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470-2021 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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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4/T 1470-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8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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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1470-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1470-2021 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pdf简介:

DB34/T 1470-2021 是中国江苏省地方标准,全称为《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这个标准主要针对金融行业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和运行进行规定,旨在提升金融建筑的运营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提供舒适、便捷的环境,以及满足现代金融业务的需求。

该标准可能涵盖了金融建筑中智能办公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环境控制系统、信息技术基础设施、金融服务自动化、能源管理系统等多个方面的技术要求,包括硬件设备的选择、安装、配置,软件系统的开发、集成、测试,以及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关键环节。此外,可能还涉及系统的运行维护、应急响应、持续改进等方面的标准。

总的来说,DB34/T 1470-2021 是金融行业智能化建筑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有助于提升金融建筑的智能化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DB34/T 1470-2021 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5.4.4智能卡卡片可具有作为识别身份、门钥、重要信息密钥等功

能,且宜具有各类其他消费、票务管理、资料借阅、物品寄存、会 义签到和访客管理等功能

5.4.5智能卡的表面印刷信息应包括个人姓名、照片、部门和职务

JC∕T 2481-2018 混凝土坍落度保持剂,发卡管理中心应对卡片统一建立相关数据库,并对不

5.4.6智能卡数据中心应保证信息安

5.5.1 设有封闭柜台的营业厅应设置窗口对讲系统,宜配置客户评 价系统。

5.5.2窗口对讲系统应包括对讲主机、窗口对讲分机、评价器和存 储设备等。

5.5.2窗口对讲系统应包括对讲主机、窗口对讲分机、讨

5.5.3窗口对讲系统应实现柜台工作人员与窗口外的顾客对讲,并

能实现柜台与网点安全防范系统对讲、求助报警和录音等功能

能实现柜台与网点安全防范系统对讲、求助报警和录音等

情晰可辨,且应能记录办理业务过程的对讲内容。

5.6.1特级、A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设置物业管理系统,B级 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宜设置物业管理系统

具有信息采集、存储及综合处理的功能,并应保证各类系统信息资 源的共享和优化管理

5.6.3 物业管理系统应具有对建筑的物业经营、运行维护进行管理 的功能。

5.6.3物业管理系统应具有对建筑的物业经营、运行维护

5.6.4物业管理系统采用的通信协议和接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5.7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统

5.7.1特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设置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 统,A级、B级、C级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宜设置安全防范远程控制 联网系统。

5.7.4综合管理平台的系统集成模块,可根据实际情况实

自动存储、录像图像查阅及回放、电子地图联动跳转、视频报警视 音频联动及远程控制、流媒体服务及转发等功能; 2安全防范智能运维管理应能自动监测本地技防设施的运行 状态,并对数据分类;可通过智能运维管理系统查询所辖范围内技 防项目基本信息,生成报表,反映辖区内技防设施实际运行和维护 情况等; 3安全防范报警视频联动服务应能与本地视频安全防范监控 入侵报警、紧急报警等系统联接。当本地紧急报警系统被触发时 放能在监控中心启动生警整并接收所有报整视频联动的图像

5.7.5远程监控中心应设置用于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的电

5.7.5远程监控中心应设置用于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

视墙显示终端及桌面显示终端,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5.7.6远程监控中心与自助银行、夜间延时服务的营业场

安装双向语音对讲系统,通话音质应清晰可辨,且应具有控制自助 银行的出入口门锁的出门按钮

与视频监控系统集中供电,在主电源断电后对摄录像装置持续供电 时间应不小于2h

5.7.8营业场所设置的报警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并应能自动切

换时不应改变系统工作状态,其容量应能保证系统连续正常工作不 小于8h。

5.7.10自助银行网点应设置防撬盗和防破坏的探测报警装置,并 应具备报警联动及报警联网功能,同时应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 5.7.11自助银行网点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且应具备报警联动及 报警联网功能。

凡功能,报警装置在报警状态可通过两种以上通讯方式实现双向监 听和对讲的功能

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中规定的4级:回放视 领图像质量不应低于3级,新建改建系统不应低于4级,并能有效 识别且标。

5.7.15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尚应符合《银行安全防范

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GB/T1667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 GA3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有关规定

.8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理系统

5.8.1金融建筑营业场所宜设置相对独立的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 理系统。

5.8.2金融建筑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理系统宜对视频安全

控、入侵和紧急报警、出入口控制等安全防范子系统进行集中管理 并可实现各子系统联动

5.8.3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 营业网点图像、声音的实时监控,特殊监控点视频保密: 2 访问授权认证管理,录像资料的远程下载和调阅; 3视频控制平台输出,联动电子地图管理; 4呼叫请求和远程语音对讲,远程报警接收和处理,远程设备 自/手动巡检:

1紧急报警按钮或脚挑紧急报警开关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 的位置,应具有防误操作功能; 2紧急报警装置应能立即向公安110报警服务台报警,同时应 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 3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不少于2路的独立防区,每路防区上串 联的紧急报警按钮不得多于4个。 5.8.6在行式自助银行、自助设备加钞间、设备间、保管箱库等重 要部分的出入口控制装置非营业期间应能与视频安全防范监控系统 联动。 5.8.7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有备用电源,主电源断电后持续供电时间 应不小于48h。 5.8.8视音频编解码应采用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相关 标准的规定。 5.8.9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理系统应与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 统等上一级安全防范监控中心联网。

5.8.9网点安全防范集成管理系统应与安全防范远程控制联网系 统等上一级安全防范监控中心联网。

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GB/T16676和行业标准《银行营 业场所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等的有关规定。

5.9.1营业场所宜采用智慧网点方式建设。

5.9.6理财区的智慧洽谈

配备人脸识别门禁,保障洽谈区域安全; 配备互动触控桌面,支持平板(PAD)双屏互动,可以

各类宣传材料; 3配备智能会议一体机,可以进行远程视频会议,远程专家投 咨询,也可进行宣传、互动和资料传输。 5.9.7智能设备信息点宜适当预留,当采用无线信息接入方式时

5.9.7智能设备信息点宜适当预留,当采用无线信息接入方式时, 还应符合金融行业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还应符合金融行业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6.1.1公共安全系统宜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人侵和紧急报警系

统、出人口控制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管 理系统、安防监控中心和应急响应系统等,金融建筑的客户服务区、 机房区等特殊场所宜包括噪声探测系统等。

6.1.3公共安全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

范》GB50348、《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公 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公共安全人脸识别应用图像技术要求》GB/T35678等的有 关规定。

6.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6.2.1金融建筑应设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系统应对建筑物内的主要 公共活动场所、重要部位等进行视频探测的画面再现图像的有效 监视和记录,系统应包括前端、传输网络和控制中心等。 5.2.2建筑物周界、大厅、广场、道路、电梯轿湘内、金融设施出 人口、营业厅、交易厅、保管库、离行式自助银行、数据中心主机 房、不间断电源室、安防监控中心、数据监控中心(ECC)、设备机 房等场所应设置前端设备摄像机,营业部分摄像机的设置应符合本 标准第5.9节的规定。

公共活动场所、重要部位等进行视频探测的画面再现图像的有效 监视和记录,系统应包括前端、传输网络和控制中心等。

6.2.3金融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及网点应设置体温测量等防疫

6.2.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报警中心宜由显示、存储、视频服务器、

现频管理软件、操作终端和控制台、智能语音调度等附属设备组成 系统应具有控制分级、定时扫描、循环显示、分区监视、任意定格

与锁闭、巡检报警、音/视频同步录放等功能。

6.2.5报警中心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

1应具有同时控制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 功能; 2应具备识别功能,应在接收信号的同时,识别部位、性质并 可在屏幕上显示; 3报警中心应具备记录功能,应显示报警时间和处置预案,并 打印记录; 4应有有线和无线通讯设备与公安机关“110”报警联网。离 行式金融设施应具有远程语音求助终端,且应与本地的视频监控进 行联动。

统及摄像机辅助照明装置建立联动,在重要防范区域应有声音复核 装置。

6.3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6.3.1金融建筑应设入侵和紧急报系统,系统宜由入侵探测器、 紧急救助装置、传输、声光显示与(或)记录控制等部分组成。 6.3.2建筑物(群)周界、营业厅、交易厅、数据中心主机房、不 间断电源室、安防监控中心、屋顶、运钞交接区、安防监控中心、 设备机房、重要的金融设施及库房等场所应设置人侵探测器。 6.3.3人侵探测器的安装区域不应有盲区,探测器之间应有不小于 20%以上的交叉覆盖面,探测器的作用距离应有不小于30%余量。 6.3.4金融建筑周界入侵报警探测装置应有连续的警戒线,不应有 盲区。 6.3.5金融建筑的紧急报警防区应具备24小时不撤防的功能。

6.3.6金融建筑内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应启动现场声、

置,将紧急报警信号发送到接处警中心,同时将紧急报警信号及 应部位的视音频信号发送到联网监控中心。

6.3.7金融建筑内不同类型的报警探测装置不应串接同一防区JGJ354-2014《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pdf,不 同功能的物理区域应接入不同防区

同功能的物理区域应接入不同防区

6.3.9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具备防破环和故障检测报警功能,且 能实现入侵探测器和报警控制器的防拆报警,并能对报警信号传输 线路故障进行报警。线路铺设应有护线保护措施防止线缆外露。

6.4 出入口控制系统

6.4.2金融设施出入口、数据中心主机房、不间断电源室、安防监 控中心(室)、数据监控中心(ECC)等应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系 统应按各种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T/CECS10069-2019 绿色建材评价 软化设备,对其进、出实施实时控 制与管理。

6.4.5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识别装置和执行机构应保证操作的有交

统、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等联动,并应能满足人员 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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