1.1.1监测对象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GB17167的要求。 5.1.1.2能耗监测采集数据应与计量器具实际测量结果相符。 5.1.1.3 监测对象应将能耗监测数据上传至省级平台。 5.1.1.4 监测的日数据是从监测当日00:00:00至次日00:00:00的数据,监测的月数据是自然月对应 的数据。
5. 1. 2监测数据
监测对象应设置能源计量监测点,对各种能源消耗数据、原料消耗数据、产品产量数据、能源质 等定期进行采集和记录,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可靠,以满足能耗监测工作的要求,
DB53/T11162022监测时间应相对稳定,且应达到以下要求:a)自动采集:每天至少1次;b)人工采集:日数据每天至少1次、月数据每月至少1次、年度数据每年至少1次。5.2数据上传5.2.1上传数据的时间标签应为数据上传时刻的端系统时间。5.2.2自动采集的数据上传频次每天至少1次,人工采集的数据按实际记录频率上传,日数据每天至少1次、月数据每月至少1次、年度数据每年至少1次。5.2.3端系统按照指定的数据上传时间,将数据上传至省级平台。上传的数据应满足:a)自动采集的数据和人工采集的日数据应在次日内上传;b)人工采集的月数据应在次月5日内上传;c)人工采集的年数据应在次年4月30日前上传。5.2.4端系统应将自动采集和人工采集的数据,按照省级平台的要求进行统计,定时、自动生成上传数据。其中,能源消耗量、产品产量等实物量数据按15分钟、小时、日或月采用累加统计,能源低位发热量/折标系数按月采用加权平均法统计。5.2.5端系统因发生故障、断电等情况未能采集到相关数据,监测对象应在故障修复之日起上传缺失数据。对于因停产检修、生产改造、设备维护、端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造成数据无法正常上传的,评价对象应在次日内登录省级平台报备。5.2.6若在指定的上传时间内,端系统存在数据发送失败的情况,应重发相关数据;若重发3次还未成功,应在下一次指定的上传时间内补发,直至成功。5.3数据保存端系统的历史数据保存应符合GB/T38692的要求,数据应方便导入导出。6数据质量评价方法6.1评价计算方法6.1.1综合指数6.1.1.1权重各项评价指数的权重见表1。表1各项评价指数权重指数P权重Q序号指数级别代码名称代码用能单位供能单位1Pwz数据完整指数Qwz0. 30. 32Pzq数据准确指数Qzq0. 1 0. 13一级Psx数据时效指数Qsx0. 30. 24Pyz数据可验证指数Qyz0. 20. 15Pyx数据有效指数Qyx0. 10. 36二级Pgf数据规范指数约束性指标以上序号1~5项指数满分以10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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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计算方法
省级平台以月为周期,计算评价对象的数据后 质量综合指数。计算方法见公式(1):
E = (Pm × Qn + Pa × Qu + Pex × Qsx + Pz × Qy + Pyx × Qyx)× Par
式中: E一一评价对象的数据质量综合指数; 评价对象的数据完整指数; 评价对象的数据完整指数的权重; P 评价对象的数据准确指数; Q 评价对象的数据准确指数的权重; 评价对象的数据时效指数; 评价对象的数据时效指数的权重; 评价对象的数据可验证指数; Qy2 评价对象的数据可验证指数的权重; Pyx 评价对象的数据有效指数; 评价对象的数据有效指数的权重; Par 评价对象的数据规范指数。
式中: E 一一评价对象的数据质量综合指数; 评价对象的数据完整指数; Q 评价对象的数据完整指数的权重; P. 评价对象的数据准确指数; C 评价对象的数据准确指数的权重 Psx 评价对象的数据时效指数; 评价对象的数据时效指数的权重; Pyz 评价对象的数据可验证指数; Qy2 评价对象的数据可验证指数的权重 Pyx 评价对象的数据有效指数; Q 评价对象的数据有效指数的权重; P 评价对象的数据规范指数。
.1.2.1数据完整指数
数据完整指数的计算方法见公式(2)
(=1 Awzd(i)+Z/=1 [AwZm()xd] Pwz = X100 , Dwza(i)+/ [Dwzm()xd]
一评价对象的数据完整指数 Ad(i)一一取值时间范围内评价对象的第i个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日的采集点实际上传数据量: A(j) 一取值时间范围内评价对象的第j个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月的采集点实际上传数据量; Dizd(i) 取值时间范围内评价对象的第i个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日的采集点应当上传数据量; Dz(j) 取值时间范围内评价对象的第j个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月的采集点应当上传数据量; K 一一评价对象的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日的采集点数: L 一 一评价对象的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月的采集点数; d 评价数据取值范围所含天数, Dz(i)、Dz(ji)应根据各个采集点的相应上传频率计算,对于因停产、技改等原因导致数据缺失的 依据评价对象上传的相关验证信息(具体要求见5.2.5),给予相应扣减。
6.1.2.2数据准确指数
数据准确指数的计算方法见公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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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一评价对象采集点实际配备的在有效检定、校准或标定周期内的计量器具数量(以已上传到省 级平台的计量器具台账,以及检定、校准证书或标定原始记录为准);
6.1.2.3数据时效指数
对已上传的数据,计算其统计时 的时间间隔,并按照不同的分数区间进行评价, 到的数据时效指数。各统计周期的数据误
表2各统计周期数据时效指数评价区间
注:T为已上传数据的上传时间与统计时间(日数据理论上传时间为统计时间的次日,月数据理论上传时 的次月)的时间间隔,P为已上传数据的时效评价分数。
SY 4033-93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道路工程数据时效指数的计算方法见公式(4)
1 PmU,t, sx × 100 (K+L)
Ps 评价对象的数据时效指数; P(i, t)一一 评价对象第i个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日的采集点第t个数值的分数; P(j,t)一一 一评价对象第个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月的采集点第t个数值的分数; K 一评价对象的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日的采集点数; L 一评价对象的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月的采集点数; X 一评价对象的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日的任一采集点上传数据量; 评价对象的采集频率和上传频率均为月的任一采集点上传数据量,
6.1.2.4数据可验证指数
数据可验证指数按照评价对象上传的可验证指数材料的符合性占比获得分数,包括能耗在线监测 验证材料和生产信息验证材料。 数据可验证指数的计算方法见公式(5):
GBT50087-2013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pdfDB53/T 111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