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452-2021 城镇地理实体空间数据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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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 1452-2021 城镇地理实体空间数据规范.pdf简介:

DB36T 1452-2021,全称为《城镇地理实体空间数据规范》(简称《城镇空间数据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中关于地理信息领域的一项技术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城镇地理实体空间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交换和应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1. 内容概述: 该规范明确了城镇地理实体空间数据的结构、内容、命名规则、数据格式、数据质量要求,以及数据的分类、编码和元数据描述等。它旨在促进城镇地理信息的标准化,提高地理信息数据的一致性和可互操作性,为城镇规划、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2. 应用范围: 适用于城镇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城镇规划、土地管理、城市设计、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布局等领域。此外,也适用于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数据交换和共享等。

3. 重要意义: 通过实施该规范,可以确保城镇地理实体空间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推动地理信息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地理信息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应用效能,促进智慧城市、数字城市等新型城市建设的发展。

总之,DB36T 1452-2021《城镇地理实体空间数据规范》是地理信息领域的重要技术指导文件,对于推动我国城镇地理信息的现代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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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 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18030信息技术中文编码字符集 GB/T25529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 GB/T37118地理实体空问数据规范 SL249中国河流代码 SL259中国水库名称代码 SL/T 261湖泊代码

4.1地理实体数据的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4.2时间基准采用公历纪元,时间采用北京时间。 4.3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也理实体层由一个或者多个图元组成DB34∕T 3587-2020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修复技术规程,用图元或图元的组合表达。地理实体通过地理实体标识

5.3.1地理实体数据的逻辑结构由描述其状态的图元信息和地理实体信息组成。图元信息包含了记录 了构成某一地理实体的几何形状与空间位置等信息,地理实体信息包含了地理实体标识码。 5.3.2当一个图元归属于多个地理实体时,图元的地理实体标识码信息须分别与其所属的地理实体的 标识码保持一致。 示例:以路网数据为例说明地理实体数据的逻辑结构。图1所示的道路a01由路段00001、00002和00003组成, 道路a02由路段00003、00004和00005组成,他们共同拥有一个图元00003,该图元属于道路a01时,其地理实体标识 码与道路a01的地理实体标识码保持一致,如属于道路a02时,其地理实体标识码与道路a02的地理实体标识码保持 致,如图2所示。

图1路网实体数据示意图

图2路网实体数据表格示例

本文件所称数据指地理实体数据,由基础地理实体和扩展地理实体构成。 基础地理实体是指易于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中提取的通用性强的地理实体,包括水系实体、居 民地实体、院落实体、交通实体、境界与政区实体、植被实体等。 扩展地理实体是指基础地理实体以外,政务活动中使用的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行业性、专业性地理 信息经实体化形成的地理实体

地理实体数据以空间无缝、内容分层的方式进行逻辑组织: a 地理实体的图形数据由单个或多个点、线、面、体儿何对象组合而成,它具有特定的地理意义 与空间唯一性,能够与相关社会经济信息进行挂接,满足信息交换共享的需要; 地理实体数据采用标识码来唯一标识每个对象; C 地理实体的属性数据分为三类: 通用属性:指确定其唯一性而应具有的属性,作为所有地理实体的必不可少的内容存在。通用 属性提供地理实体与其它专有和专业属性关联的信息; 专有属性:指地理实体所关联的具有共享性质的社会经济属性,凡专业管理部门有明确标准管 理的,采用行业标准; 专业属性:指专业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赋予实体的专业性、行业性的属性内容。本文件不包含此 部分内容,仅为其提供关联方式。 基本属性项内容见本文件7.4和7.5:通用属性项和专有属性项列表见附录C。

6.3地理实体标识码编码规则

图3地理实体标识码编码规则

6.4几何表达基本规则

6.4儿荷表送基本规则

6.4.1空间特征描述与表因

也理实体数据最基本的特征是具空间特征,在空间特征表达上,采用点、线、面、体形式来描还 数据,如表1所示。每一个地理实体根据其在自然环境中的形态选择表现形式,可同时采用多种 式。

表1空间特征的描述与表达

6. 4. 2 点数据几何表达基本规则

地理位置标识点的定义规则如下: a)点实体点状数据的地理位置标识: · 门(楼)址标牌位置或建筑物任意内点的点位: 标志物几何中心点的点位: · 自然地物的几何中心点或标志性特征点。 b)线实体点状数据的地理位置标识: ? 线状实体中心点的点位: 线状实体中心线系列点的点位; ? 线状地物(河流、山脉等)的标志性特征点。 C 面实体点状数据的地理位置标识: 行政区划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所在地的点位; · 行政区划内标志性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点位: 面状区域的几何中心点点位。 d)体实体点状数据的地理位置标识: 体的几何中心点点位; 体状实体的标志性特征点

6.4.3线数据几何表达基本规则

以线表达的水系、交通等要素应保证线段的连续。例如,面状河流或道路应提取骨架线可 并与相接的线状河流或道路构成连通网络,遇有桥梁使河流或道路中断时,应在断开处添加线 或道路保持连通。

正确处理要素间的空间关系,保证要素间空间关系的合理与逻辑一致。例如,以河流为界的界线数 据,表示界线的线应当与表示河流的线在空间上一致

6.4.4面数据几何表达基本规则

以面表达的政区、院落、房屋等要素应保证面的封闭。例如,表示院落时应提取构成院落轮廓的达 线并构建封闭面:

6.4.5体数据几何表达基本规则

.4.6数据一致性处理

的实体应保证体元表面的完整性和封闭性。不要

数据一致性处理基本规则如下: a)地理实体数据可能存在多种几何图形表现形式,数据之间的一致性,通过实体标识码进行维护; ,凡具有相同实体标识码的几何对象,均认为其是一个实体的不同表现形式。

6.5数据的时间信息表达

地理实体的时间信息表达如下: 所有地理实体均应明确标示其产生时间; b 产牛和消亡时间采用实体自然产牛和消亡的时间,以其管辖部门业务规则为依据,不以测绘数 据生产、更新时间为依据; C 地理实体消亡后,应标示其消亡时间,在数据库中继续保留,不执行删除操作,作为历史信息 存在。

7. 1. 1 基础地理实体

础地理实体数据是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内容提取、对象化重构等处理形成。 a)水系实体包括市域内自然或人工形成的江、河、湖、水库等水域及有标志性意义的漆布、 并、泉等,按其名称构建;没有名称的河流,按河流弧段(河流骨架线交叉或属性变化处 打断形成的最小弧段)定义实体; b 居民地实体包括院落、房屋、构筑物、历史文化资源以及居民地附属设施等: 院落实体是由垣栅、围墙或建筑物等围成的一个相对封闭与独立的空间DB12/T 598.9-2015标准下载,如居住小区、机 关、学校和单位等。院落实体的表达为院落外轮廓的封闭多边形; 房屋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下有固定基础的永久性场所。房屋实体定义为表示能够独立 标识的房屋外轮廓的封闭多边形,飘楼、通风口、泊岸、柱廊、台阶、地下出入口、室外 楼梯、悬空走道等房屋附属物不作为构成房屋实体的要素; 构筑物包括院门、亨、碑、塔、城墙等有方位意义的构筑物数据,使用面数据描述其轮廓, 也可用点数据描述其几何中心点位置。 交通实体数据包括铁路、公路、轨道交通、水运交通、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其他交通及其 附属设施等:

铁路、城际公路按路线编号构建: 轨道交通实体包括地铁、轻轨等: 水运交通实体包括内河航线、海滨城市的内海航线; 城市道路实体包括各级城市道路、路口、路段等。道路中心线须构成连通的道路网络。对 于源数据中既没有名称又没有编号的道路,按道路路段(道路中心线交叉或属性变化处打 断形成的最小弧段)定义实体; 乡村道路实体包括机耕路、乡村路和小路、栈道: 其他交通实体包括缆车道、简易轨道和索道 交通附属设施包括隧道、公交场站、收费站、过街天桥、停车场、加油站等附属设施; 管线实体包括输电线、通信线、油气水输送主管道、城市管线、其他管线等; e)境界与政区实体包括城市各级行政区划的境界、区域及行政机构驻地; 政区实体按不同级别行政单元划分,包括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等。社区(居 委会、村)按行政区划处理; 境界是行政区域的边界,每个境界实体由相邻行政区域单元定义。境界实体按不同级别行 政单元划分,包括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的行政边界; 城市各级行政区划界线的确定,应依据江西省各级民政部门勘界成果及地形测绘成果,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7796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的规定。 f)植被实体包括农林绿地和城市绿地等:

7.1. 2 扩展地理实体

护展地理实体由各行业应用部门根据具体数据源及应用情况定支并整合,其数据生产须遵循本文件 定义的地理实体概念数据,护展地理实体数据公开使用时须由数据提供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真 并行涉密信息过滤、空间精度降低等脱密处理。 本文件中的扩展地理实体主要指管理和服务区域数据,包括城市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单元、保护区、 控制区、产业园区、主体功能区、建成区、中心城区和其他管理区域等。 a)管理服务单元包括数字化城市管理单元网格、供暖(水、电、气)服务区、邮政服务区、 学区等; b 自然保护地包括城市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C 控制区包括公开的民用机场保护、建筑高度控制区、文物保护建筑控制地带、高速公路两 侧、采空区等; d 产业园区包括科技园区、开发区、工业区、保税区等; 主体功能区包括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等; f)建成区包括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等

7.2地理实体数据分类编码

7.2. 1 分类编码规则

地理实体数据分类编码依据GB25529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加上专业应用领域的编码构成。 分类编码规则如下: a)分类代码分高位码和低位码两部分。高位码采用GB/T25529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的高 位码编制规则。低位码根据相应专业分类码添加; b)地理实体分类代码采用10位定长数字码,不足10位用“0”补齐; c) 代码结构如表 2 所示JT/T 1218.3-2018标准下载,门类、亚门类各 1 位。大类、中类各 2 位,小类 4 位,按它们的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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