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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6-062-2022 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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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卫生间内管线应合理布置,并适当隐藏: 5卫生间楼地面和墙面应设置防水层,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 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6.8.5厨房应采用竖向排风道,卫生间宜设竖向排风道,竖向排风 道应选用具有防火、防倒灌及均匀排气功能的定型产品,并应留出 防火止回阀的检修空间,卫生间排风道出屋面处宜选用无动力风 帽。当通过外墙直接排至室外时,室外排气口应能避风、防雨和防 止污染墙面。 6.8.6居住空间需要获得冬李日照的窗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60m。 6.8.7居住空间的室内噪声限值和构件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CB 50118 中的标准。
帽。当通过外墙直接排至室外时,室外排气口应能避风、防雨和防 止污染墙面, 6.8.6居住空间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窗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60m。 6.8.7居住空间的室内噪声限值和构件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中的标准。 5.8.8应采取下列减少噪声干扰的措施: 1应合理安排建筑平面和空间功能,规避噪声与振动的影响; 2电梯井道及电梯机房、水泵机房、变配电房、发电机房等产 生噪声和振动的房间不应紧邻卧室布置,起居室(厅)不宜紧电 梯并道等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房间布置,受条件限制起居室(厅)紧 邻电梯井道等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房间布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利 减振措施。 6.8.9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及屋面和外墙隔热性能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建筑环 竟通用规范》GB5501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 规定。 6.8.10住宅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在醒自位置设置禁止在室内公共 区域和架空层吸烟的禁烟标志
JG∕T 5082.2-1996 建筑机械与设备 焊工技术考试规程6.8.8应采取下列减少噪声干扰的措施:
1应合理安排建筑平面和空间功能,规避噪声与振动的影响; 2电梯井道及电梯机房、水泵机房、变配电房、发电机房等产 生噪声和振动的房间不应紧邻卧室布置,起居室(厅)不宜紧邻电 梯井道等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房间布置,受条件限制起居室(厅)紧 邻电梯井道等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房间布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 减振措施。
6.8.9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及屋面和外墙隔热性能应符合现行压 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建筑环 境通用规范》CB5501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 规定。 6.8.10住宅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在室内公共 区域和架空层吸烟的禁烟标志。
表7.1.2装配整体式结构房屋的最大适用高度(m)
GB50223和《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确定抗震设防类 抗震设防标准和抗震等级
7.3.1地基基础设计应考虑荷载预留,存在可变功能空间的安居房 地基及基础的承载力计算应把可变空间的预留荷载计算在内。 7.3.2楼面、屋面均布荷载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 规范》GB50009、《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的规定,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1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布活荷载标准值应符合表7.3.2的
表7.3.2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2卧室、起居室(厅)的均布活荷载取值,应根据项目建筑可变 生设计计入二次装修新建隔墙等产生的荷载: 3卧室、起居室(厅)的均布楼面恒荷载取值,宜根据项目建筑 可变性设计计人二次装修楼面面层产生的荷载: 4当进行基础设计时,对上述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乘以相应的折减 系数。 7.3.3结构构件应与建筑设计相协调,结构布置合理,满足建筑口 变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构件布置应与建筑可变性设计相协调,影响居室功能改 变的位置不应布置竖向构件; 2梁布置应与建筑可变性设计相协调,居室功能改变后屋顶出 现梁影响使用感受的位置不宜布置梁。 7.3.4结构板布置应与建筑设计可变性相协调,可变空间宜尽可能 布置大板并结合暗梁为后续改造提供条件,采用叠合楼板时,可采 用预应力叠合楼板
7.4.1结构设计应进行精细化计算,两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宜相 近,结构质量和刚度应分布均匀。
7.4.2结构荷载取值应进行精细化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面恒荷载应根据建筑面层做法精确计算不应放大荷载 取值; 2各层固定隔墙如厨房、卫生间隔墙应按固定荷载考虑, 7.4.3结构设计中应对地勘提供的抗浮水位进行复核,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合理的抗浮水位
1楼面恒荷载应根据建筑面层做法精确计算不应放大荷载 取值; 2各层固定隔墙如厨房、卫生间隔墙应按固定荷载考虑。 7.4.3结构设计中应对地勘提供的抗浮水位进行复核,根据实际情 兄确定合理的抗浮水位。 7.4.4结构布置应进行精细化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体系选择、构件布置应经过比选、优化并与建筑设计协 调后确定; 2外墙不宜由悬挑梁支撑。 7.4.5应合理选择构件截面尺寸、合理配筋,结构构件和节点设计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构件截面选取、构件和节点配筋时应考虑强柱弱梁、强 节点、强莲接,避免出现梁截面尺寸及配筋天于柱的情况; 2结构构件截面选取、混凝土等级选取及构件配筋时,应避免 剪切破坏先于弯曲破坏、混凝土压溃先于钢筋屈服、钢筋的锚固粘 结破坏限于钢筋破坏: 3构件及节点配筋时应考虑施工实际情况,避免出现钢筋过 密混凝土无法浇筑的情况。 7.4.6混凝土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浇混凝土板厚度应满足,厨房、卫生间、阳台板厚不小于 100mm,居住空间板厚不小于110mm,屋面、降板的同层排水卫生 间板厚不小于120mm; 2采用叠合楼板的项目,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部位宜采用叠 合楼板; 3挑出长度不小于600mm的悬挑板,应双层配置钢筋,并在 想部可贵连接
7.4.6混凝土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浇混凝土板厚度应满足,厨房、卫生间、阳台板厚不小于 00mm,居住空间板厚不小于110mm,屋面、降板的同层排水卫生 间板厚不小于120mm; 2采用叠合楼板的项目,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部位宜采用叠 合楼板; 3挑出长度不小于600mm的悬挑板,应双层配置钢筋,并在 根部可靠连接;
4现浇混凝土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宜采用C30; 5应有减少楼面、屋面开裂的设计措施 7.4.7结构配筋应进行精细化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0.2g和0.3g)的高层剪力墙结构,应 在约束边缘构件层与构造边缘构件层之间设置1~2层过渡层,过 度层边缘构件的纵向钢筋、箍筋宜低于约束边缘构件的要求,应高 于构造边缘构件的要求; 2剪力墙连梁刚度折减系数7度宜取0.7,8度0.2g宜取 0.6.8度0.3g宜取0.55,计算侧向位移时剪力墙连梁刚度可不折减
8.1.1机电系统应做好综合设计,与土建设计同步进行,设备安装 须留孔洞及管线敷设应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 8.1.2机电设备管线的设计应相对集中、布置紧凑合理,使用空间 应满足运行安全、维修管理方便的需求。 8.1.3配电箱、信息配线箱不宜安装在预制构件上,宜设置在现浇 或砌筑墙体上。箱体嵌墙安装时,墙体厚度不应小于200mm 8.1.4在预制构件上设置的预留洞口、接线盒、管线,其预理、预留 位置不应影响结构安全,且应预留接线空间
8.2.1各类生活供水系统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8.2.2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室外管网压力直接供水。套内分户 用水点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10MPa,并不应大于0.20MPa;人户 管的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8.2.3生活饮用水水箱应采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不 锈钢成品水箱水节约[2019]373号:水利部关于印发钢铁等十八项工业用水定额的通知(水利部2019年12月9日).pdf,并应采取下列防止水质变质的措施: 1防止死水区、防止短流; 2人孔密闭并设锁具,泄空管、通气管及溢流管口设防虫网: 3设置消毒设施。 8.2.4给水应采用“一户一表、计量到户”的供水方式,水表应设置 在公共区域,并应采用智能远传水表技术。
8.2.1各类生活供水系统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8.2.5室内给水排水管道、阀门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生活给水主立管及干管宜采用给水不锈钢管或钢塑 夏合管,支管宜采用PPR塑料管或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其他 管材; 2室内生活排水管道应采用建筑排水塑料管材或柔性接口机 制排水铸铁管,当采用建筑排水塑料管时,宜采用低噪声管材: 3阀门及配件应采用不易腐蚀、无毒、无污染、长寿命的材质。
3阀及配件应米用不易肉蚀、元 8.2.6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产品JIS A5530-2010 钢管板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生洁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18870和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的有关 规定; 2不应配置一次冲水量大于6L的坐便器,且应采用分档冲洗 水箱; 3洗脸盆等卫生器具应采用密封性能良好、耐用的水嘴, 8.2.7所有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 标识。 8.2.8安居房应设置热水供应设施或预留安装热水供应设施的条 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水配水点出水温度达到最低出水温度的出水时间不应大 于15s;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配水点热水出水温度不应低于46℃; 2水加热器必须运行安全、保证水质,产品的构造及热工性能 应符合安全及节能的要求; 3严禁浴室内安装燃气热水器 8.2.9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居房,可采用集中加热系统或分散 加热系统;当采用集中加热系统时,宜采用集中集热、分散储热与 辅热的半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或集中集热、集中储热、分散辅
1卫生洁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18870和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的有关 规定; 2不应配置一次冲水量大于6L的坐便器,且应采用分档冲洗 水箱; 3洗脸盆等卫生器具应采用密封性能良好、耐用的水嘴 8.2.7所有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 标识。
8.2.10的规定。装配式安居房的给水排水管道宜采用管线分离方式 进行设计,套内给水排水管道宜敷设在墙体、吊顶或楼地面的架空 层或空腔中,并应采取隔声降噪和防结露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