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372-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T13-372-2021 福建省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pdf简介:
DBJ/T13-372-2021是福建省地方标准,全称为《福建省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要求。绿色生态城区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核心,注重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社区活力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评价。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城市规划:强调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包括生态空间的保护与利用、绿色建筑的占比、城市基础设施的绿色设计等。
2. 环境质量:关注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质量,以及噪声、光污染等环境因子的控制。
3. 资源利用:提倡节约资源、循环利用,包括水资源、能源、土地等的高效利用。
4. 生态保护:保护和恢复城市生态系统,包括绿地、湿地、生物多样性等。
5. 社区活力:鼓励社区参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活动、居民健康等。
6. 绿色交通:推广公共交通,减少私家车使用,优化交通系统以减少碳排放。
这个标准的出台,旨在推动福建省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DBJ/T13-372-2021 福建省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6.2.2新建建筑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提高二星级及以
1新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 到35%,得5 分; 2新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
1新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 到35%,得5分; 2新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
到40%DB11∕T 1350-2016 文物建筑修缮工程验收规范,得10分。
6.2.3城区内既有建筑通过绿色改造,提升既有建筑的性能,总 分值10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 1既有建筑改造项目通过绿色建筑星级认证的面积比例达 到10%,得5分; 2既有建筑改造项目通过绿色建筑星级认证的面积比例达 到20%,得10分。 6.2.4合理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总分值5分,应按 下列规则评分: 1建筑设计或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率达到80% 得3分。 2建筑运营管理阶段BIM技术应用率达到50%,得 2分。
6.2.3城区内既有建筑通过绿色改造,提升既有建筑的性能,总 分值10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 1既有建筑改造项目通过绿色建筑星级认证的面积比例达 到10%,得5分; 2既有建筑改造项目通过绿色建筑星级认证的面积比例达 到20%,得10分。 6.2.4合理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总分值5分,应按 下列规则评分: 1建筑设计或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率达到80% 得3分。 2建筑运营管理阶段BIM技术应用率达到50%,得 2分。
6.2.5新建建筑采用工业化建造技术.推行装配式混
钢结构或木结构建筑,装配式单体建筑的装配率达到50%以上 总分值20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
1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得10分; 2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得15分; 3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得20分
6.2.6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各阶段建立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的技 术指南、建设导则等管理文件,总分值10分,
术指南、建设导则等管理文件,总分值10分
6.2.7按照绿色施工的要求进行绿色建筑项目的建设,总分
色施工示范工程认定的,得5分; 2城区的建筑工程项目中有2项获得绿色施工优良等级或绿 色施工示范工程认定的,得10分。
色施工示范工程认定的,得5分; 2城区的建筑工程项目中有2项获得绿色施工优良等级或绿 色施工示范工程认定的,得10分。
6.2.8按照现行绿色建筑的建设标准要求,落实绿色建筑的
1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的数量占工项目数量达到 5%,得5分; 2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的数量占竣工项目数量达到 10%,得10分; 3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的数量占竣工项目数量达至 15%,得15分。 6.2.9主管部门编制绿色建筑后评估管理测试办法,并对绿色建 筑项目建设效果进行后评估,总分值10分
7.1.1应制定能源综合利用规划,提升清洁能源比例,统筹利用 各种资源
7.1.2在方案规划阶段应制定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实 施运管阶段应制定用水现状调研、评估和发展规划报告,统筹、 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7.1.4应提交详尽合理的碳排放计算与分析清单,制定分阶段的 减排目标,明确碳达峰时间表,制定相应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
7.1.4应提交详尽合理的碳排放计算与分析清单,制定分阶段的
7.1.4应提交详尽合理的碳排放计算与分析清单,制定分阶段的
7.2.1城区内实行用能分类计量,总分值8分。应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并累计:
得3分; 2市政公用设施用能实行分类分项计量,得1分 3采用区域能源系统时,对集中供冷或供热实行计量收费, 得4分。
7.2.2勘查和评估城区内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及可利用量,合
7.2.2勘查和评估城区内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及可利用量,合理规 模化利用可再生能源,总分值8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
1新开发城区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到2.5%,得3分;达到 5.0%,得5分;达到7.5%,得8分 2更新城区合理规模化利用可再生能源,得5分,可再生能 原利用率达到0.5%,得8分,
7.2.3合理设置多能互补的区域综合能源系统,总分值4分。应 按下列规则评分:
1设置集成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区域能源系统,得4分; 2利用余热、废热,组成能源梯级利用系统,得4分; 3采用以供冷、供热为主的天然气热电冷联供系统时,系统 的一次能源效率不低于150%,得4分。 7.2.4城区内设置风光储一体化、光储充一体化或储能电站,实 行储能商业化应用,总分值4分。 7.2.5对新建建筑进行节能设计或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并 取得显著节能效果,总分值10分。按照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 计: 1新建建筑的能耗比福建省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值降低 10%以上。能耗降低10%的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得4分:
1新建建筑的能耗比福建省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值 10%以上。能耗降低10%的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得
达到20%,得6分;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符合福建省现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 术规程规定,能耗降低20%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例达到 10%,得2分; 3建设超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建筑项目,得2分。 7.2.6市政公用设施采用高效的系统和设备,总分值7分。应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道路照明、景观照明、交通信号灯等采用高效灯具和光源 的比例达到80%,得3分; 2市政给水排水的水泵及相关设备等采用高效设备的比例 达到80%,得2分; 3城市建设公用设施的变压器、供配电系统等相关设备采用 高效设备的比例达到80%,得2分
7.2.7城区内居民生活用水量不高于现行标准《福建省城市
7.2.8 控制城区给水管网漏损率,总分值4分。城区所
.Z.0 控制城达结尔管网损率, 开发城区,且供水管网漏损率不大于8%,得3分:不大于6% 得4分。城区所在地为更新城区,且供水管网漏损率不大于10% 得3分;不大于8%,得4分。 7.2.9开发建设市政再生水回用系统,总分值2分。所属城市有 市政再生水回用系统的城区应建设配套再生水管网,再生水回用 率不少于30%,得2分;所属城市没有市政再生水回用系统的城 区,应结合实际建设市政再生水管网,城市绿化和道路浇洒等市
政用水使用再生水,得2分。 7.2.10结合城区洪水、雨水排放调蓄建设城区雨水利用系统, 净化后的雨水应达到相关水质标准并回用于生态补水、市政绿化 和道路浇洒等用途,总分值3分。补水量达到所需补水量10% 得1分;达到30%,得2分;全部满足补水需求,得3分。 7.2.11游泳馆、水主题游乐场等用水大户应采用循环用水系统 总分值2分。按采用循环用水系统的项目数与项目总数之比评分 占比达到50%,得1分;占比大于70%,得2分;若城区无游泳 馆、水主题游乐场等用水大户,直接得1分
政用水使用再生水,得2分。 7.2.10结合城区洪水、雨水排放调蓄建设城区雨水利用系统 净化后的雨水应达到相关水质标准并回用于生态补水、市政绿化 和道路浇洒等用途,总分值3分。补水量达到所需补水量10% 得1分;达到30%,得2分;全部满足补水需求,得3分。 7.2.11游泳馆、水主题游乐场等用水大户应采用循环用水系统 总分值2分。按采用循环用水系统的项目数与项目总数之比评分 占比达到50%得1分;占比大于70%,得2分:若城区无游污 馆、水主题游乐场等用水大户,直接得1分。
7.2.12城区有获得福建省节水型高校,总分值3分。按高校数 量占比评分,占比达到30%,得1分;占比达到60%,得2分; 占比达到100%,得3分;城区无高校则不参评
7.2.14对固体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总分值6分,应按下列
7.2.14对固体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总分值6分,应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7.2.15合理采用绿色建材和本地建材,总分值5分,应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规则分别评分开累计: 1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达到5%,得2分;达到 10%,得3分; 2使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达到60%,得2分。 7.2.16路基路面合理采用生态、环保型材料,应用比例达到20% 总分值2分
1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达到5%,得2分;达到 10%,得3分; 2使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达到60%,得2分。 7.2.16路基路面合理采用生态、环保型材料,应用比例达到20% 总分值2分
7.2.17城区专设组织机构及人员负责管理减排工作,有效执行 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的管理规定,有明确的减排政策,总分值10 分
7.2.18城区单位GDP碳排放量指标达到所在地和城区的减碳目 标,城区人均碳排放量和单位地区面积碳排放量指标比常规发展 模式下(或城区所在地平均指标)降低20%,得8分;在此基础 上,减碳率每降低10%,得1分;总分值16分,
8.1.1城区的交通规划应对降低交通碳排放与提高绿色交通出 行提出指导性措施与总体控制指标
8.1.2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制定城区或执行所在城市步行、自行车 公共交通、智能交通等交通专项规划
公共交通、智能交通等交通专项规划
8.1.3城区应建立相对独立、完整的步行及自行车系统DB21/T 3384-2021标准下载,并采取 有效管理措施,
8.2.1城区建立优先绿色交通出行的交通体系,总分值15分。
绿色交通出行率达到70%,得5分;达到80%,得10分;达到 90%, 得 15 分。
8.2.2城区形成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总分值12分。应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8.2.2城区形成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总分值12分。应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公交站点500m覆盖率达到100%,轨道交通站点800m覆 盖率达到70%,得2分;
1公交站点500m覆盖率达到100%,轨道交通站点800m覆 盖率达到 70%,得 2 分;
3沿地面公共交通主要走廊设置公交专用道,得2分 4公共交通系统具有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得2分; 5城区公共交通高峰小时满载率大于60%,得2分: 6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100%,得2分
GBT208-2014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pdf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