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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222-2011《建筑工程可持续性评价标准》.pdf简介:
"JGJ/T 222-2011《建筑工程可持续性评价标准》"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布的一份国家标准。这份标准主要针对建筑工程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价,目的是为了推动和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它详细规定了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营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内的环境、经济、社会三个方面可持续性的评价指标、方法和要求。
该标准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环境可持续性:评价建筑对环境的影响,包括能源消耗、资源使用、废物管理、空气质量、噪声控制等。 2. 经济可持续性:评估建筑的经济效益,如运行成本、维护费用、使用寿命、经济效益等。 3. 社会可持续性:考虑建筑对社区和人类福祉的影响,如社区参与、健康与安全、教育和文化价值等。
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有效地引导和促进建筑行业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考虑环境、经济和社会的综合影响,实现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城市建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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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 =CwXSXTXI
(5. 2. 11)
式中:Hw 供暖设备的耗水量(m); Cw—单位建筑面积供暖设备的日均耗水量[m²/(d· m2)];
H.=C.XSX TX I
DB62∕T 3176-2019 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墙体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5. 2. 12)
式中: V 非供暖用水设备的耗水量(m)
Vw =IX ZVw X T
(5. 2. 13)
5.2.14非供暖设备的耗电量宜按下式计算:
5.2.14非供暖设备的耗电量宜按下式计算
Fe=l× Z >P: X T:
(5. 2. 14)
式中: F 非供暖设备的耗电量(kWh); :P;一一第i种设备的功率(kW); T;—一第i种设备的年均运行时间(h/a); l一一建筑工程生命周期(a)。 5.2.15运行维护阶段建筑设备的功率、日能耗量、日耗水量应 根据建筑图的设计参数及拟选用设备的技术参数确定;建筑设备
式中 Fe 非供暖设备的耗电量(kWh); P; 第i种设备的功率(kW); T;—一第i种设备的年均运行时间(h/a); 建筑工程生命周期(a)
T;一一第i种设备的年均运行时间(h/a): l一一建筑工程生命周期(a)。 5.2.15运行维护阶段建筑设备的功率、日能耗量、日耗水量应 根据建筑图的设计参数及拟选用设备的技术参数确定;建筑设备 的年均运行时间可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 5.2.16运行维护阶段各单元过程的输入和输出应按整个运行维 护阶段汇总,并记人整个运行维护阶段的基本流。 5.2.17拆除阶段固体废弃物的数量应根据结构形式和设计文件 估算,可回收材料的数量应从建筑物拆除所排放的固体废弃物总 量中折减,
5.3.1建筑工程可持续性评价所要求的清单数据应包括各类建 筑材料及建筑构配件加工制造的清单数据、施工过程的清单数 据、运行与维护阶段的清单数据以及建筑物拆除的清单数据。 5.3.2清单数据应涵盖实现一个功能单位的功能所需的原材料、 能源的检人业 物E
1 根据所评价建筑工程特有的单元过程的投入和排放进行 收集; 27 根据不同区域同一单元过程的投入排放数据综合确定; 3根据工艺流程理论推导能够代表一般技术水平下的行业
5.3.4收集的环境影响清单数据结果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格式 进行整理。
5.3.5常见单元过程的清单排放数据宜按本标准附录
5.4.1评价数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环境影响类型的污染排放物换算为该类型代表当量物 质的潜值; 2各种环境影响类型的货币化权重。 5.4.2污染物换算为环境影响类型代表当量物质的潜值应按本 标准附录A表A.0.2确定。 5.4.3各种环境影响类型的货币化权重应按本标准第6.3.1条 至第6.3.16条规定的方法确定
5.4.3各种环境影响类型的货币化权重应按本标准第6.3.1条
5.5.1运行维护阶段清单数据的输出应折减绿化吸收二氧化碳 和二氧化硫的质量;对于建筑场地原来是绿化场地的,在清单数 据的输出中应增加原有绿化植被所能吸收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 质量。
5.5.2绿化植被吸收二氧化碳的质量宜按下式计算:
Ac = lX SG X kc X T
As = l X Sc Xks
中:As绿化植被吸收二氧化硫的质量(kg); Sc一一建筑场地的绿化面积(hm²); ks一绿化植被年吸收二氧化硫的平均能 [kg/ (hm² : a)];
l一建筑工程生命周期(a)
5.4对于有中水处理系统的建筑工程,运行维护阶段清耳 的输人流应折减中水系统产生的中水量。中水处理设施产生 水量宜按下式计算:
Vro一中水处理设施每年的中水产量(m3/a); l一一建筑工程生命周期(a) 5.5对于利用太阳能进行发电的建筑,运行维护阶段清单 的输人流应折减由太阳能发电产生的电能。利用太阳能发电 的电能应按下式计算:
5.5.5对于利用太阳能进行发电的建
5.5.5对于利用太阳能进行发
据的输人流应折减由太阳能发电产生的电能。利用太阳能 生的电能应按下式计算:
5.5.6对于利用其他形式的可再生能源的建筑
5.6.1建筑材料生产和建筑构配件加工制造、施工安装阶段、 运行维护阶段和建筑物拆除的输人和输出应汇总为建筑工程生命 周期的输入和输出,并应作为建筑工程可持续性评价的基本流。 汇总数据应按本标准附录A表A.0.1和表A.0.2的格式进行 整理。
5.6.2各类数据间的计算及转化关系应符合下列流程
5.6.2各类数据间的计算及转化关系应符合下列流程: 1搜集和整理基础数据; 2根据基础数据和清单数据计算相应单元过程的资源消耗 及环境排放,并将其汇总为建筑工程生命周期内的资源消耗及环 境排放; 3将资源消耗及环境排放数据按环境影响潜值转化为各环 竟影响类型的特征化值; 4根据各环境影响类型特征化值和相应的权重计算得出最 终的环境影响值,
6.1.1建筑工程可持续性评价的影响类型应分为环域
6.1.1建筑工程可持续性评价的影响类型应分为环境负面影响、 资源和能源消耗两大类: 1环境负面影响包括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消耗、环境酸 化、水体富营养化、大气悬浮颗粒物、固体废弃物、光化学污 染、水体毒性、水体悬浮物等指标。 2资源和能源消耗包括:水资源消耗、化石能源消耗、其 他矿物资源消耗等指标。
.2代表各种环境影响类型的当量污染物质应符合表6.
表各种环境影响类型的当量污染物质应符合表6.1.2
表6.1.2各种环境影响类型当量污染物质
球气候变暖的特征化值应按
IG = M: × PGi
6.2.2臭氧层消耗的特征化值应按下式计算:
6.2.2臭氧层消耗的特征化
Io = ZM: X Po
IA = ZM; XPAi
6.2.4水体富营养化的特征化值应
Ie = ZM: X Pei
第i种污染物质的水体富营养化影响潜值(kgNOx 1 eg/kg污染物质)。 光化学污染的特征化值应按下式计算:
6.2.6各种大气悬浮颗粒物可不作当量化处理,环境影响潜值 应均为1。 6.2.7固体废弃物可不进行细分和当量化处理,环境影响潜值 应均为1。
Iw = ZM; X Pwi
FWi 第种行柔物顶的尔体每性京 污染物质)。 6.2.9水体悬浮物可不作当量化处理,.环境影响潜值均应为1。 6.2.10 )水资源消耗的特征化值应按下式计算:
6.2.9水体悬浮物可不作当量化处理,环境影响潜值均应为1。
6. 2.11 化石燃料消耗的特征化值应按下式计算
(6. 2. 10)
Ff = ZF; ×^
(6. 2. 11)
6.2.12特征化数据应根据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
6.3.1各环境影响类型的权重应采用货市化权重因子,货市化 权重因子应根据修正的环境税、排污费率及矿产资源税确定。 6.3.2环境影响类型的货币化权重应按下式计算:
6.3.1各环境影响类型的权重应采用货市化权重因子,货市化
6.3.1各环境影响类型的权重应采用货市化权重因子,货市化
w; = Zeij X pi
6.3.3污染物质的影响潜力系数e应按下式计算:
f; Xaj eij Zfi Xaj
式中:f,第ü种污染物质的环境影响潜力系数; α;—第i种污染物质的年排放量。
中:巧 第了种污染物质的环境影响刀系数: a;一一第j种污染物质的年排放量。 6.3.4全球气候变暖的货市化权重宜根据国家因全球气候变暖 造成的经济损失确定,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G 全球气候变暖的货市化权重; 估算的由于气候变暖造成的GDP损失; ac 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6.3.5臭氧层消耗的货币化权重宜根据国家为削减臭氧层消耗 物质排放的资金投入确定,应按下式计算:
物质排放的资金投入确定,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o 臭氧层消耗的货市化权重; Do—一国家进行削减臭氧层消耗物质项目的总投入(元); Ro——共计削减(包括计划削减)臭氧层消耗物质的当量 (kgOPD) 。 6.3.6环境酸化的货币化权重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A 环境酸化的货币化权重; 第种污染物质的环境酸化影响潜值; pAj一第i种污染物质的排污费。 6.3.7水体富营养化的货币化权重应根据下式计算
6.3.7水体富营养化的货币
式中:E 水体富营养化的货币化权重; 第i种污染物质的富营养化影响潜值 aj 一一第i种污染物质的区域年排放总量; 加;一第i种污染物质的排污费。 6.3.8太气浮颗粒物的货币化权重应按下式计算
PAj Xaj XPAj PAi X a;
某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cs=N Ps X aj
式中:Ws 大气悬浮颗粒物的货币化权重; Psj 第;种污染物质的大气悬浮颗粒物质的影响潜值; a; 一一第j种污染物质的区域年排放总量; psi 第种悬浮颗粒物质的排污费
PLj X aj X PLj
(6. 3. 10)
式中: 光化学污染的货市化权重; PL;——第i种污染物质的光化学污染影响潜值; a;一一第j种污染物质的区域年排放总量; Plj 一一第i种污染物质的排污费。 6. 3. 11 水体悬浮颗粒物的货市化权重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排污
plj一—一第i种污染物质的排污费。 6.3.11水体悬浮颗粒物的货币化权重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排污费 率确定。
6.3.11水体悬浮颗粒物的货币化权重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排污费
施工组织设计3.12水体毒性的货市化权重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w 水体毒性的货币化权重; ; 一一第i种污染物质的区域年排放总量; pwi一一第i种污染物质的排污费。 6.3.13水资源消耗的货币化权重应以水资源费为基础按下式 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