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 75-2018 地震灾害遥感评估 建筑物破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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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 75-2018 地震灾害遥感评估 建筑物破坏.pdf简介:

"DB∕T 75-2018 地震灾害遥感评估 建筑物破坏"是中国的一项国家标准,全称为《地震灾害遥感评估 建筑物破坏等级划分》。该标准主要针对地震后,利用遥感技术对建筑物的破坏情况进行评估,提供了一套科学、系统的方法和标准。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地震灾害后,如何通过卫星遥感图像分析,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如完好、轻微破坏、中度破坏、严重破坏和完全破坏)进行分类和评估。这在地震应急救援、灾后重建规划以及灾害损失评估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提高灾害响应的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遥感技术,可以快速获取大面积受灾区域的影像,对比灾前数据,及时发现和评估建筑物的破坏情况,对于灾害的早期预警、搜救、灾后重建等工作具有显著帮助。总的来说,DB∕T 75-2018 是地震灾害应急响应中遥感技术应用的重要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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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基于遥感的建筑物震害评估内容、方法及成果表达。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遥感开展建筑物破坏评估

地震灾害遥感评估 建筑物破坏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YD/T5120-2015》,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950一2009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 GB17740地震震级的规定 GB/T18207(所有部分)防震减灾术语 GB/T18208.4一2011地震现场工作第4部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 GB/T24335一2009建(构)筑物地震破坏等级划分 DB/T80一2018地震灾害遥感评估产品产出技术要求

GB/T14950一2009、GB/T18207(所有部分)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单体建筑物 singlebuilding 每一个独立的建筑物。 3.2 群体建筑物 group buildings 某个区域内相邻的、空间组织上紧密联系的若干建筑物

4.1震级和量级的使用规定

4.1.1 利用遥感评估建筑物破坏,应使用GB17740规定的震级M。 4.1.2 数量词采用密集、稀疏、绝大多数、大多数、多数、少数、个别,对应数量范围采用如下搭接方式 界定: a)“密集”为40%以上; b)“稀疏”为10%~45%; c)“绝大多数"为80%以上; d)“大多数”为60%~90%; e)“多数”为40%~70%; “少数”为10%~45%;

g)“个别”为10%以下。 主:采用搭接方式是为了实现鲁棒性,即避免因为指标的细小变化造成结果归类

建筑物破坏遥感评估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地震灾区遥感影像收集与处理; b)建筑物破坏评估; c 评估结果的评价与修正。

建筑物破坏遥感评估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地震灾区遥感影像收集与处理; b)建筑物破坏评估; c)评估结果的评价与修正

4.3.1单体建筑物类型

综合考虑建筑物抗震能力和遥感可判读性,单体建筑物划分为下列类型: a)高层建筑物:8层(含)以上钢框架结构、钢框架一支撑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 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和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等建筑物; b)多层建筑物:3层~7层砌体结构、框架结构、底部框架和内框架结构等建筑物; 低矮建筑物:1层~2层砌体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结构和土石结构等建筑物; d)工业厂房:钢结构、钢筋混凝土柱排架结构和砖柱排架结构厂房等; e)大型空旷房屋:大型排架结构房屋或空旷房屋。如大型体育场馆、剧院、俱乐部、礼堂等; 其他房屋:简易房屋,含土窑洞、简易石墙承重房等

4.3.2群体建筑物主要类型

4.3.2.1群体建筑物破坏提取单元宜选取街区、自然村等自然状态分布的区域。 4.3.2.2群体建筑物的主要类型以提取单元内栋数或面积最多的同一类单体建筑物类型来表示,

4.3群体建筑物根据受损程度及其遥感特征表现,划分为下列3种破坏类别 a)密集倒塌; b)稀疏倒塌; c)无倒塌。

a)绝大多数倒塌; b)大多数倒塌; c)多数倒塌。 稀疏倒塌类别细分为:

a)绝大多数倒塌; b)大多数倒塌; c)多数倒塌 稀疏倒塌类别细分为

a)少数倒塌; b)个别倒塌。

DB/T 75=2018

5.1.1震后收集的机载(含无人机)或星载高空间分辨率遥感影像应覆盖地震灾区可能存在建筑物破 坏的范围。 5.1.2遥感影像应包括影像数据文件和影像数据说明文件,影像数据文件格式应满足通用遥感图像处 理软件的要求

5.1.3遥感影像应包括下列说明

数据源名称; 传感器类型; c) 数据获取时间; d) 波段信息; e) 空间分辨率; f) 数据格式; g) 覆盖范围: h) 相机参数、卫星轨道参数(或飞机飞控参数)。 5.1.4 遥感影像应完成辐射校正、几何校正处理

收集用于建筑物破坏解译的遥感影像时,应综合考虑地震强度、单体建筑物或 式、可用遥感影像等因素,按照表1确定其最低空间分辨率,

物破坏目视解译遥感影像最低分辨率要

.2.2应用遥感影像自动或半自动识别建筑物破坏类别时,可按照表1确定遥 条低分辨率。

应根据地震震级大小确定遥感影像处理范围,其要求如下: M≥8.0级地震,应优先处理以震中为中心,半径为100km~240km范围内的全部县级及以 上城市和部分接近震中区的乡镇级驻地影像; 7.0级≤M<8.0级地震,应优先处理以震中为中心,半径为50km~120km范围内的全部县

级及以上城市和部分接近震中区的乡镇级驻地影像: 6.0级≤M<7.0级地震,应优先处理以震中为中心,半径为25km~60km范围内的全部乡镇 级及以上驻地和部分村落影像。 5.3.1.2可有效判定地震发震构造位置及方向时,垂直于地震构造走向的数据处理范围可取5.3.1.1规 定范围的1/2。 5.3.1.3可确定严重受灾区域的准确范围时,应优先处理该范围居民地的遥感影像。居民地按照 5.3.1.1的规定进行选择

5.3.2.1应用大比例尺数字地形图或正射遥感影像,或数字高程数据作为参照,对遥感影像进行几 何精校正和正射校正。 5.3.2.2具有地震灾区多时相遥感影像时,应以某一时相影像为基准,将其他时相影像进行配准。 5.3.2.3应根据需要,对遥感影像进行重采样、影像镶嵌、融合等处理。 5.3.2.4应根据待识别的建筑物遥感影像特征,选取一种或多种光谱增强和空间增强方法对遥感影像 进行处理。 5.3.2.5应根据破坏判别与应用的不同需求,对影像进行压缩、目标区域子图像抽取等处理,减少数据

建筑物类型遥感解译标志包括遥感影像显示的建筑物尺度规模、几何形状、阴影长度、屋面纹理和 颜色等影像特征,其特征描述见表2

表2建筑物类型遥感解译标志

6.2建筑物破坏遥感解译标志

6.2.1单体建筑物破坏遥感解译标志

体建筑物破坏遥感解译标志包括单体建筑物在遥感影像上的几何形状、空间布 边堆积物等影像特征,其特征描述见表3。遥感影像分辨率较高时,单体建筑物

的遥感解译标志见表4。

表3单体建筑物破坏遥感解译标志

体建筑物未倒塌细分类别遥感解译标志

间分布特征等,其特征描述见表5。遥感影像分辨率较高时,群体建筑物密集利 感解译标志见表6。

表5群体建筑物破坏遥感解译标志

建筑物密集倒塌和稀疏倒塌细分遥感角

DB/T 752018

.1.1评估单体建筑物破坏类别时,应对照遥感影像逐栋画出建筑物轮廓或标出中心点,估算建筑物 占地面积,依据6.1规定的解译标志确定建筑物类型,依据6.2.1规定的解译标志确定建筑物破坏类别 将解译的建筑物占地面积、类型和破环类别填写到表A.1中。 .1.2评估群体建筑物破坏类别时,应对照遥感影像画出群体建筑物边界或标出中心点,依据4.3.2和 .1的规定确定破坏提取单元的主要建筑物类型,依据6.2.2规定的解译标志确定破坏提取单元的建筑 物破坏类别,并将解译的主要建筑物类型和破坏类别填写到表A.2中。

7.2自动或半自动提取

7.2.1当同时收集到震前、震后遥感影像时,应采用变化检测方法;只有震后遥感影像时应采用监督或 作监督分类、面向对象分类等方法。 7.2.2应识别建筑物空间位置,估算建筑物占地面积,判定建筑物类型和破坏类别。单体建筑物破坏 平估结果按表A.1填写,群体建筑物破坏评估结果按表A.2填写。 7.2.3提取方法所需分类样本的选取应遵循第6章解译标志的规定

8.1评估结果的评价与修正

采用自动或半自动识别方法提取的单体或群体破坏结果GB∕T 17795-2019 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以及快速目视解译的群体建筑物破坏结 果,应采用建筑物破坏地震现场调查资料或局部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目视解译结果,进行精度评价与 修正。

8.2地震现场调查与结果修正

8.2.1应按照建筑物类型及其破坏类别的遥感解译结果,选取地震灾区部分区域,开展地震现场建筑 物破坏调查。 8.2.2地震现场调查内容应包括建筑物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层数、建成年代、用途、破坏等级等,按照 表B.1填写调查表,并拍摄典型破坏照片。 8.2.3地震现场调查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应按照GB/T18208.4一2011中4.3.1的规定,分为钢结构、钢 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石结构、工业厂房、公共空旷房屋。 8.2.4地震现场调查的建筑物破坏等级应按照GB/T24335一2009中3.4的规定,分为毁坏、严重破 坏、中等破坏、轻微破坏和基本完好5类。 8.2.5应根据地震现场调查结果,对遥感解译的建筑物类型和破坏类别进行精度评价与修正。

9.1建筑物破坏评估结果应包括建筑物类型、破坏类别、楼层数、占地面积等主要属性信息。 9.2建筑物破坏评估结果应采用下列形式表达: a)单体建筑物破坏评估结果应以点状或面状失量地理空间数据表达; b)群体建筑物破坏评估结果应以破坏提取单元的中心点或面状矢量地理空间数据表达 建筑物破坏评估结果的数据格式应满足DB/T80一2018图件制作和报告编写要求

DB/T75—2018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物破坏类别遥感解译结果单体建筑物破坏类别遥感解译结果按表A.1填写,群体震害等级解译结果按表A.2填写。表A.1单体建筑物破坏类别遥感解译结果占地面积序号建筑物名称建筑物类型楼层数破坏类别破坏特征描述解译人解译日期m?建筑物类型见4.3.1。破坏类别见4.4.1和4.4.2。表A.2群体建筑物破坏类别遥感解译结果序号地点名称主要建筑物类型平均楼层数破坏类别破坏特征描述解译人解译日期主要建筑物类型见4.3.2。破坏类别见4.4.3和4.4.4。8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地震现场建筑物破坏调查结果

DBJ50/T-232-2016标准下载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地震现场建筑物破坏调查结果

表B.1地震现场单体建筑物破坏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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