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6515.3-2016 炼油化工工程电气技术规范 第3部分:110kV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pdf

Q/SY 06515.3-2016 炼油化工工程电气技术规范 第3部分:110kV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9.3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74706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SY 06515.3-2016 炼油化工工程电气技术规范 第3部分:110kV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pdf简介:

Q/SY 06515.3-2016 是中国石油天然气工业行业标准,其全称为《炼油化工工程电气技术规范 第3部分:110kV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的是110kV(即110千伏)的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在炼油化工工程中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

GIS(Gas Insulated Switchgear)是一种高压电气设备,它将电力设备(如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等)封闭在六氟化硫(SF6)等气体的绝缘介质中,以减少空气或其他绝缘介质中的杂质对设备性能的影响,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110kV GIS通常用于高压输电和配电系统,用于电力传输中的电压等级转换和电力分配。

该标准可能包括了GIS的选型原则、安装和接线要求、运行维护规程、故障检测和处理方法,以及与环境、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其目的是为了确保GIS在炼油化工工程中的正确使用和有效运行,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Q/SY 06515.3-2016 炼油化工工程电气技术规范 第3部分:110kV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pdf部分内容预览:

炼油化工工程电气技术规范 第3部分:110kV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

Q/SY06515的本部分规定了110kV户内、户外型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的使用条件、技术 要求、试验项目和运输,并给出了文件交付清单。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新建、扩 建或改建工程的电气工程中110kV户内、户外型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设计、采购、检查和试验 活动

110kV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和控制设备及其成为一体的操作机构和辅助设备,可安装在) 或户外GBT 37655-2019标准下载,其使用条件为GB/T11022一2011规定的正常运行条件

如果实际使用条件和这些正常运行条件不同,订货时应做专门说明,设备应接照实际使用条件 计

3.2户内正常运行条件

3.3户外正常运行条件

110kV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和控制设备及其操作机构和辅助机构的通用额定值应从下列各 项中选取(适用的)。

3.4.2额定电压(最高电压U.)

额定电压(最高电压U)为126kV。

3.4.3额定绝缘水平

额定电流应符合GB/T762规定的要求,并应从下列数据中选取:1250A,1600A,2000A

2500A,3150A,4000A。主回路(例如母线、支线等)可具有不同的额定电流值

表1额定电压范围的额定绝缘水平

110kV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主回路的组成元件的温升,应满足GB/T11022一2011规定的 要求。 外壳的允许温升如下(周围空气温度不超过40℃时的温升)。 在正常操作时运行人员易触及的部分:30K。 在正常操作时运行人员易触及但操作时不触及的部分:40K, 对温升超过40K的部位均做出明显高温标记,以防止运行人员触及,并保证不损害周围的绝缘 材料和密封材料,

4.7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设备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应按GB/T11022一2011的规定,并优先从下列数值中选取:25kA, 31.5kA.40kA.50kA

3.4.8额定峰值耐受电

按照GB/T11022一2011的规定,设备的额定峰值耐受电流等于2.5倍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3.4.9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在合闸位置能够承载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时间如下: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的标准值为2s;如果需要,可以选取大于2s的值,推荐值为3s。经用户和制 造厂协商,也可选用4s

3.4.10操作机构和辅助、控制回路的额定电压

作机构和辅助、控制回路

外部提供的直流供电电压可选取110V或者220V 外部提供的交流供电电压可选取三相380V;或者单相220V,频率50Hz

4.1对GIS中绝缘气体的要求

制造厂应规定GIS设备中所用气体的类型、数量、质量和密度,且给用户提供更换气体并保 要求气体的数量和质量所必需的指导性文件。 对充有六氟化硫(SF。)气体的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采用的气体需符合GB/T12022或者GB 905的要求。为了防止凝露,在GIS设备中,在额定充气密度下充人的用作绝缘的气体,它在20

Q/SY 06515.32016

GIS设备中六氟化硫气体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表2中所列的要求

表2六氟化硫气体的质量标准

GIS设备中六氟化硫气体在20℃时允许水分含量应符合表3中所列的要求

GIS设备中六氟化硫气体在20℃时允许水分含量应符合表3中所列的要求

表3SF气体允许水分含量(20℃时)

4.2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接地

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应设置可靠的适用于规定故障条件的接地端子,该端子有一紧固螺钉或螺栓 用来连接接地导体。紧固螺钉和螺栓的直径应不小于12mm。接地连接点应标以GB/T5465.2中规 定的“保护接地”符号。和接地系统连接的金属部件和外壳应和接地端子连接。 正常运行期间可以触及并接地的所有金属部件和外壳应和接地端子连接。 GIS的接地设计应使设备外壳、构架及易接触部位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感应电压不超过24V,在 故障条件下,感应电压不超过100V

对辅助和控制设备,要求按GB/T11022一2011中的5.4执行

当操动机构的动力源的电压或压力处在规定值 下限时,应能关合和/或开断它的额定短路电流。如果制造厂规定了最大合闻和分闸时间,在电 压力处在规定值的下限时,所测得的分闸和合闸时间不得超过此值

动力式操作机构应有供 无地操渠作按纽 除了在维修时的慢操作外,主触头 作用下以设计的方式运动。当合闸装置和 成分闸装置失去能源或失去后重新) 应引起主触头合闸或分闸位置的改变。

储能操作的设备(如断路器或隔离开关),如果储能装置已储能,应能关合和开断直到其额定值 的所有电流。如果制造厂规定了最长合闸和分闸时间,它们不应被超过。 除了在维修时的慢操作外,主触头只应在驱动机构的作用下并以设计的方式运动。在机构失去能 源后重新施加能源时,主触头不应运动。 供弹簧储能的或驱动压缩机或泵的电动机及其电气辅助设备,在额定电源电压的85%110%之 间,在额定频率下,应能够正常工作。 储能操作的设备(如断路器或隔离开关),应能在关合额定短路关合电流的操作后立即分闻

4.5. 1并联合阐脱扣器

并联合闸脱扣器在合闸装置的额定电源电压的80%~ 110%范围内、交流时在合闸装置的额定电 源频率下,应能可靠动作。 当电源电压小于或等于额定电源电压的30%时, 并联合闸脱扣器不应动作

4.5.2并联分闸脱扣器

围内、交流时在分闸装置的额定电源频率下,在断路器装置所有的直到其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操作条 件下,均应能可靠动作。 当电源电压小于或等于额定电源电压的30%时,并联分闸脱扣器不应动作。 对于110kV的设备(如断路器),应设计两个相互独立的分闸回路和脱扣器

4.6气体监测系统及气体压力闭锁装置

每个封闭压力系统(隔室)应设置密度监视装置,制造)应给出补气报警密度值,对断路器室还 应给出闭锁断路器分、合闸的密度值。低气(液)压和高气(液)压闭锁装置应整定在制造厂指明的 合适的压力极限上(或内)动作, 密度监视装置可以是密度表,也可以是密度继电器。压力(或密度)监视装置应装在与本体环境 温度一致的位置,并设置运行中可更换密度表(密度继电器)的自封接头或阀门。在此部位还应设置 抽真空及充气的自封接头或阀门,并带有封盖。当选用密度继电器时,还应设置真空压力表及气体温 度压力曲线铭牌,在曲线上应标明气体额定值、补气值曲线。在断路器隔室曲线图上还应标有闭锁值 曲线。各曲线应用不同颜色表示。 密度监视装置可以按GIS的间隔集中布置,也可以分散在各隔室附近。当采用集中布置时,管 道直径要足够大,以提高抽真空的效率及真空极限。 密度监视装置、压力表、自封接头或阀门及管道均应有可靠的固定措施。 设备运行期间,应能够对气体监控装置进行检查。 应防止内部故障短路电流发生时在气体监视系统上可能产生的分流现象。 气体监视系统的接头密封工艺结构应与GIS的主件密封工艺结构一致

Q/SY06515.32016

4. 7. 1± 一般规定

GIS在结构布置上应使内部故障电弧对其继续工作能力的影响降至最小。电弧效应限制在起弧的 隔室或故障段的另一些隔室(若该段的隔室之间有压力释放措施时)之内,将故障隔室或故障段隔离 以后,余下的设备应具有继续正常工作的能力

4.7.2电弧的外部效应

为了对人身提供可靠的保护,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使电弧的外部效应限于外壳出现穿孔或开裂 而无任何碎裂。 制造厂应提供关于所用的保护措施的充足资料【北京市】《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 第5部分:安全要求DB11/T 388.5-2006》, 制造厂应提供一个允许的短路电流和内部故障电弧持续时间,也可由制造厂和用户商定一个允许 的内部故障电弧时间。在此时间内,当短路电流不超过某一数值时,将不发生电弧的外部效应,

4. 8. 1一般规定

外壳应采用能够耐受机械、电气和热的应力, 造。 对户外GIS,应考虑气候条件的影响。 GIS应采用金属的外壳。外壳应牢固地接地,并能承受运行中出现的正常和瞬时压力

外壳的厚度应以设计压力和在下述耐受时间内外壳不烧穿为依据: 电流大于或等于40kA,0.1s。 电流小于40kA,0.2s。 外壳的设计温度应依据周围空气温度的上限,以及主回路导体流过额定电流时外壳的温升之和来 十算。当日照有明显作用时,应考虑其影响。 外壳的设计压力至少是在设计温度时,外壳能达到的压力的上限 在确定外壳的设计压力时,气体温度应取外壳设计温度和在此温度下主回路导体(通过额定电 流)温度的平均值。设计压力能从已有的温升试验记录中确定的情况除外。 对于未能用计算完全确定其强度的外壳和它的零部件,应进行强度试验。 外壳的结构材料应具有已知的和经过检定的最低物理性能,这些性能是计算和(或)验证试验的 基础。制造厂应对材料的选用负责,并根据材料供应厂的合格证和(或)制造厂的进厂检验结果,对 保持材料的最低性能负责。

4.8.3外壳提供的防护等级

所有控制和/或辅助回路及操动机构的外壳,均应按照GB/T11022一2011中的5.13规定其防 级。防护等级应适用于设备的使用条件。

外壳要求高度密封性。制造厂应按GB11023确定GIS每个封闭压力系统或隔室允许的相对年 率。

允许的年漏气率和两次补气的间隔时间应满足下列标准值: a)年漏气率:不大于0.5%/年。 b)两次补气的间隔时间:大于10年。 制造厂应说明通过隔板的允许漏气量【五层】6760㎡平方米实验楼(计算书、建筑、结构图、PKPM计算文件),以便在相邻隔室充有一定压力气体的情况下,对某一隔室 进行维修。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