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14-2021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副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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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14-2021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副本.pdf简介:

GB50014-202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制定的一部关于室外排水设计的国家标准。该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各类建筑物、公共设施和社区的室外排水系统设计,以确保排水系统的功能有效、经济合理、环境友好。

该副本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筑物、公共设施的室外排水设计,包括雨水排水、污水排水及合流排水等。

2. 设计原则:强调了科学性、经济性、合理性和环保性,要求排水系统设计应结合当地的气候、地质、地形、环境等因素。

3. 系统设计:规范了雨水收集系统、污水排放系统、泵站设置、管道敷设、检查井设置、排水构筑物设计等内容,规定了各类排水设施的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法。

4. 绿色排水:鼓励雨水利用和减少污水排放,推广生态排水技术,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 安全与维护:规定了排水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维护管理要求,保障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6. 监督与验收:提出了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过程的监督以及竣工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GB50014-2021是我国室外排水设计领域的重要法规,对于保障城市排水系统的健康运行,提升城市排水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GB50014-2021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副本.pdf部分内容预览:

注:1表中所列设计重现期适用于采用年最大值法确定的暴雨强度公式。 2 雨水管渠按重力流、满管流计算。 3 超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指城区常住 人口在500万人以上1000万人以下的城市;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100 万人以上500万人以下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50方人以上 100万人以下的城市;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50万人以下的城市(以上 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注:1表中所列设计重现期适用于采用年最大值法确定的暴雨强度公式。 雨水管渠按重力流、满管流计算。 3 超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1000万人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指城区常住 人口在500万人以上1000万人以下的城市;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100 万人以上500万人以下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50方人以上 100万人以下的城市;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50万人以下的城市(以上 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镇,应采用规定 的设计重现期上限; 2新建地区应按规定的设计重现期执行,既有地区应结合海 绵城市建设、地区改建、道路建设等校核、更新雨水系统,并按规定 设计重现期执行: 3同一雨水系统可采用不同的设计重现期: 4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按 表4.1.3中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的规定执行,非 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10年,高 架道路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5年。 4.1.4排涝除险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及 对应的最大充许退水时间确定。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 类型、积水影响程度和内河水位变化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 表4.1.4的规定取值,并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且应符合下列规 定: 1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应采用规定 的设计重现期上限; 2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 3当地面积水不满足表4.1.4的要求时GB 50860-2013标准下载,应采取渗透、调蓄、 设置行泄通道和内河整治等措施; 4超过内涝设计重现期的暴雨应采取应急措施

表4.1.4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年)

注:详见表4.1.3的注3。

4.1.5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的最大充允许退水时间应符合表 4.1.5的规定。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特别重要且经济条件较好的 城区,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采用规定的下限。交通枢纽的最大允 许退水时间应为0.5h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的最大允许退

4.1.6当地区改建时,改建后相同设计重现期的径流量不得超过 原径流量。

计算。当汇水面积大于2km时,应考虑区域降雨和地面渗透性能 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性和管网汇流过程等因素,采用数学法确 定雨水设计流量。

式中:Qs 雨水设计流量(L/s); 设计暴雨强度LL/(hm²·s) 亚——综合径流系数; 汇水面积(hm²)

4.1.9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4.1.9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167A,(1+ClgP) g = (t +b)n

式中:q 设计暴雨强度[L/(hm²·s)]; P一一设计重现期(年); t一降雨历时(min); A1,C,b,n—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 具有20年以上自记雨量记录的地区,排水系统设计暴雨强度 公式应采用年最大值法,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编制。 4.1.10暴雨强度公式应根据气候变化进行修订。 4.1.11 雨水管渠的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t一 降雨历时(min); 地面集水时间(min),应根据汇水距离

(4. 1. 11)

面种类通过计算确定,宜采用5min~15min; t2 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4.1.12污水系统设计中应确定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4.1.12污水系统设计中应确定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4.1.13分流制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KQa+K'Qm+Q

(4. 1. 13)

式中:Qdr 旱季设计流量(L/s); K 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Qd 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K' 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 Qm 设计工业废水量(L/s); Qu一 入渗地下水量(L/s),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应予以 考虑。

4.1.14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 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确定,可按当地相关用水定额的90%采 用。

量变化资料确定。无测定资料时,新建项目可按表4.1.15的规定 取值:改、扩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条件,经实际流量分析后确定,也可 按表4.1.15的规定,分期扩建,

表4.1.15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注,当污水平均日流量为中间数值时,变化系数可用内插法求得。

4.1.16设计工业废水量应根据工业企业工艺特点确定,工业企 业的生活污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的有关规定。 4117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应根据工艺特点和工作班次确定

4.1.18人渗地下水量应根据地下水位情况和管渠性质经测算后 研究确定。 4.1.19分流制污水系统的雨季设计流量应在旱季设计流量基础 上,根据调查资料增加截流雨水量。 4.1.20分流制截流雨水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雨水受 污染情况、源头减排设施规模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确定。 4.1.21分流制污水管道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并在雨季设计 流量下校核。 4.1.22截流井前合流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4. 1. 22)

式中:Q 设计流量(L/s); 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设计工业废水量(L/s); Q 雨水设计流量(L/s)。 4.1.23 合流污水的截流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由溢流 污染控制目标确定。截流的合流污水可输送至污水厂或调蓄设

式中:Q 设计流量(L/s); 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设计工业废水量(L/s); Q. 雨水设计流量(L/s)

污染控制目标确定。截流的合流污水可输送至污水厂或调蓄设 施。输送至污水厂时,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no+1) X(Qa+Qm)

(4. 1. 23)

式中:Q 截流后污水管道的设计流量(L/s); no 截流倍数。

4.1.24截流倍数应根据旱流污水的水质、水量、受纳水

容量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宜采用2~5,并宜采取 调蓄等措施,提高截流标准,减少合流制溢流污染对河道的影响 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截流倍数

4.2.1 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照邻近城

4.2.1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

4.2.1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照邻近城 镇、类似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水质确定。当无调查资料时,可按下列 规定采用:

1 生活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可按40g/(人·d)~60g/(人·d) 计算; 2 生活污水的悬浮固体量可按40g/(人·d)~70g/(人·d) 计算; 3 生活污水的总氮量可按8g/(人·d))~12g/(人:d)计算: 4 生活污水的总磷量可按0.9g/(人·d)~2.5g(人·d)计 算。 4.2.2污水广内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的水温宜为10℃~37℃

4.2.2污水厂内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的水温宜为10℃

100:5:1。有工业废水进入时,应考虑有害物质的影响。

5.1.2管渠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土质、地下水位、道路情 况、原有的和规划的地下设施、施工条件及养护管理方便等因素综 合考虑确定,并应与源头减排设施和排涝除险设施的平面和竖向 设计相协调,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十管应布置在排水区域内地势较低或便于雨污水汇 集的地带; 2排水管宜沿城镇道路敷设,并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宜设在 快车道以外; 3截流十管宜沿受纳水体岸边布置; 4管渠高程设计除应考虑地形坡度外,尚应考虑与其他地下 设施的关系及接户管的连接方便

5.1.2管渠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土质、地下水位、道路情

5.1.3污水和合流污水收集输送时SH/T 3039-2018 石油化工非埋地管道抗震设计规范,不应采用明渠

5.1.4管渠材质、管渠断面、管道基础、管道接口应根据排水水质、 水温、冰冻情况、断面尺寸、管内外所受压力、土质、地下水位、地下 水侵蚀性、施工条件和对养护工具的适应性等因素进行选择和设计。 5.1.5.输送污水、合流污水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接口和

5.1.5.输送污水、合流污水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接口利

5.1.6排水管渠的断面形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管渠的断面形状应根据设计流量、埋设深度、工程环 境条件,并结合当地施工、制管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养护管理要

求综合确定,宜优先选用成品管; 2大型和特天型管渠的断面应方便维修、养护和管理。 5.1.7当输送易造成管道内沉析的污水时JC∕T 799-2016 装饰石膏板,管道断面形式应考虑 维护检修的方便。 5.1.8雨水管渠和合流管道除应满足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 外,尚应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中的其他设施相协调,并应满足内涝 防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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