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176-2020 再生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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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5176-2020 再生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pdf简介:

"DB37T 5176-2020 再生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pdf" 是一份由中国山东省发布的标准文件,具体名称为"山东省地方标准:再生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这份规程主要针对的是在混凝土生产中,如何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特别是对于废弃物(如废旧混凝土、建筑垃圾等)进行回收再利用,以制作再生混凝土的过程。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再生混凝土的原料选择、性能要求、配合比设计、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旨在推动和规范再生混凝土的生产和应用,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同时保证再生混凝土的性能满足工程实际需求。

通过遵循这份规程,可以确保在再生混凝土的开发和使用过程中,既实现环保目标,又能保证工程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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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再生细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 材料,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要求,所采用的再生细骨料 应在试配前做预湿处理,控制其含水率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表7.1.1再生细骨料配制混凝土时含水率控制范围(%)

注:1表中β.为再生细骨料的再生胶砂需水量比,无量纲; 2对再生细骨料进行预湿处理时的加水量包含自然状态下再生细骨料的含 水量。

此时《供热站房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规程 CJJ/T 247-2016》,再生细骨料混凝土的用水量应按下式确定:

mao = mioβ

式中:ma0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外加剂用量(kg/m); mio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胶凝材料用量 (kg/m²),计算应符合本规程7.2.1的规定; 外加剂掺量(%),应经混凝土试验确定

7.2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水泥用量

7.2.1再生细骨料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mb)应按下式 计算:

式中: mo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申胶凝材料用量

mwo 普通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用水量(kg/m): aVαb 回归系数,按本规程7.2.2的规定取值; fi———胶凝材料28d胶砂抗压强度(MPa),可按照《水 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实 测;也可按本规程7.2.3确定选取;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的配制强度(MPa); Re

βw一再生细骨料的再生胶砂需水量比; 入。一一再生细骨料取代率,以小数计。 7.2.2 αa、α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根据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通过试验建立的水胶比与普 通混凝土强度关系式来确定; 2当不具备上述试验统计资料时,可按本规程表6.2.2 选用。

7. 2. 2 α,、α,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7.2.3f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按照矿物掺合料的掺量,通过《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ISO法)》GB/T17671实测确定。 2当无实测值时,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粉煤灰影响系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 可按本规程表6.2.3选用; fce一水泥28d胶砂抗压强度(MPa),可实测,也 可按本规程7.2.4确定。 7.2.4当水泥28d胶砂抗压强度(fce)无实测值时,可按下式 计算:

7.2.4当水泥28d胶砂抗压强度(fc)无实测值时,可按下式 计算:

fe = Yfee.

式中:一 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可按实际统计资料确 定;当缺乏实际统计资料时,也可按本规程表 6.2.4 选用; feg一水泥强度等级值(MPa)。 7.2.5再生细骨料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用量(mm)应按下式 计算:

式中:mo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矿物掺合料用量 (kg/m) ;

nbo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胶凝材料用量 (kg/ m²) ; 矿物掺合料掺量(%),可按本规程3.0.4的规定 确定。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的水泥用量(m。)应按下式计算:

确定。 7.2.6再生细骨料混凝土的水泥用量(mco)应按下式计算:

7.2.6再生细骨料混凝土的水泥用量

中:m.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水泥用量(kg/m)。

根据骨料的技术指标、再生细骨料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和施工要 求,参考既有历史资料确定。 7.3.2当缺乏砂率的历史资料时,再生细骨料混凝土砂率的确 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落度小于10mm的再生细骨料混凝土,其砂率应经试 验确定。 2落度为10mm~60mm的再生细骨料混凝土,其砂率可 根据粗骨料类别、最大公称粒径及水胶比按本规程表6.3.2 选取。 3落度大于60mm的再生细骨料混凝土,其砂率可经试 验确定,也可在本规程表6.3.2的基础上,按落度每增天 20mm砂率增大1%的幅度予以调整

mo+mo mso × 100% mco + mso

式中:mco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粗骨料总用量 ( kg/ m²) ; mso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细骨料总用量 (kg/ m) ; mws0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用水量(kg/m²); B 砂率(%); mep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拌合物的假定质量(kg/m) 可取2300kg/m²~2400kg/m²。

再生细骨料的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m.0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再生细骨料用量 (kg/m3) ; mso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细骨料总用量 (kg/ m²) ; 入。再生细骨料取代率,以小数计。 7.4.3天然细骨料的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ms0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天然细骨料用量 (kg/m)

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

8.1.1再生混凝土试配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进行搅拌,并应符 合《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JG244的规定,搅拌方法宜与施工 采用的方法相同。

8.1.1再生混凝土试配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进行搅拌,并应符 合《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JG244的规定,搅拌方法宜与施工 采用的方法相同。 8.1.2试验室成型条件应符合《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 法标准》GB/T50080的规定。 8.1.3每盘再生混凝土试配的最小搅拌量应符合表8.1.3的规 定,并不应小于搅拌机额定搅拌量的1/4且不应大于搅拌机公称 容量。

8.1.2试验室成型条件应符合《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读

优 定,并不应小于搅拌机额定搅拌量的1/4且不应大于搅拌机公称 容量。

(W/B)Rg 7wgo mo mws0 (W/B) Rs m.o

式中:(W/B)Rg 再生粗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的水胶比; (W/B) Rs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的水胶比; mwgo 再生粗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用水量(kg/m): mws0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用水量(kg/m): mbo 再生混凝土计算配合比中胶凝材料用量(kg/m)。 8.1.5在试拌配合比的基础上应进行再生混凝土强度试验,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至少采用五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应为本规程 8.1.4确定的试拌配合比,另外四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试拌配 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0.03、0.06,用水量应与试拌配合比相同 砂率可分别增加和减少0.5%、1%; 2进行再生混凝土强度试验时,拌合物性能应符合设计和 施工要求; 3进行再生混凝土强度试验时,每个配合比应至少制作 组试件,并应标准养护到28d或设计规定龄期时试压。

8.2.1配合比调整应符合下述规定

8.2配合比的调整与确定

1根据本规程8.1.5再生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绘制强度 和胶水比的线性关系图或插值法确定略大于配制强度对应的胶 水比; 2在试拌配合比的基础上,再生混凝土用水量(mwR)和外 加剂用量(m,)应根据确定的水胶比作调整: 3胶凝材料用量(m)应以再生混凝土用水量乘以确定的胶 水比计算得出; 4粗骨料和细骨料总用量(mc和ms)应根据用水量和胶激

8.2.2再生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和配合比校正系数的计算应 符合下列规定: 1配合比调整后的再生混凝土拌合物的表观密度应按下式 计算:

对值不超过计算值的2%时,按本规程8.2.1调整的配合比可维 持不变;当二者之差超过2%时,应将配合比中每项材料用量均 乘以校正系数,

行相关耐久性试验验证,同时测定拌合物水溶性氯离子含量,试 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3.0.5的规定。 8.2.5再生粗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当再生粗骨料、天然 粗骨料和大然细骨料均为干燥状态时,再生粗骨料混凝土的用水 量应按下式计算:

行相关耐久性试验验证,同时测定拌合物水溶性氯离子含量,试 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3.0.5的规定

粗骨料和大然细骨料均为十燥状态时,再生粗骨料混凝土的用水 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mw 十基配合比中每立方米再生粗骨料混凝土的用水 量(kg/m); mw 调整配合比中每立方米再生粗骨料混凝土的用水 量(kg/m3); mg 调整配合比中每立方米再生粗骨料混凝土的再生 粗骨料用量(kg/m²); c 一再生粗骨料的含水率,以小数计。 再生粗骨料混凝土十基配合比中的粗骨料总用量按下式 计算:

一再生粗骨料的含水率,以小数计。 再生粗骨料混凝土干基配合比中的粗骨料总用量按下式 计算:

m'Gg = mGg Wcg

式中:mcg 十基配合比中每立方米再生粗骨料混凝土的粗骨 料总用量(kg/m²); mGg一 调整配合比中每立方米再生粗骨料混凝土的粗骨 料总用量(kg/m)。 再生粗骨料混凝土干基配合比中的再生粗骨料用量按下式 计算:

建筑施工技术砌筑工程工程量计算料总用量(kg/m)。 再生粗骨料混凝土干基配合比中的再生粗骨料用量按下式 计算:

= mg I +W.

式中:m 十基配合比中每立方米再生粗骨料混凝土的再生 粗骨料用量(kg/m²)。 再生粗骨料混凝土十基配合比中的水泥用量、矿物掺合料用 量、天然粗骨料用量和天然细骨料用量与调整配合比中的用量相

8.2.6再生细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当再生细骨料、天然

8.2.6再生细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当再生细骨料、天然 细骨料和天然粗骨料均为干燥状态时,再生细骨料混凝土的用水 量应按下式计算:

代中:ms 十基配合比中每立方米再生细骨料混凝土的用水 量 (kg/m); mws 调整配合比中每立方米再生细骨料混凝土的用水 量 (kg/m) ; m 调整配合比中每立方来再生细骨料混凝土的再生 细骨料用量(kg/m²); cs再生细骨料的含水率,以小数计。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干基配合比中的细骨料总用量按下式 十算:

Wes一再生细骨料的含水率《管道、直埋和非自承式架空敷设用单模通信室外光缆 GB/T 29233-2012》,以小数计。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干基配合比中的细骨料总用量按下式 计算:

m'ss =mss m +w

式中:ms一干基配合比中每立方米再生细骨料混凝土的细骨 料总用量(kg/m²) mss 调整配合比中每立方米再生细骨料混凝土的细骨 料总用量(kg/m)。 再生细骨料混凝土十基配合比中的再生细骨料用量按下式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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