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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4/T 1023-2021 常州市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标准.pdf简介:
DB3204/T 1023-2021 是常州市地方标准,全称为《常州市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技术导则》,该标准主要针对常州市范围内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型提供技术指导。以下是关于该标准的一些基本信息:
1. 内容概述:该标准规定了住宅电梯的配置原则,包括电梯的容量、速度、控制方式、电梯类型(如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住宅观光电梯等)、电梯的节能环保要求、以及电梯的安全性能指标等。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住宅电梯的合理、安全、经济和环保。
2. 目的:标准旨在促进常州市住宅电梯的标准化建设,提高住宅电梯的使用效率,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有利于推动电梯行业在当地的健康发展。
3. 应用范围:适用于常州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项目中电梯的配置和选型工作,以及电梯的验收、维护和管理。
4. 更新时间:2021年发布,意味着它包括了最新的电梯技术和市场动态,可以满足当前住宅电梯发展的需要。
请注意,具体的电梯配置和选型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筑结构、使用需求以及当地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并符合该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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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行动障碍者和视觉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电梯。 3.3 可容纳担架电梯stretcherlift 可运载具有可拆卸把手担架的住宅电梯。 3.4 电梯在基站的间隔时间interval(INT) 电梯轿厢在客流高峰期相邻两次离开基站时间间隔的平均值。 3.5 客流输送能力handlingcapacity(Hc) 在给定的时间周期内,单梯或群梯能够运送的乘客数占服务区域总人数的百分比。 3.6 全行程的最大理论运行时间theoreticaltimeoftravel 轿厢在两个端站之间全行程运行所需要的理论时间(行程除以额定速度)。 3.7 平层入户levelingentrance 加装电梯的停靠层站与各层居室楼面相同标高且连续,从电梯经连廊或侯梯厅可以
4住宅电梯选型配置要求
4.1.1新建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在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时,必须设置电 梯并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 4.1.2七层以上住宅(不含七层)应采用有机房电梯。 4.1.3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1台;七层至十一层住宅应配置可容纳 担架(含削角担架)的电梯。 4.1.4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至少设置2台电梯,其中应配置1台可容纳担架电梯,轿 厢深度不小于2.10m。 4.1.5设有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1台能直达户门层的无障碍电梯。 4.1.6当住宅地下室功能为非机动车库、汽车库、储藏室时,每单元至少应有1台无障碍电梯到达该 层,当有高差时,应设置无障碍坡道。 4.1.7设有电梯的住宅,每单元应配置一台额定载重量不小于1000kg的电梯,该单元其他电梯额定载 重量不应小于800kg。 4.1.8住宅电梯额定速度不应小于1m/s。 4.1.9住宅电梯的轿厢内部净高度不应小于2300mm,轿厢出入口高度不应小于2100mm,开门宽度不应 小于:900mml。
DB64∕T 1544-2018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4.2电梯运行参数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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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轿厢在客流高峰期相邻两次离开基站的时间间隔的平均值(INT)、5min输送能力 行程的最大理论运行时间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住宅电梯运行参数
4.3.1住宅电梯的数量和规格除应满足4.1要求外,宜采用基于客流高峰期的电梯客流分析 附录A传统计算方法确定。附录B是住宅电梯配置选型参考表。
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建筑物每个服务区单侧排列的电梯不宜超过4台,双侧排列的 超过2排×4台。电梯不应在转角处贴邻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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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轿厢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确保在控制装置上和在轿厢地板以上1.0m且距轿壁至少 100mm的任一点的照度不小于1001x。 5.2.8应具有自动再充电紧急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其容量能够确保在下列位置提供至少51x的照度 且持续1h: a)轿厢内及轿顶上的每个报警触发装置处: b)轿厢中心,地板以上1m处: c)轿顶中心,轿顶以上1m处。 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应自动接通应急照明电源。 5.2.9电梯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响应后,双方通话声音应清晰,距离声源水平1m和距离轿厢地面高度 1.5m位置处测得的通话音量(非噪声)声级能够达到55dB(A)。
100mm的任一点的照度不小于1001x。 5.2.8应具有自动再充电紧急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其容量能够确保在下列位置提供至少51x的照度 且持续1h: a)轿厢内及轿顶上的每个报警触发装置处: b)轿厢中心,地板以上1m处: c)轿顶中心,轿顶以上1m处。 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应自动接通应急照明电源。 5.2.9电梯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响应后,双方通话声音应清晰,距离声源水平1m和距离轿厢地面高度 1.5m位置处测得的通话音量(非噪声)声级能够达到55dB(A)
6.1.1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 减振的构造措施。 6.1.2电梯不宜紧邻起居室(厅)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起居室(厅)布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 声和减振措施。 6.1.3住宅电梯应设置侯梯厅,候梯厅应与公共通道相连,并且不经过私人空间;候梯厅深度应符合 GB/T7025.1相关规定。
6.2.2住宅电梯的机房应设置防雨水浸入和防鼠害措施,机房屋面的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6.2.3住宅电梯的机房应有隔热、通风、防尘等措施,宜有自然采光,不得将机房顶板作水箱底板及 在机房内直接穿越水管或蒸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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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进入机房(机器空间)的安全通道应优先考虑全部使用楼梯,并目不经过私人空间。
表3并道底坑深度和顶层高度尺寸
注1:上述尺寸基于额定载重1000kg及以下,轿厢净高2300mml,轿顶护栏高度700mm的前提条件下计算。 注2:顶层高度指顶层端站楼板上平面到井道天花板下平面(不包括任何超过轿厢轮廓线的滑轮)之间的垂直距 顶层端站楼板与地坪装饰完成面之间的垂直高度按100mm计算。
6.3.2电梯并道应为专用并道,井道内不应设置与电梯无关的其他电缆电线或其他管线。 6.3.3电梯井道不得兼作其他房间的通风井道。 6.3.4框架结构的井道应每隔2000mm至2500mm设置高度不小于300mm的钢筋混凝十圈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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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棚
a)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轿厢应至少可水平放置1800mm×450mm的削角担架。 b)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的轿厢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宽轿厢:宽度尺寸不应小于1600mm,深度尺寸不应小于1500mm; 2)深轿厢:宽度尺寸不应小于1100mm,深度尺寸不应小于2100mm
DG∕TJ 08-2020-2020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技术标准7.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7.3.1加装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630kg:轿厢尺寸宽×深不应小于1.10m×1.40m。 7.3.2轿厢地面宜采用防滑材料;轿厢壁应设置符合GB50763规定的扶手。 7.3.3电梯宜配置自动救援操作装置,在电梯供电电源发生故障或中断时,应自动使轿厢移动至就近 或指定层站并打开电梯门。 7.3.4加装的电梯宜优先采用平层入户形式,并设置检修通道。 7.3.5加装电梯的井道应能够独立承担结构载荷,井道壁应满足GB/T7588.1规定的强度要求。 7.3.6采用无机房电梯时,井道顶部应具备良好的防水、隔热性能;井道应采取通风措施,当采取自 然通风时,风口应分别设置在井道的顶部、下部,风口处应设置具有金属防虫网的防雨百叶窗,风口面 积不应小于0.6m2。 7.3.7井道顶部应设置可承受不小于2000kg载荷的起吊钢梁或吊钩。 7.3.8井道底坑部位防水设计应不低于GB50108中规定的一级防水等级,上延应至少高出室外地坪 1.5m,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得小于P6。 7.3.9井道周边应设置防撞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防撞措施。 7.3.10连接建筑物与井道的连廊结构与原有住宅主体结构之间宜设置变形缝;连廊内的照度不应小于 501x;连廊的走道宽度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7.3.11侯梯厅深度不宜小于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5m:底层侯梯厅与外部出入口处应进行无障碍设 计。 7.3.12加装井道应采取防雷击保护措施
7.3.12加装井道应采取防雷击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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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电梯配置和选型的传统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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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参考表
表B.1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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