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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068-2022 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设计标准.pdf简介:
DB11T 1068-2022 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全称为《城市下凹桥区雨水调蓄与排放技术规程》。这个标准主要针对城市下凹桥区(通常是低洼区域或交通交汇点,容易积水的区域)的雨水调蓄与排放设计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系统设计:规定了雨水调蓄设施的规模、位置、形式等设计原则,以及如何通过雨水花园、雨水湿地、下沉式绿地等方式进行雨水收集和储存。
2. 降雨径流管理:明确了雨水的收集、处理、再利用和排放过程,包括暴雨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3. 环境影响:考虑了雨水调蓄设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水质、生态环境、景观等。
4. 施工与维护:给出了施工技术要求和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规范。
5. 安全性:强调了调蓄设施的结构安全、防洪安全和公共安全。
总的来说,DB11T 1068-2022 是为了提高城市下凹桥区的雨水管理效率,减少洪涝风险,保护环境,提供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而制定的。
DB11T 1068-2022 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设计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艺、曹志农、陈祥瑞、崔健、冯硕、郭磊、黄鸥、 黄鹏飞、李萍、刘斌、尚海源、沈云峰、史晓北、宋文 波、王进民、王强、韦明杰、温爱东、张晓昕、张燕、 赵乐军、宋现财、王静、颜炳魁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杭世*、甘一萍、李俊奇、张欣辰、周玉文、李萍、 夏伟伟、王世川、齐欣、阀薇莉、刘俊良、司邵林
总则 术语. 基本规定 雨水调蓄排放规划设计 4.1暴雨径流计算 4.2 下凹桥区雨水流量计算 4.3初期雨水收集设计 4.4雨水泵站设计 4.5雨水调蓄设施设计 4.6雨水调蓄排放设施布置 标准用词说明 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术语. 基本规定 雨水调蓄排放规划设计 4.1暴雨径流计算. 4.2 下凹桥区雨水流量计算 4.3初期雨水收集设计, 4.4雨水泵站设计 4.5雨水调蓄设施设计 4.6雨水调蓄排放设施布置 标准用词说明 用标准名录 寸:条文说明
General Provisions Terms. Basic Re*uirement Planning and Design of Stormwater Storing and Discharging. 4.1 rainstorm runoff calculantion 4.2Stormwater Runoff Calculation of Underpass Road 4.3Designof InitialRunoffCollection 4.4DesignofStormwaterPumpingStation 4.5DesignofStormwaterStoringFacilities 4.6Arrangement of Stormwater Storing and DischargingFacilities. Explanation to Special Words in this Standard. Listof*uoted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of Provisic
1为保障京津冀地区下回桥区道路安全通行,提高排水系统安全可靠程度,消除城市积水《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标准起草导则 GB/Z 18509-2016》,减 害,规范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规划设计方法与标准,制定此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地区内新建和改建的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系统的规划和设计。 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2.0.1内涝localflooding
产生积尔灭的现家。 2.0.2雨水泵站stormwaterpumpingstation 分流制排水系统中,提升雨水的泵站。 2.0.3汇水面积catchmentarea 雨水管渠汇集降雨的流域面积。 2.0.4初期雨水initialrunoff 一场降雨初期产生的一定厚度的降雨径流,通常指初期污染物浓度较高的部分雨水。 2.0.5暴雨强度rainfallintensity 单位时间内的降雨量,工程上常用单位时间单位面积内的降雨体积来计,其计量单位以L/(s·hm²) 表示。 2.0.6重现期recurrenceinterval 在一定长的统计期间内,等于或大于某统计对象出现一次的平均间隔时间。 2.0.7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recurrenceintervalforstormsewerdesign 用于进行雨水管渠设计的暴雨重现期。 2.0.8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recurrenceintervalforlocalfloodingdesign 用于进行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设计的暴雨重现期,使地面、道路等区域的积水深度和退水时间不超过 定的标准。 2.0.9暴雨分区rainfallpartition 将某一地区划分为若干具有相同暴雨特征的区域, 2.0.10设计雨型designedrainfallpattern 设计所采用的反映降雨强度随时间变化的典型降雨过程。 2.0.11径流系数runoffcoefficient 一定汇水面积内地面径流量与降雨量的比值, 2.0.12综合径流系数integratedrunoffcoefficient 在总汇水面积上各种不同性质地面的径流系数的面积加权平均数值。 2.0.13地面集水时间timeofconcentration 雨水从相应汇水面积的最远点地面径流到雨水管渠入口的时间,简称集水时间。 2.0.14高水系统stormwaterdischargedbygravity 下凹桥区及其周边地势较高的封闭区域内可重力流排出的雨水系统。 2.0.15低水系统stormwaterdischargedbypump
2.0.6重现期recurrenceinterval
过雨水收集设施收集后,首先应流入初期雨水池,当初期雨水池满后,雨水通过泵站提升设施外排,若 集水池水位继续上升,雨水溢流进入雨水调蓄池。 3.0.2新建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系统,能力应达到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校核标准;改建下凹桥区雨水 调蓄排放系统,能力应通过综合工程措施逐步达到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校核标准。 3.0.3无法通过重力排水的下凹桥区应采用泵站提升与调蓄相结合的排水方式。 3.0.4应合理确定新建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系统的汇水面积,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排、互不联通的 系统,应有防止客水流入低水系统的可靠措施,严禁低水系统与高水系统相接。外部重力流排水管线不 宜穿越下凹桥区。 3.0.5新建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系统应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改造项目宜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 雨水收集池宜结合雨水泵站及调蓄池设置,在降雨停止后将初期雨水排至污水管线或就地处理设施处理 后利用或排放。 3.0.6调蓄设施可与绿化、路面清洗等雨水利用设施衔接。当利用雨水时,应采取处理措施达到利用对 象所要求的水质标准。 3.0.7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系统可采用雨水入渗方式减少雨水排放量。雨水入渗系统不应对地下水造 成污染,不应对卫生环境和建(构)筑物安全产生负面影响。 3.0.8下回桥区调蓄排放系统供电应按二级负荷设计并设置备用动力设施接入接口,特别重要地区调蓄 非放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设计。当无法满足本条要求时,应设置备用动力设施, 3.0.9下凹桥区调蓄排放系统应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并满足下列要求: 1应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负责整个下凹桥区调蓄排放系统的监控; 2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桥下最低排水点及泵站格栅间设置摄像头; 3应设置自计雨量计; 4调蓄池格栅应根据液位差信号自控或降雨时泵站进水后自动开启: 5调蓄池应设液位计; 6设备、仪表的数据信号及视频系统应具备远传条件。 3.0.10下凹桥区调蓄排放系统的电气及自控设备应有应对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降雨不被淹渍的措施 配电室、控制室及值班室等宜采用地上式,并设有防淹措施。 3.0.11下凹桥区调蓄排放系统的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调蓄设施等应设置清淤冲洗、通风等附属设施 和检修通道,并应配备安全防护、检测维护设备和用品。位于居民区或重要地段的,其透气并或排风口 宜设置臭气收集和除臭设施。 3.0.12雨水调蓄工程应设置警示牌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2.1雨水流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4.2下凹桥区雨水流量计算
1下凹桥区雨水收集系统设计重现期应按京津冀地区地方标准或国标的规定选取,并按内涝防治标 准校核,地面集水时间宜为2min~10min,综合径流系数宜为0.9~1.0: 2对于现状下凹式立体交叉道路雨水管渠及泵站的单项改造工程,应对其设计重现期进行分析论证 如按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需对桥体结构进行重大改造,投资巨大,则可在标准基础上适当降低设计重 现期,并通过其他措施,使该下凹式立体交叉道路的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标准满足要求。 4.2.2采用推理公式计算雨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一一雨水设计流量(L/s); 一一综合径流系数; F一 桥区汇水面积(hm²) *——设计降雨强度[L/(s·hm²)]。 4.2.3雨水口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凹桥区雨水口形式宜采用联合式雨水口; 2雨水口设置应满足下凹桥区雨水设计重现期标准DL/T 799.7-2019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7部分: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pdf,流量应采用1.5~3.0的安全系数; 3雨水口连接管管径不应小于300mm。 4.2.4雨水收集管道的起点最小管径不应小于400mm。
4.3初期雨水收集设计
4.3.1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无实测数据时,按下列降雨量确定 1北京地区初期雨水降雨量:7mm~15mm
4.3.1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无实测数据时,按下列
1北京地区初期雨水降雨量:7mm~15mm
2天津主城区(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分流制区域初期雨水降雨量:6mm8mm;滨海新区分流制区 域初期雨水降雨量:4mm~8mm;外围五区分流制区域初期雨水降雨量:4mm~6mm; 3河北地区初期雨水降雨量:4mm8mm。
CJ/T 376-2011标准下载4.3.2初期雨水收集量可按下式计算:
4.4.1雨水泵站设计标准应与调蓄、排放、利用措施相结合,综合达到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校核标准 4.4.2雨水泵站设计内容应包括:规划复核、特征水位、扬程、起重设备、建筑结构、雨水泵站用电 雨水泵站通风、通信设施、其他设备、安全监测、自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内容。 4.4.3雨水泵的设计扬程,应根据设计流量时的集水池平均水位与受纳水体最高水位的差值和水泵管路 系统的水头损失确定。 4.4.4下凹桥区雨水泵站水泵宜选用同一型号,台数不应小于2台,不宜大于8台,应设置备用泵。当 水量变化很大时,宜配置不同规格的水泵,不宜超过两种,或采用变频调速装置。 4.4.5雨水泵站集水池的容积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泵1~3min的出水量,流入集水池的雨水应通过格栅 雨水泵站的集水池应有清除沉积泥砂的措施 4.4.6雨水泵站排水应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并防止倒灌。当没有条件设置独立排水系统时,受纳排水 系统应能满足地区和立交排水设计流量要求。
4.5雨水调蓄设施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