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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714-2021 湖北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规程.pdf简介:
DB42/T 1714-2021 是湖北省的一项地方标准,名为《湖北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规程》。该规程是根据国家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和要求,结合湖北省的地理、气候、生态环境等特点,制定的一套详细的设计和规划指南。它旨在指导海绵城市的相关建设,包括城市雨水管理、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以实现城市在下雨时能够像海绵一样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提高城市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质量,减轻城市洪涝灾害,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一规程的发布,对于推动湖北省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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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定期对河道进行清淤,有条件建设区域可采用原位生态修复技术,改善水体水质; d)河道生态清淤中,应根据河湖水体功能需求,结合受污染底泥的分布和厚度,将工程清游 态清淤相结合,合理确定河湖清淤范围、深度和规模。
岸线修复应符合以下要求: 在满足城市防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减少对城市自然 河道的渠化硬化; b 城市水系滨水绿化带接纳相邻城市道路等不透水区域的径流雨水时,应设计为植被缓冲带,以 削减径流流速和污染负荷; C 河道护岸宜优先采用生态型护岸,并根据调蓄水位变化选择适宜的水生植物;结合滨水绿地宜 设置生物滞留设施等具有净化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 d 水系生态岸线建设时尽可能多地保留自然原始形态,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实现防洪、水土保持 生态、景观、休闲等多种功能集于一体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应进行评价,可分为规划设计前评价、规划设计后评估。规划设计前评价一般用 于研究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指标体系选取及建设用地适宜性分析、海绵规划实施评估、指导优化规划设计 方案;规划设计后评估一般用于规划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及可达性评估、海绵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建成后实 施效果评估。 评价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物削减率、峰值径流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率、内涝防 治标准、水域面积率、硬化地面率、水环境功能区达标、城市热岛效应缓解。 评价宜优先采用实测评估、评估等方法,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简易评估,相关评估方法、评价 指标的选取和参数取值应符合不同评价阶段、不同层级规划和设计项目的特点。
7.2.1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宜优先采用规模核算方法确定,不具备条件的采用简易评估。 核算地块内具有渗透、渗滤及滞蓄功能的各类设施能够达到的可调蓄容积,计算方法见附录F。 核算可调蓄容积对应能达到的设计降雨量见附录G; b 无可渗透调节设施控制的地块的流量径流系数见附录F,按流量径流系数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之和为1【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试行)》,简易评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2.2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区域内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加权平均值。有条件的地区,可采 用模拟法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及技术要求按GB51345执行
年径流污染物削减率评价
3.1具备条件的,通过现场实测确定设施对雨水径流中固体悬浮物(SS)的平均削减率;不具 时,雨水径流污染物的削减率参考值见附录F。 3.2区域的年径流污染物削减率,可通过各个设施的年径流污染物削减率加权平均值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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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料积累较丰富的地区,宜采用水力算法进行峰值流量径流控制评价。相关选取和参 数取值应符合不同地区的特点,宜通过数据收集、建立、参数率定、效果评估等步骤,比较开发前 后的特定降雨条件下的雨水径流情况,评估雨水峰值径流控制程度, 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流量径流系数进行简易评估,各类下垫面流量径流系数见附录F,核算评价 区域内不同下垫面的面积的加权平均值,得出该区域峰值
,7.6.1内涝防治标准评价包括管网评价和综合防涝标准的评价。 7.6.2管网和综合防涝标准的评价按GB50014及GB51222的核算方法进行,宜优先采用 进行评价。
核算评价区域内的河渠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等总面积,占区域总面积的 市开发建设前后现状水域总面积不应减少
水功能区达标评价宜参考《湖北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与考核技术方案》确定的方法。 核算评价区域内满足水功能区划设定水质目标的水系面积,占区域水系总面积的比例,评 区达标率。
根据城市多年气温监测数据,核算对比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区域前后的城市建成区和郊区的夏 9月)平均气温差值,评估城市热岛效应变化情况。
附录A (资料性) 湖北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区划图 图A.1给出了湖北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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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图依据表G.1绘制
注:本图依据表G.1绘制
图A.1湖北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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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 低影响开发设施适用范围
透水铺装主要适用于广场、停车场、人行道以及车流量和荷载较小的道路,如建筑与小区道路、市 政道路的非机动车道等。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还可适用于轻型荷载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地下水位 或不透水层埋深小于1.0m时不宜采用透水铺装。
绿色屋顶适用于符合屋顶荷载、防水等条件的平屋顶建筑和坡度小于15%的坡屋顶建筑,屋面坡度 大于15%时不宜进行绿化种植
下沉式绿地可广泛应用于城市建筑与小区、道路、绿地和广场内,
参透塘据适用于江水期积较大(人于ha) 且具有一定空间条件的区域,但应用于径流污染严重、 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小于1m及距离建筑物基础小于3m(水平距离)的区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生物滞留设施主要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内建筑、道路及停车场的周边绿地,以及城市道路绿 市绿地内。
B.6阶梯式生物滞留带
雨水湿地适用于具有一定空间条件的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城市绿地、滨水带等
B. 10 雨水调蓄池
主要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内建筑、道路及停车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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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渠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及公共绿地内转输流量较小、且土壤渗透情况良好的区域,地下水位较高、 径流污染严重及易出现结构塌陷等区域不宜采用渗渠。
植草沟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等不透水地面的周边,城市道路及城市绿地等区域, 也可作为生物滞留设施、湿塘等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预处理设施。植草沟也可与雨水管渠联合应用,场地 竖向允许且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也可代替雨水管渠。不适用于坡度大于15%的区域和地下水位较高区 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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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 各类用地中低影响开发设施选用指引 表C.1给出了各类用地中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用指引
表C.1各类用地中低影响开发设施选用指引
附 录 D (资料性) 常用海绵型材料 表D.1给出了常用海绵型材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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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D.1常用海绵型材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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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海绵型材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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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D.1常用海绵型材料设备(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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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D.1常用海绵型材料设备(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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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资料性) 胡北省低影响开发设施植物选用指引 发设施植物选用指引。
表E.1湖北省低影响开发设施植物选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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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湖北省低影响开发设施植物选用指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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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湖北省低影响开发设施植物选用指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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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湖北省低影响开发设施植物选用指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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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湖北省低影响开发设施植物选用指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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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湖北省低影响开发设施植物选用指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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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海绵城市常用计算方法
F.2.1综合径流系数应根据下垫面种类按下式(F.1)加权平均计算:
F.2.1综合径流系数应根据下垫面种类按下式(F.1)加权平均计算:
式中: 中, 亚一综合径流系数; 汇水面上各类下垫面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各类下垫面的雨量径流系数,宜按照实测数据确定,当缺乏资料时,可按表F,1取值 F 汇水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2初期雨水弃流量按下式(F.2)计算:
W一初期雨水弃流量,单位为立方米(m) 一初期径流厚度,单位为毫米(mm),当无资料时,屋面弃流径流厚度可采用2~3mm,地面弃 流可采用35mm,市政路面可采用4~8mm; F一汇水面积,单位为公顷(hm)。 .2.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需蓄水容积宜根据本地多年记录的分钟降雨数据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采用水力计算确定CJJ/T 283-2018标准下载,如无条件,可采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推荐的容积法按下式(F.3)进 行计算。
式中: V一需蓄水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 F一汇水区域面积,单位为公顷(hm); H一设计降雨量,单位为毫米(mm),对应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按表B.1取值; R一一雨量径流系数,多种用地性质时采用加权平均值。 .2.4渗蓄设施的蓄水容积计算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渗透功能的综合设施,蓄水最大深度应根据该处设施上沿高程最低处确定; b 用于接纳初始阶段降雨的雨水罐、雨水池等,可蓄水容积应结合所蓄雨水的利用安排确定,雨 前不能及时排空的容积不应计入核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蓄水容积; 每处设施计入总调蓄容积不应大于设计降雨量下其汇水面内的实际降雨径流量; d 每处设施计入总调蓄容积应不大于一个周期内排放量、水体渗透量、水面蒸发量和回用量之和 其中排放量根据可排空的体积确定,回用量根据实际回用水量确定,水体渗透量和水面蒸发量 根据计算确定。一般取一个周期24h。 e 对于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等顶部或结构内部有蓄水空间的渗透设施,设施规模应按照以下方 法进行计算。对透水铺装等仅以原位下渗为主、顶部无蓄水空间的渗透设施,其基层及垫层空 隙虽有一定的蓄水空间,但其蓄水能力受面层或基层渗透性能的影响较大,因此透水铺装可通 过参与综合雨量径流系数计算的方式确定其规模
F.2.5渗透设施有效调蓄容积按下式(F.4)计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4部分:电气装备电线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 GB/T6995.4-2008》DB42/T 1714202
式中: Vs一渗透设施的有效调蓄容积,包括设施顶部和结构内部蓄水空间的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 V一渗透设施进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可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推荐的“容积法”计 算; W一渗透量,单位为立方米(m)。
F.2.6渗透设施的日雨水渗透量按下式(F.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