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61-65-201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DBJ61-65-2011 陕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简介:
"DBJ61-65-2011"是陕西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陕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发布于2011年。这个标准主要针对陕西省的居住建筑设计,旨在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从而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节能设计的基本原则:强调建筑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节能法规,优先采用绿色建筑和被动式设计策略,如自然采光、通风和保温等。
2. 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对建筑的外墙、窗户、屋顶等进行详细规定,包括材料选择、构造设计和热工性能要求,以减少热量的损失或增益。
3. 供暖和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提倡高效、节能的供暖和空调系统,如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水系统等,并对系统运行和管理提出要求。
4. 电气和照明系统的节能设计:鼓励使用节能电器和LED照明,设置合理的照明控制策略,减少能耗。
5. 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出节水设施和雨水收集利用的设计要求,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总的来说,DBJ61-65-2011标准是指导陕西省居住建筑在设计阶段如何实施节能设计,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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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QB一一锅炉房的总装机容量(W); Q。一一锅炉负担的采暖设计热负荷(W); 5.2.6燃煤锅炉房的锅炉台数,宜采用(2~3)台,不应多于5 台。当在低于设计运行负荷条件下多台锅炉联合运行时,单台锅 炉的运行负荷不应低于额定负荷的60%。 5.2.7燃气锅炉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房的供热半径应根据区域的情况、供热规模、供热方 式及参数等条件来合理的确定。当受条件限制供热面积较大时, 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用分区设置热力站的间接供热系统: 2模块式组合锅炉房,宜以楼栋为单位设置;数量宜为(4~ 8)台,不应多于10台;每个锅炉房的供热量宜在1.4MW以下。 当总供热面积较大,不能以楼栋为单位设置时,锅炉房应分散 设置; 3当燃气锅炉直接供热系统的供、回水温度和流量限定值, 与负荷侧在整个运行期对供、回水温度和流量的要求不一致时, 应按热源侧和用户侧配置二次泵水系统 5.2.8锅炉房设计时应充分利用锅炉产生的各种余热,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热媒供水温度不高于60℃的低温供热系统,应设烟气余热 回收装置; 2散热器采暖系统宜设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3有条件时,应选用冷凝式燃气锅炉;当选用普通锅炉时
5.2.7燃气锅炉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0.2.8锅炉房 下列规定: 1热媒供水温度不高于60℃的低温供热系统,应设烟气余热 回收装置; 2散热器采暖系统宜设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3有条件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场址及配套设施 GB 21734-2008》,应选用冷凝式燃气锅炉;当选用普通锅炉时,
应另设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5.2.9锅炉房和热力站的总管上,应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热量表
置楼前热量表,作为该建筑物采暖耗热量的热量结算点。
5.2.13室外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当室外管网通
门截流来进行阻力平衡时,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差值, 应大于15%。当室外管网水力平衡计算达不到上述要求时, 热力站和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静态水力平衡阀。
5.2.14建筑物的每个热力入口,应设计安装水过滤器,并应
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要求和建筑物内供暖系统所采用的调节方式 决定是否还要设置自力式流量控制阀、自力式压差控制阀或其他
1阀门两端的压差范围,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2热力站出口总管上,不应串联设置自力式流量控制阀:当 有多个分环路时,各分环路总管上可根据水力平衡的要求设置静 态水力平衡阀; 3定流量水系统的各热力入口,可根据要求设置静态水力平 衡阀,或自力式流量控制阀: 4变流量水系统的各热力入口,应根据水力平衡的要求和系 统总体控制设置的情况,设置自力式压差控制阀,但不应设置自 力式流量控制阀: 5当采用静态水力平衡阀时,应根据阀门流通能力及两端压 差,选择确定平衡阀的直径与开度: 6当采用自力式流量控制阀时,应根据设计流量进行选型: 7采用自力式压差控制阀时,应根据所需控制压差选择与管 路同尺寸的阀门,同时应确保其流量不小于设计最大值; 8当选择自力式流量控制阀、自力式压差控制阀等水力平衡 阀时,应保持阀权度S=0.3~0.5。 5.2.16在选配供热系统的热水循环泵时,应计算循环水泵的耗电 输热比(EHR),并应标注在施工图的设计说明中。循环水泵的耗 由输热比应饰合下式西成
N A × (20.4 × aL) EHR o:n At
式中: EHR 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 N——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kW); 电机和传动部分的效率,应按表5.2.16选取; 设计供回水温度差(℃),应按照设计要求选取; A4 与热负荷有关的计算系数,应按表5.2.16选取:
ZL一一室外主干线(包括供回水管)总长度(m); α—与ZL 有关的计算系数,应按如下选取或计算: 当ZL≤400m时,a=0.0115; 当400
和传动效率及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计
5.2.17设计一、二次热水管网时,应采用经济合理的敷设方式。 对于庭院管网和二次网,宜采用直理管敷设。对于一次管网,当 管径较大且地下水位不高时,或者采取了可靠的地沟防水措施时 可采用地沟敷设。 5.2.18供热管道保温厚度不应小于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值,当 选用其他保温材料或其导热系数与附录H的规定值差异较大时, 最小保温厚度应按下式修正:
5.2.18供热管道保温厚度不应小于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值,当
A'min· Omin S'min Amin
'min 修正后的最小保温层厚度(mm): min 本标准附录H规定的最小保温层厚度(mm) 入'min 实际选用的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 热系数[W/(m·℃)]; 入min 本标准附录H规定的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 下的导热系数[W/(m·℃)]。
5.2.19区域供热锅炉房设计应采用自动监测与控制的运行方式, 并满足下列规定: 应通过计算机自动监测系统,全面、及时地了解锅炉的运
行状况; 2应随时测量室外的温度和整个热网的需求,按照预先设定 的程序,通过调节投入燃料量实现锅炉供热量调节,满足整个热 网的热量需求,保证供暖质量; 3应通过锅炉系统热特性识别和工况优化分析程序,根据前 几天的运行参数、室外温度,预测该时段的最佳工况; 4应通过对锅炉运行参数的分析,及时作出判断; 5应建立各种信息数据库,对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信息数据进 行分析,并应能够根据需要打印各类运行记录,储存历史数据; 6锅炉房、热力站的动力用电、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分别 计量。 5.2.20对于未采用计算机进行自动监测与控制的锅炉房和换热 站,应设置供热量控制装置(气候补偿器)。
5.3.1室内的采暖系统,应以热水为热媒, 5.3.2室内散热器采暖系统的制式,宜采用双管系统。当采用单 管系统时,应在每组散热器的进出水支管之间设置跨越管,散热 器应采用低阻力两通或三通恒温控制阀
3.3室内采暖系统应安装自动温度控制阀进行室温调控,
表5.3.5不同工作温度时铝塑复合管的允许工作压力
中密度聚乙烯(乙烯与辛烯共聚物)材料生产
5.3.6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户(楼)内的供水温度不应超过 60℃,供、回水温差宜等于或小于10℃;系统的工作压力不应大 于0.8MPa。 5.3.7采用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的集中供热小区,锅炉房或换热站 不宜直接提供温度低于60℃的热媒。当外网提供的热媒温度高于 60℃时,宜在各户的分集水器前设置混水泵,抽取室内回水混入 供水,保持其温度不高于设定值,并加大户内循环水量:混水装 置也可以设置在楼栋的采暖热力入口处。 5.3.8当设计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时,宜按主要房间划分供暖 环路。在每户分水器的进水管上,应设置水过滤器。 5.3.9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进行室内供暖管道的水力平衡计算 确保各并联环路间(不包括公共段)的压力损失差额不大于15%; 在水力平衡计算时,要计算水冷却产生的重力循环作用附加力, 其值可取设计供、回水温度条件下附加压力值的2/3。 5.3.10在寒冷地区,当冬季设计状态下的采暖空调设备能效比 (COP)小于1.8时,不宜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供热;当有集中 热源或气源时不宜采用空气源热泵
5.3.6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户(楼)内的供水温度不应超过 60℃,供、回水温差宜等于或小于10℃;系统的工作压力不应大 于0.8MPa
LY/T 2917-2017 结构用集成材力学性能特征值得确定方法.pdf5.4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4.1通风和空调系统设计应结合建筑设计,首先确定全年各李 节的自然通风措施,并应作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自然通风效率, 减少机械通风和空调的使用时间。当在大部分时间内自然通风不 能满足降温要求时,宜设置机械通风或空调系统,设置的机械通 风或空调系统不应妨碍建筑的自然通风。
5.4.2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进行空调和(或)采暖时,宜
符合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021.3和《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 级》GB21455中规定的节能型产品(能效等级2级)。
风量大于或等于3000m/h时,应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无 新风供应的居住建筑,宜分户(或分室)设置带热回收功能 向换气装置。
5.4.5当采用风机盘管机组时,应配置风速开关JTJ 310-2004 船闸电气设计规范,宜配置自动调
节和控制冷、热量的温控器。 5.4.6当采用全空气直接膨胀风管式空调机时,宜按房间设计配 置风量调控装置。
源热泵系统、污水水源热泵系统作为居住区或户用空调(热泵)机组的冷热源时,严禁破坏、污染地下资源。5.4.8空气调节系统的冷热水管的绝热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中的经济厚度和防止表面凝露的保温层厚度的方法计算。建筑物内空气调节系统冷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可按表5.4.8的规定选用。表5.4.8建筑物内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绝热材料管道类型离心玻璃棉柔性泡沫橡塑公称管径(mm)厚度(mm)公称管径(mm)厚度(mm)单冷管道≤DN3225(管内介质温度DN40~DN10030按防结露要求计算7℃~常温)≥DN12535≤DN4035≤DN5025热或冷热合用管道DN50~DN10040DN70DN15028(管内介质温度5℃~60℃)DN120~DN25045≥DN20032 ≥DN300 50热或冷热合用管道≤DN50 50(管内介质温度DN70~DN15060不适宜使用0℃~95℃)≥DN20070注:1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入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离心玻璃棉:Λ=(0.033十0.00023tm)[W/(m·K)]柔性泡沫橡塑:入=(0.03375+0.0001375t)[W/(m·K)]】其中tm一绝热层的平均温度(℃)。2单冷管道和柔性泡沫橡塑保冷的管道均应进行防结露要求验算。5.4.9空气调节风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应符合表5.4.9的规定。表5.4.9空气调节风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风管类型最小热阻(m²·K/W)一般空调风管0.74低温空调风管1.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