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4089-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Y/T 4089-2020 滩海石油工程电气设计规范.pdf简介:
"SY/T 4089-2020 滩海石油工程电气设计规范.pdf" 是中国石油工业标准中的一份技术规范文档。这份规范主要针对滩海石油工程(位于沿海滩涂或近海区域的石油和天然气开发项目)的电气设计,它提供了一套详细的指导原则和要求。它涵盖了电气系统的规划、设计、设备选择、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旨在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同时也符合环保和节能的要求。2020版的更新可能包括了新的技术标准、安全规定和环保政策,以适应石油行业的发展和变化。对于从事滩海石油工程电气设计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来说,这份规范是重要的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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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用电负荷的重要性,可
c)工艺置换负荷:人工岛、平台上主电源维修或故障时,对海底管线进行油水置换时的用电负 1.2根据用电负荷的运行工况,可分为: a)连续运行负荷:长期连续运行的用电设备 b)间断运行负荷:偶然短时、短时或重复短时使用的用电设备。 c)备用负荷:处于停止状态的用电设备
负荷计算宜选用需要系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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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P一总计算负荷的有功功率,单位为千瓦(kW); Q。—总计算负荷的无功功率,单位为千乏(kvar); P一单台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单位为千瓦(kW); K。一单台用电设备的需要系数,一般取值0.8~1.0: K—单台用电设备的同时系数,连续运行负荷一般取值0.7~1.0,间断运行负荷一般取值0.3 0.52015年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真题及答案,备用负荷通常不计算; tg, 单台用电设备的功率因数的正切值
4.1.1人工岛、平台的电源应包括主电源与应急电源。 4.1.2主电源可以是发电机组或陆岸电源。 4.1.3应急电源可以是柴油发电机组、蓄电池组、交流不间断电源的部分或全部
台备用发电机组。 4.2.2采用陆岸电源作为主电源时,应保证供电的质量和供电的可靠性,根据输电距离及最大用电负 奇等因素综合确定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并根据生产规模确定供电方式。在人工岛、平台上便于连接 岸电电缆的适当位置应设置岸电电缆连接箱。岸电电缆连接箱与主配电盘之间应采用固定敷设的电 缆连接。 4.2.3变压器的容量和数量应能在其中一台停止工作时,保证人工岛、平台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用电 需要
4.3.1采用柴油发电机组的应急电源,当主电源供电失效时,应急发电机组应在45s内自动启动并完 成应急负荷的供电。 4.3.2采用蓄电池组的应急电源,当主电源供电失效时,蓄电池组应不需要再充电即能向应急负载供 电,且在整个放电期间的电压变化应能保持在额定电压的土12%范围内。在应急配电盘或控制室内 应装设应急电源的蓄电池正在供电的指示器。 4.3.3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的应急电源,当主电源供电失效时,交流不间断电源应能立即不间断地接 替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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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供电范围和时间符合4.3.4.1至4.3.4.3的规定。 .3.4.1为下列应急负荷供电18h: a)应急照明处所:救生及消防设备处所,主要通道、梯口、出人口,主发电站及机器处所,控 制室及配电室,消防设备存放地点,消防泵处所、喷淋水泵间及其控制处所,消防员装备存 放处所,所有的逃生通道,所有救生艇筱的集合点、登乘点和外,通信及有关应急设备处 所,直升机降落区。 b)信号设备和报警设备:信号灯、通信设备、火灾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手动火灾报警按 钮、所有的紧急状态下所需的内部信号设备。 c)应急发电机供电的消防泵。 d)紧急切断的重要设施(中央控制盘及应急关断盘)。 e)其他影响人工岛、平台安全的重要设备。 .3.4.2为标示人工岛、平台的专用标志和信号设备供电96h。 .3.4.3火灾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中央控制盘和应急关断盘应由交流不间断电源供电,至少为 Omin
5.1.1电气设备应适应的环境条件:
a)人工岛、平台所在地区最高和最低坏境温度。 b)人工岛、平台正常生产中所产生的振动和冲击。 c)潮湿空气、霉菌。 d)盐雾、油雾、二氧化硫及硫化氢等化学活性物质。 e)危险区域中的石油气、天然气。 5.1.2交流电气设备应能在供电电源的谐波成分不大于5%的情况下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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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应避免设置电气设备。若不可避免,应采用符合该区域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 5.2.2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应考虑安全操作和便于维修。 5.2.3低压配电盘不靠墙安装时,盘前通道不应小于0.8m,盘后通道不应小于0.6m,侧面通道不应 小于0.6m。若低压配电盘正面双向布置,盘前通道不应小于1.1m。 5.2.4低压配电盘长度超过4m时,其盘后通道的两端均应设出口,且配电室两端应设向外开的门。 5.2.51 低压配电盘的结构型式可在前面和侧面维修时,盘后可不设通道。 5.2.6主配电盘应靠近主发电站或者变压器室布置, 5.2.7配电盘的后面和上方不应设有水管、油管、蒸汽管、油柜及其他液体容器。 5.2.8配电盘的前后均应铺设防滑和耐油的绝缘橡胶板、绝缘地毯或经绝缘处理的木格栅。 5.2.9应急电源和应急配电盘应安装在容易到达并便于操作的地方,当主电源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 时,不影响应急电源的供电。 5.2.10应急配电板盘与应急发电机宜安装在同一处所。 5.2.11 应急发电机与日用燃油柜可处于同一处所,应保持安全距离。 5.2.12 应急发电机室外应设置应急机组油路的紧急切断措施。 5.2.13 蓄电池不应与应急配电盘安装在同一处所,采用免维护蓄电池及其配套设备时除外。 5.2.143kV~110kV电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GB50060的要求,
5.3.1电气设备应为船用型产品,并取得第三方机构检验证书。 5.3.2电力变压器宜选用空气冷却的干式变压器,宜安装在变压器室内。并联运行的变压器应有相同 的变比、联接组别、阻抗电压,容量相差不宜超过30%。 5.3.3电动机宜装设空间加热器,在电动机不工作时保持绕组干燥。 5.3.4高、低压配电盘宜装设空间加热器,自动开启和关闭。 5.3.5高、低压配电盘的断路器应选用抽出式结构,并应有抽出断电联锁装置。 5.3.6岸电电缆连接箱内应设置连接两侧电缆的接线柱,铭牌标明人工岛、平台的配电系统型式、额 定电压和频率、防护等级。 5.3.73kV~110kV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GB50060的要求,继电保护的设置应符合GB/T50062的 要求。
5.4.1.1安装在外走道及其他易受机械损伤处所的灯具应有坚固的保护栅。 5.4.1.2 安装在振动较大处所的灯具应采取减振措施 5.4.1.3直接固定在木板或其他易燃材料上的灯具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5.4.1.4贮物间、冷藏舱的照明应在室外方便之处用双极开关控制,并装有接通指
5.4.1.5安装在有转动部件的场所,灯具应避免产生眩光。
5.4.2供电、控制及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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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电路应设有过载和短路保护。 5.4.2.2照明电路的最后分路不应向电热及动力设备供电,但经发证检验机构的同意,可向一些小型 电热及电力设备供电。 5.4.2.3重要处所的主要出人口、 通道、梯道等处的照明应由两个回路供电,且两个回路的灯点应交 叉布置。当其中任何一路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应保持上述处所的必要照明。 5.4.2.4主照明系统的布置应使主电源、主配电盘和主照明配电盘的处所内发生火灾或其他严重事故 时,不影响应急照明系统的正常工作。
5.4.3对应急照明的特殊要求
5.5专用标志与信号设备
斯信号 如下 短明(点):0.5s。 暗:0.5s。 短明(点):0.5s。 暗:0.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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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明(划):1.5s。 停:8.5s或11.5s。 一灯光周期:12s或15s。 5.5.2.4信号灯应具有故障报警功能。
长明(划):1.5s。 停:8.5s或11.5s。 一灯光周期:12s或15s。 5.5.2.4信号灯应具有故障报警功能。
5.5.3.1人工岛、平台上应至少设置2个号笛津07SJ113-围护结构保温构造(CS墙体保温体系),分别是主雾笛和备用雾笛,其结构及所在位置应使从 任何方向驶近人工岛、平台的船舶都可以听见。 5.5.3.2当主雾笛完全失效或部分失效致使任何方向的一般听程小于0.5nmile时,备用雾笛应能立即 投人工作。 5.5.3.3主雾笛应采用自动雾笛(或遥控启动),而备用雾笛则可采用自动雾笛或手动雾笛。 5.5.3.4主雾笛在任何方向的一般听程,至少应有2nmile。备用雾笛在任何方向的一般听程,至少应 有0.5nmile。 5.5.3.5号笛的声响特征为莫尔斯信号“U”(·一),最大周期为30s,其莫尔斯信号“U”如下: 短鸣:1s。 停:1s。 短鸣:1s。 停:1s。 长鸣:3s。 长停:23s。 周期.30s
5.5.3.1人工岛、平台上应至少设置2个号笛,分别是主雾笛和备用雾笛,其结构及所在位置应使从 任何方向驶近人工岛、平台的船舶都可以听见。 5.5.3.2当主雾笛完全失效或部分失效致使任何方向的一般听程小于0.5nmile时,备用雾笛应能立即 投人工作。 5.5.3.3主雾笛应采用自动雾笛(或遥控启动),而备用雾笛则可采用自动雾笛或手动雾笛。 5.5.3.4主雾笛在任何方向的一般听程,至少应有2nmile。备用雾笛在任何方向的一般听程,至少应 有0.5nmile 5.5.3.5号笛的声响特征为莫尔斯信号“U”(·一),最大周期为30s,其莫尔斯信号“U”如下: 短鸣:15。 停:1s。 短鸣:1s。 停:1s。 长鸣:3s。 长停:23S。 周期:30s
5.5.4.1在人工岛、平台水平的和垂直的端点处应装设红色标志灯,其设置应符合航空条件的要求。 5.5.4.2直升机降落区四周应设置黄蓝相间的边界灯,并在四周设置投光灯,满足直升机起降的 需求。
人工岛、平台应在适当位置设黄底黑字的标志牌,文字或号码高1m。标志牌或用照明,或用反 光材料,使之在白天或黑夜都能清晰地被看到
5.5.6.1信号设备的控制箱应由主配电盘和应急配电盘直接供电。 5.5.6.2每一信号灯应由独立的最后分路供电。 5.5.6.3直升机降落区的边界灯应至少由两个独立的最后分路供电
5.5.6.1信号设备的控制箱应由主配电盘和应急配电盘直接供电。 5.5.6.2每一信号灯应由独立的最后分路供电。 5.5.6.3直升机降落区的边界灯应至少由两个独立的最后分路供电
5.6.1.1应优先选用免维护蓄电池组及其配套设备 5.6.1.2所有蓄电池组应设有配套的允电设备。 5.6.1.3应急蓄电池组的自动放电装置应随时能自动向应急电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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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蓄电池组应设有短路保护。每一蓄电池允电器应设有当充电电源电压降低或失电而导致蓄 电放电的保护。 .6.1.5当由较高电压的直流系统进行充电时JT∕T 964-2015 水运工程 声速剖面仪,应有使蓄电池组与低压系统隔离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