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T 285-2014 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JGJ/T 285-2014 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颁发的一项技术规程。该规程主要针对公共建筑的能耗远程监测系统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共建筑的能效管理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实现节能减排。
规程内容涵盖了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全过程,包括系统的构成、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处理与分析、能耗监测与报告、系统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它涵盖了硬件设备的选择、安装,软件系统的开发与应用,以及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关键要素。
该规程适用于各类公共建筑,如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设施等,对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营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在公共建筑能效管理中,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操作指南。
由于规程是专业性文件,可能包含大量技术细节和专业术语,建议查阅完整版的规程以获取详细信息。网络上可能有电子版的公开版本,但请注意版权问题,确保在合法渠道获取。
JGJ/T 285-2014 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1能耗远程蓝测系统的能耗计量装置、能耗数据采集器、 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等设备之间的网络连接应正确无误, 并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要求。 2网络上各节点通信接口的通信协议、数据传输格式、传 输频率、校验方式、地址设置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要求并应 正确无误。 3应对通信过程中发送和接收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可
靠性进行验证,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6.3.1能耗计量装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能耗数据采集器的安装与标识应与设计相符。 2GB/T 37959-2019标准下载,通信线与能耗数据采集器的通信端口连接应正确。 3:能耗数据采集器的IP地址、网关应与现场所分配IP地 址、网关一致。
6.3.3能耗数据采集系统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能耗数据采集器采集的数据和能耗计量装置的读数应准 确、真实和稳定。 2数据传输、采集数据发送频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3能耗数据采集器的上传数据应正常、稳定,通过大数审 核,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4能耗数据采集器的接收和数据打包后的发送应正常,并 应符合设计要求。 5数据的分类、格式和编码应符合设计要求
5.3.4能耗数据中心的检查应具
1至少有5栋建筑完成了能耗数据采集系统和能耗数据传 输系统的建设,并能稳定上传数据。
2完成能耗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完成服务器、网络和存储 系统的安装,网络传输应满足规定的网络性能要求,硬件环境应 满足规定的信息安全要求:同时相应的服务器、交换机和数据存 储系统应满足规定的性能要求。 3完成基础软件机能耗远程监测系统应用软件的部署,应 用软件应通过第三方检测,并满足软件开发的功能需求。 4能够正常接收传的能耗数据开进行相关计算。 5能够按设定的时间和数据质量要求向上一级能耗数据中 心工传数据。 6.3.5能耗数据中心的检查应包括机房检查、硬件检查、软件 检查、能耗数据检查和运行维护制度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162的有关规定。 2硬件检应根据硬件配置清单,逐项检查硬件的型号 配置、数量、售后服务等情况。 3软件检查应检查基础软件的配置、性能。能耗远程蓝测 系统应用软件应能够对能耗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展示和发布 开反馈能耗异常情况。 4能耗数据检查应检查能耗数据中心米集能耗数据的准确 性、真实性和稳定性。 5运行维护制度检查应检查能耗数据中心运行维护制度是 健全。
7.1.1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智能建筑T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有关规定。 7.1.2: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的竣工验收应在完成设备和 管线安装、系统调试与检查、系统试运行后进行。 7.1.3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试运行的正常连续投运时间 不应少于3个月
7.2.1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的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并 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验记录。 2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5系统试运行记录。 6 设计变更审核记录。 7.2.2. 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的骏工验收文件资料应完整 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T程合同技术文件。 2竣工图纸。 3系统设备产品说明书。 4: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5设备及系统测试记录。 6其他文件。
7.2.3能耗数据中心的软硬件应符合设计
2.3能耗数据中心的软硬件应符合设计要求,能耗远程监测 统应用软件应通过国家第三方测试机构评测。
7.3.1验收结论应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验收合格的系统应全部 衍合要求。 7.3.2验收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直 至验收合格,否则不得通过验收
耗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的运行维
8.1.1能耗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的运行维护应建立技术档案和 信息台账。信息台账应包括系统技术规格、设置信息、运行维护 的工作日志、事故及处理情况记录、检修记录和密码设置等 内容。 8.1.2能耗计量装置和能耗数据采集器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和管理,并应按相关规定对能耗计量装置进行标定。 8.1.3传输线路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传输数据的准确性和完 整性。
8.2能耗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
82.1 能耗数据中心硬件维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定期检查硬件设备的供电。 2 定期检查网络是否正常。 3 定期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4 定期检查备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8.2.2 能耗数据中心软件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定期对基础软件和能耗远程监测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升 级维护。 2:能耗数据中心应每24h对数据进行增量备份,每周进行 完全备份,定期使用离线存储介质进行备份存档,并应在线保存 近5年的能耗数据。 3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采集数据的大数审核每年不 应少于2次,发现错误或负载配电线路变更时应采取必要的更正 措施。
A.0.1建筑基本信息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表A.0.1建筑基本信息
A.0.2建筑类型应符合表A.0.2的规定
表A.0.2建筑类型
A.0.3建筑结构形式应衍合表A.0.3的规定。
A.0.4建筑外墙材料类型应符合表A.0.4的规定。
A.0.4建筑外墙材料类型应符合表A.0.4的规定。
表A.0.4建筑外墙材料类型
建筑外墙保温形式应符合表A.0.
表A.0.5建筑外墙保温形式
A.0.6建筑外窗类型应符合表A.0.6的规定。
表A.0.6建筑外窗类型
表A.0.7、建筑玻璃类型
A.0.8建筑窗框材料类型应符合表A,0.8的规定。
表 A.0.8建筑窗框材料类型
A.0.9建筑采暖形式应符合表A.0.9的规定。
A.0.9建筑采暖形式应符合表A.0.9的规定。
A.0.10建筑空调形式应符合表A.0.10的规定。
A.0.10建筑空调形式应符合表A.0.10的规定。
表 A.0. 10 建筑空调形式
C.0.1建筑能耗分类应符合表C.0.1的规定。
表C.0.1建筑能耗分类
C.0.2建筑能耗分项应符合表C.0.2的规定。
表C.0.2建筑能耗分项(kWh)
附录D通信过程和数据传输格式
D.1能耗数据采集器的身份认证过程和数据加密
D.1.1能耗数据中心应使用消息摘要算法第五版(MD5)对能 耗数据采集器进行身份认证,密钥长度应为128bit。 D.1.2能耗数据采集器的身份认证过程应符合下列程序: 1,TCP连接建立成功后,能耗数据采集器向能耗数据中心 发送身份认证请求。 2能耗数据中心向能耗数据采集器发送一个随机序列。 3能耗数据采集器将接收到的随机序列和本地存储的认证 密钥组合成一连接串,计算连接串的MD5值并发送给能耗数据 中心。 4能耗数据中心将接收到的MD5值和本地计算结果相比 较,如果一致则认证成功,否则认证失败。 5认证密钥存储在能耗数据中心和能耗数据采集器的本地 文件系统中,能耗数据中心可以通过网络对能耗数据采集器的认 证密钥进行更新。 D.1.3能耗数据采集器应使用AES加密算法对XMI.数据包进 行加密:密钥长度为128bit。AES采用CBC算法模式, PKCS7/PKCS5填充模式。加密密钥应存储在能耗数据中心和能 耗数据采集器的本地文件系统中,能耗数据中心可通过网络对能 耗数据采集器的加密密钥进行更新。 D.2能耗数据采集器和能耗数据中心的通信过程
D.2能耗数据采集器和能耗数据中心的通信过程
2.1能耗数据采集器和能耗数据中心的通信过程应符合下列 电定: 1能耗数据采集器和能耗数据中心连接成功后,能耗数据
采集器应定时向能耗数据中心发送心跳包并保持连接的有效性。 2能耗数据采集器应根据系统配置,在主动定时和被动查 询模式间选择。 3能耗数据采集器对能耗数据的处理功能应根据系统配置 选择。 D.2.2能耗数据采集器和能耗数据中心的通信过程宜符合下列 流程(图D.2.2)
图D.2.2能耗数据采集器和能耗数据中心的通信过程
D.3.1.数据封包的基本结构应符合表D.3.1的规
3.1数据封包的基本结构应符合表D.3.1的规定。
表D.3.L数据封包的基本结构
D.3.2有效数据结构应符合表D.3.2的规定。
表 D. 3.2有效数据结构
D.4数据传输的XML数据格式
D.4数据传输的XML数据格式
D.4.1身份验证数据包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D.4.3能耗数据远传数据格式包应符合下列规定:
D.4.5标准应答指令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D.4.9获取全部位号历更数据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附录E能耗数据编码规则
E.0.1能耗数据编码后(图E.0.1)应雨16位符号组成:当某 项目无须使用某编码时GB∕T 38323-2019 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 家居物联网协同管理协议,应采用相应位数的“0”代替,并应 衍合下列规定
图E0.1能耗数据缩码乐意图
E.0.2能耗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图E.0.2)应由17位符号组 成;当某一项目无须使用某编码时,应采用相应位数的“0”代 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行政区划代码编码应为第1~6位,建筑类别编码应为第 7位,建筑识别编码应为第8~11位,编码方法应符合本规程第 E.0.1条的规定。 2能耗数据采集器识别编码为第12、13位,开采用2位网 拉伯数字表示:应根据单一建筑内的能耗数据采集器布置数量, 按顺序编号。 3数据来集点识别编码应为第14~17位数编码,并采用4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应根据单一建筑内数据采集点的数量,按顺 序编号。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应根据单一建筑内数据采集点的数量,按顺 序编号。
附录F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折算系数
T/CECS578-2019标准下载F.0.1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折算系数应符合表F.0.1的 规定。
F.0.1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折算系数应符合表F.0.1的 规定。
F.0.1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折算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