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ZH-HS-ZYCB-2020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资格后审-电子化版 通用部分.pdf简介:
"DZH-HS-ZYCB-2020"是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招标文件的一个标准文本,其全称为《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资格后审-电子化版》。这个标准文本主要用于北京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具体的招标文件框架和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而不是在投标文件提交阶段就进行审核,这通常更注重投标人的实际施工能力和信誉。
"电子化版"意味着这份招标文件是数字化格式的,方便了招标过程中的电子化操作,如在线投标、电子评标等,提高了效率,减少了纸质文件的使用。
通用部分是指这份招标文件中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共通部分,涵盖了招标项目的背景、招标内容、投标要求、合同条款、评标办法、提交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等核心内容,是所有参与招标的各方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
DZH-HS-ZYCB-2020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资格后审-电子化版 通用部分.pdf部分内容预览:
5.4.1开标前注意事项 招标人在开标当天,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通用部分
(或)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分值。 如果招标人无法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中,查询到任何一个潜在投标人和 (或)其拟派项目经理开标当日的信用评价分值,招标人必须延长招标文件载明的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直至问题解决后再依法重新确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4.2开标时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在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之后,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 牛的密封情况之前,当场采集本专业承包工程开标当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 站公布的相关投标人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和(或)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 信用评价分值,并记入开标记录表中。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当场采集本专业工程开标当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的 联合体所有成员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并在唱标时,将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比 列记入开标记录,经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表、招标人授权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在开标记录表上加盖个人CA电子印章确认。 5.4.3开标时特殊情况的处理: 在招标文件载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 网站,开标当天提前查询所有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企业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 直及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以确保如期进行开标。因不可抗 力原因导致开标现场仍然无法采集到开标当日已经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企业市场行 为信用评价分值及参加开标会的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时,招 标人将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立即终止已经进行的开标程序,并当场宣布开标推; (2)如实记录推退开标的具体原因,由招标人授权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和各投标人 的代表当众加盖个人CA电子印章确认; (3)宣布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企业或注册建造师市 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时,重新组织开标,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封存在交易场所; (5)重新组织开标时,除被招标人封存的投标文件外,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新的投标 文件,也不接受任何投标人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5.4.4招标人推迟开标后续事项处理 (1)开标现场无法查询到企业或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市场行为信用评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0版)
分值的投标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并将有 关答复情况书面告知招标人。 (2)招标人在确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到本专业承包工程所有投标 人的有关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一次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重 新组织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3)重新组织开标时,投标人的企业或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市场行为信 用评价分值,仍采集招标文件载明的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即第一次因信用评价分 值采集失败而被推退的开标日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应信用评价分值 5.4.5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异议的处理 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查询企业或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 用评价分值和评价情况,对市场行为评价信用评价分值有异议的WB∕T 1049-2012 阻燃木质地板,应当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委书面提出书面异议。 在开标会现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已经公布的企业、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和投诉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 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除招标人代表外,招标人的其他人员; (3)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包括本人所在单位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 认投标人单位调离、辞职或者离职不足三年;从投标人单位退休不足五年;投标人单位的股 东等: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6)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7)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
平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贝
第二竞投标人须知通用部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本招标项目的定标方式和方法在本章专用部分药定。除采用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外,招标人应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或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是否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招标人通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采用评定 分离确定中标人的相关约定见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前,招标人将下列信息在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截止日应当为工作日)。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 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5)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0版)
当设置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时,如拟中标人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 验企业,招标人应依照第三章“否决投标条件”的约定,取消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信息在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招标投标 交易场所予以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
7.4.1本次招标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规定的金额、 且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 本中标的,牵头人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 呆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及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金额见投 标人须知专用部分。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正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5.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通用部分
(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GB/T 12960-2019标准下载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 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 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 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 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 导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主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撞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DB41∕T 2136-2021 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数据库编目编码规则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0版)
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 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