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钢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06-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pdf简介:
《钢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6-2021)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钢结构设计标准》,该规范于2021年发布,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钢结构领域的一项重要技术性文件,主要针对钢结构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等方面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南。
该规范的内容涵盖了钢结构的设计原则、设计方法、结构选型、材料性能、连接方式、计算方法、抗震设计、耐火设计、防腐蚀设计等多个方面,旨在保证钢结构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它不仅适用于新建的钢结构工程,也适用于既有结构的改造和维护。
通过实施该规范,可以统一和提升我国钢结构工程的技术水平,促进钢结构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安全,同时也是建筑领域的重要技术支撑。
《钢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06-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pdf部分内容预览:
4.2.1轴心受拉构件和以受拉为主的拉弯构件应进行强度和
4.2.3设计刚架、屋架、標条和墙梁,应对构件的强度、格 性和刚度进行验算,且应考虑由于风吸力作用引起构件内力 的不利影响,
4.2.4经退火、焊接和热镀锌等热处理的冷弯型钢构件不应采
4.3.1不锈钢结构材料应根据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工作年 工作环境、耐腐蚀要求、表面要求等因素选用。
GB 12899-2018标准下载4.3.2不锈钢构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
1不锈钢构件的受拉强度应按净截面计算,受压强度应按 有效净截面计算;构件的稳定承载力应按有效截面计算,稳定系 数应按毛截面计算。 2不锈钢轴心受拉构件和拉弯构件应进行强度和刚度验算。 3不锈钢轴心受压构件、受弯构件和压弯构件应进行强度、 稳定性和刚度验算。 4对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或其他不考虑屈曲后强度的不锈 钢焊接受弯构件,应验算腹板的局部稳定性。 4.3.3不锈钢构件采用紧固件与碳素钢及低合金钢构件连接时, 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双金属腐蚀,且不 应降低连接处力学性能。不锈钢构件不应与碳素钢及低合金钢构 件进行恒接
3.3不锈钢构件采用紧固件与碳素钢及低合金钢构件连接时,
4.3.3不锈钢构件采用紧固件与碳素钢及低合金钢构件连接
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双金属腐蚀,且 应降低连接处力学性能。不锈钢构件不应与碳素钢及低合金钊 件进行焊接
4.4.1连接和连接件的计算应与连接的实际受力性
4.1连接和连接件的计算应与连接的实际受力性能相符
合,并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计算和设计 单个连接件。
4.4.2对于普通螺栓连接、铆钉连接、高强度螺栓连接,应计
4.5.3高强度螺栓承压型连接不应用于直接承受动力荷
4.5.4栓焊并用连接应按全部剪力由焊缝承担的原则,对焊 进行疲劳验算
4.6.1结构应根据儿何形式、建造过程和受力状态,设置可 的支撑系统。在建(构)筑物每一个温度区段、防震区段或分 建设的区段中,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支撑系统。对于大跨度平面
构,应根据结构稳定性以及抗震、抗风等性能要求,通过计算设 置支撑系统。 4.6.2钢构件应根据结构形式、抗震等级以及节间荷载等情况, 控制其长细比、板件宽厚比,并根据需要设置加劲肋。 4.6.3焊接结构设计中不应任意加大焊缝尺寸,应避免焊缝密 集交叉。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普通螺栓受拉连接应采用双螺母 或其他防正螺母松动的有效措施
于新型结构、构件、连接节点,应通过计算分析和试验验证保证 安全要求
5.1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
5.1.3对门式刚架构件应进行强度验算和平面内人平面外的
5.2.1多层和高层钢结构应进行合理的结构布置,应具有明 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荷载和作用的传递途径;对有抗震设防要 的建筑,应有多道抗震防线:结构构件和体系应具有良好的变 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 效的加强措施
1 梁的弯曲和剪切变形; 2 柱的弯曲、轴向、剪切变形; 3 支撑的轴向变形; 4 剪力墙板和延性墙板的剪切变形; 5 消能梁段的剪切、弯曲和轴向变形 6 楼板的变形。 5.2.3 结构稳定性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二阶效应计算中,重力荷载应取设计值; 2高层钢结构的二阶效应系数不应大于0.2,多层钢结构 不应大于0.25; 3一阶分析时,框架结构应根据抗侧刚度按照有侧移屈曲 或无侧移屈曲的模式确定框架柱的计算长度系数; 4二阶分析时应考虑假想水平荷载,框架柱的计算长度系 数应取1.0; 5假想水平荷载的方向与风荷载或地震作用的方向应一致, 假想水平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0,风荷载参与组合的工 况,组合系数应取1.0,地震作用参与组合的工况,组合系数应 取0.5。
5.2.4高层钢结构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结构的构件和节点部位产生塑性变形的先后次序进 行控制,并应采用能力设计法进行补充验算;X 2钢框架柱和支撑构件的长细比,梁,柱和支撑的板件宽 厚比限值,应与不同构件的抗震性能目标相适应 5.2.5高层钢结构加强层及上、下各一层的竖向构件和连接部 位的抗震构造措施,应按规定的结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加强层 的竖向构件及连接部位,尚应根据计算结果设计其抗震加强 措施
5.2.6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多层和高层钢结构应具有足够的 刚度。
5.3.1大跨度钢结构计算时,应根据下部支承结构形式及支座 沟造确定边界条件;对于体形复杂的大跨度钢结构,应采用包含 下部支承结构的整体计算。 5.3.2在雪荷载较大的地区,大跨度钢结构设计时应考虑雪荷 载不均匀分布产生的不利影响,当体形复杂且无可靠依据时,应
5.3.1大跨度钢结构计算时,应根据下部支承结构形式及支 构造确定边界条件;对于体形复杂的大跨度钢结构,应采用包 下部支承结构的整体计算,
5.3.2在雪荷载较大的地区,大跨度钢结构设计时应考虑雪
战不均匀分布产生的不利影响,当体形复杂且无可靠依据时,应 通过风雪试验或专门研究确定设计用雪荷载
5.3.3对拱结构、单层网壳、跨厚比较大的双层网壳以及其他
以受压为主的空间网格结构,应进行非线性整体稳定分析。结构 稳定承载力应通过弹性或弹塑性全过程分析确定,并应在分析中 考虑初始缺陷的影响
以受压为主的空间网格结构,应进行非线性整体稳定分析。结构 稳定承载力应通过弹性或弹塑性全过程分析确定,并应在分析中 考虑初始缺陷的影响。 5.3.4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的网架结构和抗震设防烈度 为7度及以上的地区的网壳结构应进行抗震验算。当采用振型分 解反应谱法进行抗震验算时,计算振型数应使各振型参与质量之 和不小于总质量的90%。对于体形复杂的大跨度钢结构,抗震 验算应采用时程分析法,并应同时考虑竖向和水平地震作用
为7度及以上的地区的网壳结构应进行抗震验算。当采用振型 解反应谱法进行抗震验算时,计算振型数应使各振型参与质量 和不小于总质量的90%。对于体形复杂的大跨度钢结构,抗 验算应采用时程分析法,并应同时考虑竖向和水平地震作用
5.3.5索膜结构或预应力钢绳
析和荷载状态分析,计算中应考虑几何非线性影响。在永久荷 控制的荷载组合作用下,结构中的索和膜均不应出现松弛;在 变荷载控制的荷载组合作用下,结构不应因局部索或膜的松弛 导致结构失效或影响结构正常使用功能。
5.4.3塔榄钢结构应进行长效防腐蚀处理。
5.4.4单管塔除应进行强度和稳定验算外,尚应进行局部稳定 验算。 5.4.5 对于承受疲劳动力作用的高算钢结构应进行抗疲劳设计。
5.5.1独立布置的钢筒仓应设置沉降观测点,钢筒仓与毗的 建(构)筑物之间或群仓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时,应采取
建(构)筑物之间或群仓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时,应采取
减小不均匀沉降的措施。
5.5.2钢筒仓荷载与作用应包括下列四类
1永久荷载:结构自重,其他构件及固定设备重; 2可变荷载:贮料荷载、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雪荷 载、风荷载、可移动设备荷载、固定设备中的活荷载及设备安装 荷载、积灰荷载、钢筒仓外部地面的堆料荷载及管道输送产生的 正负压力; 3温度作用; 4地震作用。 5.5.3计算贮料荷载时,应按对结构产生最不利作用的贮料品 种参数计算贮料重力流动压力,并应包括作用于仓壁上的水平压 力、作用于仓底或漏斗顶面处的竖向压力和作用于仓壁上的总竖 向摩擦力。计算贮料对波纹钢板仓壁的摩擦作用时,应取贮料的 内摩擦角。 5.5.4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时,仓下漏斗与仓壁的连接 应进行竖向地震作用计算
1结构构件及连接强度、稳定性计算; 2钢筒仓整体抗倾覆计算、稳定计算; 3钢筒仓与基础的锚固计算。
5.6.1钢结构桥梁设计应选择合理的结构形式;应对构件在制 造、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及使用期内的养护、管理等提出要求;构造与连接应便于制作 安装、检查和维护。
重要性及结构形式确定,并应进行结构抗震分析和构造设计。 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的地震动参数,应按地震安全性评价 定。当桥梁采用减震或隔震支座设计时,减震或隔震支座应具
足够的刚度和屈服强度,相邻上部结构之间应设置足够的间隙。
5.6.3上部结构采用整体式截面的梁式桥,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下,单向受压支座应保持受压状态;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结构 应具有足够的抗倾覆性能, 5.6.4承受汽车和轨道交通荷载的钢结构桥梁构件与连接,应
5.6.5钢桥梁结构应根据结构的
6.1.1 钢结构的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 应保证连接节点不先于构件破坏; 3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 能力或丧失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 4应具备良好的变形能力和塑性耗能能力; 5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其抗震能力。 6.1.2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发生塑性变形的构件或部位的钢材除 应符合本规范第3.0.2条规定外,钢材的超强系数不应大 于1.35。 6.1.3钢结构构件的抗震承载力验算时《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供氢系统技术要求 GB/T34872-2017》,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6.1.4钢结构抗震构件塑性耗能区连接的极限承载力,应大于 与其相连构件充分发生塑性变形时的承载力。
6.2.1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时,隔震装置和减震部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隔震装置和消能减震部件的性能参数应经试验确定; 2隔震装置和消能减震部件的设置部位,应采取便于检查 和替换的措施; 3设计文件上应注明对隔震装置和消能减震部件的性能要 求,安装前应进行抽检。 (22隔雷支座应进行坚向承裁力验管和空遇地需下水平位移
5.2.2隔震支座应进行竖向承载力验算和罕遇地震下水平位租
6.2.3消能减震部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YD/T 1312.16-2015标准下载,不应发生低周
6.2.3消能减震部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不应发生低周疲劳
环及与之连接节点的破坏,且消能性能应稳定。金属位移型消 部件不应在基本风压作用下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