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及审查要点培训讲义(20151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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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合理确定公共建筑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 的耗电输热比和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 电输冷(热)比。 审查要点: (1)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 凤空调系统凤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等的有关 规定。 (2)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 比比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设计规范》GB50736规定值低20%

8.3.2公共建筑暖通空调水系统的水泵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 节能型产品,并应采取措施控制水泵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审查要点: (1)有较大振动和噪声的水泵基础应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2)水泵的效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 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8.3.3公共建筑循环冷却水系统采用节水技术。 ■审查要点: 避免停泵时的泄水和启泵时的补水浪费,循环冷却水系统讼 置的水处理措施(如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等 。

GB∕T 39972-2021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技术规范8.4.1合理确定公共建筑集中通风空调系统风机 的单位风量耗功率。 ■审查要点: 凤机的单位凤量耗功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 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等的有关规定

8.4.1合理确定公共建筑集中通风空调系统风机 的单位风量耗功率。 ■审查要点: 凤机的单位凤量耗功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 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等的有关规定

8.4.2风机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节能型产品,并采 取措施控制风机、风管和风口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审查要点: (1)有较大振动和噪声的风机、风管和风口采取 消声减振措施。 (2)风机设备使用电机的能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纫 》GB18613规定的2级及2级以上能效指标的要求

.3采取措施降低公共建筑供暖、通风与空调 统能耗。 审查要点: 过渡季节降低供暖、通凤与空调系统能耗,包括: 全空气系统全新风或可调新风比运行:过渡季改变 新风送风温度;优化冷却塔供冷运行时数、处理负 荷及调整供冷温度等节能措施。对于采用分体空调 且可随时开窗通风的公共建筑以及过渡季节无供冷 需求的公共建筑此条可不做要求。

.4.4重要区域气流组织合理,采取有效措施控 别室内潜在空气污染源对室内环境的影响。 审查要点: (1)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区域的通凤设计 参数应保证其负压。 (2)重要功能区域供暖、通风与空调工况下的气 流组织满足室内热环境参数设计要求,排风口与新 风取风口之间应采取防串流技术措施。 (3)重要功能区域指的是主要功能房间,高大空 间(如剧场、体育场馆、博物馆、展览馆等), 及对于气流组织有特殊要求的区域。

18.4.5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统未端现场可独立调节。 ■审查要点: 采暖、空调未端可独立启停的房间数量比例应达到 70%;新风系统不要求末端独立调节。 8.5可再生能源利用 ■8.5.1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时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 生能源系统。 ■审查要点: ■地源热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源热 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的规定,其他可 再生能源系统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8.4.5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统末端现场可独立调节。 ■审查要点: 采暖、空调末端可独立启停的房间数量比例应达到 70%:新风系统不要求末端独立调节。

8.5.1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时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 生能源系统。 ■审查要点: 地源热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地源热 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的规定,其他可 再生能源系统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6.1废气应达标排放,合理布局建筑物的废气排放口及 量,避免因排气口设置不当而产生的环境影响。 审查要点: (1)产生的废气(油烟)经处理后应达到《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的规定。 (2)油烟需通过专门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昆明市餐 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排放要求。 (3)地下商业和地下停车场等地下设施的排风口不得 朝向人行道、住宅楼、商业区、幼儿园、建筑窗户等每 感点,且应远离人群密集区及涡流区,并尽量设计在绿 化带等隐蔽地区,其高度应大于室外地坪2.5米。

8.6.2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设有监测控制系 统并进行冷热量计量。 ■审查要点: ■设置监测控制系统,并对冷热源的冷热量进行计量

9.1.1在保证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以减少电能 损失和便于维护管理为目标,综合考虑经济性和技术 先进性,合理确定供配电系统设计方案。

2.1对于三相不平衡、采用单相配电和谐波超 的供配电系统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审查要点: (1)三相不平衡或采用单相配电的供配电系统, 应采用分相无功自动补偿装置。 (2)当供配电系统谐波或设备谐波超出国家或地 方标准的谐波限值规定时,宜对建筑内的主要电气 和电子设备或其所在线路采取高次谐波抑制和治理

9.3.1控制夜间的夜景照明产生的光污染。 ■审查要点: 夜景照明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 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

9.3.1控制夜间的夜景照明产生的光污

①夜景照明的照明光线应严格控制在场地内【四层】3969平米局部三层教学楼(电算、建筑、结构图、答辩PPT),超出 场地的溢散光不应超过15%; ②应严格控制夜景照明设施对住宅、公寓、医院病 房等建筑产生干扰光,并应满足《城市夜景照明 设计规范》JGJ/T163第7.0.2条的要求: ③应合理设置夜景照明运行时段,及时关闭部分或 全部景观照明内透光照明: ④玻璃幕墙和表面材料反射比低于0.2的建筑立面 照明宜采用内透光照明与轮廓照明相结合的方式 ,不应采用泛光照明方式; ③初始灯光通量超过1000lm的光源宜采取遮光角 措施。

3.2在满足用户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以充分利 天然采光为自标,综合考虑经济性和技术先 进性,合理选用高效光源和节能灯具,并符合 列要求 1、照明功率密度值、室内照度、眩光值和一般显 色指数等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 车场等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除外)的照明系统采取 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

(1)居住建筑公共区域和公共建筑所有区域的照 明功率密度值、照度、统一眩光值(UGR)、照 明光源的色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 标准》GB50034的规定。 (2)合理进行照明系统分区设计,应根据自然光 利用分区、功能分区、作息差异分区等进行照明设 计;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除外)应采取声控、 光控、定时控制、感应控制的一种或多种结合的节 能控制措施,或采取照度调节的节能控制装置。

9.3.2节能控制措施

9.4.1电气设备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电气 产品,并符合下列要求: 1、合理选用电梯和自动扶梯,并采取电梯群控、托 梯自动启停等节能控制措施。 2、变压器和电机等电气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 准的节能型产品

(1)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具有节能拖动及节 能控制装置,当2台及以上的电梯集中布置时,其 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 (2)配电变压器选用D,ynll结线组别的变压器, 其能效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交 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0052中规定的节能评 价值的要求。 (3)电梯电机能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型 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8613规定的2级及2级以上能效指标的要求

HJ 8.2-2020标准下载5.1大型公共建筑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 量并实现能耗的在线监测 审查要点: (1)应对照明插座用电、空调用电、动力用电和 特殊用电设置电量分项计量装置。 (2)能耗监测系统应满足《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 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 导则》的规定。

9.6.1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时采用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 能源发电系统。 ■审查要点: (1)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JGJ203的相关规定。 (2)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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