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3/T 326-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303/T 326-2022 海绵城市 施工图设计导则.pdf简介:
DB1303/T 326-2022 是一项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关于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的推荐性技术指导文件。海绵城市,顾名思义,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雨季时有效吸收并存储雨水,减缓城市径流,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在干旱季节时能够释放储存的雨水,补充城市供水,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管理。
该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海绵城市设计的基本原则,如生态优先、系统设计、多功能性、综合防治等;海绵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如雨水收集系统、雨水花园、湿地公园、透水路面等的施工图设计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它为海绵城市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旨在促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和可持续性。
总的来说,DB1303/T 326-2022 是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重要参考文件,对于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DB1303/T 326-2022 海绵城市 施工图设计导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卜垫面underlyingsurface 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路面、绿地、水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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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透检查井infiltrationmanhole 具有渗透功能和一定沉砂容积的管道检查维护装置。 3.6 透水路面结构perviouspavementstructure 分为半透水路面结构和全透水路面结构。路表水只能够渗透至面层或基层(或垫层)的道路结构体 系为半透水路面结构;路表水能够直接通过道路的面层和基层(或垫层)向下渗透至路基中的道路结构 体系为全透水路面结构。 3.7 透水沥青路面perviousasphaltpavement 由较大空隙率混合料作为路面结构层、容许路表水进入路面(或路基)的一类沥青路面。 3.8 渗透管沟infiltrationtrench 具有渗透和转输功能的雨水管或沟, 3.9 弃流设施initialrainwaterremoval equipment 利用降雨量、雨水径流厚度控制初期径流排放量的设施。有自控弃流装置、渗透弃流装置、弃流池 等。
DB63∕T 1685-2018 青海省农牧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导则施工图设计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金流总革控制率、年控流污深控制率、 设计重现期、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 指标进行设计
4.2工程地质条件的落实
施工图设计应对项目详细勘察报告中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相关的影响因素与项目技术方案中 数进行一致性复核,依据详细勘察报告中实际地质条件和参数对海绵设施的规模进行核算,修正 施平面布局。详细勘察报告包括地质灾害条件、土壤性质、地下水位、土壤渗透系数等参数。
竖向设计要求如下: 施工图设计之初,应落实海绵城市技术方案中项目地块与周边地块以及市政道路的竖向高差 关系,避免客水对建设场地产生不利影响,防止场地整体竖向设计不当引起内涝等情况发生; 一落实建设工程项目海绵技术方案对于场地内部的竖向设计要求,在建筑、道路、绿地、水系 等的场地竖向设计时,确保雨水径流从高至低经海绵设施后与市政排水设施顺利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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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在竖向设计中,综合城市市政排水设施条件,在确保超标雨水安全排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 场地现状,在已形成的低凹区域设置多样化海绵设施,最大可能发挥海绵设施的渗、滞、储、蓄的功能。 司时合理利用竖向势能进行海绵设施设计; 一一落实海绵设施溢流口和排出口的标高与其所在汇流区域最低点之间的关系,确保海绵设施的 超标雨水能顺利排放。
结合建筑方案深化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方案的海绵设施布局,依据本文件第5章的内容进行布置
5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要点
5.1.1.1绿色屋顶设计应充分考虑屋顶绿化种植所需的荷载需求,核定绿色屋顶及蓄水满负荷状态下的 可承载条件。针对秦皇岛气候特点进行必要的安全设施设计。荷载超限时,可选用容器式种植屋面、多 孔纤维棉等轻质材料绿色屋顶。 5.1.1.2绿色屋顶面积计算应扣除屋面的设备、管道、太阳能板等设施所占的面积以及设置有塑胶活动 区域和硬质路面等不透水下垫面所占的面积。 5.1.1.3绿色屋顶的排水设计包括雨水口、表层雨水收集排放路径和板顶的排水设计。 5.1.1.4进行绿色屋顶的植被设计。 5.1.1.5按照本文件第6章的要求,进行绿化屋顶构造大样图设计,包括蓄排水层、防水层和基质层等 构造做法的深度设计。
5. 1.2 小区道路、广场
5.1.2.1根据建筑与小区内使用功能需求完善道路和活动广场设计。 5.1.2.2人行道、广场等活动空间及轻型车车行道可采用透水铺装;停车场可采用透水砖或植草砖;轻 型车车行道采用透水水泥混凝土或透水沥青路面。 5.1.2.3未设置透水铺装的机动车道等硬质地面和广场,宜将雨水引流至其周边的海绵设施,并合理设 置预处理及消能措施,经净化达到污染控制要求后合理回用,或通过海绵设施内的雨水口等溢流排放设 施排至雨水管道系统。 5.1.2.4根据道路汇水面积计算开口路缘石的开口尺寸、设置间距及雨水口设置间距等。 5.1.2.5进行道路、广场路面透水铺装构造大样图的设计,
5.1.3.1当建筑与小区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方案或方案评估意见中对下沉式绿地面积有明 确要求时,应设置满足面积要求的下沉式绿地;当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方案与方案评估意见中未对下 沉式绿地面积有明确要求时,应根据绿地面积及场地使用需求,适宜地设置下沉式绿地,以充分发挥下 沉式绿地对雨水的滞留和调蓄作用。 5.1.3.2根据工程场地类型、地形、空间大小、土壤渗透性、地下水位等特点,配置适宜的滞留型海绵 设施,如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并确定海绵设施的平面轮廓及尺寸定位,且复核调蓄容积,达到 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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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3通过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海绵设施滞留雨水时,其所滞留的雨水应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的时间内完全下渗,以确保滞储空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释放。 5.1.3.4当绿地入渗面积不足时,可综合采用其他渗透设施,如浅沟一渗渠组合系统、渗透管、渗透管 一排放一体设施等。 5.1.3.5进行绿地设置的相关海绵设施的构造大样及设施内的植被设计。
5. 1. 4 景观水体
5.1.4.1景观水体宜结合景观设计,设计为调蓄功能的海绵设施。具备调蓄功能的景观水体应能顺利收 集周边雨水,并根据汇水面积确定其调蓄容积,调蓄容量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时间有效释放, 5.1.4.2根据水体的景观需求,设置水质保障措施,完善水处理设施的设计,优先采用生态水质维护措 施维持水质。 5.1.4.3结合景观水体周边排水设施,设置超标雨水溢流通道,与小区或市政排水设施顺利衔接
5. 1. 5 排水系统
5.1.5.1按照雨水设计标准完善排水系统设计,重要地区加大重现期取值,优化竖向和排水路径,增加 管网过流能力,减少内涝风险。 5.1.5.2雨水口宜设置在下沉式绿地、植草沟内,绿地内雨水口的高程高于绿地而低于周围硬化地面, 采用截污挂篮等源头污染物去除设施。 5.1.5.3合理设计超标排放系统,按现行排水规范标准设计室外排水管道。
5. 1. 6监测系统
当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海绵技术监测系统施工图设计时,应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优化监测点平面位 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设备选型等。进行取样点的构造大样设计。采用在线监测设备的应完成 电气配套设计
5. 2. 1 通用要求
5.2.1.1在不降低道路雨水排放系统的设计标准的前提下,结合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绿地、人行道、车行 道、活动场所等空间与地形地貌条件,综合设置道路型海绵设施,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5.2.1.2合理设计道路竖向,使道路径流雨水汇流至生物滞留设施、环保雨水口、生态树池等雨水净化 设施中,经入渗、滞留处理后溢流排入下游雨水管道系统。 5.2.1.3当道路建设先于地块开发时,预留相应规模的绿地,作为周边场地与市政设施衔接时雨水末端 控制设施用地 5.2.1.4进行道路路面结构、路基、海绵设施的构造设计,同步确定海绵设施的主要材料与设备的选型 和技术参数。
5.2.2.1细化城市道路与厂场路面设计,确定透水路面和不透水路面区域,人行道宜采用透水铺装,非 机动车行道和机动车行道可采用透水沥青路面或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 5.2.2.2道路横断面设计时,优化道路的横坡坡向、路面与道路绿化带及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便于径 流雨水汇入海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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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3未设置绿化带或者绿化带宽度不足,不宜采用下沉式绿地的道路或广场,可设置环保雨水口、 生态树池等滞蓄净化设施,对道路与广场路面径流进行净化。 5.2.2.4根据道路或广场汇水面积计算雨水口间距、开口路缘石的开口尺寸与设置间距等。 5.2.2.5进行道路、广场路面海绵设施的构造大样设计【焦作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2018年修订正式稿),
5. 2. 3 道路附属绿地
5.2.3.1确定道路附属绿地的下沉范围和下沉深度。新建道路的附属绿地,下沉式绿地宽度一般不小于 2.5m,受限情况下不得小于2.0m,内部设置溢流口。当机动车道坡向外侧,路面径流无法到达中央分 隔带时,中央分隔带只消纳自身雨水即可,可不作下沉,当申央分隔带大于2.0m,可根据实际情况结 合景观做适当微地形处理。 5.2.3.2在有坡度的路段,结合道路绿地规模与场地条件,设计微地形以利于道路径流雨水的滞停。 5.2.3.3道路绿化带内的海绵设施应设置必要的防渗措施,防止径流雨水下渗对道路路面及路基的强 度和稳定性造成破坏, 5.2.3.4进行道路附属绿地内海绵设施的构造大样设计
,之,3,之任有波受给: ,设计微地形利通路任流限尔的饰停。 .2.3.3道路绿化带内的海绵设施应设置必要的防渗措施,防止径流雨水下渗对道路路面及路基的强 度和稳定性造成破坏 6.2.3.4进行道路附属绿地内海绵设施的构造大样设计
5. 2. 4 路缘石
5.2.4.1当道路路面及广场与设有海绵设施的绿化带之间设置路缘石时【东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2004年),采用开孔路缘石(立道牙) 或其他过水形式,确保道路雨水顺利流入周边的海绵设施。 5.2.4.2开口路缘石的开口尺寸、设置间距等应根据道路与场地汇水面积计算确定。 5.2.4.3当道路纵坡大于1.5%时,路缘石开口等排水方式不能有效引导路面雨水侧排入绿化带,宜设置 截水沟或其他档水引流设施
5. 2. 5 管渠系统
5.2.5.1按照雨水设计标准设计,重要地区加大重现期取值,优化竖向和排水路径,增加管网过流能力, 减少内涝风险。 5.2.5.2根据实际路面汇水面积及绿地可受纳水量设计雨水口。下沉式绿地内的雨水应通过雨水口溢 流排放,路面雨水口应采用环保雨水口或生态树池净化后溢流排放。 5.2.5.3雨水口和雨水连接管流量应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计算流量的1.5~3倍。 5.2.5.4雨水口间距宜为25m50m。当道路纵坡大于2%时,雨水口间距可大于50m,其形式、数量和 布置根据具体情况和计算确定。坡段较短时可在最低点处集中收水,其雨水口的数量与汇水面积根据计 算确定。 5.2.5.5高架桥桥面雨水宜通过落水管汇入道路中分带或侧分带海绵设施,并在海绵设施内设置溢流 口与排水检查井顺流连接。在落水管接入海绵设施处,应设置消能及导流设施,以免流速过大。 5.2.5.6选择优质管材,减少管网漏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