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496-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T 496-2022 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pdf简介:
"JGJT 496-2022"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布的一项关于房屋建筑的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这个标准旨在为房屋建筑行业提供一套统一的编码体系,以规范和统一各类建筑项目的数据表达和管理,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促进信息共享,推动建筑信息化的发展。
该标准规定了建筑项目的各类基本信息,如建筑物的类型、结构形式、建设阶段、尺寸、材料、设备等的编码规则,以及数据的基本属性描述,旨在实现建筑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和自动化处理,为建筑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等环节的数据交换和分析提供支持。
通过实施JGJT 496-2022,能够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减少信息错误,提升建筑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这是我国建筑行业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和规范化措施之一。
JGJT 496-2022 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底护覆盖以进行生活 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1.2 幢 single building
2.1.3房屋建筑编码单元codingunitofbuildingconstru
对房屋建筑进行编码时确定的基本单元,是根据房屋建 体结构独立性划分的最小单元
GBT 39736-2020标准下载2.l.4房屋建筑代码identificationcodeofbuildingconstruc
2.1.5房屋建筑编码
赋予房屋建筑代码的过程或活
2.2.1本标准中采用约束条件代号及说明如下
M代表必选,对应英文为Mandatory,含义是必须具有的 内容; C代表条件具备时必选,对应英文为Conditional,含义是实 标情况具备时应具有的内容; O代表可选,对应英文为Optional,含义是可自行判断是否 需要的内容。
3.1.1房屋建筑代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作为房屋建筑的统一身份标识,用于房屋建筑的信息 归集、关联和共享; 2应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唯一性,并应贯穿于房屋建筑的 设计、采购、施工、交易、运行维护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 3.1.2房屋建筑代码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编码;当前在建项目未编码的,应在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时编码。既有房屋的房
3.1.3编码对象应为有固定结构的房屋建筑,小型房屋建筑不 宜编码,
3.1.4房屋建筑在改建、扩建时,当建筑结构类型发生改变时 或当建筑高度、基底面积、总建筑面积中任何一项改变超过原值 50%时,该房屋建筑应重新编码。新的房屋建筑代码应与旧码 建立关联关系,以便信息的传递。
3.1.5当行政区划代码发生变更时,已完成编码的房
3.1.5当行政区划代码发生变更时,已完成编码的房屋建筑不 再重新编码,未进行编码的房屋建筑应使用变更后的行政区划代 码进行编码
房屋建筑应按照幢划分编码单元。 2地下建筑与地上建筑结构为一体的应划分为一个编码单 图3.2.2)。独立式地下建筑应划分一个编码单元。
3.2.1房屋建筑应按照幢划分编码单元。
3.2.2地下建筑与地上建筑结构为一体的应划分为一个编
图3.2.2地下建筑与地上建筑结构 划分为一个编码单元示意 1一建筑;2一地下室 注:①代表编码单元
3.2.3通过裙房或地下室相互连通的多幢建筑,应划分为多个
3.2.3通过裙房或地下室相互连通的多幢建筑,应划分为多个
3.2.4由空中连廊、地面连廊等相连接的多幢建筑,应将每幢 房屋建筑分别划分为一个编码单元,空中连廊与地面连廊不宜划 分编码单元(图3.2.4)
图3.2.4由空中连廊、地面连廊等连通的三个编码单元示意 1一建筑:2一空中连廊(不编码):3一地面连廊(不编码)
3.2.5平房的编码单元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平房的编码单元划分应符合下列
3.2.6农村院落中独立房屋应划分为一个编码单元;
6农村院落中独立房屋应划分为一个编码单元;城镇院落 构独立的建筑物应划分为一个编码单元,
3.3.1房屋建筑代码应由18位数字组成(图3.3.1)
3.3.1房屋建筑代码应由18位数字组成(图3.3.1),第1~6 位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第7位为年月分类码、第8~13位为许 可年月或建成年月代码、第14~18位为序列码
图3.3.1房屋建筑代码组成
长6位。代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
长6位。代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 码》GB/T2260的规定。
码长1位。代码取值为1、2、3、4、5,并应符合表3.3.3的规
定。当许可年月或建成年月代码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 设规划许可证年月时,年月分类码为1;当许可年月或建成年月 代码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年月时,年月分类码为2:当许可年 月或建成年月代码为工验收年月时,年月分类码为3;当许 年月或建成年月代码为竣工年时,年月分类码为4;当许可年月 或建成年月代码为竣工年代时,年月分类码为5。
表3.3.3年月分类码
3.3.4新建房屋建筑许可年月或建成年月代码,应在
规划许可阶段赋码,代码应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 划许可证年月,码长6位,格式为“yyyymm”,其中“yyyy"
指年,“mm”指月。
3.3.5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没有赋码的新建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许可证年月,码长6位,格式为“yyyymm”。 3.3.6对既有房屋建筑,许可年月或建成年月代码应为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年月,码长6位,格式为 yyyymm”;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年月 不明确时,许可年月或建成年月代码应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年 月,码长6位,格式为“yyyymm”;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年 月不明确时,许可年月或建成年月代码应为工验收年月,码长 6位,格式为“yyyymm”;当竣工验收月不明确时,许可年月或 建成年月代码应为竣工年,码长6位,格式为“yyyyoo”。当竣 工年不明确时,许可年月或建成年月代码应为竣工年代,码长6 位,格式为“yyyooo”。 3.3.7序列码码长5位,范围为00001~99999,由计算机程序 自动产生,应确保房屋建筑代码不重复,宜每年从00001开始
3.3.7序列码码长5位,范围为00001~99999,由计算机程序 自动产生,应确保房屋建筑代码不重复,宜每年从00001开始 编码。
3.3.8房屋建筑代码可根据需要扩展到户、房间,在
4.0.2项目代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代码编码规范》GB/T40058的相关规定。 4.0.3标准地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址模型》GB/T35639 的相关规定。
4.0.4详细地址应为该房屋建筑实际常用的地址, 4.0.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应符合《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 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ZWFWC0217的相关 规定。 4.0.6宗地代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 编制规则》GB/T37346的相关规定。 4.0.7不动产单元代码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不动产单元设定与 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的相关规定取前24位代码。 4.0.8结构类型应按照房屋竖向承重构件的材料分为砌体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组合结构、其他结构等。 4.0.9临时房屋建筑应为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筑,或者建筑结构为非永久性结构的建 筑。段为1位数字,当房屋建筑为临时房屋建筑时,取值为 1;当房屋建筑不是临时房屋建筑时,取值为0,不明确时可 不填。 4.0.10基底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 准》GB50352的相关规定。
4.0.10基底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
字。当房屋建筑为不可移动文物时,取值为1;当房屋建筑为历 史建筑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pdf,取值为2;当房屋建筑不是保护性建筑时,取值为0
4.0.13房屋建筑其他属性可根据需要进行扩充。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用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用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用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用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用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DB42/T 1723.1-2021 湖北省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规范 第1部分:矿山事故训练基地.pdf,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用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3 《地址模型》GB/T35639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 5《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编码规范》GB/T40058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ZWFWC0217
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3 《地址模型》GBT35639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 5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编码规范》GB/T40058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ZWFWC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