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指南 (试行)(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016年11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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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43 +6.9307 lg P (t+10.5675)0.6946

式中:i 暴雨强度,mm/min; t一降雨历时,min; P一设计重现期,a;按《室外设计排水规范》GB50014的规 定及昆明市相关规划要求确定

式中:t一降雨历时,min; ti——汇水面汇水时间DB11∕T 1945-2021 屋面防水技术标准,min;视距离长短、地形坡度和地面铺 装情况而定(屋面一般取5min;道路路面取5min~ 15min); 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式中:4z 综合径流系数: 各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取Ym或Y; 雨量径流系数; m 流量径流系数; F 汇水面积,m²; F一一汇水面上各类下垫面面积,m²。 注:雨水综合利用设施设计采用雨量径流系数,雨水管网设计 采用流量径流系数。

式中: Q 一管(渠)的泄水能力,m/s; U—管(渠)内的平均流速,m/s; 过水断面面积,m²

3.5.2管(渠)内的平均流速

3.6雨水滞渗设施进水量

式中:W。 滞渗设施进水量,m; Ym 流量径流系数: Fy 间接集水面积,hm²; Fo 直接集水面积,理地渗透设施为0,hm: qc 产流历时对应的暴雨强度,L/(s·hm²); t. 产流历时,min。

3.7雨水滞渗设施渗透量

W,=αKJAsts 式中:Ws—滞渗设施渗透量,m’; As有效渗透面积,m²; 有效渗透面积A。按下列要求确定: 1)水平渗透面按投影面积计算:

Wc= 1.25 [60 ××(F,Ym + Fo)] t 1000

3.8雨水滞渗设施有效蓄积量

雨水滞渗设施有效蓄积量一般计算方法为:W=Wc-Ws 本指南规定所有的滞渗设施在产流历时内不考虑渗透量,仅计算 设施的有效容积,计入径流总量规模。通过滞渗设施有效蓄积水量与

其对应的入渗时间进行互相校核,最终确定雨水滞渗设施的尺寸、储 水容积。因为昆明市土壤的渗透系数差距巨大,常见的土壤渗透系数 介于10~10,现阶段实测难度大,采用经验数据有可能会导致失真 从而增加项目实施管理难度

式中:W—滞渗设施有效蓄积水量,m; W—滞渗设施进水量,m²; V。滞渗设施的储水容积,m²。

1)狭义下沉式绿地(下凹式绿地)有效蓄积水量Wp

W, = Wc = V

Wp = Vs = As × △h

3)厂义下沉式绿地有效蓄积水量根据具体结构尺寸进行计算。 如以调蓄功能为主,其排空时间应符合本指南相关规定

路面雨水进入下凹式绿地示意图

1)透水铺装有效蓄积水量特指其对设计日降雨量的渗透量Ws

3.8.3渗透管、沟(渠)

1)渗透管、沟有效蓄积水量

1)渗透管、沟有效蓄积水量

式中:Wp 有效蓄积水量,(m); Vs 储水容积,m²; S 渗透管、沟横截面积,m²; B 填料层宽度,m; L 管(沟)长度,m; Hc 渗透管顶至外包渗透层底的高度,m; nk 结构层孔隙率,%;此处为填料层孔隙率

2)渗透渠有效蓄积水量

W, = Vs = As, ×ZH, nk

对于以雨水调蓄为主的项目,调蓄设施容积宜根据设计降雨过程 变化曲线和设计出水量变化曲线经模拟计算确定。

式中:V调蓄设施容积,m; Qin——调节设施的入流流量,m²/s; Qout——调节设施的出流流量,m?/s; T——计算降雨历时,S。 当资料不足时,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t一一排空时间,s,宜按6~12h计。 W 低影响开发设施径流总量控制规模,m3

对于雨水调蓄仪作为辅助措施的项目,雨水调蓄设施容积按下式 计算:

式中:V一调蓄设施容积,m²; W—低影响开发设施径流总量控制规模,m²; Wp.——不同雨水滞渗设施有效蓄积量,m3 Wa——初期径流弃流量,m²(指初期径流控制量通过滞渗设 施不能消纳的部分)。

3.10河道过流水力计算

河道过流能力的水力计算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推理公式法、运动 波法或动力波法等。 (1)均匀流河道的水力计算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U = CVRi Qn = Au = ACVRi 1 R n P

(2)非均匀河流渠非恒定流过流水力计算可采用动力波法或运 动波法等计算,也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 的有关规定进行。

其他未尽措施的相关计算参照以上计算方法类推或者参考国家 相关技术规范、指南,

低影响开发设施规模应根据控制目标及设施在具体应用中发挥 的主要功能来计算,常用的计算方法有容积法、流量法及水量平衡法 有条件可利用模型模拟的方法确定设施规模。 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径流总量控制规模应当根 居昆明市日设计降雨厚度,并结合工程项目内所有汇水面积,按下式 进行计算:

W一低影响开发设施径流总量控制规模,m²; Fi——项目内的各个下垫面的汇水面积,m²; b一日设计降雨厚度,mm; 0.8,绿地取0.15,水面取0,且不考虑裸露的土地

行道透水铺装率原则上应达到100%。 (2)对于新、改、扩建非下沉式城市广场,宜采用透水与非透 水铺装相结合的形式。透水铺装率应不低于50%。 (3)对于新、改、扩建下沉式广场,有效蓄水容积按照广场汇 水区域内6~15mm的降雨量确定

城市水系应对周边汇水区域的径流进行调蓄,调蓄量应根据汇水 区域的径流控制规模以及昆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总体目标及《昆明 市城市防洪总体规划》(修编),通过模型法、经验公式法等对水体的

外排水量、蒸发水量、河湖补水量、渗量等进行水量平衡计算,从 而最终确定。同时还需进行多级水位复核。

4.6径流分区及水量平衡分析

(1)设计过程中应根据项目地形、汇水面分布及排水口等因素 进行雨水径流分区,并进行分区控制径流的水量平衡分析,保证各项 每绵工程设施的有效性: (2)分区径流水量不平衡时,应核算项目总体水量平衡,并在 考虑各分区联通效果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匹配性海绵工程措施的位 置和规模。

5.2初期径流控制总量

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是影响水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雨水综合利 用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均应对径流污染进行控制,初期径流 亏染一般可占径流污染总量的60%以上,是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控制的

重点。 (1)不透水硬化面产生的初期径流须进行收集和处理。 (2)雨水径流污染宜源头控制,根据平面布局分区控制雨水径 流污染、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综合利用。 (3)初期径流宜采用初期径流弃流、下沉式绿地、植被浅沟、 生物滞留设施、湿地或湿塘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组合进行处理。 (4)若采用集中式初期径流处理设施,各汇水点的雨水汇水时 间宜接近,雨水径流汇水时间不宜超过10min。 (5)初期径流控制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5.3初期径流污染物削减量

其他未尽措施对SS去除率参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一一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4)初期径流污染年控制总量应考虑当年内有效降雨频次,降 雨厚度6mm以上为有效降雨。有效降雨次数应采用地区多年平均统 计数据,资料不足时可采用每年45次。

6雨水回用用水定额和水质

6.1雨水回用用水定额

雨水回用的用途主要是城市杂用水类,包括绿化灌溉、冲厕、道 路广场浇洒、车辆冲洗等YB/T 4363-2014 超高强度热处理锚杆钢筋,还可用于工业用水、景观环境用水、补充 水源水等。 用水定额应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用水定 额》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T168、《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中的用水定额及用水百分率,结合项 且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雨水回用CODcr和SS参考指标

7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总体规定

7.1.1 新、改、扩建建筑与小区

(1)应优先利用低洼地形,采用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等就地 入渗设施。 (2)新建项目的景观设计应与低影响开发系统设计相结合。适 宜的景观水体、草坪绿地和低洼地应具有雨水储存或调节功能;人工 湖景观区域可建成集雨水调蓄、水体净化和生态景观为一体的多功能 生态水体。 (3)建筑屋面应采用对雨水无污染或污染较小的材料,不得采 用沥青或沥青油毡。有条件时宜采用绿色屋顶。 (4)建筑屋面雨水宜采取雨落管断接或设置集水井等方式将其 引入周边绿地内小型、分散的雨水利用设施,或通过植草沟、雨水管 渠将雨水引入场地内的集中调蓄、入渗设施。具有大型屋面的建筑在 不具备再生水回用系统时,宜设收集回用系统,收集屋面雨水,回用 于绿地浇灌、场地清洗等。 (5)地面停车位、人行道、步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休闲 广场、室外庭院等应采用透水铺装地面。透水铺装率不低于70%。 (6)绿地位于小区道路、广场及建筑物周边时应根据匹配性原 则采用下沉式设计。如需引入客地雨水则需设置相应措施,不透水硬 化地面雨水径流引入下沉式绿地时《砂基透水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ECS244:2008》,可利用植物浅沟、沉淀池等对进 入绿地内的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防止径流雨水对绿地环境造成影响 当下沉式绿地面积不能满足控制雨水量的要求时,宜设置理地渗透池 入渗井、渗透管(沟)等设施增加雨水入渗。

(7)下沉式绿地内的植物宜选择耐盐、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 的本土植物。 (8)景观水体宜具备雨水调蓄功能,景观水体补水宜优先采用 屋面雨水。雨水进入景观水体前宜设置植物浅沟、前置塘、植被缓冲 带等预处理设施,降低径流污染, (9)无稳定再生水源供给的建设项目宜采用雨水直接利用,优 先集蓄回用屋面雨水;有稳定再生水水源供给的建设项目,不宜收集 雨水直接回用。 (10)雨水回用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相连接

7.1.2 既有建筑与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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