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797-2012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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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079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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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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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797-201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0797-2012 光伏发电*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GB 50797-2012 光伏发电*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GB 50797-2012 光伏发电*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的规划设计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南。该规范涵盖了光伏发电*的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各个*面,包括光伏发电系统、逆变器、汇集系统、光伏发电*电气系统、防雷接地、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施工质量和验收等*面内容。

这份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光伏发电*的工程质量、安全运行以及环保性能,促进光伏发电产业的健康发展。它为设计人员、工程师、建设者和管理者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操作手册,确保光伏发电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效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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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光伏*阵设计应便于光伏组件表面的清洗,当*址所在地 的大气环境较差、组件表面污染较严重且又无自洁能力时,应设置 清洗系统或配置清洗设备。

6.2.1光伏发电系统按是否接人公共电*可分为并*光伏发电

DBJ∕T 13-157-2012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6.2.1光伏发电系统按是否接人公共电*可分为并*光伏发电 系统和独立光伏发电系统。

6.2.2并*光伏发电系统按接人并*点的不同可分为月

伏发电系统和电*侧光伏发电

6.2.3光伏发电系统按安装容量可分为下列三种系统

1 小型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小于或等于1MWp。 中型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大于1MWp和小于或等于 30MWp。 3 大型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大于30MWp。 6.2.4 光伏发电系统按是否与建筑结合可分为与建筑结合的光

6.3.1光伏组件可分为晶体硅光伏组件、薄膜光伏组件和聚光光 伏组件三种类型。 6.3.2光伏组件应根据类型、峰值功率、转换效率、温度系数、组 件尺寸和重量、功率辐照度特性等技术条件进行选择。 6.3.3光伏组件应按太阳辐照度、工作温度等使用环境条件进行 性能参数校验。

1依据太阳辐射量、气候特征、场地面积等因素,经技术经济 比较确定。 2太阳辐射量较高、直射分量较大的地区宜选用晶体硅光伏 组件或聚光光伏组件。 3太阳辐射量较低、散射分量较大、环境温度较高的地区宜 选用薄膜光伏组件。 4在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中,当技术经济合理时, 宜选用与建筑结构相协调的光伏组件。建材型的光伏组件,应符 合相应建筑材料或构件的技术要求。

6.3.5用于并*光伏发电系统的逆变器性能应符合接人公月

1应设置防雷保护装置。 2汇流箱的输入回路宜具有防逆流及过流保护;对于多级汇 流光伏发电系统,如果前级已有防逆流保护,则后级可不做防逆流 保护。 3汇流箱的输出回路应具有隔离保护措施。 4宜设置监测装置。 6.3.13室外汇流箱应有防腐、防锈、防暴晒等措施,汇流箱箱体 的防护等级不低王IP54

6.4.1光伏*阵可分为固定式和跟踪式两类,选择何种

6.4.1光伏*阵可分为固定式和跟踪式两类,选择何种*式应根 据安装容量、安装场地面积和特点、负荷的类别和运行管理*式, 由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6.4.2光伏*阵中,同一光伏组件串中各光伏组件的电1

求,光伏组件串的串联数应按下

光伏组件的开路电压温度系数; 光伏组件的工作电压温度系数; 光伏组件的串联数(N取整); 光伏组件工作条件下的极限低温(℃); 光伏组件工作条件下的极限高温(℃); 逆变器充许的最大直流输入电压(V); 逆变器MPPT电压最大值(V); 逆变器MPPT电压最小值(V); 光伏组件的开路电压(V); 光伏组件的工作电压(V)

水、积雪等气候条件进行设计,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并*光伏发电系统,倾角宜使光伏*阵的倾斜面上受 到的全年辐照量最大。 2对于独立光伏发电系统,倾角宜使光伏*阵的最低辐照度 月份倾斜面上受到较大的辐照量。 3对于有特殊要求或土地成本较高的光伏发电*,可根据实 际需要,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光伏*阵的设计倾角和阵列行距,

独立光伏发电*应配置恰当容量的储能装置,并满足向负 待续、稳定电力的要求。并*光伏发电*可根据实际需要

载提供持续、稳定电力的要求。并*光伏发电*可根据实

配置恰当容量的储能装置。

6.5.2独立光伏发电*配置的储能系统容量应根据当地日照条 件、连续阴雨天数、负载的电能需要和所配储能电池的技术特性来 确定。

6.5.2独立光伏发电*配置的储能系统容量应根据当地

储能电池的容量应按下式计算,

C. = DFP./(UK,)

式中:C—储能电池容量(kW·h); D 最长无日照期间用电时数(h); 储能电池放电效率的修正系数(通常为1.05); P。一 一 平均负荷容量(kW); U 储能电池的放电深度(0.5~0.8); K一 包括逆变器等交流回路的损耗率(通常为0.7~0.8)。 6.5.3用于光伏发电*的储能电池宜根据储能效率、循环寿命 能量密度、功率密度、响应时间、环境适应能力、充放电效率、自放 电率、深放电能力等技术条件进行选择。 6.5.4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应采用在线检测装置进行智能化实 时检测,应具有在线识别电池组落后单体、判断储能电池整体性 能、充放电管理等功能,宜具有人机界面和通讯接口。 6.5.5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宜选用大容量单体储能电池,减少并 联数.并宜采用储能电池组分组控制充放电。 6.5.6充电控制器应依据型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输人功率 温升、防护等级、输人输出回路数、充放电电压、保护功能等技术条 件进行选择。 6.5.7充电控制器应按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海拔高度、地震烈度 等使用环境条件进行校验。 6.5.8充电控制器应具有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蓄电池过充

式中:C。 储能电池容量(kW·h); D 最长无日照期间用电时数(h); F 储能电池放电效率的修正系数(通常为1.05); P。 平均负荷容量(kW); U 储能电池的放电深度(0.5~0.8); K, 包括逆变器等交流回路的损耗率(通常为0.7~0.8)

6.5.4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应采用在线检测装置进行智

(放)保护、欠(过)压保护及防雷保护功能,必要时应具备温度补 偿、数据采集和通信功能。

6.5.9充电控制器宜选用低能耗节能型产品。

它 情况,并考虑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光伏*阵布置和环境条件等各 种因素后计算确定。

E, = HA × PAZ X K

6.7.1 跟踪系统可分为单轴跟踪系统和双轴跟踪系统。 5.7.2跟踪系统的控制*式可分为主动控制*式、被动控制*式 和复合控制*式。

跟踪系统的支架应根据不同地区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跟踪系统宜有通讯端口。 3在跟踪系统的运行过程中,光伏*阵组件串的最下端与地 面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

跟踪系统的选型应结合安装地点的环境情况、气候特征

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水平单轴跟踪系统宜安装在低纬度地区。 3 倾斜单轴和斜面垂直单轴跟踪系统宜安装在中、高纬度地区。 4 双轴跟踪系统宜安装在中、高纬度地区。 5容易对传感器产生污染的地区不宜选用被动控制*式的 跟踪系统。 6宜具备在紧急状态下通过远程控制将跟踪系统的角度调 整至受风最小位置的功能。

6.7.5跟踪系统的跟踪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轴跟踪系统跟踪精度不应低于土5°。 2 双轴跟踪系统跟踪精度不应低于土2°。 3 线聚焦跟踪系统跟踪精度不应低于士1°。 4 点聚焦跟踪系统跟踪精度不应低于士0.5°

6.8.1光伏支架应结合工程实际选用材料、设计结构*案和构造 措施,保证支架结构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满足强度、稳定性 和刚度要求,并符合抗震、抗风和防腐等要求。 6.8.2光伏支架材料宜采用钢材,材质的选用和支架设计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 6.8.3支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结构和构件的强度、稳定 性以及连接强度,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结构和构件的变形。 6.8.4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结构构件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 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验算:

式中:。 重要性系数。光伏支架的设计使用年限宜为25年, 安全等级为三级,重要性系数不小于0.95;在抗震设 计中,不考虑重要性系数; S一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结构构件承载力的设计值。在抗震设计的,应除以承 载力抗震调整系数RE,RE按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 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规定取值。 6.8.5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结构构件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 标准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验算:

6.8.5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结构构件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 标准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验算:

1风荷载、雪荷载和温度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 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25年一遇的荷载数值取值。地面和 楼顶支架风荷载的体型系数取1.3。建筑物立面安装的支架风 荷载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要求。 2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 计算:

S = YGSGK +YYSwk +YYSk + Y,YStk

注:表中“一”号表示组合中不考虑该项荷载或作用效应。

4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计算:

注:1.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承载力有利时,应取1.0; 2表中“一"号表示组合中不考虑该项荷载或作用效应。 6支架设计时,应对施工检修荷载进行验算,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施工检修荷载宜取1kN,也可按实际荷载取用并作用于 支架最不利位置; 2)进行支架构件承载力验算时,荷载组合应取永久荷载和

注:1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承载力有利时,应取1.0; 2表中“一”号表示组合中不考虑该项荷载或作用效应。 6支架设计时,应对施工检修荷载进行验算,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施工检修荷载宜取1kN,也可按实际荷载取用并作用于 支架最不利位置; 2)进行支架构件承载力验算时,荷载组合应取永久荷载和

施工检修荷载JGJ∕T 287-2014 建筑反射隔热涂料节能检测标准,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2,施工或检修 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4; 3)进行支架构件位移验算时,荷载组合应取永久荷载和施 工检修荷载,分项系数均应取1.0。

1风荷载取标准值或在地震作用下,支架的柱顶位移不应大 于柱高的1/60。 2受弯构件的挠度容许值不应超过表 6.8.8 的规定。

表6.8.8受弯构件的挠度容许值

钢支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

6.8.9钢支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次梁的板厚不宜小于1.5mm,用于主梁和柱的板厚 下宜小于2.5mm,当有可靠依据时板厚可取2mm。 2受压和受拉构件的长细比限值应符合表6.8.9的规定。

表 6. 8. 9 受压和受拉构件的长细比限值

注:对承受静荷载的结构GB 50185-2010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可仅计 受拉构件在竖向平面内的长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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