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110-2021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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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110-2021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建标110-2021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4 第四章 建筑面积指标 6 第五章 建筑与建筑设备 (9 第六章 医疗设备 ·· (11 ) 第七章 相关指标 (12 )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3 ) 附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5)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3) 附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5)

实施。 第八条综合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实施。 第八条综合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DBJ∕T 15-80-2011 保障性住房建筑规程,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九条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 置规划、服务人口数量、发病率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综合平衡 后确定。 第十条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应分为5个级别:200床 以下、200床~499床、500床~799床、800床~1199床和1200床~ 1500床。 第十一条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和医疗 设备组成: 一、场地包括建筑占地、道路、绿地、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 场等。 二、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 障系统、业务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 三、建筑设备包括电梯、物流设备、暖通空调设备、给水排水设 备、电气设备、通信设备、智能化设备、医用气体设备、动力设备和 燃气设备等。 四、医疗设备包括一般医疗设备和大型医用设备。 五、承担预防保健、医学科研和教学培训任务的综合医院,还 应包括相应预防保健、科研和教学培训设施。 第十二条综合医院配套服务及后勤保障等设施的建设应坚持专 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充分利用城镇公共资源。

建筑占地、道路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等。 综合医院的床均用地指标可参照表1的规定。

表1综合医院建设用地指标(m²/床)

第十六条综合医院应设置两处及以上出入口,污物出口宜单独 设置。 第十七条新建综合医院建筑密度不宜超过35%,容积率不宜超 过2.0。改建、扩建项目容积率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规划要求 调整。综合医院绿地率应符合当地规划的有关规定,新建综合医 院应有较完整的绿化布置方案,设置相应的室外活动场地,绿地率 不宜低于 35% 。

第十八条综合医院中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 统、业务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的床均建筑面积指标应 符合表2的规定。

综合医院七项用房床均建筑面积指标

表3综合医院七项用房的比例(%)

注:七项用房占床均建筑面积指标的 可根据地区和医院的实际需要调整, 第二十条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大型医用设备的房屋 建筑面积可参照表4的面积指标增加相应建筑面积,

地区和医院的实际需要调整 第二十条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大型医用设备的房屋 建筑面积可参照表4的面积指标增加相应建筑面积。

表4综合医院大型医用设备房屋建筑面积指标(m²台)

注:1本表所列天型医用设备机房均为单合面积指标(含辅助用房建筑面积)。 2本表未包括的大型医疗设备,可按实际需要确定面积,

第二十五条承担教学和实习任务的综合医院教学用房配置应符 合表 5 的规定。

表5综合医院教学用房建筑面积指标(m²/学员)

第二十六条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综 合医院应增加1000m²的培训用房建筑面积,并根据主管部门核定 的培训规模,按照10m/学员的标准增加教学用房建筑面积,按照 12m/学员增加学员宿舍建筑面积。 第二十七条综合医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建设图书馆等文化活动用 房等,并按照0.6m²/人~1m/人的标准增加建筑面积。 第二十八条综合医院宜设置便民服务用房,满足就医群众实际 需求,并按照0.2m²/床~0.4m²/床的标准增加建筑面积。 第二十九条综合医院停车的数量、停车设施和电动充电桩的配 建指标应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配设,并增加相应的建 筑面积。 第三十条需要配套建设人防工程的综合医院应按照平战结合和 当地有关要求配设,并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 第三十一条根据建设项目实际需要,需设置风雨廊、连廊和地下 通道等交通空间的综合医院 面积应根据实际需要增加

第三十二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 的方针,建筑装修和环境设计充分考虑使用人群的生理和心理特 点,构建舒适、怡人的环境。建筑标准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 合理确定,并宜为应急医疗服务预留必要的机电站房空间及接口。 第三十三条综合医院的用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并根据相关国家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合理采用减隔震技术。 第三十四条综合医院建筑宜以多层、多层及高层组合形式为主, 门(急)诊部、医技部和住院部等主要建筑的结构形式应考虑使用 的灵活性和改造的可能性。 住院部宜设置独立的洗衣区和晾晒区;不宜设置阳台,因功能 需要而设置阳台的应设有相应的防护设施。 第三十五条综合医院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医疗用房应设电梯,且 不得少于两台,其中一台应为无障碍电梯。病房楼应单设污物梯。 污物梯和供惠者使用的电梯应采用病床梯。 第三十六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当地无障碍设施建设 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候诊区等公共空间应充分考虑特殊患者需要,采用 吸音建筑材料或采用降噪措施,并宜设置无性别卫生间等相关 设施。 第三十八条病房、手术室等区域应设置医患交流室、医务人员休 息区等。医务人员工作区宜设置医务人员专用卫生间等必要保障 设施,有条件的情况下,门诊诊区可设置医务人员专用通道。 第三十九条综合医院的室内装修和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选用耐用、环保、安全、易清洁和具有抗菌性的材料

第四十六条一般医疗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医院的不同功能、专科 特长和所承担的医疗诊断、疾病预防和康复保健工作任务,参照有 关医疗设备配置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配置 大型医用设备要充分兼顾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适宜 性,促进区域卫生资源共享。

第四十八条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或投资估算应按照国 家现行的有关规定编制。 第四十九条综合医院的经济评价与后评估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 关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与参数的规定。

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精选高频考点汇总(107页)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建设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相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建设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相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 21 选址与规划布局 (23 ) 建筑面积指标 ( 25 ) 建筑与建筑设备 (30) 医疗设备 ( 32 相关指标 33

本建设标准是依据有关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发布,是为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 服务的国家标准,是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中有关政策、技术和经济 的综合性宏观要求的依据。针对社会投资项目,可以本建设标准 作为参考。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综合医院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X 于没有相应建设标准的专科医院、民营医院,根据专科特色和实际 需求,可适当调整对应的指标,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条明确了综合医院建设应遵循的法律、法规。 综合医院的建设应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与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相适应,应根据当 地的实际情况、人口数量和医疗服务需求等方面的差异,因地制 宜,合理确定综合医院建设水平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实施的核心是科学设置机构,合理确定规 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特别是改建、扩建的项目,尽可能实现资源 整合和共享。对于大型综合医院,鼓励采用多院区、医联体等形式 协调发展。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医院建设宜符合历史名城整体风 貌的保护要求。 第七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按照科学性、实用性与前瞻性相结合 的原则,根据所在地区和医院自身的发展情况,对院区进行整体规 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等条件,一 次或分期实施,其目的就是控制浪费、随意建设导致布局不合理、 流程不科学和运行不经济等违反科学管理和医院自身发展规律的 不正确做法。应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运行和投资效益出发,切实 做好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 鉴于医院建筑流程复杂、建设周期长,涉及部门较多,应进行 充分的前期论证,包括功能定位、需求分析、规模测算和医疗规划 等,并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评 估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等论证工作,减少后期的返工和修改,为 整个项目的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八条本条明确了本建设标准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定额 和指标的关系。

SJG 84-2020 市政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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