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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5060-2016 海绵城市设计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DB37/T 5060-2016《海绵城市设计规程》是中国山东省地方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这个规程主要是针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设计规范,其目的是为了指导海绵城市相关工程的设计、建设和管理,以实现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的适应性和韧性。
"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发展理念,强调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手段,使城市在下雨时能够像海绵一样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以应对各种水资源需求,减少洪水风险,增加生态效益。DB37/T 5060-2016规程详细规定了海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及生态修复、雨水收集利用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包括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透水路面、雨水蓄滞设施等的设计方法和标准。
该规程内容涵盖了海绵城市的设计目标、基本原则、设计策略、具体设计方法和技术要求,对海绵城市项目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版本清晰无水印,完整版意味着包含了规程的全部内容,适用于海绵城市相关的规划设计工作。
DB37/T 5060-2016 海绵城市设计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家主山 透水铺装、渗透塘、渗井、渗管/沟、渗透排放一体设施等单 或组合设施。
1可能造成陡坡塌、滑坡灾害的危险场所, 2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 场所。
5.2.4从特殊污染源地区收集的雨水不应进行渗透。
GB/T 38760-2020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规范和检验中使用的要素.pdf5.2.5下沉式绿地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下沉式绿地的有效存水容积按下式计算:
式中:wa 一下沉式绿地的有效存水容积(m); Fa一一下沉式绿地面积(hm²); hi一一下沉式绿地平均下沉深度(mm),下沉深度小于 100mm的下沉式绿地面积不参与计算。 2下沉式绿地应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下沉深度一般股 宜为100mm~200mm。 3雨水宜分散进入下沉式绿地,当集中进入时应在入口处 设置缓冲设施。 4下沉式绿地内一般应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证暴雨 经流排放,溢流口顶部标高应高于绿地50mm以上。 5绿地内表层土壤人渗能力不足时,可增设渗管/渠、渗 等人工渗透设施。 6下沉式绿地植物应选择耐盐、耐旱、耐水湿的乡土植物 品种
5.2.6绿色屋面设置应满足下列
.2.6绿色屋面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绿色屋面工程结构设计时应计算种植荷载,屋面荷载取 直应符合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相关规定,屋 顶花园有特殊要求的,应单独计算结构荷载;既有建筑屋面改造 为绿色屋面前,应对原结构进行鉴定。 2绿色屋面绝热层、找坡(找平)层、普通防水层和保护 层设计应符合现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及《地下工 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相关规定,保温层设计应满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要求。 3绿色屋面坡度不宜大于15°,否则应采取防滑措施。 4绿色屋面应设置雨水排水口,排水口外宜包裹卵石、陶 粒等排水过滤层,保护排水口不被堵塞
5绿色屋面工程材料、设计等应符合《种植屋面工程技才 规程》JGI155 的有关规定。
5.2.7透水铺装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2.7透水铺装设置应满足下列
1铺装面层厚度宜为60mm80mm,面层可采用透水混凝 土、透水面砖、草坪砖等;找平层厚度宜为20mm~40mm,垫 层厚度宜为100mm~300mm,垫层可采用无砂混凝土、砾石、 砂、砂砾料或其组合形式。 2铺装面层孔隙率不小于20%,透水垫层孔隙率不小 于30%。 3铺装结构应满足相应的承载力、抗冻要求。 4当对道路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潜在风险较大时,可采用 半透水结构。 5当土壤透水能力有限时,应在透水基层内设置排水管或 排水板。 6当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不应小于 600mm,并应设置排水层。 5 28渗添塘渗共浚管/渠浚添排敬一体设施的设计应控
5.2.9径流污染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 湿式植草沟、植被缓冲带等生态处理设施及过滤设施、沉淀池 调蓄池等非生态处理设施
5.2.10径流污染控制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一般规定
1系统设施的选择应根据下垫面性质、水环境容量、径流 亏染程度、雨水用途、工程施工条件、经济性、公众接受度以及 每种设施的污染物去除效率等因素综合比较后确定。 2系统设计应结合景观设计、雨峰控制、雨水人渗等要求 统筹设计。 A
5.2.11生物滞留设施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屋面雨水径流可由雨落水管接人设施,道路雨水径流可 通过开口路缘石进入,开口尺寸和数量应根据道路纵坡等经计算 确定。 2应用于道路绿化带时,当纵坡大于1%应设置挡水堰/台 坎,设施靠近路基部分应根据路基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3宜分散布置且规模不宜过天,设施面积与汇水面面积之 比宜为 5%~10%。 4蓄水层深度宜在200mm~300mm,应设置溢流设施,并 设100mm超高。 5换土层介质类型及深度应满足出水水质要求,同时符合 植物种植及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要求。 6换土层底部宜设置透水土工布隔离层,也可采用厚度不 小于100mm的砂层(细砂和粗砂)替代。 7砾石排水层厚度宜为250mm~300mm,可在其底部理置 管径为100mm~150mm的穿孔排水管。 8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结构层外侧及底部应设置透水主工 布,当渗水对周围建构筑物有不利影响时,可在设施底部及周边 设置防渗膜
5.2.12雨水湿地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进水口和溢流出水口应设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设施, 防止水流冲刷和侵蚀。 2应设置前置塘对雨水径流进行预处理。 3调节容积应在24h内排空。 4沼泽区包括浅沼泽区和深沼泽区,其中浅沼泽区水深不 宜大于300mm,深沼泽区水深宜为300mm~500mm。 5出水池水深宜为800mm~1200mm,出水池容积宜为总 容积(不含调节容积)的10%。 6雨水湿地的工程设计应满足防洪要求。 7 应根据湿地水深不同种植不同类型的水生植物。 5.2.13湿式植草沟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植草沟长度宜按下式计算
L= 60vT1 (5. 2. 13) 式中:L一一植草沟设计段长度(m),宜大于30m; 一平均流速(m/s); Ti一一水力停留时间(min),宜大于5min,当小于5min 时,宜设置档水设施。 2断面形式宜为梯形、抛物线形或三角形,当为梯形或三 角形时,边坡(竖直:水平)不宜大于1:3。 3纵坡宜为1%~4%,当纵坡较大时应设置为阶梯型或中 途设置消能台坎。 4最大流速应小于0.8m/s,曼宁系数宜为0.2~0.3,上 顶宽度宜为600mm~2400mm。 5沟内宜种植密集的草皮草,不宜种植乔木及灌木,植被 高度宜控制在100mm~200mm。
(5. 2. 13]
5.2.14收集利用系统主要包括雨水收集、雨水存储、雨水发 理、雨水利用等设施。
5.2.14收集利用系统主要包括雨水收集、雨水存储、雨水处 理、雨水利用等设施。 5.2.15收集利用系统应优先收集绿化屋面和环保型材料屋面雨 水,不宜收集机动车道路等污染严重的下垫面上的雨水。 5.2.16收集利用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一般规定: 1系统处理后的雨水水质应满足本规程3.5.1条的要求。 2系统规模应经过水量平衡计算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当系统设有清水池时,其有效容积应根据产水曲线、供 水曲线确定。缺乏资料时可按雨水利用系统最高日设计用水量的 25%~35%计算。
(水质满定本规程3.5.1余的要求, 2系统规模应经过水量平衡计算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当系统设有清水池时:其有效容积应根据产水曲线、供 水曲线确定。缺乏资料时可按雨水利用系统最高日设计用水量的 25%~35%计算。 4当需要消毒时应满足消毒接触时间要求,按《室外给水 设计规范》GB50013的规定执行。
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应独立设置DB65/T 4028-2017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监测指标体系规范.pdf,严禁与建筑污水管连接
2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和雨水存储设施之间的室外输水管道 可按雨水存诺设施的降雨重现期计算,若设计重现期比上游管道 小,应在连接点设检查并或溢流设施。 3建设用地内的平面及竖向设计应考虑地面雨水的收集要 求,硬化地面雨水应有组织地排向雨水收集设施。 4雨水收集系统的管道水力计算和设计应符合《室外排水 设计规范》GB50014的规定。 5雨水收集口可设置截污挂篮、旋流沉沙等设施截留污 染物。 6对屋面、场地雨水径流进行收集利用时,应将初期雨水 弃流。
5.2.18雨水存储设施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室内雨水存储设施必须设有溢流装置,且溢流装置必须 设在室外。 2存储池应设检查口或人孔,有效内径不小于700mm,检 香口下方的池底设集泥坑。 3当不具备设置排泥设施或排泥确有困难时,应设搅拌冲 洗管道,搅拌冲洗水源宜采用池水,并与自动控制系统联动。 4雨水存储池溢流管和通气管应设防虫措施。 5雨水存储池可兼作沉淀池,进水和吸水应避免扰动池底 沉积物,池体设计可参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平 流沉淀池的规定执行。 6雨水存储池可采用塑料模块水池、硅砂砌块水池、混凝 土水池、钢筋混凝土水池。 7雨水存诺池设计应考虑周边荷载的影响,其竖向承载能 力及侧向承载能力应大于上层铺装和道路荷载及施工要求,塑料 模块使用期限的安全系数应大于2.0。 8塑料模块水池内应具有良好的水流流动性,水池内的流 通直径应不小于50mm。 5.2.19雨水处理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雨水处理工艺流程应根据收集雨水的水量、水质,以及 雨水利用的水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回用于景观水体时宜优先选用生态处理设施: 2)回用于一般用途时,可采用沉淀、过滤、消毒等措施: 3)当出水水质要求较高时,可采用混凝、深度过滤等 设施。 2雨水净化设施前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雨水存储设施进水口前应设置拦污格栅设施; 2)利用天然绿地、屋面、广场等汇流面收集雨水时,应 在收集池进水口前设置沉泥或沉砂井。 3雨水处理过滤设施宜采用石英砂、无烟煤、重质矿石等 滤料。 5.2.20雨水利用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利用供水系统的水量、水压、管道及设备的选择计算等 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执行。 2供水管网应采取防止回流污染猎施,水质标准低的水不 得进入水质标准高的水系统。 3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采取以下防止误接 误用的措施
1)雨水存储设施进水口前应设置拦污格栅设施: 2)利用天然绿地、屋面、广场等汇流面收集雨水时,应 在收集池进水口前设置沉泥或沉砂井。 3雨水处理过滤设施宜采用石英砂、无烟煤、重质矿石等 虑料。
1利用供水系统的水量、水压、管道及设备的选择计算等 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执行。 2供水管网应采取防止回流污染措施,水质标准低的水不 得进人水质标准高的水系统, 3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采取以下防止误接、 误用的措施: 1)供水管道外壁应按照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 2)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 3)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 的“雨水”标识。 4供水管材可采用塑钢复合管、PE管或其他内壁防腐性 能好的给水管材,且管材及接口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水、提高雨水利用程度时,宜设置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调蓄可采 用人工调蓄池、天然洼地、池塘、景观水体等有调蓄容积的设施
GB∕T 3810.14-2006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4部分耐污染性的测定5.2.22调蓄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