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5/T 195-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305/T 195-2021 智慧农贸市场建设规范.pdf简介:
DB3305/T 195-2021 是《浙江省智慧农贸市场建设规范》的编号,这是一个地方标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智慧农贸市场的建设。该规范的出台,是为了引导和促进智慧农贸市场的发展,提升农贸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市场信息化、智能化。
具体来说,该规范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硬件设施:对智慧农贸市场中的硬件设施如信息化设备(如电子秤、条形码、RFID等)、监控系统、数据采集设备等有具体要求和安装规范。
2. 软件系统:规定了智慧农贸市场的信息管理系统、交易系统、溯源系统、数据分析系统等的建设标准,强调数据的安全、准确和实时性。
3. 功能设计:对市场管理、交易流程、消费者体验、商户服务等方面的功能设计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如智能选菜、自助结算、食品安全追溯等。
4. 运营管理:强调智慧农贸市场的运营管理规范,包括数据的维护、更新、安全策略、应急预案等。
5. 服务质量:提出智慧农贸市场应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综合服务,包括信息服务、客户服务、售后支持等。
6. 环保与节能:倡导绿色、低碳的市场环境设计,包括节能设施、废弃物处理等。
总的来说,DB3305/T 195-2021 是一项旨在推动浙江省智慧农贸市场标准化、智能化的重要规范,旨在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促进农贸市场行业的现代化发展。
DB3305/T 195-2021 智慧农贸市场建设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DB3305/T1952021
刊百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设施设备 6运行架构, 智慧应用, 7.1智慧溯源 7.2智慧交易 7.3智慧管控 7.4智慧服务 3实施保障
DB3305/T1952021
DB3305/T1952021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农贸市场建设中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设施设备、运行架构、智慧应用和实 施保障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智慧农贸市场建设CJJ∕T 312-2020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38563 基于移动互联网的防伪溯源验证通用技术条件 DB33/T592 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DB33/T 2323. 1 市场“五化”建设规范第1部分:农贸市场
智慧农贸市场 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能主动、及时采集、整合、分析农 贸市场中市场、商户、消费者、商品等各方面数据,实现智慧溯源、智慧交易、智慧管控、智慧服务的 农贸市场。
1农贸市场建设应符合DB33/T592和DB33/T2323.1的要求,建设具备智慧溯源、智慧交易 管控和智慧服务的农贸市场。 2应实时采集、公示和上传商品信息,实现溯源精准、可靠。 3应提供智慧支付渠道,实现交易便捷、安全。
4.4应配备智慧管控系统,实现管控及时、有效。 4.5应丰富智慧服务手段,实现服务优质、顾客满意
DB3305/T195202
应建立智慧农贸市场统一的数据中心: 汇聚通过智能秤、 物联感知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线上菜 场运营等获得的相关数据,支撑农贸市场运营管理、规范监管。智慧农贸市场运行架构示意图见图1
7.1.1商品信息采集
图1智慧农贸市场运行架构
应及时采集商品信息并公示、上传至农贸市场管理平台。农贸市场商品信息应通过统一格式的数据 表录入,数据表的字段应至少包括:商户名称、商品名称、数量、商品来源等。
7.1.2商品溯源查询
DB3305/T1952021
7.1.2.1应基于商品信息等数据,利用区块链技术,按照GB/T38563的要求,为农贸市场每批次商品 生成溯潮源信息 7.1.2.2消费者的交易订单中应包含商品溯源信息。溯源信息应包括:商品名称、交易时间、商品数 量、商品质量信息、农贸市场名称、商户信息、商品来源等
7.2.1.1农贸市场各商户售卖商品时应统一使用“放心码” 7.2.1.2农贸市场各商户应统一使用智能秤DB37/T 4229-2020 旧路堤利用技术规范.pdf,并符合DB33/T592的计量规范要求。智能秤应与农贸市 场管理平台联网,自动上传交易数据。
7.2. 2 线上交易
场商户租金、水电费缴纳,营业执照、健康证更新等应统一经由农贸市场管理平台进行管理。 笃控
7.4.3助老助残服务
DB3305/T1952021
GB/T 38814-2020标准下载7. 4. 4 其它服务
宜利用线上平台整合农贸市场商户商品和服务,服务范围应覆盖农贸市场周边,提供线上下单、菜 场自提、即时配送等服务。
3.2综合运用检查、考核、奖惩等方法,对智慧农贸市场实施动态监督与管理。 3.3应建立智慧农贸市场建设专项引导资金、运维资金的长效考核机制 3.4应建立专职的智慧农贸市场运营队伍,运营人员经考核和培训后方可上岗。 8.5应对农贸市场内的设施设备和软件系统等实施定期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